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公共领域:重构文学世界秩序的主体

2017-05-25 07:52顾超
南方文坛 2017年3期
关键词:哈贝马斯世界秩序范式

中西人文交流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张江与德汉两位教授的对话——《开创中西人文交流和对话的新时代》①,却不乏新意,既有理论建构,也有现实关切,本身即是一场饶有意味的跨文化、跨学科对话,读来颇受启发。笔者赞同两位教授的观点:中西人文学术交流呈现巨大逆差,中国学者仍待建立自己的话语体系。但是,笔者认为,无论是语言障碍、综合国力还是中国学者缺乏自信等等,都只是现象,而非问题的根源。本文将以文学为代表的人文领域为研究对象,以政治哲学为理论基础,从文学世界秩序图式和文学公共领域视角探讨中西人文交流的关键问题。

“文化追随贸易”理论的缺陷

中西人文交流的现状如何?张江认为:“中国学术界对西方的了解和把握,比西方对中国学术的了解和把握要全面和深刻得多,这个落差非常大。”人文交流输入与输出的巨大差异是一个基本事实。但对这一事实却有不同的解读。德汉认为,主要原因一是语言问题,二是经济、政治、文化等综合国力问题,造成中国必须用西方的理论范式,而“如果中国变得更加强大一些,如果它再次成为‘中央之国,就像过去那样成为世界的中心的话,那么大家都会追随你们的。”张江接着提出,有人总是要把西方的理论作为评价事物的标准,把这个标准强加给别人,中国知识分子缺乏理论自信,这是“一个根本的重要障碍”。

这些问题诚然是存在的,但笔者认为他们只是现象,而非本质。语言曾经是不同文明之间交流的主要障碍,也是有些国家获得民族和文化认同的重要工具,但在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的21世纪,情况已发生很大变化。语言翻译的输入输出逆差,现实地反映了世界文学的差序格局,而并非造成这种不平等地位的原因。本文对此存而不论。

先分析国力决定论。文学秩序客观上会受到经济、政治等的影响,但不能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简单化、庸俗化。马克思本人曾简要论述过物质生产的发展同艺术发展的不平衡关系,他指出,“关于艺术,它的一定的繁盛时期绝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②帕斯卡尔·卡萨诺瓦认为:文学的边界、中心、轨迹以及它的交流形式不是完全和政治经济世界的那些东西并道而行的。他援引了费尔南·布罗代尔对资本主义文明的历史解释进行了强有力的论证:“17世纪,阿姆斯特丹成为欧洲最大的商业中心,但在艺术及文学上却是罗马和马德里占统治地位;18世纪,伦敦成为世界的中心,但占据文化霸权地位的却是巴黎;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济上,法国在欧洲排名靠后,却不容置疑地是西方文学及绘画中心;而意大利及后来德国的音乐统治地位也不是发生在其经济强盛的时候;现在仍然如此,美国经济上的巨大成功并没能让美国成为文学或艺术之首。”③在任何时期,文学世界的不平等结构以及边缘与中心的对立、冲突都是客观存在的,与国力的强弱也有相关性,但文学并不完全依赖于经济或政治,文学是在缓慢脱离“政治义务”的过程中逐渐产生的④。

再看范式论。到目前为止,自然科学有些学科的发展与托马斯·库恩的范式理论符合得较好。在文学艺术领域,也会发生革命,一定时期内会出现一些占统治地位的美学理论或创作“范式”。但文学不是科学,更不是自然科学。借用卡尔·波普尔的话来讲,文学是不能被证伪的。文学也追求真与善,但更多的是追求美,追求人性的体验与感动。文学理论的流变固然有类似于突破性创新、革命和新范式诞生的阶段,但在实践上与自然科学的情况差异极大。自然科学中被证伪的前期范式只具有象征性的和历史阶段性的意义,与转换后的范式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⑤;但文学经典总是历久弥新,文学革命不会让革命前的所有作品失去价值。一个明显的例证是:21世纪物理系的学生除非是为了寻找哲学灵感,否则罕有研究亚里士多德《物理学》或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但文学专业的学生无论是读古希腊悲剧、莎士比亚、托尔斯泰,还是读《诗经》、唐诗宋词、曹雪芹、鲁迅,都再正常不过了。同理,放眼文学世界空间,“西方范式”的卡夫卡、乔伊斯也不会让曹雪芹、鲁迅或者泰戈尔这些“非西方范式”的作家黯然失色,失去意义。

