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威
我对过去的乡村生活从无任何浪漫化的想象,恰恰相反,我认为那时的中国乡村社会有最具丛林属性的一面,不值得去怀念。
从两个傻子的故事开始说吧。
第一个故事我之前隐约知道,最近才听到完整版。20世纪90年代初,南方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傻子。傻子长到十几岁,一直照顾他的母亲去世了,于是他成了两个哥哥最明显的累赘。这个累赘必须甩脱,否则两个哥哥将长期陷溺于乡村社会的底层,很难翻身。他们曾把这个傻弟弟带到县城扔下,但连基本的语言能力都不具备的傻子居然自己摸回了家。这说明遗弃的半径太短,于是,下一站是省城,离家300公里,而且那里的人都说不同的方言。这次,傻子在车水马龙的省城道路上被车撞死了。哥哥们看到了电视新闻,急吼吼地赶了过去,要求车主赔偿。由于在回答“他是怎么来到省城的”这个问题时露了馅,他们挨了一顿骂回了家。
这是一个比《盲井》更让人心寒的故事。《盲井》中的故事仍在继续发生,这样的故事也没有停下来。
另一个傻子是我亲眼见过的,是在一个少年时代的朋友家所在的村子。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十岁左右,一群年龄相仿的男孩,正在用棍子从屎坑里蘸屎,喂给他吃。他一边傻笑一边吃,每舔一下棍子,就会引起一阵哄笑。不一会儿,傻子的父亲怒吼着冲了出来,驱散了人群,一边用手擦去傻子嘴边的脏污,一边大骂。
我听说第一个傻子的故事时,想到了这个亲眼见到的场景。那两个哥哥必须摆脱傻弟弟的理由正在于此:在这样的丛林社会里,弱者不会被同情,只会被撕咬。
对于第一个傻子的两个哥哥而言,他们当时最要紧的事情是娶老婆。人们说到他们时,不会说是A君或B君,而会说“那个傻子的哥哥”,如果“那个傻子”的指向还不够明白,人们可能进一步解释说是“吃屎那个”。很难找到一个女孩,自愿成为“吃屎的那个傻子的嫂子”,世间更没有人愿意成为这样的岳父岳母。
如果我们处在一个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里,傻子的生活有国家福利机构或民间慈善机构资助,他的哥哥们只有有限的麻烦,事情的发展一定会有所不同。他们可以不用扔掉弟弟,而姑娘和姑娘的父母也会将他们纳入选择范围——尽管这仍然是一个制约条件。这个假设并不遥远,它已是当今城市里的事实。
城市里逐步能做到,但在农村还需努力,因为乡村在社会建设领域一直被后置。傻子的故事只是复杂的乡村社会系统运行逻辑的一个例子,我们很容易发现,乡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叢林性质的,想要置身于一个我们直觉上认为更正义的环境,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开。
于是人们一拨又一拨地离开,依靠读书或外出打工,前者对现代社会环境有自觉的向往,后者则是在进入现代社会环境之后再被启蒙。他们的离开没有共同点,结果却是相同的:他们都不想再回到农村。
城市当然也是弱肉强食的,但它提供了更先进的处理规则和通道,而农村较难提供解决方案。中国乡村有自治传统,虽然换了一种截然不同的组织方式,但乡村自治的状态依然还在。自治的背景之一,是在乡村环境下权力实施的成本过高,部分放弃实施反而是更优的选择。
然而,乡村自治想要达到“良治”太难,因为其所依赖的人文和道德条件太苛刻。伦理教化、舆论环境的无形约束以及乡贤、长老的威信都必须保持在某种高度。一旦其中的某一项跌破了一个临界值,就会成为相当程度的丛林社会。有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知道,“兄弟多”是最大的硬实力,因为它可以防止被欺负,甚至还可以欺负人。事实上,即便在宗法治理时代,“不治理”也是乡村治理的基本特点之一,管得了的事情就管,管不了的事情不管,不管或者管理失效也没什么大不了,不会给上层建筑带来太大的压力,这是乡村躯体长时间带病生存的现实。
傻子的两个哥哥的行为,于法于理都应该受到惩罚,但在当时,他们甚至连舆论谴责都没有遭受,乡民们的意识里并不认为丢弃傻子弟弟的做法是越轨的。
这样的乡村人文环境,想要修补,比摧毁重建还难。正好,改革开放开启的新一轮工业化,启动了对乡村的物理性摧毁。时代直接用把人吸进城市进行自然熏陶教育的方式,终结了对乡村社会生态进行原地改造的难题。它催生了“乡愁”,但重建了人的存在方式。
学者们已经用很多话语解释过,城乡二元结构之下,农村是处于被榨取的地位,体力资源、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莫不如是。但我们往往忽略了,人们是自愿离开的,因为人有向往更高形态的文明的天性。
经过城市环境改造的人,将来还会回流乡村,这一回流进程事实上已经开始。只是,回去的人,换了一种角色,未来的乡村属于农业企业家,而企业家往往都携带着规则理性的基因。
(冯金良摘自《南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