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5月24日,廖女士因扁桃體发炎发高烧,到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其间被错输了他人用于治疗尿路感染的注射液。5月31日,院方回应称,对此事不做任何处理,也不负责。对于输错药水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院方表示,从理论上讲人的肌体可以将药物代谢掉。6月2日,医院发布情况说明,相关责任人被处理。(据澎湃新闻网6月2日报道)
人体能“代谢”就可输错液?对如此不负责任的“白衣天使”,也应来一次“新陈代谢”。
摘自《河北日报》2019年6月4日
杂文月刊(选刊版)2019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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