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工程风险及争端的研究

2017-04-15 07:12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22期
关键词:争端承包商仲裁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河南 新郑 451100)

关于国际工程风险及争端的研究

李冉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河南新郑451100)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2014年已经成为对外投资净输出国,在一带一路及十九大的指引下,面对新时代、新格局,工程企业进入国际竞争的机会将越来越多,但是在国际工程中如何处理各种工程争端解决是中国工程企业走出去要面对的主要问题。

风险;国际工程;合同;争端解决

一、国际工程常用的合同版本的风险

作为国际工程,在遇到争端事由时的解决方式与国内有所不同,主要与国际工程合同的方式有关,国际工程中常用的合同版本有FIDIC系列合同、英国JCT系列合同、美国AIA系列合同。每类合同对于业主和承包商责任的认定是不同的,对于双方的风险的利弊点也不相同,在进行国外工程建设项目时,需要根据所选择的合同版本来着重进行风险点和违约后责任的预判。

1、FIDIC合同下的《施工合同条件》中合同计价方式属于单价合同,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对于承包商的风险相对较小,业主方需要仔细斟酌业主代表,业主代表行驶了监督工程进度、质量,签发支付证书、接收证书和履约证书,处理合同管理中的有关事项,对于业主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2、FIDIC合同下的《永久设备和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合同计价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如果发生法规规定的变化或物价波动,合同价格可随之调整,这就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承包商在面对国际项目时面临的政治、环境、军事动荡等不确定因素的冲击,能够有效的减少不可预见因素对承包商的影响。

3、FIDIC合同下的《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承包商需要提供设计、采购、施工至试运营期间的所有工作,并且合同价格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面临的风险是巨大的,特别是在非洲、中美洲等地区面临着政府换届、军事冲突、海关变更、港口冲突以及各类自然灾害频繁,以及当地劳动效率低下,设备运输时间长,运距远等问题。承包商的风险是巨大的,在合同初期就应做好整个项目的风险评估、尽职调查,做好合同的交底工作。

4、FIDIC合同下的《简明合同格式》于投资额较低,风险也较小。

5、英国JCT合同版本与FIDIC合同下的《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正好相反,业主主导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对业主项目管理人员的经验要求高,业主对变更的控制能力强,成本确定性较高,同时带来的后果就是施工进度缓慢,工期延误的风险多数由于业主方造成,过程中承包商的违约容易被及时纠正。

6、美国AIA系列合同在保险、付款、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方面规定的较为明确,双方只要风险分配较为合理。

二、国际工程争端解决常用的方式

在国际工程中常用的争端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DAB。

1、协商。协商解决争议是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也是应该首选的最基本的方式。在合同通用条款中通常会规定“合同双方同意在将任何争端和合同项下款项的争端递交仲裁前本着耐心和诚意来解决争端和按合同支付未付的款项。提出争端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如果尽管合同双方按照本条款第一句本着耐心和诚意未能解决争端,然后每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各方首席执行官在接到解决争端申请后28天内于双方商定地点开会。在一次合同条款中提出了两个层次的协商解决。国际工程项目除了做好过程控制外,最好的争端解决方式就是避免将问题带入仲裁等法律途径。

2、调解。双方经过协商谈判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邀请中间人进行调解,根据争议双方的有关合同作出自己的判断,并对双方进行协调和劝说,仍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通过调解解决合同争议有如下优点:

(1)提出调解,能较好地表达双方对协商谈判结果的不满意和争取解决争议的决心;

(2)由于调解人的介人,增加了解决争议的公正性,双方都会顾及声誉和影响,容易接受调解人的劝说和意见;

(3)程序简单,灵活性较大,调解不成,不影响采取其他解决途径;

(4)节约时间、精力和费用;

(5)双方关系仍比较友好,不伤感情。

3、仲裁。由于诉讼在解决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争议,尤其是较大规模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争议,双方即使协商和调解不成功,也很少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当协商和调解不成时,仲裁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常用方式。

通过仲裁解决合同争议有以下特点:

(1)仲裁决定是否为终局性。

(2)仲裁程序效率高,周期短,费用少。

(3)保密性。仲裁程序一般都是保密的。从开始到终结的全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和仲裁员及仲裁机构都负有保密的责任。

(4)专业化。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双方往往会指定那些具有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和法规等知识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从而可以更加快捷、更加公正地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

仲裁的执行是一个很难的问题,特别申请执行对方所在国的资产,对方往往会进行撤销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裁决,导致争端问题无法得到经济上的执行,而工程项目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特别是采用国际银行贷款方式进行的项目,很难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4、DAB(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争端裁决委员会)方式

在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合同双方往往愿意采用DAB或DRB(Dispute ReviewBoard—纠纷审议委员会)方式解决争议。这不同于调解,也不同于仲裁或诉讼。在FIDIC合同中采用的是DAB方式。

合同双方经过协商,选定一个独立公正的争端裁决委员会(DAB),当发生合同争议时,由该委员会对其争议作出决定。合同双方在收到决定后28天内,均未提出异议,则该决定即是最终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DAB的优点:

(1)DAB委员可以在项目开始时就介人项目,了解项目管理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2)DAB委员公正性、中立性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可以保证他们的决定不带有任何主观倾向或偏见,DAB的委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实践经验,特别是具有项目施工方面的丰富经验。

(3)周期短,可以及时解决争议。

(4)DAB的费用较低。

(5)DAB委员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自己选择的,其裁决意见容易为他们所接受。

(6)由于DAB提出的裁决不是强制性的,不具有终局性,合同双方或一方对裁决不满意,仍然可以提请仲裁或诉讼。

结语:工程的争端是业主和承包方都不希望看到的局面,不论采用何种合同形式,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都不可避免的对工程项目、对企业投资造成不利的影响。争端一旦上升到法律途径,就意味着巨大的金钱成本,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法律争端成本往往在上千万美金,而且也意味着巨大的时间成本,项目的延期运营也意味着要面临当地政府、投行的巨大惩罚,国际工程的争端解决应尽量避免产生,产生后应以协商解决。

[1]唐坤.建筑工程项目风险与全面风险管理[J].建筑经济,2004.

[2]罗向明.基于FIDIC合同与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国际经济合作》,2011(04).

[3]何伯森,张永波.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李冉(1991-),女,硕士,助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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