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飞
(上海电机学院外国语学院 上海 201306)
新兴宗教的界定和诠释
——以美国为例
李俊飞
(上海电机学院外国语学院 上海 201306)
“新兴宗教”的相关研究一直是引起学术界广泛兴趣和争议的领域。在梳理相关学者对该社会现象的不同诠释之后,澄清了“新兴宗教”和“膜拜团体”等概念的区别和联系,继而探讨该现象的不同分类方式和认识角度,以及不同学者对该领域研究的争议焦点。总之,当前学界很难在“新兴宗教”的精确定义上达成广泛一致,但在具体分类探讨的过程中可以逐步加深认识。
新兴宗教;膜拜团体;圣经;东方宗教;新时代
“新兴宗教”(New Religious Movements,或 NRMs)在欧美学界一直是引起广泛兴趣的话题,但在其诞生之初,各路学者对其采用的称呼却不尽统一。新兴宗教近年来的一些负面报道层出不穷,而学术界和大众媒体仍有些在沿用“cult”这个略显贬义的词语来称呼那些非正统教会或教派,但严格来说,两者既有关联又有区别。
迄今为止,学者对于新兴宗教的定义莫衷一是,而且对其所用的称谓也不尽统一。大众媒体往往对其进行了大量负面报道,使得这一特别的社会宗教现象变得愈发扑朔迷离、难以把握。
首先,“新兴宗教”的说法广泛出现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比相应的cult这一称谓出现得更晚。有学者专门指出:由于当今社会广泛奉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现代民主国家不大可能对宗教中的“异端”采取法律措施,因此主流的基督教徒(以及其他主流宗教信徒)使用了其他称谓,如“cult”或“sect”,来标明那些对主流社会具有危害或潜在危害的新兴宗教团体。二十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欧美日等地广泛出现的新兴宗教开始成为宗教社会学等领域的重要研究对象。英国社会学家艾琳·巴克(Eileen Barker)推广了“新兴宗教”这一说法,以区别于带有贬义且意义片面的“cult”等措辞。之后还有部分学者使用“新宗教”(new religions)这一称谓来区分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这类历史较为长久且传播广泛的新兴宗教的代表。而其他学者则混用两种说法。
学界对于“新兴宗教”中的“新”字颇有争论,到底是指产生年代较晚,抑或是教义信条及组织结构表现出“新颖”,都没有定论。在这方面,美国宗教学者约翰·高登·梅尔敦(John Gordon Melton)和艾琳?巴克的观点出现部分龃龉。前者指出,新兴宗教的定义必须“站在主流宗教群体(在西方社会往往是基督教的某种形态)的角度,是指那些不仅仅是有所不同,而且已经不为主流宗教所容忍的宗教团体”。(Melton,2004:25)而巴克则认为,重点应该放在“新”字上面,而不能仅仅着眼于(教义方面的)“不容忍”。在她看来,这里的“新”至少表现在其宗教成员以“第一代信徒”为主体这层含义上。同时还表现在:1) 信徒往往是社会人口中非典型的一群;2)其领袖人物具备特别的人格魅力,继而对信徒拥有强大控制力;3)新兴教团与主流社会长期处于关系紧张的状态;4)新兴宗教往往容易在诞生之后很短的时间内发生重大转变。(Barker,2016:2)
另外,cult一词的用法则颇有历史,而且其汉译词也各不相同。一方面,在大众媒体中,该词常被译作“邪教”,而在严谨的学术刊物中cult一词的翻译多为“膜拜”或类似用语。“膜拜”一词早前多用于指对某一古老文化中某位神灵的敬拜活动。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这样定义,“(膜拜)是各种各样的仪式、节日和仪典所组成的一个体系,它们全都具有周期性重复出现的特征。每隔一段时间,信徒们就会感觉到有必要加强和重新确认自己与自己所依赖的圣物之间的联系,而这个体系则可以满足这种需要。”(涂尔干,1999:77)
许多宗教社会学的研究者希望用“新兴宗教”来代替“膜拜团体”这一说法,至少出于想要消除后者隐含的贬义这一考虑。另外,由于所谓的“膜拜团体”种类繁多、千奇百怪,相互之间具有较大差异,仅仅用cult或“膜拜”来予以概括,似有偏颇之嫌。而“新兴宗教”虽然显得过于宽泛,但给变幻莫测的“膜拜团体”预留了较大“演变”空间。为了更好探究该现象的总体特征,“新兴宗教”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权宜称谓。同时,也有其他学者使用一些类似的比较宽泛的措辞,如“alternative religious movements”,“emergent religions”以及“marginal religious movements”等等,因为有些“新兴宗教”并不算“新兴”的。(Olson,2006:97-106)不过巴克强调,“一种有效的做法是把新宗教描述成具有第一代成员的宗教。”(Barker,2016:2)这种描述虽然稍有偏颇,但可算是一个较为便利的出发点。
