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学科实施法治教育的困局与出路

2017-04-24 14:45袁春燕
广西教育·A版 2017年3期
关键词:品德思想品德法治

袁春燕

【摘要】本文就思想品德学科在法治教育方面存在的困局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使用新改编的《道德与法治》教材进行教学方式、评价方式探索,对其在法治教育的具体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反思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关键词】思想品德 法治教育

困局 出路 《道德与法治》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3A-0004-03

近年来,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有史以来第一次以文件形式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而中青报一篇《文件能管得住校园欺凌现象吗》又引发大家的思考:为什么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不止?是什么导致当前青少年法律意识的缺失?学校法治教育出现了哪些问题?作为承担学生法治教育的主要学科,思想品德学科教学的困局与出路又在哪里?新改编的《道德与法治》教材能否成为提升学生法律素养的辅助?

一、思想品德学科法治教育的困局

(一)思想品德學科教育价值被异化

长期以来,主要承担学生品德修养和法治教育的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教育价值被异化,课堂教学流于形式。一是出现重应试轻育人的教育目的偏差。社会和家长片面以升学率来评价学校,学校又以教学成绩来评价教师,以分数衡量学生的好和差,导致教育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忽视了学生品德修养、行为规则意识的养成,背离了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二是课堂教学流于形式,忽视了本学科的品德和法治素养的培养目标。在小学,这门学科严重缺乏专业教师,大部分课程由语文教师、班主任兼任,导致品德学科课时被其他学科教学挪用;在初中,这门学科则被应试教育严重异化,应考功利性、目的性很强,教师的课堂教学真正关注学生品德修养内化的少,往往是考试考什么就教什么,“读读、背背、默默、写写”成了这门学科教学的代名词。于是,这门课程的思想被抽空、品德培养被淡化、法治教育被忽略,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变成纸上谈兵,学生在这门课程上缺乏情感体验和生活实践,最终导致知识与行为上的严重脱节。思想品德教育不被重视、严重异化、缺乏实效性最终导致部分学生的品德行为出现问题,小到出现违反校规校纪的不道德行为,大到出现校园欺凌违法行为。

(二)思想品德学科教材难以承担法治教育的重任

1.原有的《思想品德》教材内容及设计导致法治教育缺乏系统化。缺乏高质量的分年龄分年级的法治教育教材是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一大瓶颈。思想品德教材中的思想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处于割裂状态,法律知识仅仅穿插在教材上。法律知识在小学三年级品德学科只有与规则相关的一个章节内容。在初中思想品德教材上,法律知识穿插在七年级下册、八年级下册、九年级的第六课(主要内容设置如表一),这样的内容安排及课程设置,法律知识零散穿插教材,法治教育呈现出法律知识模块式教育、渗透式教育的特点,缺乏系统性;设计课程时涉及的法律概念如犯罪、刑法、刑罚以及一些法律理论如“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必定违法”等,与学生的认知相脱离,与学生生活联系不够密切,增加了学生理解的难度,空泛的概念和理论让学生难以理解、无所适从。尽管不少教师在法律知识教学上,采用了以案说法的教学方式,但因为教材所列举的违法案例更多是成人所为,容易让学生产生误解,认为违法犯罪的都是成年人,与自己无关。所以,思想品德教材内容安排、教材设计及课程设置没能很好地承担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重任,而这些都直接导致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空泛化。

2.《思想品德》教材中的法治教育缺乏鲜明的价值理念。空泛的道理式教育难以使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内化为法治观念,从而约束自身行为。我国教材更多是灌输一些大而空的所谓道理给学生,平等、诚信、规则等意识即使在教材中有所反映,但多以说教的方式晦涩隐含其中,而且这些意识大多是从品德角度提出要求,往往忽略了法理价值观念的灌输。例如孔融让梨故事,关注的是如何培养学生谦让的品德,却忽略了如何借助这个典故教给学生公平、规则、程序意识。如果我们在教学中设计“怎么分梨更公平?”的体验活动,给出孩子一个分梨的规则,法学上称之为“正当程序”,即切梨的人最后拿梨,这就是公平程序。这样的公平程序通过规则来保证人人得到平等的对待,而不提倡通过压抑个性呈现谦让精神,即使要谦让也属于自觉自愿行为。这样,公平、规则、程序等法理理念便可以根植于学生的内心,从而内化为自身的价值理念。

