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琪 周靓霞
(扬州大学 江苏 扬州 225127)
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分析
——以泰州市杨湾社区为例
常 琪 周靓霞
(扬州大学 江苏 扬州 225127)
中国城镇化进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其就业现状引发广泛关注。本文从就业结构、就业意愿、就业保障三个方面研究了江苏省泰州市杨湾社区的两个村民组的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当地政府的决策做参考。
失地农民;就业;城镇化
2016年末,江苏城镇化率已达66.5%,随之而来的是大量农民的“离乡”和大量耕地的征用。从经验数据来看,每征用0.067公顷(1亩)的耕地,就产生1.5个失地农民,由城镇化带来的“失地农民”这一庞大群体不容忽视。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小农”思想深入农村,农民自古将土地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失去了耕地,他们的就业及生活现状引人关注。于是,本文随机抽取了泰州市高港辖区内杨湾社区的两个村民组,调查他们失地前后的就业情况,通过就业结构、就业意愿、就业保障三方面,研究影响他们失地前后就业状况的因素,并探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本次调研随机抽取了杨湾社区两个村民组。考虑到本文研究内容为就业问题,调查对象剔除了在校学生、退休等丧失劳动能力者。共计发放问卷158份,剔除无效问卷后,回收有效样本140份,有效回收率88.6%。其中,男性68人、占比48.6%,女性72人、占比51.4%,总体性别分布均衡。
(一)失地农民失业率显著上升。2016年末,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2%。失地后失业人数上升至44人,占比高达31.4%。失业人群中过半受教育程度处于初中及以下水平,这符合了我国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耕作国情,也符合舒尔茨教授在《改造传统农业》中农村务农人员“贫穷而有效率”的观点。究其失业问题,该人群自身因素对就业的制约较为显著。
(二)失地农民就业结构局限于第二产业。由于当地农民几乎存在不同程度的兼业行为,故以主要收入来源作为依据,即假定“务农”、“务工”、“公职人员、企业管理层及私营老板”分别从事第一、二、三产业。失地前80.8%的农民集中在第一、二产业,而失地后,部分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转而从事第二产业,大多数以务农为生的失地农民则沦为失业。
(三)失地农民就业意愿不高
1.参与就业培训意愿不高。吴伟(2013)在南通市失地农民培训意愿研究中发现:失地农民参与培训动因复杂,且较不愿承担培训费用。在杨湾社区拆迁征地后的一年多里,社区针对失地农民,举办过农村妇女电脑技能培训、“融入新环境、迎接新生活”等六七次免费专题培训,但从以往培训情况来看,参与人数并不多,大多数人缺乏培训重要性的意识,且参与度不高,更遑论付费培训。
2.主观就业意愿不高。经过农村房屋的拆迁和土地征用的补偿,失地农民拥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研究发现,家庭人均拆迁补偿额①以15-30万元为主,失地农民群体则以25-30万最多。研究的140个有效样本中,14.3%的人选择拆迁后购车,选择安置房、非安置商品房、门面房、别墅的分别有59、63、13、5人,分别占42%、45%、9%、4%。因此,在政府一次性的货币补偿前提下,失地农民主观就业意愿低。
(四)失地农民就业保障不够
研究样本中有失保的85人,覆盖率达60.7%,失业人员中有失保的31人,覆盖率70.5%②。虽然失保覆盖率已达较高水平,但是由于失保补偿额的有限性,尚未100%的覆盖。与此同时,样本中社保参保率也从另一角度反映出失地农民就业结构的低质化。
综上所述,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并不乐观,他们的主观就业意愿不够强烈,而由于自身受教育程度、年龄等的限制,他们并不能轻易地实现再就业。面对拆迁所得的一次性货币补贴,他们的消费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理智,而就业保障的不完善会进一步家具失地农民就业难的现象。
(一)促进土地流转,吸引农业投资。社区被征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土地并未为工业所用,而是由社区集体管理。针对当地失地农民失业率高的情况,社区应积极寻求外来的农业投资,给予一定的优惠。如将土地租赁给种粮大户承包,从中收取佣金,一方面可以积极响应号召,促进闲置土地的流转,避免耕地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社区可以介绍失地后的失业农民作为帮手,帮忙处理与承包户的沟通,不仅有效利用了闲散人员,更方便外来承包户熟悉当地环境;同时,社区所得租金用于失地农民的分红,增加了失地农民的收入,可谓一举三得。
(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失地农民再就业多转向“务工”岗位,其多依靠体力,大部分失地农民由于自身年龄、文化、技能等局限性很难逃脱失业困境。政府应积极促进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利用服务业的进步带动剩余劳动力的再就业,从根源上为老年居多的农业从事者创造更多岗位。处在经济发达的江苏省内,城镇化进程会愈演愈烈,只有从源头发展当地的经济,才能高效地改善失地农民的就业情况。
(三)优化补偿机制,加大培训激励
1.转变货币补偿方式,引导理性消费。出于简化流程的考虑,当地政府对于房屋的拆迁和土地的征用采用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而缺乏理财知识的失地农民可能尚未意识到这笔补偿款对于今后养老的重要性,从而产生了一系列不必要的消费。一方面,政府应该尽可能转变这种“一劳永逸”的单一货币补偿方式,结合“房屋+货币”、“以房换房”等不同方式进行实地农民的后期安置和补偿。另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开展金融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尽可能培养失地农民的理财观念,让其意识到补偿款对今后安生立命的重要性,更好地引导他们对失地补偿款做出最佳的处理,引导他们的理性消费。特别是,针对近期猖獗的金融诈骗问题,政府要多加强防骗技能的宣传,避免无谓的损失。
2.明确培训意义,建立激励机制。“我们经济体制的最显著特征就是人力资本的增加。没有人力资本增长,就只会有艰苦的体力劳动和贫穷”。一方面,社区要多多宣传失地农民培训的意义,不单单是简单地下达通知,而是让失地农民这一群体明白这些培训是有益于他们自身的。另一方面,针对失地农民培训参与度低的问题,社区可以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采取一些失地农民参与培训的激励措施,例如完整参与一次培训奖励20元;或者采买一些生活用品,用作培训礼品的发放;同时,可以结合农民群众喜欢的表演形式,邀请当地老年艺术团对其培训,寓教于乐。
(四)完善失地保障,加大保障力度。首先,要加大失地农民失保指标的发放量,做到100%全覆盖。其次,政府应尽量增加失保补偿的额度,相对于泰州当地570元的低保标准,失业保险160、200、530元三个等级的补偿款额度有些偏低。最后,针对失地农民社保率非常低这一现象,除了积极促进第三产业的就业外,政府应多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参保,为就业及今后的生活多一份保障。
【注释】
①此处人均拆迁补偿额以家庭为单位计算,以家庭总补偿额/家庭人口数,区间左开右闭。
②在我调研的两个组里,一个组失保已全面覆盖,另一个21户有24个指标,家庭成员超过4位的抽签决定多余3个指标。
[1]吴伟.失地农民培训意愿与影响因素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3.
[2]罗凌云,胡仕勇.就业保障因素对失地农民职业转型的影响研究[J].农村经济,2014,08:121-125.
[3]方亚琴.就业与失地农民的城市适应[J].学习与实践,2015,04:23-31.
常琪(1994-),女,汉族,江苏泰州人,硕士在读,扬州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周靓霞(1991.11-),汉族,江苏泰州人, 扬州大学,硕士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