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安印+刘博+黄洁
摘要:以当前已有的研究文献为基础,以“一带一路”為背景,通过对当前中国—中亚能源合作的梳理,总结当前中国—中亚能源合作的挑战,以构建中国—中亚能源多边合作机制为研究出发点,探讨多边合作机制的方向和可能性,并就今后研究的方向和重点提出一些建议,为国内学者研究相关问题提供一些线索。
关键词:中国—中亚;能源合作;一带一路
中图分类号:F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81(2017)01-0063-08
引言
近些年,中国和中亚国家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能源合作是中国和中亚国家合作的传统领域,也是经贸合作的重点领域,并且经过20年的发展历程,已形成涵盖资源开发、管道运输、油品销售、工程建设、装备制造等多领域的合作格局,合作基础广泛,前景广阔。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战略的伟大构想后,为中国和中亚国家进一步在能源领域的深化合作带来了重要战略契机。这一伟大战略不仅为我国和中亚国家深化能源领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撑和方向指引,也勾勒出中国—中亚能源合作的发展愿景、未来蓝图、范围、方向和思路。[1]
中国和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不仅是“一带一路”战略向西开放的先行者,也是“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得以实施的一个重要支撑。当“丝绸之路经济带”这一世纪性战略提出以后,“能源经济”的相关研究引起学术界共鸣,以“一带一路”战略中中国—中亚区域能源合作以及机制探索的研究就成为学术界的最大议题。梳理相关文献发现,有关中国和中亚国家能源合作的研究,本质上是促成一种高效、持久、稳定的能源合作关系的建立,因此,对能源合作机制构建的研究势必成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一个最核心导向。所以,深刻明晰“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中亚能源合作的必然性、挑战,探索稳定可行的能源多边合作机制,对进一步研究中国—中亚能源合作以及深入向西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现“一带一路”战略的宏大愿景,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中亚能源合作的意义
中国和中亚能源领域合作,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一个具象和初次体现,已有文献体现出三方面的意义。
(一)有助于优化区域能源供求格局,促进新的能源利益格局形成
首先,国际油气资源的分布状况是国际能源经济格局的形成基础。从全球视角看,以里海—中亚为轴心形成的“中东—里海—中亚—俄罗斯”油气带,蕴藏了世界65%的石油储量和73%的天然气储量,是全球最大的油气资源富集带。中亚—里海地区作为世界上能源潜力仅次于“中东”,且尚未全面开发的重要油气区,已成为国际瞩目的能源“生命线”和世界油气供应战略格局中的新兴力量中心。[2]一些学者认为,中国—中亚能源合作将使这一地区出现短距离能源生产和消费关联区,促进能源市场供需互动合作,为技术交流、人才交流、设备引进等创造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有助于推动中亚地区逐步崛起成为“第二个中东”, 形成新国际能源供求格局和贸易格局。
其次,中国—中亚能源合作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新的世界能源利益新格局形成。近十年来,世界能源市场呈现出两极分化态势,即西方国家所控制形成的美国WTI和英国北海Brent两个国际原油价格体系,同西亚、非洲、拉丁美洲12个产油国控制形成的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利益对立,中国、中亚国家等被排除在外,缺乏能源市场的主导权。以“一带一路”为背景开展的中国—中亚油气产业合作,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壮大上合组织能源利益共同体的发展,改善当今世界能源生产的地缘格局[3],有助于构建“世界能源第三极”,促进新的世界能源利益格局的形成。
(二)有助于历史性地推动一系列经济、政治和安全战略意图的实现