国力论和范式论有其合理性,可以解释一些问题,但是“文化追随贸易”这种决定论的最大缺陷在于其很容易走向权力本位的现实主义逻辑。在国际政治领域,以汉斯·摩根索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所有国家都试图寻求使自己相对于其他国家的权力最大化⑥。这种“强权即是公理”的思维,既与真实的世界秩序不完全符合,更不应该成为世界秩序的规范性理想。世界上的主要文明有着不同的秩序观。无论是威斯特伐利亚均势体系、天下秩序、伊斯兰教秩序还是希望通过传播民主原则实现和平的美国秩序⑦,都不能依靠资本或权力去强制敉平差异。弗朗西斯·福山根據“被承认的激情”⑧的理念认为,国家不是简单地追求权力,它们追求合法性概念规定下的种种目的。

福山的理论未必完善,但他道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实:人类除了现实的权力追求外,还有更高的价值追求。这一点在人文领域体现得尤为明显。中国的作家和人文学者认为自己处于弱势地位,想要改变这种不平等的格局,是理所应当值得鼓励的,但主要应基于合法性基础之上被平等承认的愿望。作为一个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文明古国和文化强国,增强文化软实力和争取人文话语权的最终目的是把优秀中华文化传播到全世界,为构筑人类共同的精神高地作出应有的贡献,而不是回到过去“皇帝轮流做”的小农意识或者“东风压倒西风”的斗争模式。中国必须努力重塑文学世界秩序,但不是简单地为了获取文化霸权或者争得与经济、政治地位相符合的文化地位,而是要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把中华文化中独特的核心价值融入人类共同价值中去,用中国的人文底蕴丰富人类的精神家园。

文学世界秩序的重构

文学世界主要有两个维度:一个是空间维度的世界秩序,一个是时间维度的历史流变。以往的文学史大多从时间维度讲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学谱系,但对空间维度的文学世界秩序关注不多。卡萨诺瓦指出:文学世界是一个相对统一的空间,但并不是统治和被统治的文学空间之间简单的二元对立,最好说成是一个连续体⑨:对立、竞争、各式各样的统治形式,这些都阻碍了线性等级的形成。在一些文学最贫瘠的地区⑩,出现了挑战世界文学秩序的极端方式,他们塑造并改变了世界文学的结构,也就是说文学本身的形式。对立、竞争、多元的连续体视角,是建构文学世界秩序的原点。

数千年辉煌的古代史和百年屈辱的近代史的深刻烙印严重影响了当下中国的特殊秩序观。一方面,所谓的“中西”这个词语,本身是古代中国中心论的体现,隐含的意思是:这个世界除了中国就是西方。那么印度、中东、非洲、拉美处在世界什么位置?他们不重要吗?跟中国没什么关系吗?另一方面,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被西方列强侵略的半殖民地化历史与自身现代化进程的步履蹒跚,大大打击了中国的民族与文化自信,对抗性的西强中弱已形成某种思维惯性。直到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开始进入现代性语境,人文领域学者才逐渐有余力思考其在世界上的位置。因此,重构文学世界秩序首先就是中国自己要走出传统世界中心论和近代东西方对立的迷思。

其次,必须建立新的文学合法性。自马克斯·韦伯提出统治的合法性概念以来,戴维·伊斯顿、哈贝马斯等发展了系统论视域下的合法性概念。哈贝马斯说:“伦理始终是合法性的基础。只有交往伦理学才是唯一能通过有效性要求的话语兑现,来保障得到承认的规范的普遍性和行为主体的自主性。只有那些能够要求具有普遍性的规范,才是当人们进入或准备进入话语意志形成过程时,在没有任何强制的情况下,每个人都赞同(或将会赞同)的规范。”11强权是客观存在的,但合法性不是来自强权,而是基于尊重差异的认同之上。

