4月5日,教育部发布《2016年国家教育督导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教育督导完成了全国义务教育语文、艺术质量监测工作,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建设等工作。报告还总结了开展学校办学评估监测的相关情况。
报告指出,2016年教育部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督学管理制度,对各级督学队伍的选拔、聘任、培训、考核、监督等作出規定;切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聘任新一届国家督学243人,覆盖教育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各个领域;加大督导问责和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对外公布督导检查反馈意见26份,形成国家督导报告10份。
报告显示,在解决突出问题、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等方面,督导工作主要在强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查督办突出问题、开展跨部门联合督导等方面展开。2016年,教育督导完成220多个教育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督查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