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荣伟
印度的税收征管问题
高荣伟
2016年8月3日,印度议会上院终于通过了商品服务税法案(GST)。这意味着历时8年,旨在统一并简化印度中央及地方各邦间税种及税率的改革迈出最关键一步。印度观察家基金会副主席萨米尔·萨兰称:“商品与服务税试图只在消费环节征税,而且全国的税率统一。”这种相对简单的征税方法,在很多发达国家早已施行。
GST全名直译就是“货物”和“劳务”税(The Good and Services Tax),是一种只针对消费环节征税的间接税。在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大多数发达国家中,此类税制通常被称销售税或消费税。“商品服务税法案(GST)的通过具有标杆性意义,是印度尝试的最重要及最具野心的改革之一”,《华尔街日报》发表专栏作家文章称,“其核心就是用统一的商品服务税代替一堆州和联邦税,这让印度离建立相对统一的全国性市场更近了一步。”
长期以来,印度的税务体系以复杂著称。世界银行公布的2014年全球189个国家营商便利指数排名中,印度仅列第134位。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2014年亚太地区税收复杂度调查中,81%受访者认为印度的税收体系最为复杂,54%的受访者认为近3年印度的税收体系变得很不稳定。
印度中央及各地方邦都有权对自己所管辖的商品、服务实施不同的税率和税法,由此造成了印度税收征管的一大顽疾——中央和地方重复征税问题,涉及消费税、服务税、销售税、增值税、过境税等。印度境内的商品物流正是在这些名目繁多、税率不一的关卡前降低了效率,推升了价格。
目前,印度实行中央、邦和地方三级课税制度。各级政府课税权明确划分,但税制十分复杂。印度的主要税种如下:
中央税Federal tax:包括公司所得税、资本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遗产和赠与税、销售税、消费税、增值税、社会保障税、注册税、土地和建筑物价值税、印花税、关税等。其中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又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居民公司是指印度公司或者纳税年度内控制或管理中心在印度的公司。居民公司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来纳税,非居民就其来源于印度的所得来纳税。资料表明,2007-2008年度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附加税税率10%(以公司所得税为税基),另以公司所得税和附加税为税基,按3%税率征收附加税性质的教育税。就增值税来说,印度联邦增值税对制造业征收,适用全国范围。印度全境制造业都必须根据《中央货物税法案1944》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并根据《联邦增值税抵扣规则2002》规定享受进项税额的增值税抵扣。联邦增值税适用统一的16%标准税率。就个人所得税来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根据印度2016年的税制,个税起征点是年收入25万卢比(10卢比约合1元人民币)。25万卢比至50万卢比部分的个税税率为10%,50万卢比至100万卢比部分为20%,大于100万卢比的按30%征收个税。值得一提的是,印度个税起征点和税率浮动范围,会根据年度政府预算略有变化。另外,老人、妇女及特别偏远及艰苦地区人士的个税起征点,有不同程度上浮,目的是保护弱势群体。与之相对应的是,年收入大于100万卢比的纳税人,需另外缴纳个税额10%的附加税。
邦税State tax:包括交通工具税、土地价值税、农业所得税、职业税、增值税等。邦级增值税对大约550种货物征税,适用于商业批发和零售业。各邦已经同意设立两个标准税率为4%和12.5%,对大部分(大约270种)各邦基本需要的物品实行4%的税率,包括药品、农产品、工业原材料资本性货物和列明的物品。其他物品按12.5%的税率征收。
地方税Local tax:包括土地和建筑物税(租金)、土地增值税、广告税、财产转让税。这类税由地方按照不同税率对管辖区内的土地和财产价值征税。
