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费的10个问题,你清楚么?
答:否。党费的问题,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一个权利和义务、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只想享受党章赋予的权利,不想履行党章赋予的义务,天底下没有任何一个成熟的组织会允许其成员如此行事,这事关一个人对组织的忠诚。
答:收缴党费是党内一项严肃的工作,设党小组的支部,应由党小组组长负责收取,设支委会的支部,应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应由支部书记负责收取。有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安排非中共党员人员(如非中共党员的财会人员)向党员收取党费,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应该予以纠正。
答:可以在征得代收党费人员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和微信方式交纳党费。
答:中央组织部编印的《党员管理手册》中强调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因此,从工资中扣除党费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答: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提前交纳或一次性集中补交党费。如有特殊情况,党员暂时离开原单位外出,按时交纳党费有困难,经支部同意,提前交或后补交是可以的,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不允许为图省事提前交纳若干月的党费,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把握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批评。
答: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部级党委组织部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答: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除将“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之外,临时性的收入,比如临时性的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银行存款利息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答: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离退休人员中党员的实际情况,由党支部研究提出不补交或少补交党费的意见,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办理。
答:党员应该主动按月缴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缴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缴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答: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原载共产党员微平台)
附:交党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