“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中亚能源合作,作为一个历史性的重要战略的先行试验承担者,是中国经济和政治意图的一种战略昭显。从历史意义来说,中国—中亚能源合作既是“一带一路”战略理念和实践的第一次国外首秀,又是中国和中亚全面合作的一个切入点,因其具备务实合作的良好基础,将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一个重大突破口。从战略意义来看,一是具有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即“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有助于推动开展国际产能合作[4]、促进国际产能转移[5],跨区域整合能源资源、繁荣区域经济[6]。二是具备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意义。具体体现为能源进口安全、能源通道安全、军事安全(尤其是针对三股势力的反恐行动)、边疆稳定等方面。三是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促成高水平、高层次对外开放格局的战略意义。一方面,主要体现为中国—中亚能源合作将有助于推动“一带一路”伟大战略构想中“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伟大实践,推动各国形成命运共同体。[7]另一方面,以能源合作为契机,将形成促使中亚经济圈、中国经济体、东北亚经济圈、东南亚经济圈等的有效连接,在区域层次上形成全方位开放格局。
(三)有助于展示中国全球治理和秩序构建的理念和能力
区域公共产品是中国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重要贡献。目前,中亚地区能源合作存在参与方多元化、双边合作平行分散、多边合作一体化机制化程度偏低等缺陷,特别是因区域公共产品供应不足而缺少一个能够整合多种能源合作的多边机制。因此,一方面,中国—中亚能源合作将首次为中国提供区域公共产品营造一个平台,并且通过这个平台向世界展示中国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和传输中国包容、开放、合作、共赢的全球治理理念。[8]另一方面,通过和中亚国家能源领域合作,将向世界展示一个由中国倡导形成的国际合作新秩序,这个秩序给合作方带来互惠互利、尊重平等和合作双赢的新的全球经济发展内涵,有可能成为今后中国主导全球经济发展的一个良好范本。同时,消融冷战思维,摒弃零和博弈理念,将吸引更多国家参与由中国主导的多边治理体系,这将对现有的国际规则和治理体系进行很好的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在能源领域,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将改善能源国际标准与规则碎片化的现状,充实国际经济规则体系[9]。
二、中国—中亚能源合作的必然性
中国—中亚能源合作,虽然是参与各方政府从战略前景谋划区域发展的科学决策,但也是中国和中亚地区双边经济互需性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一必然结果表现为中国和中亚有能源合作的庞大基础、存在良好的能源合作环境以及具有近期、远期战略利益对接性等方面。
(一)具有能源合作的庞大基础
首先,能源供需基础广阔且趋势稳定增长。中亚国家是区域性的能源生产和供给大国,中国是全球性的能源消费大国,能源供需合作的基础雄厚、潜力广阔。2015年的数据显示,中亚地区石油探明总储量为18亿吨,储采比平均25年以上;天然气探明总储量为343万亿立方米,储采比平均50年以上。而中国石油探明储量为25亿吨,占世界石油总探明储量的11%,储采比仅为117年;天然气探明储量为38万亿立方米,仅占世界探明储量的21%,储采比仅为28年。[10]这为中国和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奠定基础和提供最稳定的保障。一些学者认为,随着能源合作的深化,能源供需差距引致的合作將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一方面,通过与中国的合作,中亚国家的油气资源能拓展更大的市场,如东北亚、南亚以及太平洋沿岸国家的市场;另一方面,以需求带动的中亚能源开发力度将持续加大,为满足中国市场以及其他国家能源市场扩展带来的需求增加了新的互补性。[11]
其次,生产区位和消费区位不匹配,致使资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12]中亚地区作为主要油气产区,自身消费能力有限,而中国作为主要消费地区,自己的产量无法满足本地需求。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石油供需差距为3451百万吨,天然气供需差距为593十亿立方米;中亚国家石油供需盈余为731百万吨,天然气供需盈余为493十亿立方米。[10]双边合作生产和消费合作潜力广阔。
最后,能源领域的既有利益已初具规模。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信资源和洲际油气在内的多家油企都在哈萨克斯坦进行过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活动。中土、中乌油气资源既有利益也逐步稳定,初具雏形。比如,中国石油在卡沙甘和阿克纠宾等项目中有较大权益油气资源储量,中信资源在卡拉赞巴斯油田的权益资源量较丰富。中国在土库曼斯坦参与中亚五国最大的油气合作项目,土库曼斯坦东部阿姆河项目巴格季亚尔雷克区块,目前剩余可采储量为2527亿立方米。此外,中石油在乌兹别克斯坦两个合作项目:卡拉库油田的全资项目,中国石油拥有天然气可采储量226亿立方米,以及布拉克油田的合作项目,中国石油股份占比50%,权益可采储量570万吨。[13]既有利益的存在为进一步深入合作提供了稳定的基础。