由以上可以看出,印度税收纷繁复杂,名目繁多。企业家们早已对印度目前复杂的税收体制怨声载道。长期以来,印度形成了税收秩序的低效、混乱与腐败。作为联邦制国家,印度各邦都有自己独立的行政管理权及部分课税权力,因此,无论是消费税还是销售税,都有中央和地方两个征税主体。以销售税为例,销售税的征管异常混乱。税收的立法权在国家议会,商品跨邦销售的销售税是由中央征收,称为中央销售税,而商品在各邦领域内销售,则由各邦负责征收销售税,各邦可以给予税收优惠,这直接导致赋予税务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与此同时,印度的各种间接税从生产到销售的各环节存在重复征税现象,税负最终都被转嫁给商品和服务的最终购买者,由此形成了实际税率居高不下,并进一步助长了黑市和逃税之风。
当前,印度29个州各自为政,基本上都在执行各自的税法,长期以来阻碍着州与州之间的贸易。在印度各邦的交界处,经常有排着长龙等待交税的卡车,它们将被执法官逐个盘查是否缴纳了本邦的税。《华尔街日报》报道,“每天晚上,Ashok Kumar Gupta的白色SUV都会停在北方邦和德里的交界处,而他的工作就是坐在车的后备箱上,等着拦截一辆辆经过的卡车,检查他们车上的货物是不是缴纳了销售税。”据印度交通部的一份调查显示,因交界检查或其他官员视察,印度卡车运输中1/4的时间都浪费在这种检查上。一辆卡车从印度南部行驶到北部,需要在不同关卡支付至少5种税费。
进入2017年,像Gupta这样的官员还在两邦交界处徘徊,每天晚上,手里拎着手电筒和警棍。在他面前,是排成长队的卡车。纵观印度全国,像Gupta这样的执法官员比比皆是,他们非但耽误了货物的运输时间,而且官僚作风严重。当然,印度纷繁复杂的税收体制对此要负相当的责任:每一个邦对自己所管辖的商品交易都实施不同的税率和税法,这无疑阻碍了商品销售自由扩张。
如今,莫迪政府想要改革税制,实施统一的销售税。经济学家认为,商品服务税法案(GST)将具有划时代意义,可有效降低商品交易门槛。据政府研究报告预测,统一的销售税,商品服务税法案,将会让印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迅速提升1-2个百分点。
历届印度政府奉行计划经济,希望通过投资重工业来刺激经济增长,又不得不为了收买选票大肆增加社会福利支出。在这样的背景下,从建国后到1991年经济改革前,印度的税务体系呈现以下特点:税收收入持续增长,但是税收占GDP比重提升缓慢。税收收入相对不足,影响了印度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在计划经济模式下政府有效投资不足,使经济的潜在增长难以得到释放。
莫迪并非第一个想要统一税制的印度总理。印度历届政府也曾多次启动税制改革,但是受到财政纪律松弛、分税权责倒挂、地下经济盛行等因素影响,印度税务体系状况始终难言乐观。
进入21世纪,印度流转税的弊端越发凸显。印度各邦的间接税实际税率不同、征管方式各异,严重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2000年,时任总理瓦杰帕伊领导下的政府开始讨论GST改革,尝试将各地分散的销售税改造为全国统一的货物和劳务税。期间,一个显而易见的最大问题是:GST并非一项单纯的经济改革,还涉及中央与地方新的财权划分,以及被取消独立征税权力的邦政府以及联邦政府,在GST中获得股份,从而分配到相应的税收利益。这相当于把印度各自为政的地方政府税收利益,统一到一个合资公司中,之后大家根据股权获得分红。GST之外,还要成立独立的争端解决机构DSA,当地方与中央在GST中分配利益有争端时,由DSA从中协调。对于GST所主张的“全国一盘棋”,还必须考虑到中央要兼顾不同地区的现实需求给予税收损失补偿的问题。因此,印度税收体系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此后,作为印度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总理,辛格曾提出在两年内在印度实施统一的GST增值税税率计算法,以便简化中央和地方复杂的税务体系。长久以来,销售税已成为印度各级政府最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来自地方的巨大阻力使辛格政府无功而返。媒体报道指出,拥有大型制造基础的邦,对印度新税法一直保持警惕态度:来自GST的收入将会流入那些消费商品和服务的邦,而不是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的邦。所以,印度南部的几个制造业大邦,像马哈拉施特拉邦、卡纳塔克邦、泰米尔纳德邦等,都极力反对商品与服务税改革,理由就是它们生产了印度大多数商品,但只能征收生产环节的销售税,而得不到应用于消费环节的商品与服务税。此外,印度执政党派的更迭也令商品与服务税改革几乎成了政治斗争的砝码。现任印度财政部长贾伊特利多次呼吁,“不要把税改的成败看成执政党与在野党之间的胜负,印度当前的责任是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
