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文章概述了正能量、正价值的基本概念。阐释了网络文化中美的创造,网络文化中的美即正能量是一种具有精神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在真和善基础上实现的主体的精神愉悦和自由;鞭挞了网络文化中的“三俗”现象,論述了网络文化中的 “美”在价值体系下升华为在真和善基础上达到的更高层次的价值境界;网络文化中的正能量、正价值的传递对于个人优良意志品质的养成有着积极的意义;必须净化网络文化,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到以美为美、以真善为美和以个性创意为美,才能带给人们美的体验。
【关键词】 网络文化;正能量;正价值;审美
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网络文化也进入了井喷时代,以一种全新的模式影响着人类的生存方式,改变着我们传统的认知渠道、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影响着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网络文化中的各类信息真真假假,善恶不分,关于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事件层出不穷,也就造成了了当前网络文化的现状。因此,对网络大众的审美文化进行新的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厘清网络文化中美的概念和标准更是当务之急
一、正能量、正价值基本概念
“正能量”本是物理学名词,出自英国物理学家狄拉克的量子电动力学理论:伴随着与一个变量有关的自由度的负能量,总是被伴随着另一个纵向自由度的正能量所补偿,所以负能量在实际上从不表现出来。“正能量”的流行是作为一个精神心理学名词,源于英国心理学家理查德·怀斯曼的专著《正能量》,将人体比作一个能量场,通过激发内在潜能,可以使人表现出一个新的自我,从而更加自信、更加充满活力。网络文化中的“正能量”,即是指网络主体的言行中蕴含、生成、表达的一种健康的、乐观的、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情感。
“价值”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内容,主要表达人类实践活动中一种普遍的关系,即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变化对于主体人的意义。人类想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要求自然界满足自身的各种需求。而自然界是不可能主动达成这些要求的,人类只能通过自己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来实现这种满足。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是,这种关系自人类诞生之日起就在人与外部自然界之间存在着了。作为外在物对于人的意义,价值问题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问题,价值关系是人类实践的一大基本关系。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演进,在日益分工精细的实践活动中产生出各类不同的价值关系,其中表达正能量对于主体人的意义,满足人类对于蕴含正能量事物需求的价值关系就变现为一种“正价值”。
二、网络文化中的美的创造
在网络文化中有真有假,有善有恶,因此必然存在美与丑。正如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在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 在价值论视域中,美是一种精神价值,是审美客体的形态、色彩、节奏、韵律、线条、情节、意蕴等感性形式对人的审美需要的满足。所谓美感,就是由于这种满足而引起的一种特殊的快感。虽然网络文化是现实文化的延伸,更是现实文化的一个特殊表现,因此,网络中的美,相比较于现实生活中传统的美,也有其特殊性。当前学界对于网络文化中的美丑还没有十分确切的界定,这里将网络文化中的美定义为一种具有精神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在真和善基础上实现的主体的精神愉悦和自由。真和善是美的基础,即美的东西必须先是真,美本身也是一种高水平的真;美本身也是一种高水平的善。简单地说,真善—美(正价值、正能量);假恶—丑(负价值、负能量)。
正是因为网络文化中的美更具有鲜明的特色以及复杂的表现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丰富了美学的范畴,也让传统的审美标准在这里发生了“异化”。因此,网络文化中的审美标准也根据网络文化的特征所决定。网络社会是一个虚拟的、匿名的、开放的、平等的空间,这在客观上赋予了每一位网民以同等的话语权,这也使得网络审美更加大众化、平民化。或者说,网络审美也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行为,反应的也是当前的社会心态。
当前,网络文化中的审美标准也已经变成了一种关注度、影响力和数量化的点击率了。受关注度高的,点击率高的事件,网络平台中影响力大的,便成为了所谓的“美”了。虽然,当前是网络的时代,是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但是我们不能放弃对美的追求,更不能降低美的界限。受关注度高、点击率高和影响大的事件不一定都是美的,也不一定都是丑的,我们必须根据具体的社会现实去判断和决定。
在网络社会中,虽然充斥着假恶丑,但是从来也都不缺乏真善美,也正是因为美的存在,才能让我们在茫茫网络社会中始终处于正确的方向上,传递着正能量和正价值,对社会发展起着推动作用。
