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能源安全现状及解决路径

2017-05-04 10:59张丽付军华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1期
关键词:法律体系能源安全

张丽+付军华

摘 要 在当今能源经济环境下,能源已不仅仅是国家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重要资源,业已成为一国国防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我国作为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大国,其能源安全问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诸如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能源供需矛盾逐年加剧、能源对外依存度高、能源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能源安全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挑战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能源资源禀赋、供应状况及经济发展形势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 能源安全 国防安全 法律体系

作者简介:张丽,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付军华,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4.234

一、我国能源安全现状:挑战与问题

(一)我国能源安全面临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量也与日俱增,使得我国的能源安全问题也日渐凸显。我国的能源安全也在世界能源格局深层次转变背景下面临巨大的挑战。

1.经济结构不甚合理,产业结构失衡:

虽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三产业的比重逐年上升,但我国的经济结构依然以工业为主。在这种发展模式下,我国产业发展的内部结构矛盾也越来突出,同时也使我国的能源供需矛盾日益严重。我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旨在将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从重工业领域转移出来。如何使我国的经济结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确保我国能源的供应和适用安全,最大限度的推动经济我国经济的发展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能源与环境双重压力,矛盾难以协调:

能源在促进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能源开发、利用给我国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国能源消费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于能源开发对环境的破坏。限于我国能源开发技术的落后,我国当前能源开发方式依旧为粗放式的能源开发,不仅导致能源开采的低效率和浪费,而且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了相当大的破坏。另一方面,我国能源的消费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第二产业,油气资源的短缺以及丰富的煤炭资源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的我能源消费都以煤炭为主,煤炭的粗放式利用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压力。如何协调能源的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使他们相互促进发展而不是冲突制约是我国确保能源安全正面临的一大挑战。

3.世界能源格局转变给我国能源安全带来的挑战:

世界能源格局转变主要体现在世界能源供应格局以及世界能源消费格局的转变上。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在此能源格局转变的大背景下,国际能源格局中地位的上升使我国将面临一系列的问题。虽然有可能影响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以及其他兄弟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需要重建與其他能源消费国之间的关系,承受更多的挑战和压力;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有利于中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加强与产油大国之间的合作,拓宽我国的能源进口源地,以保障我的石油供应安全、运输安全等能源安全问题。

(二)我国能源安全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对能源的需求也逐年递增。目前我国能源安全形势较为严峻 ,虽然我国的能源总量丰富、种类多样,但远不能满足能源需求的增长,能源安全问题就随着经济的增长日益凸现出来。

1.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能源利用率不高:

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我国能源消费也随之增长,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世界碳排放量中所占比重也明显上升。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其中煤炭消费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例居高不下。与世界能源消费结构相比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还处于原始阶段。我国长期粗放型的经济模式导致我国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也呈现粗放型特点,也使得我国的能源利用率长期偏低,能源平均利用率只有30%左右。能源需求不足加上能源利用率低就造成我国继续寻求更多的能源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环境问题也随之产生。

2.能源法律体系不完整,能源基本法缺失:

我国的能源安全法律制度同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能源立法也不是自建国初期就有的,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发展起来的。整体来看,我国现在还没有一部可以对我国的能源政策、能源战略以及其他能源单行法的制定起统筹指导作用的综合能源法。虽然有能源安全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但大多散见于各种能源法律法规中。肖国兴老师在《能源法——制度设计的困惑与出路》一文中提到,“能源法更为重要的是肩负着推动能源发展转型的巨大重任,例如:创设产权交易和法治政府建设等。能源革命和法律革命统一在能源法的立法过程中,使得能源法的作用愈发的重要。” 虽然我国于2007年12月向社会公布了《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能源立法的重大进步,但要制定和出台一部可以在能源领域起到总领性作用的《能源法》还面临着许多困境。对于已经出台的相关能源法律来讲,由于立法时间过早,体系相对独立,法条陈旧,可操作性不强,彼此之间不能很好地协调配合等因素。我国的能源安全法律体系还处于发展阶段,没有形成完善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

3.能源对外依赖性过高,能源国际合作不充分:

