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海超
摘 要:当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对教育主客体地位存在诸多争议,而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主体原则,在当前的教育背景下也出现一些问题。出于正确理解和坚持主体原则的角度,也为了进一步发挥教育者的主体作用,认识大学生的“主体性”客体地位,调动大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思想政治工作有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者即大学生“主体性”客体地位进行辨析说明,反思了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坚持主体原则存在的混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问题,并就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如何坚持主体原则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自我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主体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4-0233-02
2016年12月,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说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1],这就要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以学生为本”,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学生才是教育的主体?而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原则又该如何坚持?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原则的相关思考
(一)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的特殊性
思想政治教育与一般教育不同,思想政治教育既是知识传授的通识教育,同时也是一种政治活动,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与强烈的意识形态内在表征,因此一般教育所认同的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提倡“双主体”说或“主体间性”说,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是存在较大争议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内在政治诉求决定了“受教育者所具有的主体性并不能否定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地位与作用上主体与客体的基本关系”[2],也就是说,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与客体不能混淆,主体地位和作用不能胡乱糅合,不分主客。同时,不能否认,思想政治教育中受教育者一方面作为教育的客体存在,另一方面又是学习和内化过程中具有自觉能动性的主体,而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期实践表明,只强调“灌输”的教育者单面主体,也没有充分把握教育规律,对于学生的自我教育缺乏足够重视,并没有真正做到“以人文本”,这也进一步说明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的特殊性。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大学生主客体地位辨析
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者是教育的主体,大学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但这并不表示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学习中也是客体。北京大学教授祖嘉合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客体性的主体,受教育者是‘主体性客体,这就构成了世间主客体关系中最为特殊的一类”[3],这最特殊的一类表明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虽是教育的客体,但却是学习和内化教育知识的主体。
陈万柏和张耀灿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一书中,出于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能动作用的思考,在确定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原则时指出:“受教育者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4],但结合到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发现高校的受教育者即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扮演的近乎完全是教育客体的角色,这并不是教育方式的落后,而是大学生本身作为受教育对象而非研究对象,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很少会自觉地把自己扮演为教育主体,但会认同自己是决定学习与否的主体。
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应是从大学生自我教育的角度出发的主体。教育者是教育的主体,受教育者是学习或自我内化的主体,但不能简单理解为教育的双主体,这两个主体有着外在教育和内在学习的本质区别,因此对于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不能说大学生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既是主体也是客体,也不能根据“主体间性”说大学生是主体而教育资料是客体。
二、当前高校坚持主体原则存在的问题和反思
(一)“双主体”观念的盛行,混淆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淡化了教育者的责任感、自信心和实效意识
当前“双主体”说的观念盛行,很多高校在这个观念的指引下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创新,把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拔得越来越高,这就直接混淆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从而淡化了教育者的责任感和自信心。正如复旦教授顾钰民所言,“双主体说是一种教育者自信心不足的表现。在把教育对象提高到主体地位的同时,实际上也就相对降低了教育者的主体地位,或者说,至少是把教育者和教育对象放在同等地位,二者之间已经没有主次之分了”[5]。
