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君
受托提供投资建议的机构或者个人直接执行资管计划投资指令,最为显著的风险是权责划分不清。
兴业银行、中国平安日前被“砸盘”引发市场关注,公募基金公司中信建投基金违规操作与潜藏的风险也因此浮出水面。
近日,上交所在实时监控中发现,中信建投证券下属的中信建投基金旗下多个专户产品,短时间内以远低于市场成交价的价格集中大量卖出兴业银行和中国平安,对相关股价短期走势产生了较大影响。
随后,中信建投基金相关负责人反映称,相关异常交易行为指令是由专户产品的投资顾问公司下达。在指令执行过程中,投资顾问与中信建投基金未充分沟通,且在订单执行中未能采取有效的风控措施,引发了异常情况。
目前,中信建投基金相关账户已被限制交易一个月,然而,对于是哪家投资顾问公司、缘何多个专户产品违规操作、巨量资金操作等问题仍是未解之谜。多位受访业内人士表示:“投顾下达指令这一违规操作暴露的风险,其造成的管理权模糊、绕行监管等问题,可能潜藏的风险性不亚于‘国海证券萝卜章事件。”
违反多项规定
“在与上交所的沟通中,中信建投基金的答复是相关异常交易行为指令是由专户产品的投资顾问公司下达,仅这一点就与监管多项规定相违背。”北京一家基金公司负责人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指出。
由于个人账户、私募基金、银行理财、券商定向资管等在证券交易、账户设立上有诸多限制,很多资金方从而选择嵌套、承包基金专户进行交易。一些基金专户实际操作中,基金公司只管风控,资金方或专户实际管理人的第三方机构利用远程客户端,自行下单。
对于第三方下达指令的行为,《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条例》已做出规定,其中在关于证券投资咨询的监管规定部分,均禁止投资顾问代为实施投资决策。
业内人士介绍,此前单一结构化信托产品将下单权交给外部投资顾问是普遍现象,同时事物管理类信托也是规避此项监管的重要途径,2015年配资清理后,这些信托类型的合同都逐步规范。同时,受此影响,风控严格的基金公司在专户与投顾的协议中,都会明确投顾只能提供投资建议。
此后,在统合了之前三版的征求意见稿基础上,2016年7月实施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新八条底线”),再度对此进行了明确。
“新八条底线”指出:第三方机构不得直接执行投资指令,管理人不得存在未建立或者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未能有效防范第三方机构利用资产管理计划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新八条底线”制定说明特别提到:“前期监管实践中,我们发现,部分受托提供投资建议的机构或者个人存在直接执行资管计划投资指令的情形。在此过程中,相关管理人风险意识不够、风险管控缺位,对于自身资管计划最终责任承担者的角色和义务认识不深刻。这一方面可能导致资管计划沦为相关机构或者个人的交易通道,另一方面可能使管理人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
“也是因此,为强化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责任承担者角色、风险管控意识,在专户与投顾的协议当中,应当明确投顾只能提供投资建议。”一位监管部门人士表示。
潜藏的风险
按照监管要求,基金专户合规运营模式应当是管理人、交易员、风控、投顾独立。正如“新八条底线”制定说明提到的一样,受托提供投资建议的机构或者个人直接执行资管计划投资指令,最为显著的风险是权责划分不清。
“如果此次中信建投基金专户资金来源于银行理财,银行理财通过券商定向资管等方式多次嵌套至基金专户,每层嵌套时都有可能加杠杆,同时发生风险时容易出现法律纠纷和互相推诿,显著扩大风险传递范围。”上述基金公司负责人表示。
银行理财产品嵌套基金专户,对银行理财产品而言,可以通过专户投资银行理财无法投资的部分资本市场产品,而专户可以通过上层架设银行理财规避200人上限及合格投资者约束。除此之外,“如果此次事件的主角是游资为代表的个人,那么借專户通道可能存在违规加大杠杆、违规申购新股等操作;如果是其他资管产品嵌套,产品发生投资风险时,如何厘清责任,维护投资者利益都是风险点。”华南一家券商分析师表示。
因投顾下达指令的风险,给基金公司本身品牌埋下了隐患,已有前车之鉴。2015年,富安达基金、国金、银河、融通四家基金或基金子公司曾因在监管层的场外配资检查中存在问题而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国金基金子公司千石资本的问题便出在投顾代为下单交易上。
风险权责划分不清只是该事件的风险点之一。“砸盘”发生当天,中国平安和兴业银行一分钟内分别下跌超过3%和4%以上,刷新年内最低股价,要达到盘中价闪崩,至少需要上百亿规模的基金。
市场呼吁,中信建投基金应当进一步公开缘何多个专户产品同时操作、哪家投资顾问公司违规下达指令等信息。
对于此次事件的详细信息,《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向中信建投基金发送了采访邮件,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巨量资金、多个专户同时异动操作等中信建投基金未公布的原因,也是可能潜藏风险的关键所在。
“巨量资金可能由量化程序交易下达指令启动,基金公司都应该排查是否采取有效的风控措施。”上述券商分析师表示。
同时“新八条底线”规定,应该建立利益冲突防范机制,防止资产管理计划与第三方机构本身、与第三方机构管理或服务的其他产品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资管产品之间的交易背景、关联关系、交易价格等,并严格禁止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
同样是2015年被罚7.3亿元的东海恒信,便是因为控制使用“千石资本-东海恒信1期”等12个账户,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180ETF交易,影响180ETF交易量,因而被列为操纵市场案件处罚。
“该起异常交易,表面是在订单执行过程中系统风控设置存在不足所致,实际反映出中信建投基金在风控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同时,上交所特别说明,上交所在日常监管中,高度关注市场交易秩序,其中既关注不合理的股价拉抬,也关注不正常的股价打压,以促进股票市场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