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滕 拓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逐步推进,煤炭产能过剩局面得到了初步遏制,市场复苏回暖迹象显现,有效扭转了国内煤炭资源供给持续过剩的态势,但是煤炭企业产品销售不旺,应收账款居高不下,资产负债率逼近临界点,企业融资信用等级不断下降,向银行贷款越来越困难的局面仍然比较突出。为保证煤炭企业的正常运转,为企业在有序、高效的轨道上发展积蓄力量,煤炭企业应不断增强对财务风险的认知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1.销售不畅,货款回收难度加大。近年来,由于环保政策对煤炭消费的约束力不断增强,以及内需增长放缓,煤炭市场供过于求,产品积压严重;各个专业银行银根紧缩,煤炭下游企业资金支付能力普遍下降,导致煤炭企业货款回收难度加大,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资金紧张局面越来越严重,直接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的开展。
2.煤炭产品价格上调无力,带来的资金“断流”风险。在诸多因素的合力影响下,煤炭市场低迷的局面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有大的改变,产品价格上调无力,部分煤炭企业产品销售价格低于生产成本价,亏损加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不敷出。
3.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带来财务费用增加的风险。为了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加快货款回收力度,部分煤炭企业适度放宽了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的限制。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虽然提高了货款回收率,但无异于饮鸩止渴,过度的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将会增加融资费用或贴现成本,使本来捉襟见肘的经营资金雪上加霜,企业经营成本上升,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经营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资金链的安全。
4.盲目扩大投资,造成生产经营资金紧张的风险。在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部分煤炭企业急于生产经营转型,在没有进行认真调研和取得银行支持的情况下,盲目扩大投资,占用了大量资金,造成企业流动资金紧张;而新建项目又未能给企业带来效益,没有新的现金流注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局面进一步加剧。
1.固定资产转资不及时,存在管理风险。在煤炭行业十年“黄金期”,煤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大量建设并相继投产,但是部分企业未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达到可使用状态的资产没有及时按照规定进行转资,无法计提折旧,造成在建项目成本和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失真;同时在建工程未及时进行转资,导致财务部门无法据此计提相关税费,存在纳税及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
2.存在账外资产,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煤炭企业部分基层单位为了方便工作,通常会多领取一些材料进行储备,以备不时之需,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单位普遍存在库存大量账外物资的情况;同时由于历史原因,煤炭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无法入账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土地等),资产账实不符等现象普遍存在。
3.物资大量积压,资金占用额度大,存在损失浪费风险。部分煤炭企业由于技术审查把关不严,造成采购物资到货后不能使用,或者为防备物资储存风险而超出使用数量采购物资,造成大量物资积压;甚至由于设备技术更新及主机淘汰、技术进步等原因造成材料设备不能继续使用,而企业又未能及时调剂或处置,占用了大量资金,造成资产的损失浪费。
1.有关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存在假票据入账的风险。一方面由于业务办理人员对票据相关知识欠缺,对虚假票据缺乏鉴别能力,导致取得的票据不合规,甚至取得异地的不合规票据由于更换成本较高等原因而无法更换;另一方面由于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取得的票据没有进行认真验证,或对票据真假判断失误,造成不合规票据入账,形成涉税风险。
2.对涉税问题不能及时正确处理,存在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国家税收管理具有强制性和无限期追溯性,财务人员在处理涉税事项时,由于忙于处理其他业务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涉税账务处理不正确,影响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在税务稽查时,不但需要补缴税款,还将面临被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给企业纳税信誉评定造成不良影响。
3.对税收政策的把控不到位,存在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客观条件的不断变化,国家税收政策内容变化较大,调整时间较为频繁,如果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学习、掌握滞后,极有可能造成应减未减、应免未免、应抵未抵以及多抵现象的发生,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1.会计信息提供错误,影响使用者决策。会计信息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信息,它的正确与否受到诸多业务部门的影响,如产量管理部门、材料管理部门等,这些业务部门提供的信息如果发生错误,势必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2.会计信息提供不及时,影响其使用价值。会计信息要求必须及时,以便决策层能够对生产经营事项适时作出抉择。但是由于相关业务部门提供信息的滞后和会计人员的失误以及其他原因,如计算机系统问题等,造成会计信息不能按时提供,不能及时将信息送达使用者手中,则会计信息就失去了时效性,使用价值大为降低。