“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在最危急的时刻奋不顾身的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被压在了车下,造成双腿截肢,终身需要坐在轮椅上。“最美司机”吴斌,在面对肝脏破裂及肋骨多处骨折等伤痛的这个危急时刻,吴斌强忍剧痛,将高速行驶中的客车稳稳的停在高速路边,以一名职业驾驶员的高度敬业精神,完成一系列安全停车措施,确保了24名旅客的安然无恙,而他自己却因伤势过重不幸去世,年仅48岁。2011年“感动中国”特别奖获得者白方礼老人,从1987年开始,连续十多年靠自己蹬三轮的收入帮助贫困的孩子实现上学的梦想,直到他将近90岁蹬三轮近20年,35万善款,圆了300个贫困孩子上学梦。
上述案例深刻诠释了美的境界,从事迹本身出发,无论是女老师张丽莉还是司机吴斌,他们都是在千钧一发之间,本能的做出了最无畏、最合理的行为,也是至真至善的现实表现,亦是美的境界。白方礼老人用他最真实的三轮车积攒着学费,用他最高尚的心灵赞助着贫困的学生,他的美不在于外表更在于心灵。在这些事迹的发生和传递过程中,网络无疑成为了宣传的主阵地,根据网络自身的优势特点,迅速的在网络范围内引起极大的反响,网民们热议三位平民英雄,将他们的行为传遍网络的每一个角落,这种美的传递就是正能量、正价值的传递,就是我们现实文化和网络文化中必须弘扬的美德。
当前,网络文化中还有一种特殊的网络“审丑”的现象。网络“审丑”是一种另类的审美心态,是人们在当前这个节奏飞快、压力山大的社会中寻求刺激的一种方式。在这个信息文化大爆炸的时代,当人们对审美产生疲劳时,审丑现象应运而生,代表着人们深层次的审美心理。“审丑”是以丑化我们日常生活的现象,他们以“丑”为成名的武器,在网络上恶搞博得大家的关注,获得大量的曝光率和点击率,来达到他们成名的目的。这样的事例多的数不胜数,例如,木子美、芙蓉姐姐、凤姐、犀利哥、越南的“洗剪吹”组合等等这些网络“呕像”,他们都是成功的挑战到了网民内心的审美底线而一夜爆红。
以“凤姐”为例,罗玉凤是重庆綦江人,她因一系列雷人言论和外貌在网络上走红,被人称为“凤姐”。她自称懂诗画、会弹琴,精通古汉语,自称“9岁起博览群书,20岁达到顶峰,智商前300年后300年无人能及”。现主要研读经济类和《知音》、《故事会》等人文社科类书籍。2010年,罗玉凤在网上表示“我到美国了”,并声称“出国就没有打算回去”;然而在2011年12月,其却因散布危险言论而在美国遭人控告,或被美国遣返。在这段期间,还有凤姐的整容话题、征婚话题,一次次地挑战着我们的底线。
在凤姐一路走红的事件中,我们应该需要进行分析和反思,为什么凤姐能一直在网络上走红?她的那些低俗、无聊的行为为什么会得到网民这么多的关注呢?在这其中不仅仅有商业利益的驱动,更深层次的是当前人们主流审美价值观的缺失。
然而在网络社会中不仅仅有“凤姐”这样以丑陋的外貌和雷人的言语获得关注的,更有甚的长得(的)十分漂亮,内心却十分丑陋,为了获得关注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例如“郭美美”,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位网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突然备受关注,她年仅20岁,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但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一下子她的真实身份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称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由此引发人们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郭美美在网络上各种不同程度的“炫富”作秀行为,仅仅因为出名就不顾及后果,利用中国红十字会这个慈善机构来炒作十分没有道德,同时这也直接影响了红十字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给中国慈善事业带来信任危机灾难。
当人们在关注这些“丑人丑事”的时候,不妨想想那些最美的人物,网络社会也需要人们用美来呵护,美的人多了,美的事也就多了“小丑们”也就自然的销声匿迹了。
三、“美”的升华
“美”在价值体系下被普遍视作是在真和善基础上达到的更高层次的价值境界。美、审美价值或者美感,意味着人的一种超越了功利需要的满足和自由。美感的产生,在于主体从客体处感受到了自身生活中积极的、健康的、充分和谐和自由的内容与形式。客体的存在或某种属性满足了主体身心的一种特殊需求(即对美感的需求),抑或是客体在某些方面达到了同主体的高度统一与和谐,就使得主体感受到一种超功利、无私的满足体验。美感的达成往往伴随着主体对个性、自由的感知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它不仅仅是一种主体对于客体的观念,更是一种由客体引发而生的主体情感。受这种情感的作用,主体能够比较自由地把握客体,从而充分达到自我实现的境界。在此境界下,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由发展处于主导地位,彰显出一种主体性的自由价值。
我们将“最美女教师”、“最美司机”和白方礼老人的行为称作是“感人事迹”,所谓“感人”正在于他们无私的选择触动了我们心灵深处最纯真的部分,唤起了世人对于超功利的奉献精神的极大满足感,激发出人们对于人性光辉的由衷赞美,从而获得了关于美的体验。
一般地,意志被认为是人的价值心理的最高形式,对需要、欲望、愿望、动机、兴趣、趣味、情绪、情感等价值心理以及其他价值意识和价值行动,起着控制和调节的作用。意志可以通过发动或者抑制某些欲望、动机、情感等来达成某一目的,或支配行动以使之符合某种目的的需要。可见,意志是一种达到了自觉、综合程度的价值心理形式,是主体高度自主的心理活动,是人们自我掌控的关键力量,是价值心理向价值行动转化的核心环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习惯性地将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称作是“随意而为”。事实上,某一心理活动要最终转化为实际的行动都必然经过了主体意志的抉择。从这个角度讲,即便是那些关乎人类生死存亡的最重大决策也无一例外是“随意的”。