能源需求量的急剧增长,国内能源开发技术和利用技术的落后对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长期的制约,虽然目前我国已探明的能源储量值相当可观,但能源开发技术水平和能源开发环境使我国的能源处于一种尴尬的局面。虽然我国的石油生产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但能源供需缺口的加大使得我国能源进口依存度持续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15年间,我国石油年消费量上升了将近1.5倍,而石油产量只上升了31.3%,石油消费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状态。虽然我国为解决能源安全问题作出了许多努力,在能源安全国际合作方面卓有成效,先后加入了许多国际石油组织以及多个多边能源合作机制。但是我国的能源国际合作仅停留在表面层次,与世界影响性的能源机构之间的一些合作还停留在对话性质,实质性合作并不是很多。

(三)解决我国能源安全问题的路径及具体对策

1.研究开发新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

目前能源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如何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是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所必须面临的问题。按照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稳油、兴气、控煤、增铀”的思路,寻找新的清洁能源,以降低我国对煤炭、石油的依赖是缓解我国能源安全问题的路径之一。

在新能源开发方面,美国的“页岩气革命”对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有着借鉴意义。近几年勘探技术的进步以及勘探手段的成熟,我国页岩气的储量和产量也呈现迅猛增长得趋势。若能将国内的大部分页岩气资源成功开发来,将有可能大大降低我国对煤炭的煤炭消费量,降低石油、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同时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将大幅度降低,从而实现我国从资源消耗型大国到环境友好型国家的转变。但目前我国页岩气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受勘探开发技术的制约,对页岩气大规模的开采和推广利用还存在一个长期的过度。而美国经过“页岩气革命”基本实现了本国的“能源独立”,其在能源的勘探、开发、管理方面都有着相对完整的技术和制度,加之美国企业对我国庞大的消费市场的青睐。我们认为在页岩气的合作开发上我国和美国存在着合作共赢,将此作为两国加强能源合作的突破口,有效的开展页岩气开发工作。

2.加强能源安全立法,完善能源安全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能源方面法律制度只是一些基本的法律框架,并没有形成完善的能源安全法律制度。目前我国缺少一部能源基本法,同时在能源立法上还存在许多立法空白,已有的相关能源法也存在立法位阶低、法律规定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都是以传统的化石能源为主,然而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到来,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日益上升。虽然这种比例目前对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改变来说不会起到决定性作用,但是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World Energy Outlook 2016”提到“由于全球能源系统在未来几十年发生重大变革,到2040年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是满足能源需求增长的竞争中的最大赢家。 ”因此很有必要完善这些优质能源领域的立法,填补立法方面的空白。同时也要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能源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建立能源储备和应急机制,完善我国节约能源以及能源国际合作等立法方面的缺陷和不足。

3.加强与周边国家合作,实现能源供应多元化:

在“全面开放”战略背景下,我国能源战略也随之发生变化,“走出去”才能更好地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我国自成为能源净进口国以来,有一半以上的石油进口来自中东和非洲。能源进口源地的相对集中对我国的能源安全来说是一大挑战。我国位于亚洲大陆的东部,北接油气资源丰富俄罗斯-中亚,东临日、韩能源消费大国。我国特殊的地缘位置决定我国在国际能源合作中面临诸多困难,但挑战与机遇同存。对俄罗斯-中亚等积极寻求能源出口国来说,可以为其提供广大的能源消费市场和充足的劳动力。对于日韩能源进口国来说,能源稀缺是制约本国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但从另一方面来讲,他们的石油储备机制也相对完善,而我国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我国与俄罗斯-中亚、日韩存在着广泛的合作基础。虽然我国也参加了许多亚洲能源合作机制,但基本上都是对话性、一般性合作,没有实质上的能源合作互助。因此,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拓宽我国的能源进口渠道,降低对中东石油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我国能源供应链的安全、可持续。

二、结语

总的来说,如何缓解我国的能源安全问题是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国内外学者对于能源安全的研究也有许多,本文的研究也是在诸多学者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针对我国能源安全的现状,虽然可能限于理论及实践水平,对缓解我国能源安全问题的建议不够完善。但笔者相信,探讨才能出真知。

注釋:

肖兴国.能源法——制度设计的困惑与出路.法学.2012(8).

国际能源署报告“World Energy Outlook 2016 sees broad transformations in the global energy landscape”.

参考文献:

[1]杨泽伟.中国能源全问题:应对与挑战.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8).

[2]黄进,等.中国能源安全若干法律与政策问题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

[3]霍丽慧.我国能源安全法律制度研究.河北地质大学.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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