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雍
“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四条重要启示”之一,内涵丰富、指向精准,贯穿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和改革思维,与其他三条启示密切联系、浑然一体,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对“查找问题与深化改革相统一”进行了深入阐述,强调“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深化改革,破立并举,确保公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这一重要论断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光辉。
体现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哲学思想。查找问题、深化改革都要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查找问题就是要积极面对、掌握主动,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深化改革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研机析理,从纷繁复杂的问题中把握事物的内在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巩固成果、根除病源。
体现对立统一的哲学思想。查找问题、深化改革统一于解决问题,是解决问题的两个方面。查找问题是深化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深化改革是查找问题的目的和要求,二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只有找准问题、查清症结,才能明确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和发力点,提升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反过来,只有深化改革,触及难啃的硬骨头,加强制度建设,不断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解决问题才能形成持久的长效。
体现发展的哲学思想。毛泽东同志指出,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哪里有没有解决的矛盾,哪里就有问题。问题倒逼改革,改革解决问题。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正风反腐的过程就是直面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要把正风反腐看成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坚持不断发展论和发展阶段论相统一,持续查找问题,不断深化改革,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在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進中,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是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只有努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出新中实现自身跨越,才能不断给党和人民事业注入生机活力”。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要抓手深化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特色,是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经验。
四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针对一段时间内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坚持探索实践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系统梳理和深入总结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中的经验教训,深化标本兼治,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用行动和事实表明“扎紧制度笼子”不是一句空话。比如,在作风建设方面,从整治“四风”问题入手,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深化公务用车改革,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亲属经商办企业,制度约束效应明显。在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方面,从深化“三转”,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到出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深化纪检机关内部体制改革,再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步步深入。在党内法规制度方面,从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再到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笼子越扎越密。实践证明,“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功经验的高度凝练和重要启示,必须长期坚持。
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贯穿于正风反腐全过程
启示弥足珍贵,不能当标语口号,重庆必须坚决、全面、具体、务实地贯彻落实。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对表紧跟,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精神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落实到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中。针对有的党组织责任意识不强、不知责不明责、履责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清单、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制度,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用好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坚持以下看上,盯住典型问题,严肃问责、通报曝光。不论哪一级,不论哪一个,对失职失责问题决不姑息,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以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堵漏洞、建制度、促改革。
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针对“四风”禁而未绝的问题,重庆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讲特殊、没有例外,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修订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做不到的宁可不写,写上就要确保做到。针对抓早抓小力度不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有待深化的问题,制定并严格执行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搞清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深刻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查找症结,建章立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落实到纪检体制改革中。针对基层少数案件难以坚决查办的问题,制定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双报告”办法,落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针对一些纪检机构“三转”不到位、“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重点探索完善派驻监督机制、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职责分开、创新巡察方式、基层纪检机构发挥作用等实践性课题,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落实到纪检机关自身建设中。深刻汲取纪检机关清理门户中反面典型教训,针对纪检干部同样面临被“围猎”的风险,落实纪检机关内部“两个责任”,强化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以严管体现厚爱。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实施办法,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建立初核立案权限规定、问题线索监督检查、涉案款物处置、临时党支部等配套制度,形成覆盖监督执纪全过程的“1+X”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原载《中国纪检监察》2017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