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民”义

2017-05-26 17:49缪晓辉
家庭用药 2017年5期
关键词:院方医疗事故大儿子

缪晓辉

今年“两会”上,某政协委员发出“穿上白大褂,医生还是普通人”的声音,并要求尊重医生。类似的呼吁早就有过,但很遗憾,医生的执业生态迄今未发生根本改变。我说三个故事,希望读者从故事中了解医生和医生的未来,并思考我们该做些什么。

故事一 1999年,我担任上海长征医院感染科主任,那时我大儿子5岁。一直记得他的一个动作,右手上下左右各移动一次,对客人说:“我爸爸一天隔~~一天回家”,他故意把那个“隔”字拉得很长。为啥要隔天回家?因为接手一个“发展中”的科室,加上医、教、研,写论文,写课题标书,实在忙不过来,只好把在上班路上“浪费”了的时间用加班来补。即使回家,也大多是在9点整赶到家中,一边吃“晚饭”一边看上海台的夜新闻。我要表达的真实意图是:大儿子从那个时候就表示不做医生,因为做医生太辛苦!

故事二 2014年我参加了一个医疗事故鉴定会。一位老人因为患甲型H7N9流感在上海某大型医院医治无效离世了。这个案例是医院提出二次鉴定的,原先在区级医疗事故鉴定中,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院方负次要责任”。请大家注意,“一级、次要”,可不轻呢,院方要承担30%的责任!我作为市级鉴定专家,参与了二次鉴定并担任本次鉴定会的组长。三个半小时之后,鉴定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尽管内心不是滋味,但是我们的“判决”是有依据的。可是提醒读者注意:甲型H7N9流感,是个全球都不甚了解的传染病,您思考一下?

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工作超过10年,我从未接受到一个“帮帮忙”的要求。怎么解释这种现象?我推测其原因之一是:医生有自己的特殊尊严,他们可能会为了争取某种荣誉、奖项或课题而“求助”,但绝对不会为自己可能犯下的“错误”打招呼求饶。

故事三 2011年,我给国内高级别医师们作一个讲座,题目叫“规避医患矛盾,从医方做起”。我结合自身实践,就医院和医生在规避和处理医患矛盾方面应有的作为,从多个角度作了阐述。在讲座的最后,我提出重要的两点:第一,医生是知识分子,而且大多数是高级知识分子,在自律方面要做得更好;第二,医生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一种职业而已,不要太高看自己。豈料,台下某位有国外深造经历的主任立即反对:“医生的职业应该高人一级,应该有优越感”。对此,我质疑他三点:首先,当年您学医或做医生,不过是一种单项选择而已,并无特殊,虽高考分数不低,但也不一定是最高分获得者;其次,您认为哪些职业应该优越?据说美国的律师或所有法律工作者都要比医生“优越”,您同意吗?最后,如果某一天您不幸生病,换位为患者,可以体验一下您的经治医生在您面前显示优越性的感受。那提问的医生不再吱声,其他专家们报以了掌声。也许有些医生不过是出于礼貌而给予掌声,不见得完全同意我的观点,但我固执地坚持:医生,是职业的一种而已。

不想也不可能通过此文,为改善医生执业现状带来“重大进展”,只是想换一种方式、换一个角度,说说身为民、工作为民的医生故事,并以医生的“民”义,希望引发大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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