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坚持试点探路、整体设计、三级联动,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類探索改革经验
经过多次深入调研论证,我们选取了商河县、槐荫区、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先行改革试点单位,分类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为全面推开探索经验。
一是在商河县探索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将23支执法队伍整合设置为“1+6”模式,将环卫、市政、园林等18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了“一支队伍跨部门综合执法”;将未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等6个部门内部的执法职责、队伍进行整合,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局向镇街及开发区派驻13支执法中队,将90%以上的执法力量共140余人下沉到一线,实行双重管理、以镇街管理为主,同时在镇街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中队合署办公,进一步强化属地执法责任。
二是在槐荫区探索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在市场监管领域,整合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局,组建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在农业领域,整合农业、畜牧、林业、水务等执法队伍,组建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文化旅游领域,整合文化市场、旅游执法队伍,组建区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通过整合,全区执法队伍由12支精简到8支。
三是在市国土资源局探索部门内部执法职责整合。将区级国土资源执法职责上收至市级,实行一个层级执法。同时,将其内部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承担,实现了全市国土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统筹推进市、县区、镇街三级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合理划分市区执法权限。着眼于厘清执法边界、减少执法层级,对区里没有行政管理权限或执法任务较少的规划、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等领域,以市级执法为主;对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基层发生频率高的城市管理、劳动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领域,以区级执法为主。
二是精简整合执法队伍。市级层面,主推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改革,交通运输局等19个部门整合内部执法资源,实行一支队伍执法;市商务局等14个部门,不再新设执法队伍,实行一个处室执法。县区层面,指导县区参照试点改革情况,合理确定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改革方式,各县区执法队伍压缩到8支以内,县域执法队伍总量减少近60支。
三是统筹完善镇街执法体制。镇街层面,采取商河做法的县区,由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镇街派驻执法中队,与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镇域内综合执法;采取槐荫做法的县区,以镇街现有城市管理机构和人员为基础,统筹区域内相关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通过体制调整,充分赋予镇街综合管理和执法权限,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三、坚持配套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
为提高改革实效,我市从三方面入手,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是强化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化、网格化的原则,整合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等网格体系,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监测预警、分类处理的综合管理平台,完善村居、镇街、县区三级网格化管理体制,为执法体制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执法信息共享。紧紧抓住当前正在深入实施的“互联网+政务”改革,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为民办事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着力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既大大提高执法效率,又能发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的威力。去年,热线共受理执法类问题58.56万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在市政府法制办加挂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职责。主动开展社会监督,去年开展电视问政11期,并在《济南日报》刊发“民生无小事、件件有人管”专栏100期,全市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关键词:综合执法 行政执法 体制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