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发办提前下发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指导意见
黑龙江省农发办为加速推进两大平原改革实验,围绕黑龙江争当全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贡献力量,于今年9月中旬下发了2018年项目申报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是:突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突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突出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突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和农民收入增加。各开发县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黑龙江由大粮仓向绿色粮仓、绿色菜园、绿色厨房加速转变。
按照因素法确定资金额度,国家级贫困县资金直接切块下达到县,由县级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围绕脱贫任务确定项目和资金安排。贫困县以外的县(市、区)在资金额度范围内确定项目及投资,原则上70%以上的资金用于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产业化发展项目控制在30%以下。
针对黑龙江省施工季节短的实际情况,坚持抓住施工的黄金季节,最大限度发挥投资效益。计划今年10月中旬各开发县完成从县级项目库中的选项工作,11月中旬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12月中旬省级完成开发县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项目确定工作,2018年初启动项目建设。
(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办公室综合处供稿)
责任编辑/张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