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法人》记者 肖岳
镜鉴CASE REVIEW
原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案开庭
整理 《法人》记者 肖岳
这位曾被誉为“国资委体系最年轻副部级干部”的华润掌门人,最终却因贪污、受贿而站上了审判席
近日,原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开资料显示,宋林出生于1963年2月,山东乳山人,曾获同济大学工程力学学士,于1985年进入华润集团。在华润,宋林曾先后担任香港华润石化经理、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企发部总经理及华润投资开发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01年11月,宋林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2004年12月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创业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2006年11月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5月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除上述职务外,宋林还曾兼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主席,以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他还曾获得“2012年中国改革年度人物”等殊荣,2013年7月1日,受香港特区政府委任,获任太平绅士。
2014年4月17日,中纪委发布消息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随后的4月19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宋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4月23日,在华润集团召开的集团全体领导会议上,宋林被免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同年5月5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行政长官自即日起终止宋林作为经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委任。
5月20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十五次主席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宋林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2015年9月1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宋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同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宋林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6年12月,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林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被查近三年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宋林贪污、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新京报》此前报道,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3年,宋林利用担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领取认股权名义和在下属公司报销个人费用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4万元。
2005年至2012年,宋林利用担任华润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金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王宏琨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奖金审批、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6万元,其贪污受贿涉案金额共计3310万元。
另据报道,在宋林于2014年4月被带走调查后,陆续有多位华润系高管也因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其中包括华润金融置地CEO吴丁、华润置地董事会副主席王宏琨、华润集团原审计总监黄道国、华润电力原总裁王玉军等。
据悉,宋林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