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 舫
加强采编工作必须处理好几个关系
■钱 舫
近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检察日报社采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形势的发展、与读者的期待、与新媒体时代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做好采编工作,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本地宣传与全国宣传的关系。长期以来,报社驻各地记者站都是两条线工作、两条腿走路,承担着双重宣传任务。从横向上看,记者站要按当地党委的要求,依靠当地媒体做好检察工作在本省市区的宣传,主要是面向检察系统外的宣传。从纵向上看,记者站还要按高检院的要求,以检察日报及其子媒为主阵地,做好当地检察工作的全国性宣传。应当说,这两方面的宣传并不矛盾,也都不可偏废。但就目前情况来看,一些记者站比较重视本地宣传,比较重视宣传本院的 “自选动作”,对本地检察机关贯彻高检院部署要求、落实高检院 “规定动作”的宣传报道偏弱,特别是在检察日报及其所属媒体上所投入的精力不足。希望各地记者站不忘初心,回归本源,以检察日报记者站的身份,突出 “检察日报记者的主体地位”,统筹处理好本地宣传和全国性宣传的关系,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主阵地主渠道的宣传上来,通过检察日报及其所属媒体将本地检察机关落实高检院要求的好经验好举措推向全国。在此前提下,可以资源共享,兼顾做好本地宣传。
二是本院新媒体与中检报业新媒体的关系。全媒体时代下,各地检察机关基本上都建立了 “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不少记者站承担了当地检察新媒体的运营管理任务,通过当地检察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检察宣传。应当说,这种方式能够产生一定的宣传效果,但还是有限的。如果能在做好本院新媒体的同时,加强与报社新媒体的互动,将当地的检察信息特别是重要检察信息共享使用,既用在本院新媒体上,也用在报社新媒体上,往往能够产生1+1>2的宣传效果。比如今年4月,山东曹县一名检察官从重症监护室传出三张纸条,第一件事就是问案子这一事迹出来后,报社新媒体工作室与山东记者站及曹县检察新媒体合作,第一时间独家连线采访,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目前,报社为鼓励各地新媒体宣传,专门在报纸第四版开辟了 “新媒扫一扫”专栏,每个工作日推荐各地检察机关的新媒体作品。另外,将尝试改革记者工作量考核办法,把为报社新媒体供稿的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希望各地记者站处理好本院新媒体与报社新媒体的关系,加强融合,上下互动,踊跃投稿,积极参与报社新媒体的活动。报社新媒体也要大力支持配合各地检察院的新媒体建设,为其作品扩大影响提供平台,真正达到 “互推”的效果。
三是发动通讯员与指导管理通讯员的关系。通讯员处在基层一线,最了解基层检察工作情况,在发现新闻线索、采写新活报道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历来主张广泛发动通讯员,让他们参与到稿件写作等工作中来。近几年,我们持续表彰优秀通讯员,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激发这一群体的活力,让他们为采编工作发挥更大作用。各地记者站也要积极发动通讯员,让他们成为报社与基层院的桥梁纽带。但有的记者站只重视发动,不注意指导和管理,导致稿件刊发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频繁发重稿,甚至虚构新闻等。希望各地记者站处理好发动通讯员与指导管理通讯员的关系,与报社各部门一道,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优秀的通讯员队伍。在通讯员指导管理方面,河南、江苏、重庆等地记者站积累了不少经验,大家可以学习借鉴。
四是围着领导转与围绕基层转的关系。基层是检察新闻的源头活水。做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只有将目光投向基层、力量沉到基层,才能 “接地气” “壮底气” “有灵气”。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记者站过多地把精力放在了与领导有关的宣传上,很少围着新闻转、围着基层转。当然,为本级院包括院领导做好检察宣传服务是记者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予以重视。与此同时,驻站记者也要经常沉到基层去抓检察新闻的 “活鱼”。要树立 “报道基层就是报道全省” “基层的也是全国的”观念,关注基层的热点、亮点、难点,加大基层院特色工作的报道比重,把基层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推向全国。
(作者系检察日报社总编辑,本文节选自作者在2017年7月28日检察日报社全国记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观点速递
在新媒体时代,真相往往因为过多的网络舆论掺杂和各种坊间噪音的干扰而显得扑朔迷离,在 “有图未必有真相”的年代,观点虽然充沛但真相却越来越稀缺。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公众对事实真相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因此,新闻工作者深入调查、揭露真相就显得弥足珍贵。
——沈正赋,《当代传播》201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