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啸 罗彬
浅议网络民粹主义背后的社会心理动因
□ 胡啸 罗彬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来临,一个与主流舆论场平行的网络舆论场逐渐形成,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愈发重要的影响力。人们在认识网络舆论巨大威力的同时,这种以“仇官”“仇富”“反智”为主要特征的社会情绪也逐渐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网络民粹主义”成为了学界热议的话题。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情绪,网络民粹主义形成、发展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心理动因,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对心理群体的描述对于我们揭示网络民粹主义的社会心理动因有着很大的参考价值。本文拟以“网络民粹主义”为题,参考勒庞的社会心理分析,探讨网络民粹主义背后的社会心理成因。
网络民粹主义;乌合之众;社会心理
在传统社会中,民粹主义作为一种影响深远的社会思潮,在历史的演进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它强调“为民是举”,表现出极端平民化的思想倾向;它把复杂的社会结构简化为“平民”与“精英”两个阶层,认为只有通过对“民众”利益的张扬和对“精英”阶层的抑制,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发展。因此它不可避免地打上了“仇官”“仇富”“反智”等烙印。近些年,随着网络舆论场逐渐形成,并在一些司法审判、反腐败、利益冲突等社会事件中发挥出巨大的威力,“仇官”“仇富”“反智”的情绪成为网络传播中不可忽视的一条“河流”。“网络民粹主义”逐渐浮出水面。
对于网络民粹主义,有的学者认为它是传统意义上的民粹主义思潮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的一种延续,是底层民众对于自身利益与话语权的一种诉求和抗争,具有正面效应;但也有一些学者持不同观点,他们认为网络民粹主义并不是一种成熟的社会思潮,它不具有完备的理论体系,没有系统化、理论化的特征,它更多的是一种蔓延于网络舆论中的社会情绪和心理反应,是一种立场、态度或行为方式。它表面上具有追求平等、公平、反抗社会压迫等积极的价值诉求,但实际上却带有偏执的反智倾向,思考方式上绝对化地排斥理性的作用。①对此,笔者较为倾向后一种观点,认为网络民粹主义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带有民粹主义思潮特征的社会情绪”,并拟从网络民粹主义形成的社会心理动因入手,参照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心理分析方法,对网络民粹主义进行一个浅显的剖析。
网络民粹主义的诉求,是通过集结网民、诉诸舆论来实现的。因此,数量众多且意见近乎一致的网民群体是网络民粹主义的力量来源。要使分散异质的网民发出同样的声音,必定要经历一个社会心理化的过程。群体心理的出现是单向度舆论形成的一个充要条件,群体心理出现后,群体的整体意识取代了群体成员个人的理性认知,所有群体成员的立场、态度和认知都出现了高度的一致性,这就可以揭示在网络民粹主义传播过程中单向度舆论为何出现。
例如,在网络民粹主义的典型案例——“药家鑫肇事案”中,原本分属于不同职业、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经历的个体,有着不同的“既有倾向”,对“药案”也应该有着不同的解读。但在“药案”审理的过程中,网络舆论却出现了一边倒的局面,这就是由于当时的网民在“仇官”情绪的主导下形成了“官二代必须偿命”这样一种高度统一的群体心理,陷入了一种“集体无意识”的状态。群体情绪单纯、夸张,在无意识人格的支配下,凭借一种“替天行道”“同态复仇”的本能冲动,网民们对药家鑫杀声一片,而自己原有的理性认识和法治观念则被集体无意识的群体心理所取代。
群体心理的出现和民粹主义者的信息操纵与舆论控制密不可分。陈龙教授在《话语强占:网络民粹主义的传播实践》一文中指出,民粹主义者采用扣帽子、散布谎言、谩骂、渲染和限制不同声音来实现自己的“话语专制”;通过人格侮辱、“人肉搜索”等手段来打压不同意见,以达到控制舆论的目的。②民粹主义者的话语强占与舆论控制,使得参与了解事件的网民形成了一种“闭环式的认知框架”,在单向度声音的引导和灌输下,群体感染和群体暗示发挥着强大的作用,使单个的个体逐渐对原本模糊的事件有了一个似是而非的“清晰认识”,形成了与“大多数人”一致的看法。于是,在民粹主义者的操纵下,原本分散、异质、孤立的网民,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声势浩大的民粹主义群体。
