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深圳技师学院 王建萍
浅谈项目教学法的属性特征
文/深圳技师学院 王建萍
“项目教学”最初是由美国教育家克伯屈正式提出的。克伯屈于1918年9月在哥伦比亚大学 《师范学院学报》第19期上发表了论文 《项目教学法 (Projectmethod):在教育过程中有目的的活动的应用》,提出了项目教学的概念,引起了教育界的兴趣和关注。
克伯屈于1918年对项目教学法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我采用‘项目’这个术语,就是专为表明有目的的行动,并且特别注重 ‘目的’这个名词”。克伯屈把项目教学分成四个阶段: (1)决定目的,即根据学生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提出学习目的或要解决的问题。目的一般由学生自己确定,教师可以指导学生进行选择,但不加强制。 (2)制定计划,即制定达到目的的行动计划,包括材料问题、工作任务分配、实施步骤等。制定计划由学生承担,教师只对学生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 (3)实施计划,即学生运用所给的材料,通过实际的“活动”来完成计划。 (4)评价结果,即教师提出评价标准和方法,由学生自己进行评价,如计划是否按照原计划进行,预定的目标能否实现,学生从项目中学到了什么等。由此,项目教学法是建立在学生兴趣和需要的基础之上的,将有目的的活动作为教学过程的核心或有效学习的依据。它对于打破传统学科体系,实现跨学科、跨单元的学习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部分教师把项目教学法与任务教学法、问题教学法混为一谈。为了明确项目教学法特性,提供辨识项目教学的依据,本文阐述了项目教学的五项属性。这些属性不是项目教学的定义,而是用于回答 “项目教学具备了哪些属性才能被认作是项目教学?”这五项属性包括:项目的核心性、问题的驱动性、调研的建构性、学生的自主性和环境的真实性。
项目的核心性有两层含义:首先,根据项目教学的特点,项目本身就是课程。在项目教学中,开展项目是主要的教学策略。学生通过项目遇到和学到课程的核心概念。有些教师先用传统的 “讲授法”传授知识,然后再用 “项目”作为传授知识的补充、验证和应用。据此属性特征,这种应用式的 “项目”教学不是真正的项目教学。其次,项目的核心性还意味着学生用于学习课外知识的项目设计也不能被认作项目教学。
在设计教学项目时一定要考虑项目活动和学生要获得的隐含的概念知识之间的关系。这种联系一般通过 “驱动性的问题”和 “结构不良的问题”来实现。教学项目应该围绕单元主题开展,也可以围绕两个或多个学科的主题交叉部分展开。学生花时间解决的问题,开展的活动,制作的产品,以及在此过程中的表现必须像演奏交响乐一样统一协调,以实现重要的智力目标。
项目教学中的调研具有目标导向性,其过程包括探究、知识构建和问题解决。调研可以是设计、决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但是要成为项目教学中的项目,项目的主要活动必须包含学生知识的转变和构建,或者是新理解、新技能的产生。如果项目教学的调研活动没有难度,只需学生应用已知的信息和技能即可完成,这种项目只能算做练习,不能称其为项目教学中的项目。比如,在花园浇水、清扫校园卫生这种简单的服务 “项目”,按照本条属性不能算作项目教学中的项目。
项目教学不能以教师主导,不是照本宣科的,或者预设固化的教学形式。项目教学的结果也不是预先确定的结果,也不会因循预先设定的路径完成。项目教学与传统教学和传统项目相比,更多地融入了学生的自主、学生的选择、无人监控的工作时间和承担的责任。
项目教学的特点就是能够给学生一种社会环境的真实感。这种真实性体现在项目主题、任务、学生的角色、项目实施的环境、项目中学生的合作者、制作的产品、项目产品的受众、项目产品以及学生绩效的评价标准等。项目教学中融入了现实生活的挑战,其关注点是真实的问题,而不是模拟的问题,其解决方法也会得到真正的实施。
责任编辑 黄日暖
见习编辑 黄博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