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32号),《通知》要求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绿色电力证书经认购后不得再次出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对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的机构和个人核发凭证,定期统计并向全社会发布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绿色电力证书的售卖信息。同时,《通知》还要求各风电、光伏发电企业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填报项目信息;各电网企业负责做好补贴核减工作,并协助做好发电项目结算电量的复核。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是完善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和创新发展机制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和降低国家财政资金的直接补贴强度,对凝聚社会共识、推动能源转型具有积极意义。
2016年12月3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国能科技〔2016〕397号)。《规划》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旨在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技术革命。《规划》明确了2016 年至2020 年能源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的发展目标,即按照当前世界能源前沿技术的发展方向以及我国能源发展需求,聚焦于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新能源电力系统、战略性能源技术等五个重点研究任务,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供技术支撑。《规划》提出,风力发电继续向大型化、智能化和高可靠性方向发展,远海和高空风能开发开始提上日程。
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744号),明确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1 亿千瓦以上,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 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 亿吨以内,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至7.2 万亿千瓦时,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规划》提出,调整优化风电开发布局,逐步由“三北”地区为主转向中东部地区为主,加大中东部地区和南方地区资源勘探开发,优先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基地建设,统筹本地市场消纳和跨区输送能力。另外,《规划》还对优化能源系统、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等主要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6年1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印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6〕394号),进一步完善海上风电管理体系,规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秩序,促进海上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办法》的推出加大了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海上风电开发的灵活性。《办法》明确提出,国家能源局今后将不再统一编制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而由各地区按照规划核准项目,这是《办法》的最大亮点,表明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在海上风电管理的简政放权上又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此外,在明确各方责任、如何确保海上风电开发的稳妥有序以及增加科学用海和减少环境影响的相关规定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要求,为实现“十三五”海上风电规划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1月20日,为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山东能源监管办结合全省能源行业实际正式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全省统一的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完成并良好运行,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信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得到广泛应用,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全面发挥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合力,信用专业人才队伍基本形成,能源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增强,行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成满足全省能源行业发展要求的信用体系,以信用建设促进行业整体发展。其中,《意见》中涉及的领域包括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涉及的市场主体包括从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的生产、供应、建设等相关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此外,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山东能源监管办成立了全省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同时将加大对能源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的人才和资金支持,探索开展社会化合作模式。
近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2016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情况,风电和光伏发电两项新能源发展表现突出,实现了“十三五”规划开门红。其中,两项发电装机合计净增91.6万千瓦,总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大关(1048.2万千瓦);发电量净增长19.7亿千瓦时,总发电量逼近200亿千瓦时(194.9亿千瓦时)。另外,全省风电弃风比重明显低于2015年,运营超过1900小时,在“三北”地区继续保持健康有序发展态势,光伏装机容量由16.3万千瓦一跃增长到52万千瓦,超出两倍以上。装机量和发电量的提升不仅对辽宁省完成“十三五”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约束性目标奠定了较好基础,在应对气候变化、防治大气污染、拉动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方面也具有推动作用。
1月20日,东方风电新一代直驱电控、变频器水冷一体机、永磁同步发电机全功率联调试验一次成功。其中,新一代直驱2.5兆瓦电控系统由东方风电自主设计,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该电控系统汲取前期运维经验,融合双馈优势,添加自适应算法,在电气原理设计、器件选型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变频器水冷一体机由东方风电和变频器厂家联合开发;2.5兆瓦直驱永磁同步发电机由东方风电和东方电机联合通用化设计,全生命保障优化升级,变载变速压力联调稳定可靠。直驱联调试验的成功,提高了东方风电研发和测试能力,验证了东方风电新一代电控系统和电气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1月16日,6兆瓦半直驱永磁同步风电机组样机在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成功下线。它是目前国内首台功率最大的海上半直驱风电机组,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机组领域又增添了一“尖端利器”。该机组采用优化的电磁方案、可靠的紧凑型结构以及高效的通风冷却系统,实现了与齿轮箱及机舱的高度集成化,具有功率大、体积小、重量轻、效率高、功率密度大等特点和优势。这是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继成功研制出口欧盟(德国阿海珐风能股份公司)5兆瓦半直驱永磁同步机组后,为我国海上机组量身定制的第一代大功率半直驱永磁同步机组,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016年12月28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与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携手推进我国新能源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在风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双方将以三峡集团打造的福建兴化湾样机试验风电场和海上风电产业园为契机,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检测实验室,打造国际领先的海上风电检测认证机构、设备制造商和开发商,提高我国海上风电可靠性,降低海上风电建设运营成本,推动我国海上风电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