进一步而言,合法性是普世性与独特性、认同与差异的辩证法。建立新的文学合法性就是要突破“文明冲突论”的局限,斗而不破,和而不同。阿马蒂亚·森在批判亨廷顿的名著《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时说,“一旦将全世界的人都归为伊斯兰世界、西方世界、印度教世界等,支配性分类的分裂作用不动声色地将人们强塞入了一组坚固的小盒子……不利于‘在文明之间进行对话的努力。”12这是有见地的思想。人不能被还原为一种身份,认同不能抹杀差异,存在冲突的可能性并不意味着不能和谐相处。“文学唯一的合法表现就是相互妥协的全球性,就是自由进入所有人都享有文学和认同上平等的、超越时空、脱离冲突和历史的、欢乐的世界13。”要达到这种状态,中华文化中独特的“和谐”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本文篇幅所限,在此不作展开,只略述一点:中华文化传统中的和谐思想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尤其在人文领域,和谐产生的美有可能获得的认同感要强于多元平等与相互妥协。

最后,也是对于当下中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明确文学世界秩序的主体。文学创作的主体是作家(包括相关的评论家和读者),国际关系的竞争主体是具有主权的民族国家,按此推论,构成文学世界秩序的主体应为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某种文学共同体。但托马斯·库恩指出,科学共同体与范式是相互循环定义的,一个范式就是一个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东西,反过来,一个科学共同体由共有一个范式的人组成14。既然如前文所述文学没有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范式,文学共同体的概念就是模糊不清的,所以必须用新的政治哲学来定义文学世界的主体。笔者认为,在世界文学秩序的图式中竞争的主体是文学公共领域,而对这种特殊的构成性主体的关注,目前是比较欠缺的。

文学公共领域的理论阐释

在思想史上,亚里士多德的“城邦”就包含了公共领域的内涵。城邦与家庭对立,是道德、至善和美好生活的领域,而由城邦承载的议事、审判等公共生活赋予了公民生活的意义15。这种古典共和式的公共领域思想在当代以汉娜·阿伦特为代表。阿伦特认为,“作为共同世界的公共领域既能把我们聚拢在一起,又防止我们倾倒在彼此身上”;“只要劳动动物仍占据着公共领域,就不存在真正的公共领域,只存在私人活动的公开展现,其结果便是我们委婉地称作大众文化的东西。”16

在阿伦特的基础上,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理论进行了现代性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重要的影响。在早期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7中,哈贝马斯回溯西方社会历史各阶段,指出近代资本主义时期的政治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产生出来的。随着文学公共领域的出现,通过对哲学、文学和艺术的批评领悟,训练和培养了能够进行理性思考的公众,使得个体可以通过阅读和讨论进入文化共同体中。文学公共领域中的人性是政治公共领域发挥影响的中介。哈贝马斯进一步认为,资产阶级的理想类型是文学公共领域从完备的公众主体的内心领域中发展成形。而现在,文学公共领域成了社会力量的入侵口,通过大众传媒的文化消费侵入小家庭内部,公众从文化批判转变为文化消费。市场规律成为文学、艺术作品的内在法则,不再凸显理性的公共运用这一公共领域的核心18。

有别于这一悲观的论调,在后期的论著中,哈贝马斯通过交往伦理学19,为公共领域思想重建了普遍性的理论根基。随着普遍语用学概念的引入,原先狭义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被置换成了由普遍的语言交往所构成的生活世界,公共领域开始被理解为是产生和维护与工具理性相对抗的交往理性的文化空间20。这也是本文采用的文学公共领域理论的主要思想来源。

除了哈贝马斯,还有一些重要思想家的论述值得一提。查尔斯·泰勒认为“公共领域由人们的共同行为构成,别无其他”;“公共领域要做的是能使社会达成一种共识,这是在无政治领域调解的情况下,在一种外在于权力却对权力具有规范作用的理性话语中实现的。”21罗纳德·科斯提出的思想市场与政治哲学家们的公共领域概念相近,他将演说、写作及宗教信仰活动称为“思想市场”。在《变革中国》22和近年的多次演讲中科斯都认为,“中国缺乏思想市场——这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中国现在需要一个自由的思想市场,它是褊狭与自负的最好的解毒药,有助于培育宽容开放的社会。”23想通过市场有效提供思想和文化等公共品是有难度的,但科斯对自由开放的公共思想空间的提法值得重视。

