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维芸
摘 要:过节本是表达对亲近之人的感恩或感谢,现在却被消费主义式的过节方式所取代。以母亲节为例,说明节日如何为消费所宰制,及母亲/女性如何成为被消费的对象,希望提供另一种分析节日的视角。
关键词:节日;母亲节;消费主义
一、母亲节之困
一年才刚开始不久,却时常见到为“XX节”庆祝。就上半年而言,从1月1日的元旦、2月14日的情人节、3月14日的白色情人节、5月的母亲节,再到下半年的儿童节、父亲节、万圣节、圣诞节,好像我们的生活被节日——尤其是洋节日——所包围。但即便如母亲节这样与家庭亲密关系密切关联的节日,也越来越呈现出某些固定的过节方式。那么,究竟节日是什么?从过去到现在节日怎么变了?我们现在说过节,又过的是什么节?
二、母亲节的引入与“复活”
母亲节在中国的传播历史可以算作洋节日的典型。母亲节起源于美国,由安娜?贾维斯发起,她认为子女经常忽视母亲的感情,希望母亲节能让人们多想想母亲为家庭所付出的一切。1907年5月12日,安德烈卫理教堂应安娜之邀为母亲们举行了一个礼拜仪式,来年此仪式在费城举行,获维州州长支持,而在1910年于该州设立母亲节。到了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一份议案,将5月的第2个星期天作为法定母亲节,母亲节就此流传开来。
大约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在近代化进程中整体向西方看齐,母亲节随着西方文化传入中国。而除了西方文化的强势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也是人们认可母亲节的一个重要原因,人们可以透过母亲节表达自己的敬意。此外,母亲节也包含了对当时正在崛起的女权意识的响应,妇女组织想藉此唤醒人们对母性的重视,及母亲自身的觉悟。而到了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为安慰抗战将士母亲,也有意推助母亲节庆祝活动。1938年,武汉天主教堂举行特别礼拜纪念母亲节,宋美龄还前往献词,足见官方对母亲节的肯定。
虽然母亲节在民国时期已传入中国,但直到20世纪末这一节日才在中国“复活”。在此之前,左翼文学和革命文学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女性形象并不突出,主要是作为革命者的一份子出现。这是因为对妇女的解放也包含在阶级解放和中华民族解放的大叙事之中。当时推行的女性主体是“妇女能顶半边天”“不爱红装爱武装”,提倡男女平等。直到改革开放后,母亲节才再次于中国“复活”。
三、被束缚了的母亲
在20世纪初母亲节进入中国时,不全因西方影响才得以传播。但自20世纪末以后,伴随着普通人消费能力的提升,母亲节在中国逐渐变成一个“送礼”的节日。人们送康乃馨、写贺卡、挑礼物给母亲以表达自己的亲情,各种打着“庆祝母亲节”的商业活动蓬勃发展,母亲节俨然成为商业活动的最佳推销日。而母亲节送礼的这项“传统”除了商业的操作外,也与逢年过节中国人的送礼“传统”相关,无论是单位对员工的“送礼”、抑或亲朋好友间的“礼尚往来”,都表达着中国传统的“礼轻情意重”观念,只是原本的“客体”礼物而今反客为主了。
因此,除了公益宣传语或寄语之外,更为普遍的是有关母亲节的广告:服装、化妆品、珠宝首饰、保健品等。也有些地方以举办厨艺比赛或举行旅游的方式庆祝母亲节,或者选择吃大餐来庆祝。总体而言,母亲节意味着母亲可以收到礼物、暂时告别繁重而琐碎的劳动,做回美丽、优雅、高贵的女性,赢回子女们的爱戴。
然而在这些庆祝方式中,母亲这一形象被固定了,她不是作为一个独立女性被看待,而是“天然地”被限制在家庭内。厨艺比赛或外出吃大餐都天然地假设在家中下厨的人是母亲,而旅游也假设了母亲在家一直从事家务,因此要好好休息出外放松。在这里,母亲这一家庭成员角色与其他职业岗位具有身体性劳动的可比性,然而家庭内的亲情关系也在这一比较中被化为某种雇佣关系。也就是说,母亲对子女的情感投入是可以用金钱衡量或用假期折算的。那是否意味着,过了母亲节这些家务依然得由母亲承担,母亲节只是给母亲们“放假”?从这层面看,母亲并没有被作为一个自主的女性看待,只是家庭的附属而已。