2014年5月底,印度现任总理莫迪上台。仅仅过了半年,大刀阔斧推动改革的莫迪,便提出一项旨在为实施GST扫清道路的宪法修正案。印度税制以宪法为基础,没有议会授权,政府不能课税。2015年,在莫迪的大力推动下,执政的人民党凭借多数议席使宪法修正案获得下议院通过。议会在修改印度宪法的部分条款的同时,使得原先不能由邦这一级来征收的劳务税改为了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从而解决了GST改革“违宪”这一最大问题。面对仅占少数席位的上议院,莫迪开始寻找盟友支持。2015年底,由印度前总理辛格安排,莫迪与国大党主席索尼娅·甘地专门为推动GST而坐下来“喝茶”。此举极大提振了各界对于修正案通过的信心。不出人们所料,相关宪法修正案在上议院如期通过。“印度上议院表决通过的这项宪法修正案,为印度在全境实施统一的GST税制扫平了最大障碍。”当地媒体评论指出。
2016年8月,GST草案终在联邦立法层面获得通过。GST如果从提上议事日程的时间算起,到最终获得议会通过,时间跨度长达十几年之久,由此也可以看出印度税收体系改革之艰难程度。
印度舆论预测,不出意外,这次“印度建国以来最重大的税务改革措施”将于2017年4月出台,印度将由此告别碎片化的市场格局。
令莫迪政府颇为头疼的是,印度社会偷税漏税现象严重,这一现象与印度税收改革如影随形。在莫迪政府紧锣密鼓推出GST之时,印度媒体不断爆出偷税漏税问题。
据印度媒体报道,为打击逃税,印度政府于2016年6月开始实施“收入申报计划”——只要主动向政府申报持有的黑金、未申报的收入,政府会扣除45%的罚锾与税金(含税款、附加费以及罚款),但从此就不再追究黑金的来源或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印度政府将给逃税的人提供一次机会,只要主动申报、付出45%税金的代价,政府对这笔未申报收入的追查就一笔勾销。有评论指出,鲜招出炉,也是莫迪政府没有办法的办法。在2012至2013年间印度只有1%的人缴纳所得税,这种情况让莫迪政府想方设法要增加国家税收。
在坦白从宽的政策鼓励下,有许多人选择如实申报。据悉,本次“收入申报计划”中平均申报的金额为1000万卢比。印度财政部发布的文件显示,截至9月30日,参与该计划的申报者共计71726位,申报总额为6738.2亿卢比(约99亿美元)。但对亟欲重整印度、提高国家税收的总理莫迪来说,这样的“斩获”颇显尴尬。
在实施“收入申报计划”过程中,有两份巨额申报引起印度当局的注意,其中一份申报的金额甚至达到了2万亿卢比(约294亿美元)。这个神秘首富家族所申报的2万亿卢比不仅超过印度首富、电信大亨穆克什·安巴尼(Mukesh Ambani)的资产——213亿美元,也高于安巴尼家族账面上的资产258亿美元。对此,印度财政部表示,这些人滥用了政府赦免逃税的计划,将着手进行调查。
2万亿卢比是一个什么概念?印度新德里电视台(NDTV)用几个数字做出了回答:这笔巨款相当于本次“收入申报计划”所获申报总额(不含下文中Kumar申报的1386亿卢比)的3倍、印度进行的海外资产申报计划总额的53倍、“废钞”运动涉及货币总值的14%,在孟买证交所上市的所有公司总市值的2%。
据悉,这个申报2万亿卢比的家族居住于孟买,根据印度财政部的声明,孟买的一家四口包括父亲、他的妻子与儿子,再加上他的妹妹,他们分别是:Abdul Razzaque Mohammed Sayed,MohammedAarifAbdulRazzaqueSayed,Shrimati Rukhsana Abdul Razzaque Sayed以及Noorjahan Mohammed Sayed,财产总共高达2兆卢比,相当于290亿美金。
但是税务部门注意到,其中3位的所得税账号卡(PAN Card)显示,此前其居住于阿杰梅尔市(Ajmer),于今年9月迁至孟买居住。这难免引起了税务部门的怀疑,该部门在11月30日决定拒绝这份申报。彭博社报道称,另一份被拒绝的巨额申报来自印度古吉拉特邦的Mahesh Shah,金额为近20亿美元。而Shah曾经向当地电视台透露,那些钱并不属于他自己,而是数名政客及官僚的钱。印度当局怀疑这两件涉及巨额资金的案子,其非法收入与当地的黑金政治有关,因此不适用于9月政府赦免逃税行为的计划。
印度税务部门抓逃税行动中,意外发现神秘富豪家族足以表明印度社会偷逃税款问题之严重。不过,这似乎难以阻挡新税法推动印度经济发展前进的脚步。卡耐基国际和平基金会专家Milan Vaishnav在《印度的税收体系》一文中,在谈到印度通过GST这一历史性税法时称,“印度巨大的市场——一个关在笼子里的老虎——将被释放”。随着新税法的实施,印度税收征管无序的局面将很快结束。商品服务税法案的通过,意味着印度自1947年独立以来实行的分散的间接税将被废除,而这个对该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税制改革或许将改写印度的经济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