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春艳
“法者,天下之仪也。”治国理政,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治,就是最大的规矩。
在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中,法治成为高频词。这些关于法治的重要论断,构成了新时代的法治新常态。
从目标层面看,这个法治新常态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这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足见其在思想理论层面的重要性。
从政治地位层面看,这个法治新常态明确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14条基本方略之一。这意味着全党全国必须全面贯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足见其政治地位。
从实践层面看,这个法治新常态就是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这一顶层设计,足见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
不难看出,无论是在思想理论层面,政治地位层面,还是在治国理政的实践层面,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都具有极端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就是我们新时代的法治新常态。这样的法治新常态来之不易,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和法治现代化进程的战略升级。适应法治新常态,需要我们以新的心态、新的姿态和新的行动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项伟大工程。
(本文发表于2017年10月21日《检察日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