在这个意义上,母亲因为家务而压抑了自身的消费欲望,因此在母亲节进行的消费行为——无论是母亲本人完成还是其他家庭成员替代她完成——都是对这种压抑的解放或补偿。母亲的形象在这种看法中被天然地赋予了消费欲望,她们只有在面对物品的丰盛中才能获得幸福的快感,暗示了某种“奴性处境”。而商家为母亲准备的礼物几乎无一例外地要求对母亲进行身体改造,使之符合审美标准。在这个意义上,母亲的形象被等同于女性的形象,“只是为了更好地作为争夺对象进入男性竞争才被卷入自我满足之中的”。因此可以说,一系列商业操作不仅为母亲节提供了大量可以被消费的对象,也同时将母亲改造为被消费的对象,彻底否定了母亲在养育子女以及在家庭内部重建社会关系的主体性。
而更为深层的原因,是一种将情感关系折算为金钱关系的逻辑,即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都应当物质化或可测量。就物质化而言,它表现为礼品或礼金不再是人际交往中的附属品,而是建立和维系人际关系的基础。这其中固然受到商业化操作的影响,但权力交易的作用同样不能忽视。另一方面,对人与人之间情感关系的测量催生出奇观化操作,一些特定的生活方式或者动作(书信、拥抱、亲吻、烹饪等等)在普遍化、仪式化之后,成为必须遵守的法则。这种奇观化操作试图取消人际关系中的具体情感,而是强调表现形式,并且生成出一种新的观念(或意识形态;这里可以参考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只有通过特定的动作才能体会到人际关系中具体情感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节日特有的奇观的色彩反过来变为对日常生活的改造。
在母亲节之外,这种束缚同样出现在恋人关系、上下级关系之中。但在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共同作用下,这种束缚变得更为隐蔽。这种不公平不仅被当作“理所当然”,也和若干年前解放了的女性形象反差巨大。
四、从西方节日到本土节日
对于母亲节还是有人提出了异议。2006年全国政协委员李汉秋提出以孟母生孟轲为母亲的日子,也就是农历四月初二为中华母亲节。他认为若孩子一直过美国文化的母亲节,就会忘记中华文化母亲,届时若丧失民族集体文化记忆,民族也就什么都不剩。这种从民族性出发产生的忧虑当然值得关注,但如果来自本土的母亲节同样以消费、送礼作为核心,它和西方的母亲节之间又有何种差异呢?更进一步说,单从“情”的角度出发,西方的母亲节和本土的母亲节虽然会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在阐释上虽然会有不同的侧重,但亲情这一核心是比较一致的,没有太多的地域区别。而如果此类提议是从情感表达的层面出发,那么需要追问或者反思的恰恰是对于仪式/形式的过度依赖:作为建立社会秩序的仪式/形式还能否支配或改变人们对社会关系的理解?在金钱关系越来越成为人们理解各种社会关系的参考的前提下,它们会不会背离了情感的初衷,反而成为被观看、被消费的对象乃至奇观?单从目前中国的社会现实来看,对于消费的重视恰好是支配着节日——无论西方的还是本土的——的基本力量。在这个意义上,站在捍卫民族文化的立场所提出的中华母亲节,是否将把母亲陷入为家庭牺牲奉献这一形象中,是否又只是为反西方而反西方文化?
因此,重新提起中国传统文化,并不能仅仅在文化形式的层面上展开反思,或者将它们作为消费的新对象或新名目,而是要挖掘出中国漫长的历史文化积累中包含着的更为丰富的资源——情、理、法、仁、义、和,以此来抵抗金钱关系的想象。只有在传统文化中对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得到充分挖掘和阐述的前提下,对于本土节日的强调、对民俗和新民俗的推广才不会被窄化为消费的另一种符号形式。
母亲节这一节日是為了让人们感恩母亲而设立,烂俗地借用流行歌歌词,“其实表达了孝,母亲节每天都是”,如果只在母亲节这天才想起“行孝”,那么这个节日还是别过了吧!
参考文献:
[1]苏全有,顾伟娜.论民国时期西方母亲节习俗的传入[J].鲁东大学学报,2015,(04):18-21.
[2]孙晓梅,郑许一.探索中华母亲节的建立与发展[J].中华女子学院报,2016,(01):122-128.
[3]杨孝文.母亲节创始人为何又抵制母亲节[J].现代班组,2016,(05):52-53.
[4][法]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刚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
作者单位:
上海大学文化研究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