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科研项目《“五大发展理念”背景下的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研究》(项目编号:2016KY002)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也大大增加,全球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各国对绿色经济关注逐渐增强。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属于起步阶段,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金融;发展;问题;建议
一、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也大大增加,全球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各国对绿色经济关注逐渐增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但却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环境问题随之出现。我国政府陆续出台相应的政策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建设绿色金融体系已经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地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也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提出:通过绿色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总体来看,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金融行业,是金融机构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自2007年我国启动绿色信贷市场以来,绿色金融服务发展迅速,但是,还存在一些限制绿色金融发展的问题。
二、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
在目前的发展阶段来看,绿色金融主要是绿色信贷,绿色信贷是银行为那些绿色的、低碳的企业或项目提供信贷资金支持。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呼吁和倡导下,我国商业银行大力推进绿色信贷业务,但是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的发展才刚刚开始,还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16年中,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到7.26万亿元,占贷款余额的9.0%。其中,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69万亿元,能源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5.57万亿元。截至2016年3月,中国绿色债券市场价值达到2.45万亿元。
商业银行逐步加强对绿色金融的资金投入。2015年到2016年期间,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先后发行了9.95亿美元绿色债券、100亿元和35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截至2015年底,兴业银行已累计为6000余家企业提供绿色金融融资,共计8046亿;华夏银行为34家企业提供绿色信贷转贷24.23亿。
三、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題
1.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滞后
绿色金融的发展与有关法律法规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是,中国的绿色金融法律体系建设才刚刚起步,暂时没有具体的绿色金融法,绿色金融市场缺乏秩序。虽然2007年以来,环保部共同“一行三会”出台了绿色金融的基本框架,但这些文件主要是指导性和综合性的作用,仅留在部门监管层面。这无法满足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需求,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制约着金融机构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严重制约了绿色金融的健康发展。
2.绿色金融发展缺乏资金支出
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但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不足。主要是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缺少政府的政策支持,缺乏有效的补偿和激励政策,所以其热情不高。并且商业银行进行绿色信贷发展,将面临了较长的投资周期、较大的市场不确定性和较高的贷款风险。因此,很多商业银行投入绿色金融业务上的财力、人力、物力力度不够。政府应当提供政策支持,出台补偿和激励政策,促进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
3.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不丰富
目前,中国绿色金融产品结构和类型相对简单,主要是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而商业银行现有的绿色信贷产品品种更单一,产品创新力度不足。证券、保险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参与其他绿色金融业务较少。相比之下,外资银行拥有更广泛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另外,国内银行绿色金融服务的限制较大,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主要针对企业或项目需求。
4.缺乏有效信息披露制度
绿色金融发展涉及到金融机构、环保部门和企业,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获取企业环境信息的渠道有所不同,又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两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使金融机构和环保部门无法全面的掌握企业的环境信息,无法了解企业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同时,在向金融机构和环保部门提供的信息上,企业存在非常严重的隐瞒、谎报现象。虽然2007年出台政策要求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库数据库,将企业的环境信息纳入其中。但是,由于缺乏强制性,目前该系统所涵盖的范围还很窄,且很多企业存在隐瞒的行为,使金融机构难以获得相关信息。在此情况下,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影响着绿色金融的发展。
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建议
1.完善法律体系,健全监管制度
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监督和监管部门的监督。第一,完善绿色金融法律体系。目前,中国的绿色金融法规并不完善,应制定相应的业务规则,同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环境破坏者的法律责任,促进绿色金融与环境保护的相互融合,促进绿色金融业务的有序发展。第二,完善绿色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外监管,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交互信息。对于非金融企业,应监督企业生产经营环节中的重要信息。对于金融企业,应监督其绿色金融运行过程,加强环保部门与“一行三会”等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
2.加大政府对绿色金融的扶持力度
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政府应加强绿色金融政策扶持力度。第一,可组建政策性绿色银行,为绿色金融提供资金支持,拓宽相关企业和项目的融资渠道;第二,可成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对绿色金融项目的建设进行直接投资。第三,可建立绿色信贷担保制度,通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担保的形式,扩大环保信贷的投入规模。第四,可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还贷利率等政策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3.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金融发展的过程中,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是非常重要的,绿色金融体系是保护生态环境不可缺少的措施。虽然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一定的成就,但与美国相比,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尚不完善。我国应借鉴美国经验,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发展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绿色金融体系,建立一个全面的、有效的绿色金融体系。那么,首先应要扩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的主体,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离不开银行、证券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应积极鼓励它们参与绿色金融业务。同时,应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中介机构,为绿色金融提供中介服务,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中介平台。
4.加强创新产品和服务形式
目前,中国绿色金融产品结构和类型相对简单,比较单一,主要是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其他金融产品比较少。因此,我国应加强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丰富服务的形式。第一,从国外的经验中学习,环保概念将加入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第二,鼓励绿色基金发行,使环保企业得到更大的财力和资金支持;第三,推动绿色金融衍生品建立,如:在碳排放权的基础上创新衍生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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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邓巧玲(1989- ),女,重庆渝北人,金融硕士,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企业融资、区域金融、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