然而,纵观西方的政治哲学史,除了哈贝马斯以外,几乎没有思想家对文学公共领域的概念进行专门的阐述,主要原因就在于前文所述的,文学公共领域的主体性尚未得到深入的认识,而这恰恰是重构文学世界秩序的关键。

作为主体的文学公共領域

从完全经验的角度看,必须承认,并没有很好的证据可以证明,理性、自由的人文环境就一定能够催生出优秀的文学作品,一定能够培养出大师巨匠。相反,历史上的很多杰出人才确实是在长期的专制压制之下诞生的。但正如约翰·密尔指出的:“在精神奴役一般的气氛之中,曾经有过而且也会再有伟大的个人思想家。可是在那种气氛中,从来没有而且也永不会有一种智力活跃的人民;意见不论怎样真确,若不时常经受充分的和无所畏惧的讨论,那么它虽得到主张也只是作为死的教条而不是活的真理。”24不应过多关注个别“天才”,而应着眼于共同体的建构,这是笔者把公共领域而非个人作为主体的一个重要原因。

西方在人文领域为何如此强势?自然有语言、国力的原因,也有中国学者缺乏自信的因素,但本质上说,中国的弱势有着历史性和结构性的原因,要从文学共同体而不是数十年才偶然出一两个人进行分析。现代社会是一个异质的社会,如何包容差异和多元性而不造成社会分裂,如何鼓励创新和竞争而不造成对抗和冲突?西方从近代资本主义时期就产生了文学公共领域,这是一种共同体型的交互主体,具有内生的合法性、创新性、竞争性,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发挥了社会基础性结构功能。而中国从近代的战乱频仍,到新中国成立后较长时间的自我封闭和十年动乱,直到改革开放前都没有形成公共领域的合适土壤。改革开放后,中国高速迈进现代性的门槛,但近些年来权力与资本这两极挤占了大部分空间,文学公共领域又在夹缝中艰难求生。在现代世界文学秩序中,民族国家只有形成文学公共领域,才具备了进入主流的资格。在世界学术舞台上中国如果长期缺乏一种交互主体结构,哪怕国力越来越强,不断呼吁西方平等对待,也必然被忽视和被边缘化,如何与西方对话?单打独斗的中国学者又如何能产生文化自信和理论自信?

因此,在当下的中国,并不缺乏人文思想,缺乏的是一种系统机制,能独立于权力和资本之外保障规范性和权威性的公共空间进行讨论、批判、扬弃,从而推动思想启蒙、凝聚道德共识、倡导核心价值、弘扬人文精神。文学公共领域不是抱持同一种(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文学范式”的作家们,而是一个由遵循公共理性的人文学者、作家、思想家们组成的商谈结构型共同体。

进一步分析,这种作为主体的文学公共领域具有理性。理性是现代性的根本精神,这种特征对于公共领域而言是标志性的。自康德至罗尔斯,西方自由主义高度认可公共理性,如哈贝马斯所概括的,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相互之间达成的共识具有检验真理的实际功能;公共领域当中形成的一切经验意识的同一性和先验意识的抽象同一性是一致的25。”这种公共理性可能存在于一个良序社会中的个人的主体间,也就是公共领域的主体内。换句话说,必须有一个类似于罗尔斯定义的正义环境,处于原初状态的人们在无知之幕后一致同意了公平的正义26。于是各种多元的价值可以通过公共领域内自由、公开和理性的讨论、批判达成共识,形成公众舆论以至立法。但对于文学公共领域的主体间(例如本文讨论的中西人文交流),或者市民社会发展不成熟的转型期国家(例如当下的中国)而言,缺乏孕育公共理性的环境。这是自由主义语境下的公共领域不适用于当下中国的主要原因,也无怪乎在有些中国学者看来,公共领域理论带有强烈的乌托邦色彩27。但是,哈贝马斯的后期著作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进路,他将单一主体的主体中心理性置换成交互主体的交往理性。交往是以协商为原则、以同意为机制、以相互理解为目的的过程,追求不同对话主体的平衡,因而交往理性建立在主体间的参与、对话基础之上28。将交往理性运用于文学公共领域,既对重整中国人文内环境有重要意义,也对于参与重构世界文学秩序有启发意义。

