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贺滢锦 周 涛[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司法局]
在辽宁省大连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沙河口区把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深入推进。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全城覆盖、全民服务、全区治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沙河口模式”,为推动全区中心工作、改善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建设富庶智慧文明幸福新城区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沙河口区位于大连市中心,面积48平方公里,常住及流动人口近百万,下辖9个街道,9个司法所,90个社区,律师事务所64家,执业律师709名。目前,全区已实现全域城市化,南部比邻黄海,依托亚洲最大的广场——星海广场,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楼宇经济、会展业发达;东部紧邻市中心,行政服务、商业企业相对集中,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东高西低,城区建设南新北旧的发展现状。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业务与经济发展同步,集中在东、南部地区,形成行政及法律资源相对不均衡的状态。如何破解行政服务、法律资源在服务民生方面的不平衡成为一道社会难题。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全区创建成立了辽宁省首家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资讯收集、调度指挥等职能于一体,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为主体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均衡全区法律资源、法律服务提供坚实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法治文化大集
(一)通联多方平台,构建“1+X”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确立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为延伸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框架,同时,主动作为,积极统合,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民间团体等建立平台化通联,打通“最后一公里”,形成各点切合、全城覆盖、资源互动、全员参与的“1+X”模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整合系统资源,增强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调控性。配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统筹调配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队伍,使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优化组合、兼容互助,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业务指导更加高效,对承接复杂的法律事务更加专业。依托区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专业律师、人民调解员、行政干部专项数据库,为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业务支撑,成立“法润沙河口”专业法律援助队伍,为相关行业和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从而把“1+X”模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1”做专做强。
二是加强政府间部门合作。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人社、城建、卫生、信访、安监、商务、综合执法等部门实施联通,承接相关业务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与区委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机构——“帮万家、助万企”为民为企一体化平台建立联系,设立便民法律服务窗口,提供便民法律服务;跟进重点民生工程——“精准帮扶”工程,启动区公共法律体系应急机制,为帮扶对象提供全方位法律帮助,从而使“1+X”模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X”尽量扩展、横向到边。
三是加强社会民间团体组织互联。与残联、总工会、工商联、妇联、人才劳务机构、律协、商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建立信息对接机制,为弱势群体、外来务工人员、个体企业等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与民企互联网法律平台“律众在线”建立合作,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承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咨询”“诉讼代理”项目,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法律服务,从而使“1+X”模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X”尽量延伸、纵向到底。
(二)推动职能下沉,打通“最后一公里”。通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政府间部门合作,实现各行业的法律服务全覆盖;通过设立“帮万家、助万企”平台法律服务窗口,对接“精准帮扶”民生工程,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完成“法律服务15分钟便民圈”的建立,实现法律服务居民的全覆盖;通过与社会各民间团体对接,实现了弱势群体、外来务工人员、个体企业的全覆盖。一系列措施彻底打通了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最后一公里”,较好地解决了法律资源、法律服务分布不均衡的困境。
(三)围绕群众需求,提供精准服务。一是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辖区居民提供精准服务。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组成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对辖区居民的覆盖,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二是参与政府民生工程,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服务。特定行业、困难群体是民生工程帮扶的重点对象,其法律诉求也往往具有牵扯家庭事务多、涉及邻里面积广等特点,更加复杂。因此,对接好民生工程,服务好生活困难群众的法律诉求,既是工作的本职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体恤与关怀的具体体现。三是协助政府各职能部门,为行业企业提供精准服务。随着“谁执法谁普法”机制的深入推进,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法治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过程中会遇到更多挑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法润沙河口”法律援助队伍,为各职能部门普法教育、执法管理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一)逐步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结合“法官、检察官、律师进社区”,开展以案释法讲堂,推动“法律六进”;联动政府相关部门,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及春节、元旦等节日,举行专场普法宣传,通过节目汇演、赠送书籍、印发传单、发放楹联等形式,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联合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队、普法讲师团、书协、画协、摄协等,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切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做到周有活动、月有讲座、季有演出、年有奖评;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组织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行业、社区对接,及时反馈需求信息,做好“菜单式”送法普法。
(二)逐步实现法律服务资源的均衡化。通过构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点、进驻“帮万家、助万企”行政服务平台,辐射所有社区居民,通过联通政府职能部门辐射不同行业单位,通过联通民间团体辐射社会不同人群,使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角落,法律资源实现全民覆盖,较好解决全区法律资源分配不均的矛盾。目前,执业律师已签约入驻全区90个社区,互通互联政府部门12个、社会团体8个。
律师解答群众咨询
(三)逐步实现法律服务能力的高效化。通过“1+X”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电话咨询、预约帮助及面对面具体服务;通过“法润沙河口”法律援助队伍,为辖区弱势群体提供专门的法律咨询与诉讼代理;通过制定《沙河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管理细则》,建立案件负责制、结案限时制、律师网签台账制等,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效率。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法律服务诉求2100件,法律援助案件302件。
(四)逐步实现特殊人群管控的规范化。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的统一调配和责任分工,加大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教育力度;把特殊人群纳入精准帮扶体系和政府民生工程,持续对特殊人群困难家庭进行帮扶,走出严格管控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强化学习与释法析理相结合、鼓励自新与帮扶安置相结合的良性之路。两年多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03名,解除478名,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逐步实现人民调解的专业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培训制度,基本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区的调解网络。全区现有基层调解组织120个,人民调解员1463名。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团队、街道社区法律服务站点值班律师,为人民调解员调解复杂民间纠纷提供专业支持,为交通、医疗、物业等领域纠纷提供高效的调处方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
“1+X”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两年多来,虽然在覆盖城区服务群众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体系运行中也存在着一定问题。一是政府网站的访问量不高,通过网络答疑释惑解决法律问题的人数相对较少;二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对“1+X”模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不太理解和熟悉;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职能衔接、配合还不够流畅默契,各职能工作标准、服务流程、承接程序、合作形式还没有细化规范,操作性不强。
授予沙河口区春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连市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称号
(二)改进方向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协调运行机制。开展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制定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的业务规范、衔接流程,加强内部协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综合服务能力。
2.加大宣传,不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亲民性。树立“酒香就怕巷子深”的观念,认真准备,积极作为,主动与政府部门、民间团体、社区群众加强联通,寻求合作,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中得到支持,在解决法律难题中得到认可。
3.加快新产品开发,不断增强“互联网+法律服务”的快捷性和便民性。重点推进互联网手机平台建设,研发区级手机法律在线A P P,链接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形成线上线下互动功能,设置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矫正管理、法律咨询、案例剖析、警示提醒、预约服务等功能,实现法律服务的全域性覆盖、网络化管理、无盲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