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聚集薄弱环节再发力

2017-04-15 12:22黑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奋斗 2017年11期
关键词:贫困县驻村贫困人口

■黑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聚集薄弱环节再发力

■黑龙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深刻认清我省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聚集薄弱环节,采取超常举措,兑现庄严承诺。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建立常态长效脱贫机制,完善定点扶贫机制,严格考核督查,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被脱贫’现象,对脱贫攻坚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贫困地区如期摘帽、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决不让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掉队!”要完成这项政治任务,必须坚持以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精准施策持续增收、精准退出稳定脱贫为目标,以强化责任落实、凝聚脱贫合力、严格考核问责为抓手,坚决抓好问题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一、坚持问题导向回原点,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扎实有序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全面提升贫困识别、贫困退出精准率。督促各市(地)、县(市、区)严格落实《全省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实施方案》,坚持回到原点全覆盖,进一步明确精准识别标准、贫困户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户档案标准,对贫困对象和贫困村退出逐村、逐户、逐项再识别、再核查。把符合贫困标准的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对不符合扶贫标准和脱贫标准的坚决清除、回退。二是全面提升帮扶工作满意度。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黑龙江省定点驻村扶贫干部管理办法》,改进驻村扶贫工作,进一步提升帮扶工作满意度。加强驻村工作队力量,每个贫困村保证有一个驻村工作队,工作队员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帮扶期限至脱贫摘帽并继续巩固提高一年。强化驻村干部管理,注重驻村考勤、工作例会、督查指导等制度的落实,采取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推动日常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升驻村帮扶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强化帮扶人责任,重新调整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帮扶人每周到帮扶户不少于一次。三是全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围绕贫困人口确定和退出、帮扶工作、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安排建设运营、“两不愁、三保障”等5个方面14类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提高思想认识“回头看”,切实提高扶贫实效。按照查摆问题、强化保障、多元监督的原则,严肃推进“回头看”工作。一是抓好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自己摆进去,多从主观上找差距、找原因,主动、全面、深入地查摆问题,认真研究具体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因素,在制度和政策上改进完善。坚持以上率下,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沉到基层,扎到一线,在实施“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等方面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上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真正把脱贫攻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坚持多元监督,结合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情况,积极回复并全面做好整改。通过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扶贫信访渠道,受理脱贫攻坚中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全面补齐短板。协调各行业部门重点在六方面进行完善。“两不愁”方面,进一步保障贫困人口依靠自家收入解决吃穿问题。重点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对照国家2006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每人每天获得水量、人力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要全部达到标准,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教育保障方面,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建立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进一步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在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因贫辍学的学生,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学生都能安心上学。今年,力争完成28个贫困县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任务。医疗保障方面,继续实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全面实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实现地区内门诊统筹全覆盖,在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90%,无起付线,在县(市、区)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70%,无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贫困人口仍有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各类补充保险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特困供养人员按100%、城乡低保对象按不低于7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内的其他救助对象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助。住房保障方面,全面开展农村住房情况普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信息比对核实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贫困群体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改造对象应补尽补、应改尽改。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鼓励县(市)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申请贷款或吸引社会资本解决改造资金缺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服务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督,完善改造技术体系,定期开展督察巡查。今年,全面完成七个国贫县、八个省贫县和600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低保兜底方面,实行农村低保标准与省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做好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和对象程序衔接等各项工作。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道路交通方面,乡镇和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重点解决常住户籍人口300人以上自然村(屯)通硬化路,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全面完成。三是严格按时间节点,坚决完成整改工作。在全省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检查验收、总结评估的方式,逐村、逐户、逐项核查,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彻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自查自纠,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逐村、逐户、逐项核查,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检查验收,实行市地组织开展县际交叉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省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对13个市(地)、28个贫困县和重点行业部门以省级检查验收为主,对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进行省市联合检查验收,重点查看整改落实情况。总结评估,全面总结“回头看”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从制度上巩固“回头看”成果。

三、严格考核用好“指挥棒”,把脱贫攻坚当成政治任务坚决完成。按照实地督查、考核评估、综合评定、约谈整改的原则,全面做好2017年市、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成效工作。一是实地考核。按照《市、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采取省组建考核组、市(地)交叉考核和引入第三方的方式,对含贫困县的市和贫困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进行了考核。二是综合评价。年底,省考核组根据各地提交自评报告、佐证材料、省际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反馈和核查组实地核查报告的基础上,结合省直相关行业部门对各县考核指标评分和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涉贫案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报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通报等情况,对含贫困县的市和贫困县考核成效做出综合评价。三是约谈整改。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次,对考核评定为A、B等次的市、县(市),建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表扬,并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考核评定为C等次的市、县(市),约谈党政分管领导;对考核评定为D等次的市、县(市),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形成层层传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的考核机制。修定我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对贫困县和有扶贫任务的市(地)、县(市、区),建立全省统一的考核标准,并根据国家考核办法和贫困退出要求,重新确定考核内容,压实落靠市县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刘淑滨liushubin@fendouzazh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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