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文
习题课是初中数学课堂教学的重要课型,如果教师在教学传授中方向不明、深度不够、方法不当,那么学生就看不清知识的发展趋势,不能明白知识的真谛,无法提升自身的学习能力,学生负担就会过重,总体效果也不明显.惟有深入研究试题,进而加深对课标和教材的理解,才会发现习题教学引导功能和教学价值,使教师的教学工作游刃有余.带着这些思考,笔者结合日常教学,通过具体案例谈谈个人对习题教学中的“取势、明道、优术”三个层面的认识.
一、且做且思提炼结论顺势而为
习题教学的最终目标是追求解题“随机而发,顺势而为”,从而使解题变得快速而精确,充满穿透力.提炼“基本结论”是解题高效的最好保障.当学生学会自觉地反思、推进、提炼的时候,解题将会充满乐趣.
例1如图1,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以原点O为圆心的的圆过点A(13,0),直线y=kx-3k+4与⊙O交于B,C两点,则弦BC的长的最小值为.
解如图2,因为直线y=kx-3k+4必过点D(3,4),且OD=5,⊙O的半径为13,所以D(3,4)在⊙O内,因此,过点D(3,4)的最短的弦BC与OD垂直.
连接OB.在Rt△BOD中,OB=13,OD=5,所以BD=12.故BC的长的最小值为24.
提炼结论过圆内一点的弦中,与过该点的直径垂直的弦最短.
例2如图3,已知△ABC是等腰直角三角形,∠BAC=90°,点D是BC的中点.作正方形DEFG,连接AE,若DE=BC=2,将正方形DEFG绕点D旋转一定角度,当AE为最大值时,求AF的值.
解当正方形DEFG绕点旋转时,点E在以点D为圆心,2为半径的圆上,此时点A在该圆内,所以当线段AE经过点D时AE的值最大(如图4),这时AE=3,EF=2.又因为∠E=90°,所以由勾股定理,得AF=32+22=13.
提炼结论如图5,若点P不在⊙O上,射线OP交⊙O于M,射线OP的反向延长线交⊙O于N,则点P到⊙O上各点的距离中,点P到M的距离最小,点P到N的距离最大.
例3如图6,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已知点A(6,0),B(0,6),动点C在半径为3的⊙O上,当点C在⊙O上运动到什么位置时,△ABC的面积最大?并求出△ABC的面积最大值.
解如图7,因为△OAB为等腰直角三角形,所以AB=2OA=62.
当点C到AB的距离最大时,△ABC的面积最大.
过O点作OD⊥AB于D,OD的反向延长线交⊙O于C,此时点C到AB的距离最大.OD=12AB=32,所以CD=OC+OD=3+32.
图8△ABC的面积为12AB·CD=12×62×(3+32)=92+18.
提炼结论如图8,直线l与⊙O相离,线段OP⊥l,垂足为P,交⊙O于点M,PO的延长线交⊙O于点N,则⊙O上各点到直线l的距离中,最小距离是PM,最大距离是PN.
例4如图9,在Rt△AOB中,OA=OB=32,⊙O的半径为1,点P是AB边上的动点,过点P作⊙O的一条切线PQ(点Q为切点),则切线PQ的最小值为.
解如图10,连接OP、OQ.由PQ是⊙O的切线,得QO⊥PQ.由勾股定理,得PQ=OP2-OQ2.因為OQ=3是定值,所以当OP最小时,线段PQ最小,即当PO⊥AB时,线段PQ最短.
在Rt△AOB中,OA=OB=32,
所以AB=2OA=6,OP=OA·OBAB=3.
所以PQ=OP2-OQ2=32-12=22.
即PQ的最小值为22.
提炼结论直线l与半径为r的⊙O相离,圆心O到直线l的距离为d,点P为直线l上任一点,PA与⊙O相切于点A,则PA的最小值是d2-r2.
显然,有了这些结论的提炼,学生可以摸透命题的态势和发展走向,解题顺势而为,并且可以借鉴这些结论举一反三,触类傍通,轻松解决同一类型的数学问题.基本结论无穷尽,常做有心人,且思且提炼.
二、回归课本探究本质溯源明道
“以课本为根本”一直是数学命题的一大特色,习题教学中应重视探究习题的原型,课本内的“母题”.以最短问题为例,形式各异的考题一般都是从课本出发,再加以引申和改编.
例5已知,如图11,点M在锐角∠AOB的内部,在OB边上求作一点P,使得点P到点M的距离与点P到OA的距离之和最小.
解析如图12,作M关于直线OB的对称点M1,作M1Q⊥OA,交OB于点P,则点P为所求点,连接PM,此时PM+PQ为最小.
课本原型探究“造桥选址”:如图13,A和B两地在一条河的两岸,现要在河上造一座桥EF,桥造在何处才能使从A到B的路径最短?(假定河的两岸是平行的直线,桥要与河垂直)
解析如图14,过点A作直线垂直于河边,在直线上截取AC等于桥长,然后连接CB交河边于点F,最后过点F作FE垂直于河边.则EF即为所求的架设桥的地点.分析出“AE+BF”转化为“CF+FB”,从而实现了问题的求解.