(三)思想品德学科法律知识教育与行为践行脱节

1.应试模式下的法治教育更多关注法律知识目标是否达成,学生考试时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提高,往往忽略了最重要的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即学生自身的法律观念、法律素养是否达成。这种重认知轻体验的教育方式导致法治教育方式陈旧单一,重知识传授却脱离学生的生活实际,重教材灌输却忽略学生的行为践行,缺乏学生的主体参与,使学生缺少参与过程的情感体验,难以产生情感共鸣而内化为自身的价值理念。而现有的考试制度、评价制度只能检测法律知识是否已经被学生记在脑子里,是否知道哪些行为涉及法律问题,却没能检测评价学生是否将法律知识内化,懂得且不会轻易去触碰法律高压线,真正做到知法、守法。

2.思想品德学科不列入考试或开卷考试是否能提高学生的品德或法律素养,这也是一个值得推敲的问题。近几年,不少地方对思想品德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减轻了学生在记背知识上所花的时间,但同样也导致学生不重视这门学科,认为考试只要翻翻课本和资料找找答案就行,平时学不学、上课听不听无所谓,教师教学无所适从、学生不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教学效率不高,知识目标、能力目标难以达成,更不用说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学生的道德素养、法律素养更难得到提升。

二、思想品德学科法治教育的出路

(一)新改编的《道德与法治》教材为法治教育提供了载体

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品德学科开始使用新改编的教材《道德与法治》。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设立源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在中小学设立《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开创性的,也是历史性的。其整体目标是普及法治知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其个人成长过程中以及参与社会生活中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从而规范自身行为,养成知法、守法好习惯,使之明辨是非,不仅不去触犯法律,而且懂得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道德与法治》教材在法治教育设计方面凸显出以下特点。

1.法治教育价值理念更鲜明、更具体。《道德与法治》全套教材设计均贯穿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旗帜鲜明地把平等、诚信、规则、责任、程序等法理精神写进教材,明确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在成长过程中及参与社会生活时积极践行法治理念,具备一定法治信仰,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具备一定法律素养的好公民。

2.法治教育设计更系统、内容更科学。《道德与法治》主要采用专册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来安排法治教育内容。编写法治教育专册,供六年级和八年级使用,满足不同学段集中开展法治教育的需要;同时,在其他册次教材中分散融入,确保法治教育贯穿始终,全程不断线。其中小学阶段法治教育的重点是规则教育,初中阶段主要学习身边的法律、权利义务,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具体教材内容设计见表二。

3.法治教育方式更接地气,更生活化。教材设计主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生活经验,从现实问题入手,以案说法,通过正面引导,让学生体会到法治力量的重要性,为自身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两部法律,意在让学生通过学习这两部法,意识到自身权益的得到来自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保护,意识到提高自身保护意识以及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性。而《义务教育法》让学生意识到在享有自身教育权利的同时需承担相应的教育义务,使其增强完成义务教育的责任意识。与《思想品德》相比,《道德与法治》融入了与学生实际相关的法治知识,便于教师教,也便于学生学。

(二)借助新教材促进教学理念与教学方式的转变,提高法治教育实效性

1.法治教育设计的生活化——接地气的教育容易提高学生的认同感。《道德与法治》课程设计在每一课内容上均贯穿一条引领生活经验的线索:从“运用你的经验”作为学习起点,随后有“探究与分享”“相关链接”“阅读感悟”“方法与技能”等活动设计,最后以“拓展空间”结束,使教学从课堂延伸到更广阔的生活领域。这样的教材设计可以让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充分考虑从学生个体生活经验入手,贴近学生生活,基于学生的生活经验出发,围绕身边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权利义务,通过以案说法、身边的法律、法庭小辩论等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引发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和解决身边的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对法律知识的感悟及认识。如在进行义务教育法相关内容教学时,教师可以设计两个不同的个案:一是一名学生因厌学主动辍学在家;二是一名农村女生因父母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父母要求她辍学去打工。同样是适龄学生辍学,如何评价案例中辍学学生的行为及其父母的行为?不同个案的设计和问题切入点,引发的思考、思辨的角度不同,可以从不同层面促使学生将自身的生活经验与教材法理知识联系起来,然后通过小组合作探究或与其他小组进行激辩,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在探讨、分享、交流中不断反思,通过师生、生生经验的冲突等促进法律经验的积累,从而提升法律素养。

