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色小镇发展经历了4个版本,浙江4.0版本的特色小镇建设模式代表了国内园区经济转型、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集聚发展的风向标。但是,这种模式不能简单进行复制,而是要因地制宜,深刻把握规划、产业、功能、模式、政策五大核心。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特色小镇。2016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目前,全国各省区市都在积极培育特色小镇,这其中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败的案例。
什么是特色小镇?
浙江省是我国特色小镇建设的先行省,在2015年5月,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中,浙江将特色小镇定义为“相对独立于市区,区别于行政区划单元和产业园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中虽未对特色小镇的概念进行界定,但對特色小镇的培育提出了要有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五点要求。
从国家和浙江省这两份文件对特色小镇概念的定义可以看出,浙江作为特色小镇的诞生地和成功实践地,其对特色小镇的定位比国家层面的更高,浙江特色小镇聚焦浙江七大万亿级产业,兼顾历史经典产业,旨在将小镇建设成为“产业转型升级载体”。国家的特色小镇创建则没有对特色小镇赋予“产业转型升级载体”的要求,但无论发展阶段如何,特色小镇的基本内涵是相一致的,即是相对独立于市区,具有相对单一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文化内涵、便捷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占据一定地理空间的发展平台。
特色小镇的前世今生
事实上,特色小镇并不是一下就出现的,也有其特定的发展历程。从我国发展实际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特色小镇发展经历了4个版本。
1.0版本:小镇(村)+“一村一品”。改革开发初期,小村镇是为“三农”服务的,结合当地的特色农业,出现了以特色农产品产生、加工、销售为代表的特色小镇,如辣椒小镇、苹果小镇等等。
2.0版本:小(村)镇+企业集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工业企业在村镇集聚,逐渐形成了以“小(村)镇+企业集群”为特色的工业小镇,这种小镇以东南沿海为主要发源地,尤其是江浙一代,大多数的小镇都有一个企业集群,而且这些企业集群所产的产品都能进入全球产业链,这也导致了浙江经济后来居上。
3.0版本:小(村)镇+服务业(旅游休闲)。随着国人收入的逐渐提高,对资源环境、历史文化的日益重视,一些村镇的特色旅游资源被重新认识,旅游休闲、历史文化特色这一类的产业与小镇的迭加大幅度得到发展,中西部也出现了此种类型的特效小镇,如陕西礼泉的袁家村,宁强的青木川等。
4.0版本:小镇+新经济体,是特色小镇进入产业转型升级、逆城市化的新阶段。通过高端人才、资本、技术、理念文化的集聚,并在运行模式等方面打破传统新政限制,强调创业、创新、孵化器的功能,因而能“有利于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实现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有利于推动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加快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从特色小镇的发展历程也能够更好地理解国家和浙江两份文件对特色小镇创建的不同要求。4.0是浙江特色小镇目前的发展阶段,这是和浙江相对发达的产业层次、城镇化水平相适应的。我国大部分区域的特色小镇目前处于2.0或3.0阶段,所以国家创建特色小镇的要求也更适应全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产业及城镇化发展的历史阶段。
浙江4.0版本特色小镇不能简单复制
浙江的特色小镇已经成为各地政府争相学习和模仿的榜样,甚至成为国内园区经济转型、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集聚发展的风向标。但需要注意,浙江的4.0版特色小镇是在民营经济高度发达、要素市场发育充分、产业创新活力激发、城镇化进入中后期阶段成长起来的,其激发发展活力的模式应该充分借鉴,但其特色小镇本身却不能简单复制。
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
一是浙江践行以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为主,依托市场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因而由企业主导建设的特色小镇正是对有效发挥中小企业活力的又一次延续,是“中小民营企业的路径依赖+政府的顺势而为”的结果。
二是浙江专业要素市场发达,形成了“小企业、大配套”的格局,相配套的商品交易网络集聚了大量产业链和人才资源,特色小镇正是各类专业要素市场发挥优势、转型升级的新突破。
三是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浙江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持、金融配套、风险投资、创业者等各大要素集聚,尤其在“阿里系”“浙大系”的示范引领下,形成了富有吸引力的创业创新生态。
四是目前浙江城镇化率达到65.8%,按照世界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浙江城镇化率已进入中后期,郊区城市化现象已经出现,因此,位于城市周边的特色小镇实现高端要素聚集、产生规模效应相对容易,从而实现特色小镇的内生发展。
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要把握五大核心
从特色小镇的发展历程和特色小镇在浙江发展的分析可以看出,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一定要因地制宜,准确判断本地区的民营经济、产业发展、“双创”氛围、城镇化阶段,从而选择适合本区域的特色小镇版本。总体来看要把握以下五个核心。
规划引领。科学合理的规划引导是特色小镇建设的关键。一是要按照节约集约发展、多规融合的要求,注重同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区块的环境优势和存量资源,合理规划产业、生活、生态等空间布局。二是要根据资源禀赋和城镇化阶段,合理确定特色小镇位置,一般来说城镇化水平较高,逆城市化特征明显,远郊的特色小镇可以多一些,反之近郊要多一些,这样有利于要素集聚,减轻基础设施投资负担。如一些西部城市可按照新发展理念打造或改造提升老旧城区或棚户区,规划建设“城区特色小镇”。
产业支撑。产业集聚是特色小镇存在发展的基础,每个特色小镇都要根据城市定位和本区域的重点发展方向,选择一个具有当地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细分产业作为主攻方向,使之成为支撑特色小镇未来发展的大产业,并对新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根据其产业类型优先布局到同类型的特色小镇内,以增强特色小镇特色产业的集聚度。切忌产业定位宽泛、优势不突出,或同一产业的小镇在当地多处布局,导致由于产业支撑不够无法内生发展。
功能科学。要本着和本地区民营经济、产业发展、“双创”氛围、城镇化进程、优势資源相匹配的原则,准确定位特色小镇的功能,不能太过超前,否则各类要素集聚将很难实现,导致特色小镇成为“空城”。如中等发达区域可鼓励各区、县(市)重点发展以制造类产业为支撑的特色小镇,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区域可规划建设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如民营经济发展滞后、创新创业氛围不足的区域不应过分强调特色小镇的创新平台作用。
企业主导。遵循市场原则,由企业主导建设的特色小镇是有效发挥中小企业活力的又一次延续,也是特色小镇模式能够发挥作用的关键。因此,特色小镇应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投资主体可以是国有投资公司、民营企业或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通过PPP等模式,发挥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协同作用,拓宽融资渠道,以市场化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特色小镇建设。政府要重点做好特色小镇建设的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服务等工作。
政策支持。适当的政策支持,是特色小镇快速集聚发展的要素,也是实现良性发展的关键举措。这些支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支持特色小镇本身建设,如特色小镇建设项目享受重点项目优惠政策、融资支持等。二是支持人才集聚。如特色小镇引进的各类人才可享受人才引进的各项奖励政策,给予落户、子女就业等方面的优惠。三是支持产业集聚,如对税收进行返还,对业绩进行奖励,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属于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项目,可进行土地优惠。四是支持资金集聚,如出台专门政策吸引各类专业金融机构、创投企业、天使投资等机构针对特色小镇各产业个体进行融资支持。
参考文献
[1]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Z]建村〔2016〕147号.
[2]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Z]浙政发〔2015〕8号.
[3]仇保兴.特色小镇的特色要有广度与深度[R]东方城乡报,2017年1月26日B041版.
[4]杨天举.特色小镇不能简单复制浙江模式[DB/CD] http://mt.sohu.com/20161118/n473558355.shtml.
作者简介
赵晗彬 西安市经济研究所实习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