(二)存在良好的合作环境
中国与中亚五国自1992年陆续建交以来,双边贸易快速增长,外贸依存度不断加强,进出口商品结构在不断优化,为进一步提升能源领域合作奠定了基础。[14]一些实证分析和测量表明,中国与中亚国家已建立较紧密的贸易关系,双边贸易额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且市场集中度高。[15]以投资为例,2004-2013年,中国对中亚地区的投资存量从07亿美元增长到889亿美元,增长了127倍,流量呈现一种快速增长的趋势。
其次,能源产业分工协作的基础较好。中亚国家在能源开发领域还比较落后,尤其是在机械制造、装备制造、运输设备、机电建材等领域,缺乏能源开发开采技术水平和资金实力。相反,中国在能源开发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资金实力,综合供需两方面,中国—中亚国家能源领域产业分工协作的基础和条件较好。[16]有学者提出,中国与中亚地区在油气资源开发技术、油气产品加工技术等方面存在的技术互补性,也提升了双方能源合作的可能。[17]
再次,从加强能源合作的政策引导来看,中国—中亚双边的能源战略政策有利于加强合作。一方面,中亚国家出口单一,对外贸易依存度高,各国政府都在努力为油气资源寻找市场。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均把能源合作作为对外合作的优先方向。另一方面,中国因为拥有巨大的能源市场,不断扩大油气进口量,一些政策也在引导油气企业“走出去”加大合作。如中石油、中石化等正通过承建项目、购买股份、石油贷款的方式和中亚国家开展积极的油气开发合作。[18]
最后,双方高水平的政治互信为能源合作提供了很好的政治环境。能源合作是战略性合作,没有良好的政治互信根本无法顺利开展。长期以来,中国对中亚国家坚定奉行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政策,同中亚五国全部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同其中的四国签署了友好合作条约。这种相互信赖的密切政治关系成为双方能源合作的独特优势。[19]
(三)存在近期、远期战略利益对接的互补性
利益的对接,是中国—中亚能源合作的主要驱动。2014年6月以来,国际油价跌幅近50%,中亚各国纷纷通过促进石油贸易振兴本国经济。2015年,尽管中国和中亚国家双边贸易额普遍下滑,但是涉及能源投资和大项目的合作取得重要进展。[20]13从近期来看,中亚国家能源出口的多元化和中国能源进口多元化战略利益的互补对接,是中国—中亚国家能源合作快速稳步增长的重要推力。中亚国家为了提升自身在国际博弈竞争中的地位和能源贸易的话语权,普遍实行“资源立国”的发展战略。哈萨克斯坦的平衡战略、乌兹别克斯坦的均势战略、塔吉克斯坦的联盟战略、土库曼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的中立战略,均得益于多元化能源外交战略的形成。而中国在“一带一路”战略中能源合作的一个重要战略意图,就是要实现能源进口渠道多元化,保证国内能源安全,中亚是一个很重要的合作方向。这种明确的、直接的战略意图互补性,推动了中国—中亚双方能源合作的紧密联系。在更深层次的战略意图上,中国—中亚能源合作是中国和中亚国家展开军事、安全(打击三股势力)、文化等交流的重要契机,双方都想通过具备良好合作基础的能源合作来促进全面的、更深层次的合作格局形成。
三、“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中亚能源合作的挑战
中国和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具备很好的合作基础,应该说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突出,并且还存在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因此,合作的前景十分广阔。但是由于中亚五国所处的敏感地理位置以及潜在的资源优势,使其在国际能源格局中的地位十分独特,许多域外国家纷纷介入中亚地区,极力谋取和扩大在中亚能源格局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这给中国—中亚能源合作带来一些挑战,增加了合作的不确定性。
(一)中亚国家内部存在的挑战
中国和中亚国家开展的能源合作,一个根本性的挑战来自于中亚国家内部。受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苏乏力、大商品价格持续低迷、俄罗斯经济不景气影响,中亚国家的经济不同程度地出现困难,尤其是在货币金融领域。虽然为了稳定国家经济,各国均制定了反危机措施,但受持续的国家油价下跌影响,未来的挑战依旧很大。《中亚国家发展报告2016》指出,虽然2015年中亚总体形势基本稳定,但也面临经济形势受外部影响较大,经济增长率普遍下降,同时伴随着货币贬值、通货膨胀等一些问题的困扰,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并且,内部宗教政党、外部势力等的活动,使中亚国家政治稳定的潜在威胁增多。从宏观形势预判,能源合作前景的未来走向仍然不明朗。