例6已知,如图15,∠MON=30°,A为OM上一点,OA=5,D为ON上一点,OD=12,C为射线AM上任意一点,B为线段OD上任意一点,求拆线AB-BC-CD的长度的最小值.
解析如图16,作点D关于OM的对称点D′,作点A关于ON的对称点A′,连接A′D′,分别交OM,ON于点C,B,则拆线长最小值为AB+BC+CD=A′B+BC+CD′=A′D′.在直角三角形A′OD′中,∠A′OD′=90°,OD′=12,OA′=5,所以A′D′=13,即折线AB-BC-CD的长度的最小值为13.
课本原型探究“将军饮马”:如图17,将军每天从军营A出发,先到河边饮马,然后再去河岸同侧的军营B开会,应该怎样走才能使路程最短?
解析如图18,作点A关于河岸的对称点A1,连接A1B,交河岸于P点,边接AP,则AP+PB就是最短路径.很显然“AP+PB”最小转化为“A1P+PB”最小,利用“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通过课本原型探究,不仅可以让学生充分认识到“两点之间,线段最短”和“垂线段最短”是最短问题的核心依据,掌握“平移、旋转、翻折”等基本方法;熟练运用“作图、计算、推理”等基本手段,而且让学生明白了知识的真谛,成就了解题的大智慧.
三、一题多解舍繁求简提炼优术
习题教学既要关注方法的多样化,又对方法进行优化,那么教学效果定能明显提高.通过方法比较,使学生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形成多样化的问题解决意识,又帮助学生舍繁求简,归纳提炼了思考问题的基本方法和途径.
例7(2015宁波中考例卷)如图19,△ABC中,∠C=90°,BC=6,AC=8,D、E、F分别在AB,BC,AC上,DE⊥BC,DF⊥AC,则EF的最小值是.
解设DF=x,由题设知DF∥CE,则△AFD~△ABC,则AF=43x,FC=8-43x,EF=FC2+CE2=43x2+8-43x2,即EF=259x2-693x+64,根据二次函数可求出EF的最小值为4.8.
方法优化如图20,连接CD,由题设可知四边形FDEC为矩形,则CD=EF,故EF的最小值可转化为求CD的最小值,所以当CD⊥AB时,CD最小,利用“等积法”易求出此时CD的最小值为4.8.
例8如图21,△ABC中,AB=7,BC=8,AC=9,过△ABC的内切圆圆心I作DE∥BC,分别与AB、AC相交于点D、E,求DE的长.
解设△ABC内切圆的半径为r,BC边上的高为h.由三角形的面积公式得12r·AB+12r·AC+12r·BC=12h·BC,即12r×(7+8+9)=12h×8,所以r=13h.因为DE∥BC,所以△ADE~△ABC,DEBC=h-rh,即DE8=h-13hh,所以DE=163.
方法优化如图22,连接BI、CI,因为⊙I为△ABC的内切圆,所以∠DBI=∠CBI.因为DE∥BC,所以∠DBI=∠IBC,∠DBI=∠DIB,所以DI=DB.同理IE=EC,所以DE=DI+IE=DB+EC.所以△ADE的周长=AD+DE+AE=AD+DB+CE+AE=AB+AC=16.因为DE∥BC,所以△ADE~△ABC.所以C△ADEC△ABC=DEBC,即1624=DE8.所以DE=163.
例9如图23,已知四边形ABCD為直角梯形,且AB=BC=2AD,PA=1,PB=2,PC=3,求直角梯形ABCD的面积.
解如图24,作PM⊥AB,PN⊥BC,垂足分别M,N.设AB=m,PM=x,PN=y,则x2+y2=4,
x2+(m-y)2=1,
(m-x)2-y2=9, 解得m2=5±22.由题设取m2=5+22,
故S梯形ABCD=m·m2+m2=34m2=154+322.
图25方法优化如图25,将△APB绕点B顺时针旋转90°得△CBE.连接PE,则△PBE为等腰直角三角形,∠PEB=45°,所以PE2=BP2+BE2=8,EC2=1.所以PE2+CE2=9=PC2,故∠PEC=90°,∠BEC=135°,作BF⊥CE交CE延长线于点F,则∠BEF=45°,
所以BF=EF=22BE=2,FC=2+1,
于是BC2=BF2+FC2=5+22.
故S梯形ABCD=12(AD+BC)AB=34BC2=154+322.
一个好的解题方法,一定有方法常用、思路常见、运算简洁等特征,以上三个例题的优化方法正是如此,不仅大大简化了运算过程,解题中所涉及的知识与方法都是平时学习中经常出现,反复用到了.通过这种对比,能够激发学生主动探索的欲望,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一个题目的解法,寻找更有价值的解题方法,从而大大提升自身的数学水平和解题技巧.
“顺势而为”是让学生看清命题的发展趋势及导向,“势”往往无形,却具有方向;“溯源明道”让学生回归教材,明白知识的规律、原则,明确自己的学习方向,摆正自己的位置;“提炼优术”让学生不断提升方法,探索和积累实用的策略,积淀适合于自己的解题经验.
【参考文献】
[1]范建兵.追“本”溯源,品味“最短问题”[J].中学数学(下),2014(2).
[2]田传弟.聚焦中考热点之圆中的几何最值问题[J].中学数学(下),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