1.组织强有力的营销队伍,积极与用户联系,对于部分长期用户,可以达成长期协议,组成战略合作伙伴,抱团取暖,积极扩大煤炭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为缓解资金压力创造条件。
2.在抓市场的同时,狠抓内部管理,持续强化降本增效措施,深挖内部潜力,增强自身积累,堵塞管理漏洞,降低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并采用量本利分析法,合理确定销售价格,为煤炭产品销售做好准备。
3.全面清理各账户资金余额,严格清理资金占用。对存货及应收、预付款占用的资金,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对各种保证金、保函进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想方设法盘活存量资金。
4.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避免投资损失,要对现行的在建项目进行彻底清理,盘活资金,进一步控制投资规模和负债增长;同时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在合理范围内降低工程造价,控制投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
5.加快债权清收和存货清理力度,相关业务部门要制定出清收方案和目标,按照制定的清收方案和目标,加快落实步伐,专人负责盯守,措施不到位、目标不达到决不罢手;同时要加大统计分析和考核力度,以考核促清收,确保清收目标的实现。
6.加强与各开户银行的业务联系互动,完善银企直连功能搭建、零余额管理授权及透支补差、主账户与子账户资金联动、账户收支权限、大额资金信息反馈等功能建设,提升资金流动效率,节约资金成本。
7.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衍生品的管理,不断加大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力度,尽量做到不贴现或少贴现,降低财务费用,缓解经营压力。
1.根据在建工程盘点表,财务部门要对在建工程财务账面数与投资计划、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并深入现场了解工程建设进度,与有关部门主动进行沟通,合理安排好基建、技改及专项资金预算,督促建设管理部门加大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基本建设及专项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督促各有关部门凡当年达到可使用状态,符合转资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转资,做增加固定资产处理,按规定计提折旧,坚决杜绝由于转资不及时而引起的税务风险。
2.严格材料费用的管控,每月对各基层单位材料的发放采取总额度控制,坚决防止出现账外物资;对于现存的账外物资要进行盘点,彻底清查,及时按照规定办理退库或“假退库”手续;同时要建立台账由专人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3.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真实披露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对资产实物盘点结果,要进行分析和研究,做到家底清楚,心中有数,对于账外固定资产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4.对于长期积压,不需用或无法使用的资产要彻底查明原因,进行处置,从而达到盘活资金,缓解经营压力的目标。
5.建立实物资产管理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将实物资产管理职责落实到具体使用部门(责任人),明晰资产使用者的责任,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确保资产状况件件清晰。
1.在税收管理方面,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涉税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对税收知识的认识,充分掌握国家及地方政府税收政策;并积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各税种改革实施细则及其他税收政策,特别是要仔细研究税收减免政策,争取在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增值税等方面获得减免,享受国家给予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缓解企业的经营压力。
2.积极加大税收知识宣传力度,加强票据真伪辨别培训工作。通过强化对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对国、地税各类票据以及财政收据使用范围进行详细描述,提高相关业务人员对票据开取的认知度和财务人员对票据的审核力度,以便相关业务人员在开取票据和财务人员报销时能够认真比对;并采用网上在线鉴别、设备防伪鉴别等一系列方法,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有效控制税务风险。
3.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并及时掌握相关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做到应抵尽抵,坚决避免由于账务处理不当,造成成本费用不能在所得税税前列支,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没有按照规定抵扣等,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及涉税事项的发生。
1.要对相关部门会计相关信息上报时间、信息质量进行严格考核,并以适当的形式通报,督促、激励各部门提高会计相关信息上报质量及时效;同时通过强化会计信息提质提速考核激励机制,推进实施月月决算、月月达标理念,提高财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对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视度,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2.财务部门要加大对会计信息的分析力度,整理信息指标,降低信息冗余,缩短信息统计时间,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对领导层决策的支持性。
3.会计信息系统要加快与投资管理、运销管理、物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系统的对接,实现财务与物资、销售、人力资源、投资、报账的集成,使跨部门的业务流程一体化运行,进而保证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的一致性,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为决策者和投资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