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帝吧出征FB事件”、“魏则西事件”、“屁股开花事件”是2016年发生的三起网络热议事件。这三起事件虽然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各不相同,但其实质上都反映了中国网络公民文化的现状:公民身份意识觉醒,参与热情高涨,但是理性不足。提高当前的网络公民文化水平,不仅需要管理者改善经济环境、增强法制建设、提高管理能力,更需要网民自觉增强道德责任感,积极参与网络公民文化建设。
关键词:网络公民文化;公民身份;公民意识
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17)02-0122-07
在当代中国,网络已经成为公民文化、公民社会培育并实现的有效路径,这种路径效用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公民意识的觉醒、公民舆论监督的自觉、公民参与精神的普及、公民动员能力的加强等。另外,民间组织、独立公民社团也依托网络资源日益发展壮大。在肯定这些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新技术虚拟平台所固有的缺陷使得公民文化的建设始终伴随不和谐的暗流,如网络暴民、舆论暴力、犬儒主义、过度娱乐、群体极化、商业侵蚀等,这些暗流严重影响了公民文化的走向。
一、 从2016年三起网络热议事件窥视中国网络公民文化现状
“帝吧出征FB事件”。帝吧也就是李毅吧,是百度第一大贴吧。FB代指facebook,是流行于台湾地区的一种网络社交工具。帝吧出征FB事件的直接导火索是台湾艺人周子瑜的台独行为引起内地网民强烈不满,导致内地网民与台湾网民展开激烈的论战。2016年1月20日晚上7点,李毅吧的大量用户有组织、有计划地利用“翻墙”技术“远征”台湾社交平台,其主战场为三立新闻、苹果日报和蔡英文的Facebook账号,战斗方式为在这些账号下面刷评论、发表情包,用“八荣八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刷屏。另外有一些网友虽然没有直接参与“翻墙”,但是在多种直播平台上围观了“出征”的全部过程。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激烈的谩骂不同,这次出征的主要“武器”为丰富多彩的表情包,包括动漫形象、美景美食、娱乐圈明星等。这场网络群体行为将娱乐事件引发的严肃问题进行娱乐化处理,以别样的方式展现了青年网民的爱国热情。
“魏则西事件”。魏则西事件起源于“知乎”社區,2016年2月26日知乎网友魏则西对题为“你认为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的回答引起了网民的关注。魏则西于2014年4月检查出罹患“滑膜肉瘤”晚期,其父母通过百度搜索认识“武警北京总队二院”并与其联系,在对方保证治疗效果之后,从2015年9月开始,魏家先后四次前往武警北京总队二院进行治疗。2014年4月12日,魏则西逝世。青年魏则西的逝世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网民们在表示叹息的同时,开始热烈讨论:青年魏则西之死,责任到底在谁?起初民众的关注点集中于百度,指责百度推广不实信息,百度被推到风口浪尖,国家网信办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对“魏则西事件”及互联网企业进行依法经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随着网络信息的深度挖掘,该事件背后的北京武警总队二院、承包医院科室的莆田系等真正的幕后“黑手”浮出水面,网民们热烈讨论,满腔愤怒指责这些“始作俑者”之时,也向政府部门施加压力,要求抓紧调查、严肃处置。5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联合对武警背景是总队第二医院进行调查。由于网民的持续热情,这场医疗事件演变成一场轰轰烈烈的问责事件。
人文天地任苒:中国网络公民文化的现状、困境与路径选择“屁股开花事件”。2016年5月16日,兰州一位大学生在网上称他和同学在饭馆内与人发生冲突,警方赶到现场后,因他拍摄警察粗暴执法被强行带回派出所,两人遭到警棍殴打,并被轮番扇耳光。两名大学生在互联网上晒出了其臀部受伤的照片,因此被称为“屁股开花事件”。该事件一经曝光,便引发了网民的热烈讨论,纷纷指责暴力执法的民警,并要求派出所予以解释。17日晚11点,兰州榆中公安官方微博回应“和平派出所民警暴力执法,用警棍殴打大学生一事,省、市公安督查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认定网上反映情况属实”,随后涉事民警及相关负责人被进行处置。在网民的持续关注下,该事件从爆发至处理结果公布,仅用一天时间。网民对该事件的关注,实际上是基于对“公安执法规范化”问题的关注。在网络环境下,社会各方的监督成为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的潜在动力之一。如果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频发,公众难免会对公安执法产生不信任感。特别是在当前媒体格局、舆论环境、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背景下,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执法细节很可能就会演变成一起公众热议的舆论事件。