另一个重要的内部挑战来源于中亚国家政治稳定性和持续性。纳扎尔巴耶夫(哈)、卡里莫夫(乌)、拉赫蒙(塔)等这些中亚国家的现任总统,执政时间均超过30年,尽管在目前的个人政治魅力影响下,各国的政治局势均能保证稳定,但如果考虑到政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即继任者能否完全贯彻和保留前任关于能源合作的理念、政策以及战略,仍需要进一步观察。尤其是新近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的去世,将会给其国家政策和外交带来怎样的转变,仍有待于观察,这种转变的结果也将进一步影响中亚五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政治生态。
最后,虽然在目前五国政府致力于全方位合作的努力下,中亚国家相互间合作和抱团取暖的倾向有所加强。但是,中亚五国还存在一些客观矛盾,甚至有些分歧和矛盾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比如水资源,有些学者把它比喻为一根一触即发的导火线,非常容易触动中亚有关国家的敏感神经。[20] 201再有一些民族矛盾,比如吉尔吉斯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接壤地区吉尔吉斯人与乌兹别克人的矛盾、塔吉克人和吉尔吉斯人的纠纷、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边境地区的民族纷争等等,都会影响到区域整体性的能源合作。
(二)大国博弈所带来的挑战
除了中亚国家内部存在的一些矛盾促使中国—中亚能源合作受到影响外,出于区域地缘政治的目的,大国间为争夺中亚地区政治经济军事等主导权所进行的博弈,也是目前中国和中亚国家开展能源合作的一个重要外部影响因素。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土耳其、加拿大、日本、印度、韩国、俄罗斯、中国、阿根廷、匈牙利、阿曼和阿联酋等20多个国家的50多个公司(主要是石油公司)云集在这里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和原油炼制、销售等活动。在当前能源地缘政治格局中,美国与俄罗斯的角力,俄罗斯和欧盟的角逐、中亚五国与俄罗斯的合作与对抗、中国与俄罗斯在中亚的竞争是四对基本矛盾,再加上印度、日本等国的参与,使各国在中亚能源利益博弈中冲突明显。[21]
首先,中亚地区的能源合作和对抗的本质是大国博弈,美国和俄罗斯是中亚地区大国博弈的主要力量,对目前中亚地区能源利益格局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俄罗斯一直以来将中亚国家视为自己的后院,在中亚拥有传统的经济杠杆和经济影响。目前,俄罗斯与中亚的油气合作关系主要建立在对中亚油气贸易,以及对中亚油气运输管道控制的基础上,因此,俄罗斯仍能借助苏联时期的油气管道在很大程度上保持对中亚油气运输的影响力。而美国在中亚的目标在于确保对西方市场的开放性,确保中亚石油向西路线不被阻断,以此来巩固其在欧亚地区的战略地位。[22]可以看出,美国和俄罗斯在中亚地区立场对立,相互排挤实力,各自以中亚为据点,加强全球战略布局。其他力量的介入,都会受到这两支力量的排挤。在中国“一带一路”战略推进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将在能源领域与这两个大国产生对话和冲突。
其次,多元角力、内外博弈是该时期中亚能源地缘政治格局的主要特征。由于中亚国家所处的敏感地理位置,以及它们潜在的资源优势对能源需求国家造成的影响,导致中亚国家陷入一个区域性合作的战略交汇重叠区。美国的“新丝路计划”、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蒙古国的“草原之路”、印度的“季风计划”以及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都把中亚作为各自战略布局的一个支撑点,使中亚国家处于一个战略的重叠交汇区。这种重叠性,一方面容易激发能源合作的恶性竞争、甚至对抗,比如俄罗斯和美国不可调和的矛盾;另一方面,也将左右处于核心区的中亚国家在战略利益的选择和布局上受到误导,不能正确审视和对待合理性、持续性的合作利益。一个明显的例子,如出于中国战略意图的担心,中亚国家仍然对于“一带一路”这样一个倡导合作和共赢的开放性的合作战略持有疑虑,以致有些合作谈判进展缓慢。