然而,主体价值心理和价值行为的“随意性”并不意味着意志本身也是完全随意的,抛开意志作为一种心理活动对人脑和其他身体器官的依赖不谈,从意志的内容上看,其核心乃是目的。目的作为人的价值关系和需要的现实形式,本质上并不是主观随意的。在实践中,目的和意志必然要受到客观条件和主体需要双方面的制约,所以说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正因为如此,不同的生活环境和主体需求产生不同的意志和目的,不同的意志和目的导致不同的行动。正确的、明确的目的和自觉的、坚强的意志易于促成积极的行动,反之则易导致消极的行动。故而锻炼意志就成为谋求有益成果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培养坚定顽强意志也就具有了实践上的方法论意义。
在关于审美价值的日常体验中,主体人是基于对客体的审视而达成了自身的某种需求才进入到美的境界,此时除却对客体的欣赏,更多的是主体自我价值的满足,故而客体之美可以引发主体的自我之美。当我们为张丽莉和吴斌感动得泪流满面时,我们内心也升华出一个高尚的自己,这将使我们在日后的抉择中更有可能采取与我们心目中“美”的形象相符合的行为,而更多的美的体验将不断深化和强化我们在这一方面的意志惯性。因此正能量、正价值的推广对于个人优良意志品质的养成有着积极的意义。
现代心理学把人的心理活动划分为三个基本方面:认知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这三者之间,意志是起调节作用的过程。认知是意志产生的前提,情感可以成为意志的动力,意志调节认知过程并对情感起控制作用。就现实实践而言,心理活动的最终结果要通过行动来呈现,而意志则是从价值心理向价值行动转化的中间环节,行动是意志的反映,意志调节行动。所以,一种正价值的达成总是需要一场积极行动的开展,这一行动则是某种建立在正确认知基础之上并受到正面情感催化的优良意志的反映。一次有益的审美评价正是发端于知,丰富于情,形成于意,付诸于行,知情意三者最终辩证统一于审美的实践活动。
诚如前例,我们从张丽莉、吴斌和白方礼的事迹中感受到了美,心理上关于美的意志得到了升化,在日后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将更乐于接受和赞美那些同类的言行并在需要我们挺身而出时凭借坚定的意志做出最美的选择。反之,当我们从凤姐、郭美美的言行中感受到了厌恶与反感,自然也使意志形成了规避此种丑的体验的习惯,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也将督促自己避免走上与凤姐、郭美美一样的道路。对美的感知给人美的享受并产生更多美的行为,对丑的感知激发对丑的厌恶并减少丑行的发生。主体人的审美情趣正是在这样实践过程中不断得到发展。
四、美的传递
在纷繁复杂的网络文化中,努力地引导人们具有正确的审美文化是不可或缺的,才能少一些“凤姐”之类的人物走红,多一些最美人物的传递,这样才能逐渐的使网络文化产生正能量和正价值。正如上述案例中的最美女教师和最美司机,在生活中多一些他们这样的人,在网络中多传递一些他们的事迹,就能是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美满,是我们的社会健康发展。我们在积极传递正能量和正价值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抑制“三俗”和丑的东西,例如网络文化中的一些所谓的“网络红人”,他们靠着庸俗、低俗、媚俗的以及故意丑化形象,挑战大眾心理底线的东西来扭曲我们的审美观,这是在制造和传递负能量和负价值。例如案例中的“凤姐”,以及“秦火火”、郭美美等等。
提升网民的文化素质也是不可或缺的。关于提升网民的文化素质是人们对于网络文化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点,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作为网络社会中的主体——人的自我意识的提高是网络文化前进的动力。因此,网络大众的素质提升了,网络谣言、网络“三俗”、网络中的丑等等负能量、负价值也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而正能量、正价值则会在网络的平台上传递到各个角落。
在网络文化中,各种各样的文化产品都汇聚在网络中,这些产品内容参差不齐,那么对于网络文化的审美化,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净化网络文化,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到以美为美、以真善为美和以个性创意为美,才能带给人们美的体验。网络审美的理想境界可以用社会学家费孝通的话表达“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意思是各自以自己的文化价值为荣并发扬光大,尊重、宽容、欣赏其他文化价值,各种不同的优秀文化共生共存,目标是达到天下大同的理想。
【参考文献】
[1] 马俊峰,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研究[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 常晋芳,网络哲学引论—网络时代人类存在方式的变革[M].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
蔡少佳(1989-)男,博士,研究方向:文化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