这三件网络热议事件有一个很大的共同点:起源于现实社会,发酵于网络,事件发展过程中网民意见表达热情高涨,政治方面立场鲜明,对政策的制定或执行形成影响。网络政治文化便内化于这些网络事件之中,网民在参与网络事件的过程中生成着网络公民文化。从事件得到网民热议的深层次原因来看,“帝吧出征FB事件”源于爱国心;“魏则西事件”源于对年轻生命遗憾逝去的惋惜,对无良企业的谴责,对监管机构的失职的不满;“屁股开花事件”源于对暴力执法的愤怒。这些原因背后内涵着网民的政治取向——对公民身份的认同。正是因为网民的这种认同感才使其面对突发的网络事件时得以迅速形成统一认识,汇聚成巨大的能量,并渴望形成影响,作用于输入或者反馈过程,最终目标在于构建一个好的社会。不难看出,网络公民文化实际上是现实公民文化的延伸,只是依托网络平台,以更加激烈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 网络公民文化:一种新型的文化形式
网络公民文化作为一种产生于新技术环境下的新概念新想法,意欲了解其内涵,必须清晰界定“公民文化”、“网民”、“网络文化”、“网络政治”等概念。这些概念是“网络公民文化”概念的重要支撑。
网络公民文化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而是与现实中的公民文化相互依托、相互成就。公民文化(The civic culture)作为一种理论,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柏拉图曾设想以“擦洗”城邦“画布”的方式,来重塑城邦公民精神,培养公民的优良生活;亚里士多德也讲过,城邦的目的在于至善的理想和公民的优良生活,培养参加司法实务和法治机构的“全称的公民”。[1]但是这些古希腊先哲以及其后来的政治学家多在其政治或者伦理思想著作中阐发公民文化理论,真正把公民文化作为一个独立体系来研究的是美国政治学家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和西德尼·维巴。在他们看来,公民文化是一种多样性与一致性相结合、理性主义与传统主义相结合的文化,它接近但又不等同于“政治文化”概念。所谓政治文化是指特定的政治取向,包括对政治体系以及各个部分的态度,对在该体系中自我角色的态度。我们谈论某一种政治文化,正如我们谈论某一种经济文化或宗教文化一样,它是对于一系列特别的社会客体和过程的一组取向,包括认知取向、情感取向和评价取向。[2]14政治文化强调在政治输入结构中的理性参与,是一种“理性-积极性”的政治文化模式,但是公民文化不仅强调这种“理性参与”,还关注其他一些东西,例如一些非政治性的态度——如对他人的信任、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参与等等。[2]31这种政治性态度和非政治性态度相融合,才能形成一种较为平衡的文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一种新的社会群体逐渐崛起,这就是网民(Netizen),他们成为新时期公民文化的创造和体验者。根据《现代汉语大辞典》的定义,网民也就是互联网用户,是指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六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中国的网民数量相当可观,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且呈递增状态。[3]在网民数量激增的情况下,网民群体逐渐形成,网民群体是指那些以电脑网络为沟通中介,以信息联系为链接桥梁,以共同的兴趣、爱好、价值观和共同利益为纽带,由数字化的人组成的一种人类社会群体。网民群体一旦形成,便会形成巨大的力量,他们谙熟网络的匿名性与去中心化特征,或理性或非理性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拥有了大于非网民群体的政治力量,影响国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技术系统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生产的形成是文化的,网络也不例外。有关网络文化(The network culture)概念的理解,美国当代学者曼纽尔·卡斯特这样论断:“因特网首先应当是一种文化创造”。文化是一套指导行为的价值观和信仰。重复的行为模式催生出制度习俗,并有强制性机构以及非正式的社会组织落实执行。文化不同于意识形态、心理学或个人倾向,文化是具体的,是一个集体性建筑物,超越了个人偏好,影响着文化中的人的实践。在卡斯特看来,网络文化是生产者,是使用者的实践文化。所谓使用者,是指“那些把因特网应用实践直接反馈到因特网技术系统之中的那些人”。[4]41因而他认为网络文化“是由人类技术进步过程中的技术统治信仰组成的,由崛起于自由、公开的技术创新性黑客社会贯彻执行,深植于以重塑社会为目标的虚拟网络之中,并由金钱趋势的企业家在新经济运行之中使之物质化”。[4]68据此观点,网络文化主要具有四个结构性特征:技术精英文化、黑客文化、虚拟通讯文化以及企业家文化。随着网络的平民化特征日益明显,应对这各概念进行适当扩展,在卡斯特对网络文化的定义的基础上应增添“由广大网民参与形成”这一内容界定将更为贴切和时代化。网络的平民化特征趋势,使得网络消费者对系统的影响逐渐扩大,这些人虽然对网络的发展没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但其使用行为本身促生了文化,且网民在网络文化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推动作用愈发显著。