勒庞认为:“群体形象化的想象力像缺乏推理能力的人一样强大而活跃,并且非常敏感……(刺激群众想象力的方式)一定都是一些无比轰动或是令人万分惊讶的鲜明形象,这种形象一目了然,没有多余的解释。”③形象化的表述方式正是网络民粹主义者所擅长的,通过运用形象化的表述,民粹主义者成功培育了广大网民的“集体幻觉”。
在“沈阳小贩刺死城管”的案例中,商贩夏俊峰因摆摊占道问题与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随后携带刀具在城管办公室行凶,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夏俊峰案发生后,有网民将该事件披露到网上,一时间引发高度关注。为了加剧网民们“仇官”的怒火,造成舆论的单方向倾斜,民粹主义者们采取了“可视化”的叙述手段,大量使用了渲染夏俊峰惨景的图片,突出夏俊峰的“弱者”形象,让人们对这位杀人凶手充满同情;同时又充分运用故事化的写作手法,着力描绘城管的“蛮横残暴”和夏俊峰的“迫于无奈”,借以激发网民们的想象力,把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纳入了“官逼民反”的民粹主义的话语体系。在民粹主义情绪主导下,网民们纷纷指责法院审理不公、城管暴力执法。
勒庞将促成群体信念形成的因素分为了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间接因素指的是能够让群众接受并忠诚于某些信念的因素,它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凝固在每一个个体的脑海里的,包括价值导向、传统习惯、思想感情等;直接因素则是指在经过长期准备后可以用来说服群众的,包括形象、词语和套话等。
在网络民粹主义模式化、套路化的话语体系里,我们不难发现这两种因素在共同作用。汤景泰教授在《偏向与隐喻:论民粹主义舆论的原型叙事》中指出:“网络民粹主义的话语,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套路化、模式化的特点……这主要体现为三种模式,即英雄叙事、悲情叙事与复仇叙事……(这三种叙事模式)具有原型叙事的意义……(它们)并非新的创造,而是历史的回响。”④
通过这三种惯用的叙事模式,民粹主义者们可以充分调动网民内心根深蒂固的一些思想观念,包括“英雄崇拜”“锄强扶弱”“反抗压迫”等,从而模糊了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将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简单、绝对地归咎于“阶层对立”“社会压迫”造成的恶果,激发起广大网民心中的民粹主义情结。比如在“邓玉娇事件”中,邓玉娇刺死了企图侮辱她的政府官员,被广大网民称之为“巴东烈女”“当代穆桂英”,还有网民仿照《史记》的形式撰文《史记·烈女传之邓玉娇列传》,正是这种“历史的回响”的具体体现。
作为一种偏激、极端、非理性的病态社会情绪,网络民粹主义在虚拟空间中的滋生、传播、蔓延既呼应了媒介技术的发展与更新,也有着深刻的现实根源,它是新的传播时代不可忽视的一种流向。它的传播过程通常伴随着“心理群体”的形成,通过心理群体中特殊的传播机制,网络民粹主义在虚拟空间中集结了数量庞大的网民,形成了人多势众的浩大声势,并凭借人数的优势对社会舆论的形成发挥作用。
尽管网络民粹主义并不具备理论化、体系化的特点,因而无法形成广泛的社会动员力,并不具备对社会秩序的急迫的现实威胁。但如果任由它肆意传播,不加管控,势必会对主流价值观和业已形成的社会共识造成冲击,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进步构成严重的威胁。
因此,社会管理者对网络民粹主义的传播应当加以疏导和遏制,将民众的情绪引入到安全、理性的轨道上来。
注释:
①曹建萍.网络民粹主义本质特征及其价值诉求的消解[J].人民论坛,2014(35).
②陈龙.话语强占:网络民粹主义的传播实践[J].国际新闻界,2011(10).
③[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M].任现红译.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16:66-69.
④汤景泰.偏向与隐喻:论民粹主义舆论的原型叙事[J].国际新闻界,2015(09).
项目来源:新疆社会经济统计研究中心项目“新疆农村文化产业需求受众心理动态分析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50316C0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疆维吾尔族日常生活中的仪式传播与文化认同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5xxw003。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