新兴宗教在全世界都是普遍现象,为了便于研究,我们选取美国作为考察范围,主要是考虑到:美国是典型的移民国家,各色人种和族裔的杂居和互动使得该国在新兴宗教的表现形式方面显得尤为丰富多彩,而且美国也是新兴宗教研究的前沿国家之一。
美国著名宗教学者尤金·贾拉格曾在 《美国的新兴宗教》(Gallagher,2004)一书中根据来源的不同提供了一个大致分类:1)来源于基督教圣经传统的新兴宗教。2)源于新时代/新纪元运动的新兴宗教。3)渗入美国的东方宗教团体。4)源于中东和非洲的宗教。5)归属于新异教信仰的新兴宗教。6)创新类型的新兴宗教。具体来说,第一种类型中比较典型的例子包括19世纪米勒派复临运动所衍生的各大教团,如基督复临安息日会,耶和华见证人以及大卫教派等。这些教团都声称基于对《圣经》的理解和阐释,旨在恢复耶稣所建立的原始教会。第二种类型是指发端于十九世纪晚期至二十世纪早期,流行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鼎盛于八十年代末期协波汇聚活动的新时代运动。如美国福克斯姐妹所提倡的唯灵派,该派最终成立了全国性组织—美国唯灵论教团协会。根据该组织的主张,唯灵派教团一般认为:人的个体身份在经历“死亡”这种变化后仍然存在,而且与所谓的“亡者”进行交流的现象已经由唯灵论体系所证明。该类型还包括深受唯灵论影响的神智社团等。第三种类型则是以国际奎师那知觉协会、奥修国际静心社区、阿谛达牟(Adidam)、和创价协会为代表的以东方宗教体系为背景的新兴宗教。第四种类型包括以美国摩尔人科学圣殿,“伊斯兰民族”、源于黑希伯来以色列人宗教的雅威国度、加勒比地区的拉斯特法里教、萨泰里阿教和伏都教、和巴哈伊教等为代表的来自中东和非洲的宗教。第五种类型则包括诸如女神运动、现代巫术(Wicca)这类新异教信仰。第六种类型是指各式各样的以创新理论为基础的新兴宗教,如撒旦教、山达基教会/科学教、天堂之门教、和雷尔教派(Ra lism)等。
不同学者对新兴宗教进行了各自不同的分类。罗伊·沃利斯(Roy Wallis)把新兴宗教大致分为三个范畴。第一类:否定世界的新兴宗教。这类教团往往具有浓厚的宗教气息。国际奎师那知觉协会、原名为“上帝之子”的“国际家庭”、文鲜明创立的统一教这类否定世界的新兴宗教认为当今的社会文化和信仰体系已经远远偏离了造物主原初的设想,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关系受到现代工业文明和城市文化的恶劣影响,对以物质财富为中心的价值观大加挞伐,倡导回归田园牧歌式的类似农业文明的生活方式,重拾以宗教为中心的社会文化和价值体系。第二类:肯定世界的新兴宗教。这类团体通常不像第一类教团那样具有浓厚而明确的神学教条或宗教仪式,如“超觉静坐”(TM)、日本的创价协会、科学教这类团体通常认为:人类社会并非处于极端罪恶的状态,而是潜藏了许多有助于人类开发自身生命潜能的机会;而人类自身痛苦的根源在于未能正确的修炼,未能在这个不完美的世间发挥人的能动性,不断地完善自我、提升自我和发现自我,提高自身的能级。区别于强调来世的宗教派别,肯定型宗教虽然也提到来世,但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当世”或“当下”。由于不过度强调上帝或礼拜的概念,这类宗教很容易被视为“准宗教”(创价协会等应属于例外)。第三类:适应世界的新兴宗教。新灵恩运动这类群体往往把世俗世界和属灵世界加以明确的区分,对于现存社会既不赞同也不反对,但会随着社会发展的新趋势而不断改变宗教生活的形态。然而,这种三分法其实并不具有绝对性。源自日本的创价协会在融入美国社会的过程中就表现出融合第二类和第三类宗教的特征。
另外罗德尼·斯达克和威廉·班布里奇还从组织形式和参与度的视角把新兴宗教分成了三个类别:受众型膜拜团体、客户型膜拜团体和膜拜团体运动。其中头两类并不算是发展成熟的宗教,而第一类则是偏离得更远。
对新兴宗教进行分类的一个重要目的则是意图加深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因为不同的分类方式体现了不同的视角和理解层次。贾拉格的分类主要是站在膜拜团体或新兴宗教的产生和来源这一角度,从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团体的信仰理论都可以在历史的长河中找到起源,有的甚至在并没有多少改变的情况下直接传入另外一种文化圈。一方面,从基督复临派运动衍生的某些团体在信仰内容上几乎完全可以在圣经中找到依据,然而像基督复临安息日会这样的教团把信仰的重点聚焦于对世界末日的具体日期和意义表征进行计算和探讨等方面,这对于主流基督教来说是误入歧途的做法。同时,也有某些团体融合了现存或历史上的传统宗教教义,如 “奎师那知觉”是发源于印度的古老教派。