“网络公民文化”并不是“网民”、“网络文化”、“公民文化”三个概念的简单叠加,其中起到穿针引线功能的概念是“政治”,放在本文的語境下,便是“网络政治”的概念。网络政治(The network politics)是依托现代科技技术以及现有政治环境,通过处理网络空间中的虚拟政治问题(如虚拟社区、虚拟政府、虚拟国家、网络权力等),影响人类政治生活,指导人类通过创造新的政治结构和具体的政治操作,更好地利用网络,发挥人类对自己的命运所有的主动的创造力和控制力,具有直接性、平等性、便捷性、廉价性等特征。[5]从马克思以来的伟大思想家都认识到科学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力量,恩格斯说:“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6]列宁也多次强调:“要建设共产主义,就必须掌握技术,掌握科学”[7]。着眼当今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球环境,中国正处于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不仅要大力推进科学技术发展,还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发展。从现实政治转向虚拟政治,是这个时代所产生的最为巨大的历史性转变,信息技术对当今社会进行着全面渗透,推动社会文化演变,使得借助于因特网的网络空间而建立起来的网络社会成为不受某一种集中权利机构管制而运行的社会。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这样定义网络公民文化:网络公民文化是一种以网络平台为依托,以网民的政治态度为主要内容,对国家政治生活产生现实影响的新型文化形式。网络以其无所不包的特性,深刻影响了中国的方方面面,人们在这平行的网络世界中释放出与现实社会不同的能量,积极推动着国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从而逐渐形成一种文化特质。然而介于中国网络发展时间短、步伐急促、社会转型期的国内现状以及网络治理尚未成型的全球困境种种因素,导致我国网络公民文化存在着积极与消极并存的局面。从2016年以来,中国发生了多起热议事件,从这些热议事件中可以了解中国现存网络公民文化的状况,窥视中国网络公民文化的进步性与不成熟性,从而在全面认识中国当前网络公民文化的基础上提供发展的可能性路径选择。
三、 契机与嬗变:网络公民文化与中国现实的契合
(一) 公民意识觉醒,公民身份价值凸显
意欲生成健康的当代中国网络公民文化,首要条件是现代公民意识觉醒,凸显公民身份价值。公民意识(The civic consciousness)是指公民对自身在国家和社会中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的一种自我认识,以及对这些权利和义务实现方式的理解。具体表现在对公民权利义务的认知、对公民社会价值观的认同、对公共领域事务的关心和参与公民社会活动的行为意向四个领域。[8]公民身份(citizenship),又被称为公民资格、公民权、公民,则内涵着公民对自身与国家、社会及其他公民之间关系的认识和态度。
公共精神和积极行动是上述三起网络热议事件的鲜明共性。“帝吧出征FB事件”是一场从头到尾由网民组织、参与、进行的网络事件,浓缩了网民的爱国情感,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魏则西事件”能够得到媒体持续关注并产生了真正的输入效果,离不开网民持续参与。医院唯利是图,企业社会责任感丧失,监管部门工作失职,所有这些都极大刺激了网民的神经,在公民意识的强烈驱动下,网民积极发声,进行意见表达;“屁股开花事件”中公职人员执法违法刺激了网民的神经,以至于其在追求公共利益的欲望刺激下积极发表言论。这种公共精神和积极行动源于中国网民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对公民身份的认同。
在中国“家国一体”社会意识统领下,“公共权力”观念在漫长的封建时代从未生成,与“家国一体”思想相伴的是中国传统的绝对君主权力和臣民观念。虽然清朝末期公民身份已经出现萌芽,民国时期以政治、法律制度的形式确立公民身份,但一直未形成真正的公民意识。直至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的深刻变革,全能主义政治和总体性社会体制的松动,公民主体身份得到理性确认,并在思想上、行动上维护这种主体性地位的意识。公民主体意识是公民自我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根源,是推动主体性本质力量实现的理性自觉。[9]在公民意识觉醒的环境下,我国的公民身份开始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也即逐渐形成共和主义的公民身份。亚里士多德说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民身份价值的凸显,便是人的政治性的回归。[10]网民作为公民的组成部分,如果其公民意识淡薄,就会缺乏公共精神和参与能力的缺乏;如果其对公民身份不认同,就不会在争取公共利益行动中采取积极行动。[11]115
(二)互联网迅速普及,文化生成平台得以搭建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网络民意参与成为可能,互联网技术的互动性和个人化特征增强,网络的技术门槛和经济成本逐渐降低,网络资源的丰富使得更多的人可以使用和参与到网络活动中来,为网民公民文化的生成提供了技术可能。[11]7
中国网络事业发展迅速,网络普及前景乐观。《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2016年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上半年新增网民2132万人,增长率为3.1%;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51.7%,与2015年第相比提高1.3个百分点,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我国网民增长势头迅猛;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5年底的90.1%提升到92.5%,仅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占比达到24.5%,网民上网设备进一向移动终端集中,上网方式更加多样;我国IPv4之地数量为3.38亿,IPv6地址20781块/32,域名总数为3698万个,网站总数454万个,半年增长7.4%,网络资源丰富;与中国互联网高速发展相对应的是网民使用网络的目的和态度的变化,我国网络新闻用户规模为5.79亿,网民使用比例为81.6%,我国在线政府服务用户规模达1.76亿,占总体网民的24.8%,这充分彰显了互联网的互动功能和参与特性。