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阳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北京 100070)
中国是否进入低生育率陷阱?
——基于对低生育率陷阱理论的探讨
杨 阳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北京 100070)
“低生育率陷阱”理论认为,低生育率具有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三个自我强化机制,生育水平一旦降到1.5以下将很难回升。近年来,世界范围内众多国家生育率回升的事实质疑了该理论,挑战了它本身的一些论证和证据。“低生育率陷阱”说法可能只是对短期内生育率变动现象的总结,还不能归纳为规律。中国目前的生育水平在临界值1.5以上,尚未陷入“低生育率陷阱”,伴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以及未来进度效应的减弱,生育率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会出现回升而不是下降,所以断言中国已进入“低生育率陷阱”或面临“低生育率陷阱”的严重风险还为时过早。
低生育率陷阱
20世纪90年代,欧洲一些国家的总和生育率(TFR)相继下降到1.3以下,开创了生育转变的一个全新时代—极低生育率时代。1993年,意大利和西班牙率先进入极低生育水平,紧接着,保加利亚、捷克、拉脱维亚和斯洛文尼亚几个国家的生育率降到1.3以下,随着时间的推移,极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扩散,到90年代末,南欧、中欧和东欧共14个国家(总人口达到3.7亿)的生育率降到了1.3以下。到2003年,除了有更多欧洲国家迈入极低生育水平外,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也先后进入这个行列。
极低生育率现象的出现掀起了学术界的讨论热潮,包括对去进度效应的总和生育率研究,对低生育率的模式和原因探索等。发达国家长期处于低生育水平的现实和国外学者对低生育率的研究结论加剧了国内学者对我国低生育率现状的担忧。低生育率陷阱”的概念和理论一出,立即得到中国学界的广泛关注。一些人直接引用此概念,讨论中国低生育水平现状和后果。然而,近年来,一些长期处于极低生育水平的国家生育率出现了回升现象,这种现象挑战了“低生育率陷阱”理论,也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它的规律性和在中国的适用性。
低生育率陷阱”理论认为低生育率有自我强化机制,当生育率降到某个临界值以下后,就如同进入“陷阱”,会不断往更低的方向强化,很难回升,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未来生育率会持续下降。因此,已经进入临界点以下的低生育率国家,在趁低生育率机制尚未固化之前,应尽快采取政策措施,比如降低生育年龄,将时期生育率提高到临界点以上。生育率尚未降到临界点以下的国家,应该采取措施,避免生育率掉入“陷阱”。然而,近些年生育率回升的事实挑战了该理论的几个假设及结论。
(1)全球范围内众多国家生育率普遍回升,欧洲低生育率国家维持极低生育水平的时间最长的有13年短的只有4,5年,大部分国家走出了极低生育率困境,回升到1.5以上的水平,如,俄罗斯从1.16的极低水平回升到了2013年的1.7,瑞典从1.5左右回升到1.9。这似乎说明生育率并不存在“陷阱”,低生育率只是一个短期的、暂时的现象。
(2)该理论提出,一定要将TFR维持在临界点1.5以上,对于在该水平以下的国家,应该采取政策降低生育年龄(比如,实行教育改革,降低大学毕业生年龄),提高时期生育率。这其中暗含的逻辑是,生育年龄的推迟带来了生育率的下降,需要减弱或消除生育的进度效应,保证时期生育率在一定水平以上,否则生育率将很难回升。
(3)三个自我强化机制本身缺乏说服力,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有研究者已对其进行了批判(石人炳,2010),如人口学机制中出生人数的下降并不能等同于生育水平的下降,规模影响实际生育水平更适合解释生育率维持现有水平而不适合说明生育率为什么越来越低。经济学机制也与伊斯特林假说的第二部分不一致,Lutz等在论述经济学机制中直接借用伊斯特林相对收入假说的第一部分,而舍弃了第二部分—规模较小队列进入劳动力市场,收入状况会改善,有利于生育率提高,这正好与Lutz等提出的经济学机制相矛盾。同时,经济学机制的强化作用也无法得到事实验证。
(1)中国实际生育水平尚未突破“低生育率陷阱”的临界点
中国的真实生育水平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随着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公布,再次掀起了对生育水平的热烈讨论。总的来看,对于目前我国真实的生育水平估计,主流结论基本在1.5以上,1.6左右。即使认为中国生育水平较低的学者,对近几年生育水平的判断也在1.5左右,并且生育率呈现回升趋势。可以判断,中国虽然长期处在低生育水平,但尚未突破临界点1.5,目前至少还没有掉入“低生育率陷阱”。
(2)生育意愿较高,伴随政策调整,未来生育水平存在回升的可能性
近两年,对生育政策调整讨论增多,在政策调整成为大势所趋的环境下,生育意愿调查结果越来越具有现实意义。这些生育意愿调查表现出全国代表性强、调查对象针对性强和尽量消除政策影响的特点。这些生育意愿调查显示,中国目前的生育意愿较高,至少有60%以上的人想要生育第二个孩子,意愿生育水平在1.8以上。而我国目前的实际生育率要低得多,说明生育政策对生育率起着有效的抑制作用(陈卫,2014)。随着政策的逐渐松动,由于累积效应的作用,生育率会在几年内反弹。而累积效应过后,符合政策条件并且具有较高生育意愿的年轻人群进入正常生育阶段,生育率会高于政策变动前的水平。因此,伴随政策的调整,短期内中国还不会陷入“低生育率陷阱”。
(3)中国妇女生育进度效应仍在起作用
平均初育年龄代表生育进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平均初育年龄持续推迟,到21世纪初,推迟到24岁,2010年普查显示,平均初育年龄进一步推迟,达到26.15岁。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未来我国妇女生育年龄还有较大的推迟空间,进度效应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但生育推迟会有一定限度,当生育率进度效应逐步减弱或消失,与欧洲各国出现的现象一样,时期总和生育率会出现回升现象。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生育水平在1.5以上,并未掉入“陷阱”;而且随着未来生育政策的逐步完善,妇女较高的生育意愿得以转变为实际的生育行为,生育率不但不会下降,反而会上升;随着生育年龄推迟的减慢和终止,生育进度效应逐渐减弱,未来生育率会有一定程度的回升。目前,断言中国进入“低生育率陷阱”或面临“低生育率陷阱”的严重风险还为时过早。
“稳定低生育水平”更多是一个意识形态化的政治术语,而非科学用语(陈友华,2005 )。如本文前述的那样,中国目前的生育率究竟是多少,谁也说不清楚。但尽管如此,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的生育率大大低于更替水平已经持续较长时间。长期维持大大低于更替水平的生育率,无论从社会经济协调与可持续发展,还是人口自身可持续维系而言,都是极端有害的。因此,即便中国的生育率高于1.5,也不能说明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更不能说明维持目前的低生育水平格局就是合理的。
我们不能继续纠缠于中国的生育率究竟是1.6还是1.5以下,进而陷人中国是否掉人“低生育率陷阱”的无休止的争论之中。无论生育率是1.6还是1.5以下,其结果都是很负面的,差别仅仅在于1.5以下的生育率比1.6的生育率结果更糟。因此,对低生育率、特别是对“低生育率陷阱”保持更多警惕理所应当。否则当一不小心掉人低生育率陷阱时,再采取刺激生育政策,以促使生育率的回升,将使我们付出极大的代价。
[1]陈卫,高爽.中国生育率转变中的数量和进度效应.人口研究,2013;3:11-28
[2]赤附昌,邱长溶.2000年以来中国城乡生育水平的比较分析.南方人口.2011;5:27-33
杨阳(1993-),女,汉族,安徽马鞍山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