另外,竞争性机制构建是中亚地区能源合作的主要表现。就中国而言,中国推动开展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无论是扩大贸易规模、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建立能源合作机制,都将扩大自身在主要能源产区的影响力。[23]这对于美国和俄罗斯,无疑是对其在中亚地区广泛利益一种对冲和削弱,因此,竞争和对抗在所难免。很明显的一点,美国为了使自己和中亚国家的合作得以保障,2015年美国国务卿克里历史性地首次访遍中亚五国,搭建了“C5+1”对话机制,旨在扩大双方在经贸、能源、交通通信领域合作,挖掘潜力,改善务实合作环境等,这明显释放出有意对抗“一带一路”战略的信号。俄罗斯也积极和中亚国家组建欧亚战略联盟,抗衡性目的明显。除此之外,中國和日本、印度、韩国、伊朗等一些次大国之间展开竞争,以定期会晤机制以及外交行动推进和巩固能源合作。
(三)对中国崛起和中国治理理念的认知存在误区
当前中亚能源多边合作挑战的主要原因,是对于美国和欧洲的“中亚民主化战略”、对中国“能源威胁论”、俄罗斯“能源霸权论”的相互认知差异。就中国而言,其他大国和中亚国家过度关注中国“崛起”,出现了“能源威胁论”和“新殖民主义”的歪曲认识。[24]中亚国家的普通民众对中国的认知很差,“中国威胁论”也一度甚嚣尘上,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形象。[25]特别是俄罗斯和西方国家对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在敏感区域的错误解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国在“一带一路”战略中能源合作的艰难性。邹赟认为,一些大国对中国意图的误解,是导致中亚博弈的重要原因。如美国作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着眼全球战略,对中国这种正处于崛起进程中的大国,总是充满警惕,而俄罗斯对中国借助“一带一路”加强与中亚地区的能源合作,也充满担心和疑虑。印度对中国充满兴趣,但同时又对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升怀有复杂感情。[16]因此上,对中国崛起和中国治理理念的错误认知,正成为中国参与国际合作、输出区域治理理念、维护区域甚至全球秩序最难跨越的一个障碍。
四、构建中国—中亚能源合作机制的相关探讨
事实上,国际能源合作中,利益交织,冲突不断,必然产生相互抵触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合作机制的构建就成为必要。目前,尽管中国和中亚国家已经建立起一些双边合作机制,能对一些双边合作风险进行规避。但实践证明,多边合作协议对于解决全局性、战略性能源合作具有重要作用,双边协议不具有替代性。[26]再者,中亚国家具备一些相似性因素,在机制构建上如果将中亚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纳入多边合作体系,相对容易,且机制构建的成本和困难相对较小,可以有效地减少谈判阻力和缩短谈判进程。这为“一带一路”战略中中国和中亚国家构建能源多边机制提供了一种很好的基础。
(一)上海合作组织“能源俱乐部”构想
关于能源多边合作机制构建,一个很好的思路是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时的宗旨是维护边界安全、打击恐怖主义和应对非传统安全,但随着合作范围逐渐向能源、经济甚至金融领域扩展,其已成为一个集安全、贸易和能源合作为一体的综合性区域组织。由于多边能源合作日益成为上合组织各国进行互利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展趋势,所以,以上海合作组织为框架展开能源多边合作是中国近年来实践努力的一个方向。有学者提出,以上合组织作为主体框架,在此框架内建立“能源俱乐部”较为适宜,并提出了具体的合作模式。[27]
目前来看,以上海合作组织能源俱乐部构想展开的能源多边合作机制构建,已有的研究褒贬参半。较为突出的优势是,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存在双边合作机制的基础,具備将双边合作向多边合作扩展的可能和便利条件。而上合组织各成员国通过在安全领域的合作,也营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区域环境,存在一些对能源合作和经济问题进行谈判和协商的基础。[28]另外,上合组织框架内的智库对话、学术互访等人文交流,可以为中国和中亚国家相互理解彼此国家核心利益、战略意图等,提供简单便捷的相互沟通方式,为进一步搭建多边能源合作平台和机制,加深交流和对话,促成多边合作的谈判与协商,提供人文背景。孙壮志认为,上合组织框架内多边经济合作能否取得成功,要看成员国能否形成一个统一的地缘经济结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加速满足统一的地缘经济结构的条件形成,因此多边谈判相对容易地取得实质性的成果。[29]
然而,以上合组织展开能源合作,也存在一些障碍。一个最主要的因素就是俄罗斯。俄罗斯是横亘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中国和中亚能源合作上的最大障碍。一方面,中国和中亚国家在能源领域展开合作,首先要顾及俄罗斯的利益。特别是在上合组织范围内,作为全球能源输出第二大国的俄罗斯,毋庸置疑地要成为上合能源俱乐部的重要力量,并且,俄罗斯也是最早提出上合能源俱乐部构想的上合组织国家。另一方面,尽管俄罗斯有意愿并且可以接纳中国在中亚的战略利益,但是俄罗斯在多边能源合作中一贯坚持和追求俄方掌握主动权,不愿意接受其他国家或组织主导的强烈主张,也会使构建上合能源俱乐部的不确定性增大。
