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月 熊凤水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 安徽合肥 23060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
——基于蓝莓庄园的调研
张 月 熊凤水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 安徽合肥 230601)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农业领域生产关系的变化,是发展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文章通过实地调研,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土地流转受到制约、劳动力素质偏低、农业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完善培训内容和发展农业服务体系。
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蓝莓庄园
2016年的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完善财政、项目支持等政策,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发挥多种农业经营形式在农业领域的引领作用,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与竞争力,落实发展的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阶段农业社会的发展趋势。一方面,人们对国内产品的需求呈刚性增长,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资源环境约束力日益增强,农业竞争力加剧,都对我国以小农户精耕细作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出了双重挑战,迫切要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当前农业现代化仍是一块短板,如果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很难支撑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迅速发展[2]。实现“四化同步”,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必须要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产品价值链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点[3]。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必然选择[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采用现代农业技术,进行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农业经营活动的组织,代表性的有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组织。本文在结合众多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以A村的一位种植大户经营的蓝莓庄园为个案,对该庄园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蓝莓庄园位于A村的主干交通线旁,流转土地500亩。庄园的创建人徐胜利(化名),是一名早年外出务工现返乡创业的农民。2014年创建蓝莓庄园,经过两年的不断努力创新,目前已完成旅馆、餐厅、办公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使之成为一个管理严格、分工清晰、权责明确的观光采摘生态园。庄园的产品主要是供应一些旅行社和旅客采摘,为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庄园的经济效益,蓝莓庄园采取多元化的种植结构,其种植品种以蓝莓为主,猕猴桃、车厘子为辅,进行混合种植。庄园内的核心成员共三人(徐胜利、其妻子及女儿),农忙时,会聘用附近村庄的农户前来帮忙。
自蓝莓庄园创办至今,创办人一直在积极探索。根据庄园的发展情况,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拓展经营领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通过对庄园的调查研究,其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A村是劳动力输出程度较大的村庄,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耕种土地的任务交给了老人和妇女,受到劳动能力的限制,耕种者对耕田会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甚至可能放弃耕种土地。蓝莓庄园通过土地流转,改善了土地的经营状况,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减少了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实现农业的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提升了土地的产量,有效地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增加农民的收入。一方面,村民通过向蓝莓庄园转出土地经营权的方式,获取土地租金;一方面,庄园除核心成员外,需要雇佣一些劳动力承担庄园内的劳务,村民可以选择在庄园内务工,从农业劳动力转变为被雇佣的农业产业工人,获得工资性报酬。在流转土地与雇佣员工的过程中,增加了村民的可支配性收入,促进村民生活水平的提升。
(三)延长产业链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利益联结为纽带,通过产业链延伸、产业功能扩展等方式,促进农业生产、休闲旅游等服务业有机整合、紧密相连的过程,借此推进各产业协调发展和农业竞争力提升,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5]。该庄园以蓝莓种植为依托,融入了旅游的元素,并且建成餐厅、旅馆等基础设施,形成较为完整的以蓝莓为核心的服务设施,体现了集蓝莓采摘、休闲娱乐、农业体验等为一体的庄园特色,延伸了农业的旅游功能、生态功能、教育功能,极大地提高了蓝莓的附加值,进一步地推动了农业“接二连三”的发展。
(四)美化农村环境。该庄园的种植规模约500亩,考虑到A村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等要素,庄园的负责人在流转土地的过程中,有选择的与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活动,流转的土地比较集中。成片的土地,经过机械化的修整后,地面变得平整,加之庄园内种植美观整齐的蓝莓树苗,不仅改变了原本土地凹凸不平、杂草丛生的土地样貌,产生良好的视觉效果,也成为了当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美化了村民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虽然蓝莓庄园发展态势良好,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困境,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这些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土地流转受到制约。
1.农民的流转意愿不强。一方面,受农村地理、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影响,农民的思想观念仍然处于相对比较保守的状态,这主要表现在:农民身上依然残留着传统小农意识形态,如农民的恋土情结浓厚、思想保守、粗放式投入等[6]。另一方面,基层政府缺乏对土地流转的宣传、引导和管理,没有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导致农民并不完全了解国家土地承包和流转的政策,对土地流转存有疑虑。
2.土地流转形式单一。近几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几种形式,且主要以出租和转包为主。由于土地流转形式较为单一,不仅农业产值得不到提高,农业也难以实现规模化发展[7]。蓝莓庄园与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是出租,通过向农民支付现金的方式获取土地的经营权,由于土地流转耗费了大量的资金,导致蓝莓庄园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改善庄园的基础设施中,无力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发展进程减缓。
