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倩
摘要:股权激励是经营者通过获得公司股权,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利润共享,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是企业发展的一项相对长期的核心制度安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助于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股票市场表现,近年来股权激励制度在上市公司推广迅速,但繁荣表象之下暗潮涌动,一些公司的股权激励已成为公司管理层谋取暴利的工具。文章针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现状,详细分析在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性地提出了改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方案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代理问题
一、引言
公司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是现代化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特征,因此处理上市公司的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代理关系业已成为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问题。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是约束管理层、协调二者目标利益,解决代理问题的基本方式之一。股权激励在发达国家已得到广泛应用,已成为股东有效激励管理层、推进公司长效经营的主要手段。从效果看,合理的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及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可有效降低代理成本的消耗,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同时,股权激励大多为限制性股票,可有效约束公司管理者和业务骨干离职意愿,实现企业和员工的长期稳定合作,稳定高素质经营团队,凝聚企业力量,降低监督成本。通过合理的激励、约束,最终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股权激励本质是一种利益转移、分配的工具。如果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若对相关要素使用不当,则可能使股权激励引发激励对象,特别是管理层的道德风险,从而成为管理层侵吞股东利益的寻租工具。不但影响了股权激励的实际效果,还会损害公司相关各方,特别是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从市场上股权激励实施现状来看,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导致高管人员自利行为
股权激励低风险与高收益不对等的现实,可能导致高管人员的道德风险,高管自利,压低行权价格,使其成为激励对象的造富机器。
由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以及相关决策大都由管理层自行决定。为了获取超额收益,管理层可从自身利益出发,干预方案制定,从而致使舞弊丛生。
股权的行权价格事关激励效果和公平。因此,须综合考虑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发展情况拟定最佳参数。但一些公司的行权价貌视市场化和公平,其管理层却往往会刻意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时机,如股市低迷、公司股价低廉时期推出激励计划,从而大幅降低行权价格。部分管理层或利用制度和监管漏洞做低业绩,打压股价,刻意压低行权价格,从而使激励对象在短时间获取暴利。
股价若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真实业绩,则难以发挥对激励对象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而造成这种现象归根结底是由于对激励对象的评价考核往往偏重财务指标,只反映结果,不注重过程,片面追求短期盈利能力和财务成果,助长了管理层等激励对象的急功近利和短期投机行为。
(二)行权有效期过短,弱化长期激励
长期绩效是判断股权激励成功与否的试金石,期限越长,激励对象越难操纵行权指标。但从上市公司实施的激励计划看,计划有效期的设置普遍偏短,或存在缩短激励期限达到利益输送的目的。
部分管理层为了能高價行权,而无视企业的长期发展。在实施股权激励前隐藏经营利润和某些重大利好,如注入优质资产、剥离劣质资产等。待计划实施后,配合行权期限释放隐藏利润和利好,导致股价短期暴增。上述行为仅为短期拉升股价,不可持续,对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此外,这种表面花团锦簇、暗地里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也动摇了整个证券市场的根本。
(三)资本市场待完善
实施股权激励的根本目的在于协同激励对象和公司利益,从而提升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但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有效性程度不足时,股价的波动面临较大的投机影响,尚不能全面、客观反映管理层的能力和公司的业绩;而且市场环境的变化也可能使得管理层的努力付之流水,挫伤其积极性,从而会导致管理层通过各种寻租工具为自身获取现有利益。这给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高水平的管理人员对于企业来说是稀缺资源,但当资本市场无效时,能力越高的高管人员越能认识到他们的决策行为和经营行为不会有效地反映到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变化中,从而或会引发管理层的道德风险。管理层不愿通过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发展前景来优化提高股票价格,而是根据股票市场的无效性特征采取对其所在公司长远发展可能有害,但对公司股票价格在其任期内上涨有利的行动。这必将偏离公司推行股权激励制度的初衷。
三、优化股权激励效果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
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考核体系,用制度和法规约束高管行为,是股权激励计划有效发挥的基础。首先,应鼓励上市公司严格落实内审、外审要求。利用大数据对异常情况进行监督,建立违规收益收回机制,防范业绩操纵、股价操纵;其次,强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和约束。确保其能独立于管理层,避免股权激励成为管理层的“自我激励”手段。同时,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加强对股权激励制度的审核监督,防范财务舞弊;最后,上市公司应完善考评制度,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能力,结合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对激励对象进行更全面、系统的考核。
(二)完善股权激励制度,防范操纵股价的短期行为
当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存在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过短的现象,容易引发行权人以损害公司利益为代价的短期套利行为,如加快释放利好、恶意分红、投机性资产重组等。相对欧美的一些国家的股权激励,国内股票期权计划的期限较短,多为五年或者五年以下。越短的等待期越容易诱发短期行为和过度盈余管理的可能,而且不利于企业建立一个中长期的发展战略。据公开信息,美国股票期权计划的有效期80%以上是十年或更长。
为有效实现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应更多运用较长期的激励机制,将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的发展规划进行有效相结合,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相对一致。同时,还应强化股票期权行权的监督与管理,防止管理层操纵会计信息。不断丰富股权激励模式和制约手段,减少从中牟取暴利的漏洞。此外,建议监管部门提高股权激励门槛,严格行权条件,延长行权解锁期,防止变相利益输送。进一步打击操纵报表、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可借鉴国外的追回条款制度,遏制激励对象为谋取私利而发生损害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加强资本市场制度建设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还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导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不能合理实施。因此,应完善资本市场的机制建设,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使股票价格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业绩情况和管理者的能力水平,规避行业竞争对高管人员的负面效应。
其二,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在发展壮大交易所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交易和退出机制;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并将其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善与优化资本市场资金配置效率和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
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依赖于资本市场上信息制造、传递过程的完善。完善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既为检验公司业绩提供了一个客观的平台,又能通过市场监督机制促使管理层致力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和运营水平的提升,从而使其能最终真正分享公司成长的收益。
四、结语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可以使激励对象和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具有较为旺盛的市场需求,但它也是把双刃剑,仍然存在若干弊端和争议。为推动股权激励机制的更好开展,需要权衡投资利益、激励效果以及公司合规运作这三者关系。
我国上市公司应该结合企业的内在因素和市场的客观环境,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计划。同时,也需要国家监管部门提升资本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最终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中,确保股权激励发挥出良好作用,达到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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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