[3]网民规模扩大,上网方式更加多样化,网络资源愈加丰富,网络互动性和参与性增加,使得中国公民拓宽了政治信息渠道,增加了意见表达方式。在科技的助力下,网络公民文化不仅仅是现实公民文化的平移,而是成为了一种立场更鲜明、参与更热情、意愿表达更强烈的文化倾向。实际上随着中国公民文化的逐渐形成,要求实现自我,渴望被关注,被承认,介于现实生活中种种条件的束缚以致这种欲望无法得到满足,网络恰好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好的环境。无论是“帝吧出征FB事件”、“魏则西事件”还是“屁股开花事件”,都是社会热点事件网络化的状态表征,网络为其提供了一个技术性平台,为公民现实性诉求实现提供了便利渠道,而公民诉求表达行为本身就是公民文化的重要内容。
(三) 寻求群体情感共鸣,表达个体利益诉求
“帝吧出征FB事件”、“魏则西事件”、“屁股开花事件”触动了社会公平正义的敏感神经,公安干警手里握着的是一把“双刃剑”,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是公安干警的天职,但如果公安干警自身执法行为不规范,甚至是执法者违法,则会让公众感到不安,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欲望持续受挫会对公安执法产生不信任。[11]214网民在这些事件中积极参与的主观原因,源于情感的共鸣。这种共鸣产生于每个个体自身的价值取向和诉求,当个体的诉求与内涵的社会问题产生撞击,便会形成强大的回音效应,个体诉求演变为群体诉求。容易产生共鸣的情感包括但不限于:对和谐社会的渴望;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追求公平正义,关爱弱势群体等等。这些共同的情感,既是网民行动的动机,也是网民行动的目的,这种情感潜移默化中影响着认知取向、情感取向和评价取向,是构成公民文化的重要因素。
四、 風险与阻碍:中国网络公民文化的现实困境
(一) 主体因素
首先是形成当前中国公民文化的主体结构不具代表性。虽然网络技术发展势头猛进,但是经济、技术的限制使得网民群体在地理意义和结构意义上分布不均“存在东部多,西部少;城市多,农村少;青年人多,其他年龄少”等现状。这种不平衡的分布局面使得中国网络公民文化概念的合法性受损。“东部多,西部少”表现为2015年广东省网民数量达7768万人,普及率73.1%,北京网民数1647万人,普及率76.5%,普及率内地榜首。另外还有上海、福建、浙江、天津、辽宁、江苏的普及率在60%以上,皆为东部省市。而一些西部省市,如甘肃省网民数1005万,普及率38.8%,云南省网民数1761万人,普及率37.4%,无论是从网民数量还是普及率来看,东西部差距依然较大;[12]“城市多,农村少”表现为截止2016年6月,我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6.9%,规模为1.91亿;城镇网民占比73.1%,规模为5.19亿。[3]对互联网知识的缺乏以及认识不足,导致对互联网使用需求较弱,是造成农村非网民不上网的痛点。城乡差距进一步体现在网民数量上;“青年人多,其他年龄少”表现为截止2016年6月,我国网民仍以10-39岁群体为主,占整体的74.7%,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30.9%,10-19岁、30-39岁群体占比分别为20.1%、24.2%。[3]10岁以下,40岁以上的网民占比较小,网民年龄结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是网络公民文化备受质疑的主要原因,其直接影响着网络公民文化的深度和可信性。在这种地区、城乡、年龄不均衡的平台上形成的公民文化极易受到攻击,网民公民文化也必须与现实环境相契合,才能成为真正具有代表性、可理解性与可操作性。
其次,非理性和情绪化色彩弥漫,群体极化扭曲文化表达。网络的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特征使得任何网民都可以自由地在网络上发布信息,且代价极低。网络的便捷性和可操作性本应成为民意表达的助推器,然而过犹不及,一旦跨越某种界线,事情就会走向反面。从总体上来看,当前中国网民以青少年群体为主,这部分群体存在好冲动、人生阅历不足、容易被煽动、理性思考能力欠缺等特点。这些特征使得网络容易被当成情绪发泄的场所,这种不良情绪经过“群体极化”的加工后,会对社会形成极大伤害。所谓群体极化,是指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见,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志同道合的团体彼此沟通,到最后他们的想法与原先一样,而形式上变得更加极端了。[13]网民选择性过滤掉相左意见,留下与自己意见相符的信息,让自己更加孤立,在此种下了极端化的种子,成为社会和民主的潜在危险。在多元的社会中,我们不能说“群体极化”一定是负面的,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极化”下的偏见必然削弱民主的真实性,小“群体”降低了民意的代表性,“群体极化”的实质是对民意的一种扭曲和片面反映,它有可能会诱使民意走向错误的方向。