文学公共领域还具有批判性。福柯说:“批判是不被统治到如此程度的艺术;批判的核心本质上是由权力、真理和主体相互牵连的关系构成的;批判将确保在‘真理的政治学的语境中解除主体的屈从状态。”29批判的第一个层面是在文学公共领域内,主要是个体的主体间的相互批判,形成数个文学批评中心,对抗的是来自国家或上层阶级的干预和侵入;第二个层面是在世界文学秩序中,也就是文学公共领域的交互主体间,也会形成一些世界的文学批评中心,对抗的是来自文学世界首都的准入和规范。在这种意义上,批判不仅仅具有传统文学批评的功能,还有重塑合法性、构成共同体、培育交往理性的政治意义。文学公共领域两个层面的批判性向度是先内后外。因此,如果一个国家内部没有形成正常的人文对话、交流、批判的机制,又如何做到对外的张弛有度、纵横捭阖?这就难怪张江提的最后一个问题“阐释一个活着的作家,可能他就要顾忌作者本人对他这种阐释的反应”会让德汉感到很奇怪,直截了当地表示“我认为这不是原因”。这个对话的结尾戏剧性地揭示出中国当下的主要问题不是外因,而是内在的结构性缺陷。

无论是要参与重构世界文學秩序,还是要扭转中西人文交流的不平等地位,必须多从中国自身和内部寻找原因。诚如周有光先生所言:“文化流动,不是忽东忽西,轮流坐庄,而是高处流向低处,落后追赶先进。这样,人类文化才能不断前进……要从世界看国家,不要从国家看世界。”30在当下的中国,一方面,市场化所带来的文化消费主义与西方发达国家在晚期资本主义阶段产生的普遍危机颇有相似之处;另一方面,被权力所控制的审查、介入体制虢夺了部分应属于文学公共领域的空间,这与其他处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也很类似。虽然存在这些缺陷,但中国的优势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党领导下的组织化公共领域,可能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值得展望的新思路。■

【注释】

①张江、西奥·德汉:《开创中西人文交流和对话的新时代》,载《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1期。下文引用此文不再标注。

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文艺》,101页,作家出版社2010年版。

③④⑨⑩13帕斯卡尔·卡萨诺瓦:《文学世界共和国》罗国祥等译,5、47、93、45、4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⑤14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四版),金吾伦、胡新和译,3、14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⑥⑧弗朗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陈高华译,267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⑦亨利·基辛格:《世界秩序》,Ⅸ-ⅩⅣ,中信出版集团2015年版。

11尤尔根·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刘北成、曹卫东译,94页,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年版。

12阿玛蒂亚·森:《身份与暴力》,李风华等译,8-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5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16汉娜·阿伦特:《人的境况》,34、95页,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年版。

1725尤尔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35-125、189页,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1827王江涛:《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思想研究》,23、15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19尤尔根·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028李佃来:《公共领域与生活世界——哈贝马斯市民社会理论研究》,233、297页,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1参见韩升:《民主时代的公共话语表达——查尔斯·泰勒的公共领域概念》,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22罗纳德·科斯:《变革中国》,王宁,徐尧、李哲民译,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

23冯兴元:《科斯的思想市场观及其意蕴》,载《学术界》,2014年第1期。

24约翰·密尔:《论自由》,许宝骙译,39页,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26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29米歇尔·福柯:《福柯读本》,汪民安主编,137-13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0周有光:《周有光:要从世界看国家,不要从国家看世界》,载《中国青年报》,2013年6月18日第2版。

(顾超,中央编译局博士后,中国作家出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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