(二)劳动力素质偏低。农民素质是作为现代农业建设主体的农民群体的核心要素,提升农民素质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突破口,农民素质相对低下也是目前现代农业建设的巨大障碍[8]。蓝莓庄园的员工大都是A村的普通村民,员工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不高,没有接受过任何关于农业知识的培训,对蓝莓的种植知之甚少。
(三)农业服务体系不完善。
1.公益性农技服务水平较低。蓝莓庄园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迈向现代化农业的过程中,离不开政府农业部门的技术支持。A村的农业科技力量薄弱,基层政府在向农民推广农技的过程中,存在入户服务少、服务不到位等现象,导致A村的农技服务水平难以满足蓝莓庄园在种植蓝莓过程中的技术需求。
2.市场性服务水平较低。一是市场性服务组织规模不大。市场性服务组织普遍存在规模不大、资金不足等问题,不能满足蓝莓庄园对土地耕种、产品运输等方面的需求。二是市场化服务组织宣传落后。受到A村自然条件和传统的“酒香不怕巷子深”等观念的限制,对服务的宣传力度不够,影响力较弱。
(一)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1.加强土地流转的引导和宣传。政府通过网站、横幅、公告栏、当地的电视媒体等信息传播渠道向民众宣传土地流转的内容,让普通农民知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权利,了解土地流转的真正内涵,引导农民形成科学的土地流转观。村干部要鼓励村民与蓝莓庄园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交流互动,提升村民对土地流转的关注度,推动土地流转的进程。
2.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方式。首先,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规范涉农市场的交易行为,建立流转有序、协调运转、公开透明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其次,由于蓝莓庄园的创办人也是A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为方便蓝莓的集中种植,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创办人和村民交换土地,同时相应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得以互换,即通过互换土地经营权的方式流转土地;或者,村民和蓝莓庄园协商后,村民将自己的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作为生产要素投资该庄园,并且从庄园的生产营利中取得相应的收入,其实质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财产化后,通过入股向蓝莓庄园投资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
(二)完善培训内容。
1.确定培训对象。根据蓝莓庄园经营的现实情况,培训对象可以暂定为在蓝莓庄园的务工村民。技术培训人员将被培训村民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详细记录在册。在深入了解村民个人信息的前提下,依据村民不同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划分不同的类型,确定不同层次的培训对象,制定长期、有规律性的培训规划。
2.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方式。针对蓝莓庄园员工具有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接受和理解新事物的能力较弱的特点,需要创新培训方式。首先,技术培训人员应结合蓝莓种植过程中出现的生物性问题进行分析和指导。其次,要组织员工现场参观,进行示范培训。在进行项目示范之前,组织蓝莓庄园的员工到蓝莓种植基地,由技术培训人员对蓝莓的生物性问题进行实地操作和讲解,并让员工按照学习到的培训方法处理相似的问题,直到其掌握为止。最后,技术培训人员要定期在田间巡回指导,对技术运用不太熟练的员工进行个别指导,提升员工的农技水平。
(三)发展农业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公益性的农技服务。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绩效主要是指在公益性的农业科技服务过程中各种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9]。首先,要提升农技服务队伍的质量和水平。一方面,要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农技人员的上岗条件,保证农技服务人员具备专业性的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对农技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量化农技服务的工作指标,采取入户提供服务的方式,解答农技问题;其次,提供多方面的涉农服务。根据蓝莓的种植特性,农技服务部门可以从推荐蓝莓品种、培育秧苗技术、移栽树苗、田间管理和病虫防治等多个方面为蓝莓种植提供便捷的农技服务。
2.引导建立市场化的服务体系。即使是经营性的社会化服务也不是纯市场行为,其发展需要国家政策的引导[10]。政府需要加大对市场化服务体系的培育力度:首先,政府对市场化的服务组织进行政策扶持,尤其对于服务效果好、有发展潜质、经营规范的服务组织优先给予政策优惠。其次,政府要加强工作指导。涉农部门应当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引导市场化的服务组织进一步走入市场,利用电视等信息媒体进行服务宣传,让蓝莓庄园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对其服务范围、服务水平、服务收费情况等有一个比较准确的了解,从而推动新型农业的发展。
[1]宋洪远.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
[2]刘勇,庄小琴.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发展[J].求实,2013(12).
[3]孔祥智.土地流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
[4]孔祥智.中国农村改革之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5]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和农经司课题组.推进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6(4).
[6]张岑晟.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主要问题与政府作为[J].安徽农业科学,2011(23).
[7]杨静雅.土地流转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价值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5(13).
[8]周辉.河南省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民素质问题研究[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9).
[9]黄玉银,王凯.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绩效、问题及优化路径——基于江苏三个水稻示范县的调查分析[M].江海学刊,2015(3).
[10]禤燕庆,赵亮,姜玉桂.经营性社会化服务模式比鉴与制约分析——关于湖南省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的调研报告[J].农村经营管理,2013(4).
[责任编辑 刘金荣]
F304.3
A
2095-0438(2017)09-0014-03
2017-04-23
张月(1996-),女,安徽繁昌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熊凤水(1980-),男,安徽宿松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社会学)博士,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安徽大学2016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阶段性成果,受安徽大学农村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