总的来看,通过上海合作组织能源俱乐部构想来搭建中国和中亚国家多边能源合作机制,存在一些基础,但挑战更为突出。我们认为,在当前政治经济格局中,唯一存在显性对抗的,是俄罗斯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虽然美国对中国经济的崛起以及对中国对外展开的合作存在神经敏感,但中美的对抗性相对弱些,且中美作为能源供需方,存在合作的潜在可能。如果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纳入俄罗斯,必然引起美国对中、俄、中亚经济合作的过度反应,会在战略部署上,对这一多边合作机制围追堵截。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合作将面临艰难的机制构建进程。
(二)一些新的多边机制构建的探讨
摒弃俄罗斯,选择一种直接与中亚国家对话和交流的合作机制,成为“一带一路”背景下多边能源机制构建的一种新思路。较为传统的思路之一是,继续深入和巩固双边合作机制构建。从长远看,生成稳定、成熟的法律机制的难度和时间成本较大,现阶段加强沿线国家双边能源协定的签署更为可行。[30]还有学者认为,中国在中亚地区的能源合作,由于不涉及与俄罗斯的合作,且作为重要资源国的土库曼斯坦并非上合组织成员国,因此多边协调机制宜在中国和中亚五国之间探讨建立。[12]261如何志伦提出,可以尝试搭建中国—中亚国家统一能源信息平台,建立区域供求预警机制 [31];高世宪等认为,为促进能源合作技术的长久、稳定、高效开展,必须加强能源技术合作机制建设[32];汪应洛等认为,应通过能源通道建设,突破原有合作机制,形成新的区域性能源定价和交易机制[33];王海燕认为,随着中国和中亚国家能源合作的深入,中国亟需推动建立能源多边合作协调机制[34];等等。总之,目前研究比较趋同的一点是,借助“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旨在促成一个专业性、针对性、利益共生性的中国和中亚多边机制的形成。
五、总结与启示
目前来看,对“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和中亚国家能源合作的研究,一定程度上为深入多边能源合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入合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提出了机制设想的导向。应该说,文献研究的理论高度和热度已经到达一定的层次。
已有研究表明,中国—中亚多边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中的一种必然趋势,这种必然趋势发展结果的一个具象表现是一个多边机制的形成。尽管目前对机制的研究和探讨,已经初现端倪,但是文献研究的层次还是缺乏一定的高度。首先,已有文献对多边机制的研究只局限于个别或者单个的机制设想,缺乏一种整体性和系统性考虑。其次,研究的递进性不连续,跨越性比较大。针对上述不足,我们认为,接下来的研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继续深入对多边能源合作机制的研究。中国和中亚国家多边能源合作,机遇和风险并存。认识到足够的风险,才能推动一个健康持续的多边机制的形成。这种风险既包括中亚国家内部、大国博弈、多国竞争的因素,也包括国际上政治时局、宗教党派、经济安全独立以及非传统安全的因素,因此,研究的视野和范畴还有待进一步开拓。
二是从多边能源合作的内容来看,过于单调。一个良好的多边机制,应该是一种机制体系。既有多边对话机制,即政府高级别会晤机制、磋商机制等事前辅助机制,也有实践过程中油气资源合作开发机制、投融资机制、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机制、能源利益分配机制等一系列事中机制,同时还需要有政府出面完成的争端解决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紧急情况应对机制等一系列事后机制。因此,从多邊机制本身的内容和内涵上,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入。
最后,从研究内容上来看,目前较为一致的目的,是促成一个多边机制的形成。然而,不容忽略的是,对中国和中亚国家能源合作具体模式的研究应该在机制研究之前,其应成为研究多边机制不可跨越的重要内容。目前,对能源合作模式的研究明显滞后于合作的实践,因此,从研究的连续性上,研究需要对能源合作的具体模式,即多边能源合作的外延进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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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遗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