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震
(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14)
浅议高污染企业《环境保护税法》下的纳税筹划
刘 震
(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14)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环保税的设立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在财税领域改革的先锋。本文阐述了《环境保护税法》下环保税纳税筹划的概念,探讨了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纳税筹划思路,目的是提供给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纳税筹划以指导与借鉴,进而实现有效管理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税收,实现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持续、健康、绿色发展。
高污染企业;环境保护;纳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虽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同时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随着全球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如何对资源环境提供有效保护已成为人类面临的重要课题。西方国家相继颁布了与环保相关的税法;在我国,尤其是在十八大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将环保问题首次纳入“十三五”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号召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中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一)环保税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们已经有了清晰地认知:大部分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一旦开采过度,将难以恢复,并会给人类生存带来麻烦,尤其是给子孙后代的生存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基于此,构建科学合理的环保税体系具有了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国“十三五”规划筹备会议也明确提出要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税收征管,完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制定鼓励节能的税收政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开征环保税是实现我国税制与国际接轨的必经之路
随着世界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峻,全球绿色革命方兴未艾。有些国家将贸易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相结合,实行贸易保护壁垒下解决环境问题的机制。许多国家为了实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保税制体系。
(一)纳税申报对象规定
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对象是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如若纳税人有多个生产、加工作业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分别向各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二)纳税申报时间规定
纳税申报从时间上可分为按次申报和按季申报。一般不受季节性影响的生产企业环按月计算保税,按季汇总缴纳;对于季节性较强的生产企业或者不能按正常生产经营周期生产的企业,应按次汇总缴纳。
1.按季缴税的申报时间规定。按照环保税规定,纳税人应当从每季度结束当天起15天内,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否则,上报材料将会不予受理,需重新向环部门申报和审核。
2.按次缴税的申报时间规定。按照环保税规定,纳税人应当从排放应税污染物当天起15天内,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其中开车调试及其他试运行时间均应当包括在内。
(三)纳税申报内容规定
纳税人进行缴纳申报时,向税务部门报送的材料必须包括: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浓度等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必要的纳税材料。对城乡污水集中处理中心、生活垃圾集处理中心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在环保税规定范围内的,只申报无需缴税;超过税法规定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仅要申报还要缴纳税款。
(四)应税污染物缴税规定
1.应税污染物(废水)缴税规定。对纳税人在各处排放废水口都要征收环保税。具体要求为:按照排污口排污量由大到小顺序,首先取第一类水污染物前5项,同时取第二类水污染物及其它污染物前3项应纳税额总和进行环境保护税的缴纳。
2.排放应纳大气污染物缴税规定。对有规模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纳税人的每处大气污染物排放筒都要征收环保税。各处应税大气污染物排放筒,按照污染性质和规模按从高到低取前3项污染物对环保税进行缴纳。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纳税人没有排放筒,但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污染规模和性质数从高到低取前3项污染物应税额的和缴纳环保税。
3.固体废物缴税要求。纳税人未按国家或地方环保标准的设施、场地贮存或者处理固体废料的或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固态污染物的必须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4.排放超标噪声缴税要求。按噪声污染超过噪音污染标准的分贝数计量征收,具体缴税要求与排污费时期的征缴要求大致相同。
“税负平移”的理念是这次改革的出发点,同时也是一次典型的费改税的渐进式的政策,在之前排污收费的政策基础上,较为快速地将改革落到实处。但是,也存在着留待以后继续解决的不足之处。
1.税目覆盖面不广,开放性不足。2018年1月1日即将实行的环保税法没有对挥发性有机物作出说明,有关碳税的问题也没有明确的说法,或者为列全税目暂缓部分税目的征收。
2.税率设置仍然偏低,缺乏分阶段提高税率的过渡方案。有研究指出,污染治理的边际成本远高于当前的税率,因此在很多行业都对新环境保护税法能否发挥节能减排的效应存在疑问,没能很好的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一)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面临的挑战
1.能够加快大中型企业转型升级的脚步。而他们自身转型将会在同类行业中形成带动效应,从而激励整个行业实现“绿色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实现减排,去产能的目标,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中小型企业面临的挑战会更大。征收环保税,使企业环境成本增加,这些将会体现在最终产品的价格上,从而转嫁给下游的供应商和消费者,但是在选择过程中原本就占据优势地位的能源节约型的企业将会赢得消费者的青睐,这就迫使高污染能耗的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掌握自主研发能力,实现生产、供应、流通和消费的良性循环。
(二)环保税下,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对策
1.管理措施。增强纳税知识培训,提升缴纳效率。纳税人要踊跃支持纳税申报业务员参加各级环保、税务部门组织的申报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纳税申报能力平和处理大批量特殊数据的能力,依法合规缴纳环保税。企业还应该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对内控的有效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和检查。
2.工程措施。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目前生产设施加强防污技术改造,淘汰老旧生产设备,将纳税人清洁生产能力提升到一个新台阶,减少污染环境材料的消耗量进而减少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于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建设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以降低企业的环保税。
总之,在党的“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要想发展绿色共享的经济,充分实现节能减排的小目标,不仅要依靠高速发展的环保科技成果,还要充分利用环境保护税法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控制好税务风险。最终才能促进企业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发展。
[1]王琳.环境税开征的效应分析和政策建议.厦门大学,2014.5:1-3.
[2]吴健,陈青.环境保护税:中国税制绿色化的新进程.环境保护,2017(z1):28-32.
刘震(1993.08-),男,山东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