(二) 外部环境因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也就是社会全面转型期,中国开始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进入新时期以后,我国的国际国内局势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中国既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又处于一个“矛盾凸显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正面临着并将长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其中,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人们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更趋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人员流动性大大加强,社会组织和管理面临诸多新问题。[14]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意识[das Bewuβtsein]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das bewuβte Sein],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5]我国目前存在的现实矛盾反映到文化上来,便导致了文化结构的不稳定性:新时期文化体系尚未成熟,传统文化糟粕亟待剔除。文化结构的不稳定碰撞上中国网络急速发展时期,使得中国网络公民文化展现出极大的躁动。一方面,在極强的制度认同感和社会责任的驱动下,大部分网民能够对现实中存在的制度缺陷、法律缺陷等进行理性分析,通过网络平台参与政治活动,在网络上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方针,普及新的法律、法规,呼吁民众拥护合法政党,维护社会安定与团结;另一方面,一部分网民将人生挫败归结于社会的不公,将自身不良情绪带到网络上来,网络成为其发泄的场所,极易造成群体极化弊端的暴露。网络又是民粹主义的温床,民粹主义是具有极端平民化倾向,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以及评判标准。[16]网络为民粹主义的蔓延提供了技术支持,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深层问题和矛盾,在思想观念上为民粹主义提供了社会基础和思想来源,在这种虚拟空间化思想指导下群体性事件频发,极大恶化了网络公民文化的发展环境,是中国网络公民文化形成的重大阻碍。
五、 行动与选择:中国网络公民文化健康发展的路径
(一) 管理者方面
首先,为网络公民文化提供一个良好的大环境。疏通网络信息传递的渠道,让公民参与到政策的输入和反馈环节中来,是保障公民积极、理性进行网络参与的重要前提。其次,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提下的首要价值,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17]因此,要通过合理的制定,使我们这个社会的所有本善如自由、机会、收入、财富以及自尊的基础,能够被平等地分配。最后,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凸显网络公民文化积极作用。
(二) 网民方面
每一个网民必须以现实的标准要求自己,明确自己的公民身份,履行公民义务,承担公民责任。公民必须意识到,过度依赖网络的隐匿性特征实际上是被科技束缚的表现。从表面上看,网络给予了人类更多的自由,然而一旦人性中应有的自控力和道德约束感被抹杀,网络就会变成侵蚀人类自由的“魔鬼”。想要构建和谐的网民公民文化氛围,想要使网络更好地服务于政治生活,公民必须自觉地摆脱科技的束缚,做一个自觉、自尊、自爱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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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Emperor bar invading Facebook incident", “Wei Zexi incident”, “Lanzhou ass incident”are three network hot events occurred in 2016 . Although the causes, process, results of the three events are not the same, but their essence reflects the status of network Chinese civic culture: the awakening citizen consciousness, the enthusiasm of participation, but less rational.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the current network of civic culture, it not only requires managers to improve the economic environment, strengthen legal construction, improve management capacity, but also need more users consciously enhance the moral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and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the network construction of civic culture.
Key words: the network citizen culture; citizenship; the civic consciousness
责任编辑:李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