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来说,教育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对于存在的问题,教育者相應也是责任的主体,也就是说,谁成为主体,谁就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双主体”说把教育对象也作为教育的主体,也就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要大学生与教育者等位承担。这种混淆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的后果是:一方面,把教育对象变成与教育者同等地位的主体,是教育者对自身主体地位的淡化,同时也是对自己教育责任的淡化,这其实严重地讲是思想政治教育者逃避责任的表现;另一方面,“双主体说”弱化了教育者的责任,同时也降低了教育者的地位和作用,是教育者缺乏自信、淡化实效意识的表现。
(二)大学生作为学习和自我教育的主体,其主体能动性的发挥不足
“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不仅重视教育客体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发挥,而且把教育客体主体性的培育和发展作为重要内容”[6],而在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虽然已经意识到了大学生主体性的作用,并把对其的培育和发展划入了重点内容中,但事实上,做得并不到位。
从教育者角度分析,教育者或是对培养和发挥大学生主体能动性找不到切入点,只能继续以往的“自说自话”的教育方式,或只是在课堂上进行一些自主意识教育,但在课堂外,对学生的主体性的培养关注不多。
从大学生角度出发,大学生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依然更多只是被动地接受教育,主导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学习的往往是无意识的被动学习思维,缺乏自我教育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很多学生喜欢某一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课,多是因为这位老师不点名,课程考试容易通过,结果是教得不透彻,学得不认真,而双方还各有“收获”:学生评教给高分,老师考核学生学习效果也给高分,造成长期的不良循环,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也越来越差。这种默认的“皆大欢喜”把大学生的教育客体的地位拖向了被动教育的极端。
三、当前高校正确坚持主体原则的对策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要把对自己的“脉”,站好自己的“岗”
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既然出现了思想政治教育者理论不自信和淡化责任的问题,那么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对自己的“脉”,真正认识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客体之分,真正理解作为教育对象的大学生发挥主体性作用的重要性,进而促使大学生积极自觉地进行自我教育。
站好自己的“岗”,思想政治教育者就是把正确的主体观念贯彻到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去,坚持自己的教育主体地位和作用,同时引导教育对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体现出主体的独立性、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7],要坚持主体原则,贯彻疏导方针。而要真正贯彻疏导方针,必须在教育中,不论是课堂上,还是实践引导中,都要创造可以畅所欲言、积极疏通、双向交流的教育氛围,力戒 “自说自话” “自言自语”,但也要避免放羊式的课堂自由讨论。
总之,高校的教育者在扮演好自己主体地位的同时,更多的应当是正确看待大学生的“主体性”客体地位,鼓励大学生发挥自我教育,积极进行自我学习,从而使受教育的大学生真正把所学到的思想理论自我内化,要在疏导中培养大学生树立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内化的主体地位意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即培养和引导大学生发挥自觉学习,自我内化的主体能动作用,当然,这里仍要强调主客体的区分不能混淆。
(二)大学生要转变被动学习思维,培养自我教育的自觉意识和能力
“自我教育是學校教育中极其重要的一个因素,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8],大学生要转变过往的、无意识的被动学习思维,积极培养自我教育的自觉意识和能力。
首先,大学生要认清自身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学习和自我内化的主体地位,转变被动学习思维;其次,大学生要提升独立思考能力,自觉地把外在教育要求变成自己的内在的实践动力之一,进而主动接受外界的积极影响,对自己的思想和学习行为进行自我调控,以培养自己良好的思想品德;最后,要把个体自我教育与集体自我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教育者在引导大学生开展个体自我教育的同时,着力组织和指导大学生群体的集体自我教育,提高大学生群体性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塑造良好的自我教育氛围,由此,全方位加强对自我教育的激励和引导。
“注重激发大学生主体的内在动力”[9],这个激发并不只是被动地激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要坚持主体原则,就要引导和鼓励当代大学生自觉地、自主地、积极地发挥自我教育的作用,树立大学生自我内化的主体地位。而要做到自觉自主,就需要大学生激发自己作为学习主体的内在动力,这是内因,因此应培养大学生自我教育的自觉意识和能力。
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坚持主体原则,既要坚持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又要坚持大学生作为自我教育主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地位,培养和发挥大学生主体能动作用而又不掩盖其教育客体地位。当然,强调大学生作为自我教育的主体并坚持主体原则,并不意味着忽视或打压教育者主导作用的发挥,坚持主体原则必须把握好大学生自我教育主体性作用的“度”,从而不至陷入错误理解的双主体说或盲目的主体间性说。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6-12-09.
[2]邹学荣.思想政治教育学[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3]祖嘉合.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及其特性的思考[J].教学与研究,2007(3).
[4]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5]顾钰民.思想政治教育“ 双主体说” 评析[J].教学与研究,2013(8).
[6]张耀灿.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7]许亨洪.从心理学视角探讨思想政治教育对象“主体性”作用的发挥[J].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8(4).
[8][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
[9]骆郁廷,邓纯余.论大学生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作用[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