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日丹
“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我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这是党和人民给予我最大的信任。”再过几天,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侦查监督处处长吴凤杰,作为党的十九大代表,就要赴京履职了,自信、从容的她对十九大的召开充满期待。
“有人说能把爱好与职业深度融合是人生的一大幸福。我是幸福的,因为作为检察官,我爱检察工作,这就是我的事业。”吴凤杰这样告诉记者。
1996年12月,吴凤杰通过公务员考试,被招录到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
实现了年少时的检察梦,吴凤杰充满自豪感。然而,现实很快给她泼了一盆冷水。在参加一起案件讨论时,因为法律素养不够,吴凤杰说了一句外行话,同事投来诧异的目光,这令吴凤杰一下子羞红了脸。
刚入行的这件囧事成为吴凤杰日后拼搏的动力。办案任务很重、家里老人生病住院、孩子年幼……面对生活的种种压力,吴凤杰迎难而上,最终,用两年半的时间通过法律本科自学考试,获得了辽宁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有了知识储备,吴凤杰底气十足,自此开启了“战斗”模式。
从1999年8月,吴凤杰开始主办公诉案件。为了能尽快胜任工作,她一边向老同志虚心求教,一边研读以往的优秀公诉案件卷宗,反复揣摩审查报告、分析庭审预案,逐步掌握了各类案件的“案眼”。
为了历练自己,吴凤杰主动“抢活”,要求多办案、多实践,很快成为院里的公诉业务骨干。在公诉部门工作的10年,她承办的案件数量连续7年在全部门名列第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达到70%以上,定性准确率达到100%。
当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必须啃得了“硬骨头”。这些年来,吴凤杰啃过多少块“硬骨头”,她自己也记不清了,但无论是在公诉岗位还是现在的侦查监督岗位,恪尽职守是她不变的本色。
2005年11月,丹东市检察院受理了某银行分理处特大挪用储户存款一案。此案案值达1700余万元,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书证庞杂,而审查起诉时间又非常紧。为此,吴凤杰提前介入侦查,与侦查人员同步看卷宗、提出问题、制作审查报告。当案件移送到她手里时,距离提起公诉仅剩3天,4名犯罪嫌疑人又分别羁押在东港市、凤城市和丹东市的看守所,她穿梭三地马不停蹄,提审、修改审查报告、提交起诉书。最终,这起丹东市历史上案值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创造了全地区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的最快纪录。
2009年,丹东市检察院侦监处承办了一起冷某等15人特大贩毒案件。吴凤杰指导承办人在审查此案时,通过阅卷“三对比”,即将犯罪嫌疑人供述互相对比、将证人证言互相对比、将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证人证言互相对比,发现有漏捕疑点:侦查机关以境外人未到案、现有证据不足为由,未对犯罪嫌疑人权某报捕。经向侦查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对权某启动追捕程序后,权某被追捕归案。根据其将毒品全部卖到黑龙江的供述,检察机关建议侦查机关从黑龙江的“买主”入手调查取证,最终查明权某走私、贩卖冰毒达4520克。随后,吴凤杰带领承办人顺藤摸瓜,又成功追捕3人。经法院审理,权某因犯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3人也因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随着年龄的增长,吴凤杰身体不断“报警”。由于患有严重贫血,大夫多次督促她住院治疗,可她能拖就拖,实在拖不过去就输血缓解。
“我也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可一忙起来,精神就高度亢奋紧张,什么也顾不上了。每当走出办公楼,抖落工作的疲惫,远处已是华灯初上,可我心里平静、踏实。如果案卷没看完,回去也睡不着。”吴凤杰如是说。
在吴凤杰看来,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理想信念对于司法人员更加重要——信念坚定才能做到为民司法,司法才有公信力,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
吴凤杰的家境不好,爱人下岗多年,老人疾病缠身,一家三口仍住在没有装修、只有37平方米的筒子房里。尽管这样,在人情、金钱和法律面前,她选择维护法律的尊严,从没动摇过。
记者采访了解到,吴凤杰从检21年来,也有当事人为了通融办案或表达感激直接或间接地找到她,但都无一例外被拒绝了。她的理由很简单:“我本身就是惩治犯罪的,我再司法犯法,法律的尊严何在?”时间一长,亲戚朋友也都知道了吴凤杰的脾气秉性:“她秉公办案,找也没有用。能办的,你不找她,照样给你公正地办好。不能办的,谁说话,她也不办。”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吴凤杰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恪尽职守,忘我工作,清廉律己,无私奉献,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吴凤杰十分欣赏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阐述的一个观点: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
“从检21年,我参与办理案件1700余起。对于自己经手的案件我能做到问心无愧。”吴凤杰说,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是她此生的理想,她愿意为此竭尽全力。
(本文发表于2017年10月13日《检察日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