2.法治教育实践的活动化——让学生通过体验、感悟提升法律素养。为使教材不再成为学生用来记诵、应对考试的工具,《道德与法治》教材通过设计贴近学生生活、学生普遍喜爱的活动,让学生在探究、体验、反思与分享中展开思维和情感体验过程,从而涵养品格,形成正确的价值认同。为此,在具体法治教育中,教师可以按照这样的逻辑思路进行教学设计:创设情境经验引入—直面矛盾和困惑—进行法律判断和价值选择—体验法治成长—进行行为能力及方法指导。如在进行人身权利相关内容教学时,可以设计情景体验活动,让学生根据不同选择进行小品表演:甲同学与乙同学因口角产生矛盾,甲同学被乙同学推倒,甲同学找到同班好朋友丙,想要丙帮忙殴打乙同学。如果你是丙同学,你怎么办?让学生根据丙的选择进行情景表演,是为朋友“两肋插刀”还是不参与并劝阻?同时设计两个思考问题:两种不同选择导致的后果有什么不同?你如何看待校园欺凌事件?这样的教学方式一是选取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二是让学生通过表演小品呈现出来,具有真实性,容易引发学生共鸣;三是由个案延伸到校园欺凌事件,让学生主动思考引发校园欺凌事件的根源往往是学生之间很小的矛盾,同伴之间讲哥儿们义气或同龄学生结成小团体后容易滋长欺负弱小的心理,导致欺凌事件发生。学生观摩小品后,在教师创设的具体活动情景中通过思考、体验、感悟、提升,不斷增强行为价值观的选择与法律判断,知道不能轻易触碰法律的底线,从而树立知法、守法意识。

3.法治教育体验的社会化——让学生与社会规则接轨。法治教育的一个理念就是培养学生具备现代公民意识,所以法治教育不能仅定位在校园,还要与社会的一些具体规则结合起来,让学生与社会规则接轨。如教师在培养学生的交通规则意识时,可以采用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一是在课堂上通过教学一体机直观呈现交通信号,告知学生其所代表的含义;二是布置课外作业让学生调查并拍摄相关交通标志,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组织学生到马路上实地进行交通标志的识别和讲解;三是邀请交警给学生上交通规则课,告知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原因、意义,最关键的是告知学生应该如何遵守交通规则以及违反交通规则可能会带来的后果。法治教育体验的社会化,可以让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受到良好的交通规则教育,继而内化为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意识和习惯。

(三)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是提升学生品德、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

有人认为,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法律素养单纯依靠考试是评价不出来的,考试只能证明一个人对某些法律知识能否理解掌握,对某些行为能够作出是否违法或应该如何的评判,却不能评价一个人是否已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治理念。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思想品德学科不采取考试评价制度,则有可能出现学科教学、学生学习边缘化的情况,不说品德、法律素养的培养,有可能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目标、能力目标都不能达成。当前,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思路: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是提升学生品德、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

1.首先是考试评价。通过考试评价主要考查学生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考试试题的设计,创设与学生密切相关的生活情境,让学生在解题过程中掌握最起码的法律行为判断,明确哪些行为该为哪些不该为,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守法意识。

2.其次是综合素质评价。《意见》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考的必备条件,为学生法律素养的评价拓展了新思路。初中阶段可以将法律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中,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降等级处理,严重违法校纪校规甚至已经违反法律、发展到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予以不合格处理。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让学生意识到违纪、违法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个代价有可能影响甚至失去就读高一级学校的机会,严重的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此促使学生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将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法治理念,促进学生法制观念及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

解决当前发生在校园的欺凌现象,提高青少年的整体法律素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全方位协同作战。而要提高学校法治教育的实效性非一日之功,也不是一門学科教学就能够解决的。思想品德学科作为承担学生法治教育的主要学科,要充分利用新改编的《道德与法治》教材,挖掘教材中法治教育的内涵,改革课堂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使学生通过这门学科的学习,真正学到法律知识,养成守法意识,并内化为自身的法治价值观念,真正成为具备一定法律素养的知法守法公民。

(责编 周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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