但是仅仅从来源上探究新兴宗教团体的做法仍有所欠缺。首先,长期处于基督教文化影响的个体在了解到诸如佛教、印度教等外来信仰体系时仍能有所接纳,这一现象本身就透出宗教信仰得以广泛传播的内在原因。对此,斯达克和班布里奇在另一种分类尝试中似乎对此有所揭示。他们认为膜拜团体的形成一般遵循如下三种模式:1)精神病理学模式;2)企业家型模式;3)亚文化发展模式。这种分类也适用于宗教形成和发展的一般理论,即所有宗教都以一个交换体系而存在。膜拜团体的形成可以是对个体危机或社会危机所做出的文化方面的反应,可能是由患有某种精神类疾病的个体所创立,如科学教创始人L·罗恩·贺伯特(L.Ron Hubbard)发明的“戴尼提”(Dianetics)技术,据说可以应对人类的身心性疾病,提高个体的智商和觉察能力,使之更好地接受人生的各种挑战。再如“女神运动”中某些宗教仪式使女权主义的语境得以加强,吸引了不少女性或女性心理特征的信徒,这和传统宗教经常贬抑女性身份的做法大相径庭,因而赢得较多女性信徒的青睐。
具有同样重要性的问题还包括膜拜团体的传播和影响范围。许多个体虽然没有亲身参与某个膜拜团体,但经常以“孤独的信奉者”(solitary practitioners)而存在,出于某种原因习惯于或被迫单独实践某种信仰,例如现代巫术的许多信徒。这也体现了膜拜团体中常常兼具的“受众型”外围辐射属性。
大多数新兴的膜拜团体也具有多变性的特征。只有“第一代信徒”的团体在数量上总是占有绝对优势,只有少数如摩门教等团体后来逐步发展到“新宗教”(new religions)这种相对稳定的阶段。再次回到命名的问题上,我们可以对“新兴宗教”和“膜拜团体”加以区分,同时也应注意到:某些膜拜团体并不存在严格的组织结构,而是以一种松散的“旁观者”群体而存在,抑或可以称为某种“时代精神”(zeitgeist)。
总而言之,“新兴宗教”和“膜拜团体”的界限并不具有绝对性,其特征和分类方式也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学界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仍在继续,也有一些学者开始摒弃“新兴宗教”这一研究视阈,仅仅从一般宗教的产生和演变的视角来探讨新兴宗教的相关问题。由于这一话题在多学科领域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我们理应朝着跨学科研究的方向继续推进。
[1]涂尔干著.渠东等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77
[2]罗德尼·斯达克,威廉·班布里奇.(高师宁等译).宗教的未来[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90-233
[3]Barker,Eileen.Revisionism and Diversification in New Religious Movements[M].Routledge,2016:2
[4]Melton,J.Gordon. “An Introduction to New Religions”,in James R Lewis(editor).The Oxford Handbook of New Religious Movements[M].Vol 1.2004:25
[5]Gallagher,Eugene V.The New Religious Movements Experience in America[M].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2004
[6]Hubbard,L.Ron.Dianetics:The Modern Science of Mental Health.Bridge Publication Inc.2007
[7]Olson,Paul J.The Public Perception of “Cults” and “New Religious Movements”Journal for the Scientific Study of Religion[J];Mar 2006,Vol.45 Issue 1,97-106
[8]Ravenwolf,Silver.Solitary Witch:The Ultimate Book of Shadows for the New Generation[M].St.Paul,MN:Llwellyn,2003
[9]Wallis,Roy.“Three Types of New Religious Movement” in Cults and New Religious Movements,A Reader[C].(Edited by Lorne L.Dawson).Blackwell Publishing.2003[EB/OL].http://www.cesnur.org/2001/mi_june03.htm,20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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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9-8534(2017)05-0005-03
李俊飞,男,上海电机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美国社会文化。
责任编辑:徐向阳
审 稿 人:陈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