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与仆,平等与贵贱

2017-05-20 16:52Violaine
书城 2017年5期
关键词:仆人贵族民主

Violaine

为了厘清“民主平等”与“欧洲贵族”这两个概念间的非理性等式,法国巴黎政治学院教授吕西安·若姆在《托克维尔:自由的贵族源泉》一书中向读者提供了三十六万字的论述。主角是写了《论美国的民主》的出身法国旧贵族的托克维尔。若姆教授通过对托克维尔同时代人的评论,托氏本人的书信、演讲、公开谈话梳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托克維尔未必那么推崇美国的民主,在内心,他对此是排斥甚至厌恶的。又或者,他的“民主”概念也在时时摇摆变化中。若姆希望重建我们所理解的托克维尔和其本身之间的距离:他是他那个时代独特的贵族社会和知识环境的产物。就像他在给友人的信中所说:“我对民主制度十分欣赏,但是我出身贵族,因此鄙视和恐惧人群。我热爱自由、平等,尊重法律,而非民主。这就是我内心深处的想法。”(《托克维尔先生如是说》,佩兰出版社1925)

题跋引用了爱德华·甘斯(Edouard Gans)在一八三六年雷佳米耶夫人沙龙见到的托克维尔印象:面容苍白,甚至有些病态—“他的出身为他带来了贵族姓氏,而他的思想则让他心属自由”。若姆令人信服地呈现出,托克维尔是一位摇摆于贵族传统与民主趋势之间的民主推动者,他试图适应民主潮流,同时又怀念其植根的贵族世界—他相信为保护民主下的自由,就有必要保持贵族的价值观。若姆的著作力图还原当时托克维尔所置身的时代背景—法国大革命前的统治危机。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也造就了托克维尔复杂的观点。作为欧洲贵族后裔的托克维尔,贵族中的先知,他坐在自家的城堡中,冷静地看着旧日帝制的余晖渐渐远去,深知民主平等如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究竟是民主制度的治理好,还是贵族制度的治理好,这是一个很难解答的问题。但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民主制度要使一些人感到不快,而贵族制度则将压迫另一些人。你富了,我就穷了—这是一个自行成立不需讨论的真理。”(《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本,下同)“新大陆的令人向往之处,就在于人在那里可以自我奋斗。只要你去追求,就能获得幸福与自由。”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上卷中如此斩钉截铁的宣言,很难想象他的外公、父亲、母系贵族亲友们在法国大革命中的悲惨遭遇。罗伯斯庇尔专政期间,他的家族成员中,尤其是外祖父母、姨妈、表兄弟等“外戚”一脉,几乎满门抄斩,全部被送上了断头台;他的父母托克维尔伯爵及其夫人,也被关到了监狱等待处决。他们的运气稍微好点,总算活着走出了监狱。由于这段经历,托克维尔的父亲年纪轻轻就华发满头,母亲在雅各宾恐怖统治时期之后活在一种持久的焦虑和心理创伤中,对孩子们也影响甚大。革命硝烟散尽后,老两口试图重建昔日的贵族生活,毕竟岁月东流去,诺曼底再也不是过去的诺曼底了。当时欧洲大陆的贵族骄奢淫逸,只收税不作为,不能适应社会的变更,所以在接踵而来的历次革命中回天无力。

再想,英国的贵族好像不一样,虽然夕阳西下,这将尽的落日毕竟至今还挂在天际。只因为他们懂得适者生存的道理,一直以来不断地妥协矫正,终于能走到今天这地步。电视剧《唐顿庄园》中有这样一个细节:伯爵为自己的女儿跟司机私奔而忧心忡忡,伯爵夫人劝他想到此事不妨高兴一点,因为万一又有什么革命来临,咱们在对方阵营还算是有个自己人了。话虽无奈,却也揭示出贵族们理性地向时代妥协,朝着民主的主仆关系进化的开明心态。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册专辟一章细论英国、法国和美国的主仆关系的区别,他是这么说的:“一位曾在欧洲旅游很长时间的美国人,有一次对我说:‘英国人对待仆人时表现的高傲和专横态度,使我们感到惊讶;但是,法国人对待仆人有时又过于亲昵,或者说他们在仆人面前表现得十分客气,使我们无法理解。这使人感到法国人好像害怕支使仆人似的,上级和下级之分有欠明确。他的观察是正确的,我也曾多次这样说过。我一向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英国是世界上主仆关系最严谨的国家,而法国则是地球上主仆关系最松弛的国家。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国家的主人地位像这两个国家那样悬殊。美国的情况处于这两种极端之间。” 托克维尔笔下美国早期的主仆关系,与《飘》里面的郝思嘉与她的黑奶妈那样的关系相去甚远。但他对大环境中的主仆关系分析很有说服力:“在贵族制国家里,主人总把自己的仆人视为自家人和下属,并在利己主义的推动下关心仆人的命运。仆人,他们自己也有这种想法,有时认为自己属于主人的集团,因而他们自己也像主人那样认为自己是主人的附属物。两种不同的生活情景一旦奇妙地结合在一起,既有使人感动的地方,又有使人觉得可笑的地方。但我在美国从未见到一个人可以使人想起欧洲人尚未忘记的那些赫赫有名的忠仆;但是,也没有一个人可以使我想起那些奴才。在美国,忠仆和奴才的痕迹都不见了……”(《托克维尔回忆录》,董果良译本)人格的贵贱被抹平了,托克维尔由此看到历史进步的路径。

可是,认为有此前景与真心希望有此前景,那是全然不同的两回事。若姆的书里没有提到托克维尔在自己的回忆录里描述的六月起义的一些细节。那是法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性质最奇特的造反,四天之中参加人数多达十万,死了五位将军。“这是一场阶级的斗争,一种奴隶造反的战争。”造反的精神向着四面八方扩散。“在我们自以为是主人的地方,也出现了家贼。”托克维尔说起他的朋友经济学家布朗基家里的事儿,布朗基把家乡一个可怜的穷人的儿子带回巴黎,做他的仆人。发生造反那天晚上,这男孩一边做饭一边说:“这个星期天(当天是星期四)吃童子鸡鸡翅的就该是我们了。”旁边一个也是受雇于布朗基家的小女孩补充说:“穿漂亮的丝绸连衣裙的也该是我们了。”布朗基当时装作没听到两个孩子的对话,可是他心里却非常害怕。“于是在骚乱被平息后的次日,他就打发那个野心勃勃的男孩和那个虚荣心旺盛的女孩回他们贫困的家里去了。”说起这事儿,托克维尔有些不寒而栗。

面对革命的合法性问题,托克维尔的确显得颇为踌躇。而在考察美国民主的时候,他似乎不必面对这样的问题。

若姆教授的著作基本上是希望读者在《论美国的民主》中看到作者文字背后的真实心态。即便托克维尔认为民主造就了新型的主仆关系并让人摆脱自愿为奴的人格塑造,但若姆的分析断定,托氏的重要性在于揭示了一个概念,叫作“自由的奴隶”。作者认为,民主社会中的公众舆论创造出一种虚构的平等,尽管主仆之间的真正条件并不平等。他进而发挥道,“虚构的平等”是他们无法挣脱的束缚:个人认可社会,因为社会也是个人的产物。人们的意识深处其实只是做着社会想要你做的事情。

顺便吐槽一下,《托克维尔:自由的贵族源泉》的文字实在佶屈聱牙。此书在资料挖掘与背景分析上算是有其独到之处,注释更是丰赡详实。但总体文风与观点表述远不及他所分析的对象—无论是对民主的理解,还是对主仆关系的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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