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庆军+李焕明
阳春三月,柳枝新绿,万物复苏。3月2日,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产医院)迎来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上午九时该院首届理事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同时监事会也宣布成立。省卫生计生委为省妇幼保健院组建了首届理事会,任命了理事长,委派了执行理事,从外部理事库中选聘了外部理事;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从外部监事库中选派了外部监事;医院职代会选举产生了职工理事、职工监事。在首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理事会议事规则,选聘了医院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等管理层人员。这标志着该院法人治理结构管理体制正式运行,也是山东省扎实推进省属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一个生动剪影。
坚持“三个有利于”强化顶层设计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途径。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将其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39个重大事项之一,与医药卫生、科技等多个领域的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去年,在总结近年开展的公立医院、中小学、博物馆、图书馆等423家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经验基础上,确定在26家省属公立医院、25家省属科研院所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同年10月11日,省编办会同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并于10月25日召开全省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启动这项改革工作。
省编办按照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改革牵头部门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强化顶层设计。2016年10月11日,与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12月20日,与省委组织部印发《山东省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试行)》。12月28日,与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外部监事报酬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2月23日,印发《关于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监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31名外部监事和职责分工……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的出台,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搭建起了系统完备的政策框架,为改革的加快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等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一是有利于卫生和科技事业的发展,二是有利于增强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三是有利于提升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个有利于原则既是改革的方向,也是改革的目的,同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对记者说。
制度设计突显五大亮点
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重大调整创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层层压实工作任务、条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据悉,山东这项工作已经走在全国前列,尤其在制度设计上突显五大亮点: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使改革始终保持正确方向。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党组织作为单位的政治核心,发挥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作用。特别是在“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上,党组织率先形成集体意见,并通过理事会中的党组织领导成员在理事会决策中得以体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理事会、管理层中的党员领导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履行把握选人用人条件、提出建议人选、组织推荐考察或公开选聘、研究任用、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
——有力推进了省属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管办分离、政事分开。设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营监管,协调解决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取消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行政级别,不再明确机构规格。修订相关部门“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减少对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
——探索出一条党委领导、理事会决策、管理层执行、监事会(监事)监督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有效路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理事会由执行理事、职工理事和外部理事构成,其中,公立医院外部理事占多数。首届理事会由举办单位负责组建。理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为理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建议。理事长、党组织书记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理事长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解决好“外部理事不理事”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外部理事库,举办单位从库中向公立医院、科研院所选聘外部理事,通过专业化的外部理事队伍,确保理事会正常运转。管理层实行聘任制,负责人由理事长根据党组织推荐提名或公开选聘,理事会表决、聘任,按照理事会决议开展工作,负责单位业务工作,管理单位日常事务,具有管理层其他成员的提名权、中层及以下人员的管理使用权等。根据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的行业特点,公立医院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外部监事和职工监事组成,外部监事占多数;科研院所设监事,一般为1人。为规范外部监事设置,各级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外部监事库,由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向公立医院、科研院所选派监事。
——充分落实了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自主权。公立医院和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益二类科研院所全面落实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制度。落实人事管理自主权,实行职员制,依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等科学划分等级序列,完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改进岗位管理方式,由公立医院、科研院所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公开招聘各类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进行事前审批。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允许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允许科研单位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落实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研究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按规定提高间接费用比重,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科研院所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自主制定科研人员奖励方案。允许科研院所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管理自有资金建设的基建项目,允许科研人员自主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不受出国批次、组团人数、在外停留天数等限制,自主选择兼职单位,兼职报酬全额上交单位后给予奖励。
——切實做到了放管结合。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遵守行业法规政策、行业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重大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对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收入分配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绩效考核,新出台的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突出公益性,公立医院以患者满意度、合理控制成本、诊疗行为规范、医保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科研院所以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持续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加强对公益服务质量、能力和效率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树优、财政经费预算等的重要依据和理事会成员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
“高楼晓见一花开,便觉春光四面来!”目前,首批51家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省属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44家已完成工作方案备案,5家已正式组建理事会, 26家公立医院成立了监事会;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和薪酬制度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起草;外部理事库、监事库已组建完毕,改革的步点快而有序。下一步,省编办将选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推进有力、成效突出的省属公立医院、科研院所,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加快推进这项改革。今年6月底前,全省500余家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将全部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按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关键词:事业单位 法人治理 监事 公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