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山东省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培训会在济南召开。会上,省编办主任刘维寅同志介绍了全省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情况,强调了选派外部监事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做好外部监事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编办、省财政厅就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外部监事有关政策对31名外部监事进行了培训。现将刘维寅同志讲话内容摘要如下:
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关系,解决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等问题的关键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去年将这项工作列为全面深化改革39项重大事项之一,今年又列入了《省政府工作报告》,摆上重要位置,全力推进实施。为加快推进这项改革工作,去年10月,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省编办、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孙伟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全省会议,王随莲副省长、王书坚副省长出席会议并对这项工作作了专门部署,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首批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省属事业单位51家,其中公立医院26家、科研院所25家。围绕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制定配套政策和制度。省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管理办法》《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并起草了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章程参考文本。省财政厅牵头制定了《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外部监事报酬管理暂行办法》,向担任外部理事、监事的社会专业人士支付报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了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制度和适合法人治理结构的人事薪酬制度。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组建了外部理事人才库,向公立医院、科研院所选派外部理事。目前,部分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已成立理事会,并召开了首届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章程。其他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
建立外部监事制度是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1月,省编办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征集外部监事的公告,在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业内专家对外部监事人才进行评审,建立了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人才库。根据入库人员的专业背景、业务特长、地域分布向公立医院、科研院所选派了31名外部监事,其中公务员17名、社会人士14名。这是我省首次向事业单位选派外部監事,随着外部监事的到位,省属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进一步完善。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外部监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外部监事制度是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要创新,能否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我们这支队伍。大家要充分认识监事工作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建立外部监事制度是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要环节。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和2014年我省配套文件中提出,在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探索单独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财务和理事、管理层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去年在起草我省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的过程中,郭树清省长明确指示,要加强事业单位运行监督,单独设立监事会或设置监事,对权力运用形成有效制约。在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内,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监事)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种权力共同作用,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这里所说的制衡,主要就是体现在监事的监督作用上。通过监督,确保决策权、执行权始终围绕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行使,始终围绕依法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行使,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建立外部监事制度是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必然要求。事业单位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通过近几年持续放权搞活,我省事业单位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公益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但是也要看到,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偏离公益目标的问题。比如,有的医院,出于经济效益考虑,小病大治、乱收费,造成看病难、看病贵;有的科研机构,生机活力不足,科研水平下降。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和监管制度,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管理缺位。通过引入独立于事业单位自身的外部监事,对理事会、管理层和单位财务资产进行有效监督,有利于事业单位保持公益性方向不偏离,促使其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范开展业务活动,推动我省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建立外部监事制度是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后,在编制人事、收入分配、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前,我省事业单位监管的方式主要有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绩效考核等,这些手段初步构建了事业单位监管的制度框架和工作机制,对规范事业单位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现行监管方式局限于内部监督,缺乏全程立体持续跟踪式监督。建立外部监事制度,将相关部门的公务员和社会专业人士纳入外部监事队伍,既能保证外部监事独立行使监督职责,有效增强社会监督力量,也能强化对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监管,更好地发挥现有事业单位监管体制作用,提高监管的覆盖面、时效性。
二、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外部监事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规定了外部监事的职能、权利、义务和责任,是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遵循。大家要熟悉掌握政策,明确职责任务,把握关键环节,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一)准确把握职责,明确监督重点。事业单位管理运行涉及方方面面,对其进行监督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抓住了监督检查的重点,就牵住了外部监事工作的“牛鼻子”。一是要着力抓好制度执行监督。密切关注任职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监督内部控制体系、预算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二是要着力抓好决策行为监督。要密切跟踪“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判断决策是否科学、公益,程序是否严密、合规,重点关注决策事项的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报批手续等关键环节,坚决纠正不按权限和程序决策的行为。三是要着力抓好业务活动监督。重点关注任职单位履职行为的合法性、公益性、效率性,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情况。发现任职单位重要资产处置、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存在较大风险,应立即向举办单位、选派单位报告。四是要着力抓好财务监督。主要检查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效益,重点关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预算编制及执行、大额资金运作、理事和管理层人员职务消费等情况。总体来说,就是要以事业单位履职行为监督为主要任务,以日常监督为工作基础,以财务监督为重要手段,强化对事业单位重大业务活动、重大决策及其程序的监督,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运行和管理漏洞的检查。
(二)完善监督方式,扎实开展工作。外部监事开展监督工作,有几个大的方面要把握好:一是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办法》中规定了列席相关会议、提出质询建议、调阅文件资料、定期沟通交流、组织现场调查、接受投诉举报、提出审计意见、提出整改意见等工作方式方法。这些方法是最基本的,也是行之有效的。需要强调的是,行使这些职权,事实要清楚,程序要合规,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比如,行使质询权时,要说明有关政策文件依据,指出决策事项中存在的疑点,要求并认真听取任职单位的解释和说明。二是要与其他监督力量做好协调配合。外部监事人员少,监督任务重,再加上受专业和岗位经验的限制,光靠自身的力量唱“独角戏”、跳“光杆舞”,很难做到监督到位。很多单位要么不发生问题,一旦发生就是大问题。为什么问题没有早些暴露出来,一条重要的原因是信息不畅通。必须与行业监管部门和审计、纪检等部门搞好协同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取得监督实效。三是要注重监督的动态全程性。要建立动态监督、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重大决策和重要业务活动的监督,对重大异常变化及时向举办单位、选派单位报告,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建议,增强监督的时效性。要建立及时的监督成果运用机制,需要举办单位、选派单位层面解决的,举办单位、选派单位要积极妥善处理;需要事业单位自行纠正的,督促单位整改,跟踪落实,促进单位加强自我自律管理。
(三)明确自身定位,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外部监事要做到制衡有效、运转協调、监督到位,必须明确自身定位,与方方面面搞好协同,努力提高工作效能,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举办单位、选派单位的关系。举办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外部监事对事业单位履行监督责任,要主动加强与举办单位的沟通,定期向举办单位书面报告事业单位的有关情况。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作为外部监事的选派单位,要注重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要建立完善的外部监事管理制度,共同做好事业单位监督工作。二是处理好与任职单位的关系。外部监事的根本任务是为单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要像啄木鸟一样带着感情保护好任职单位这棵大树,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要充分尊重任职单位自主权,不能干预单位的正常业务活动,不能不加分析、毫无限制地行使监督权,监督不到位是失职行为,监督错了位同样是失职行为。要做到既要超脱又要融入,在监督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促进监督。三是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关系。公务员担任专职外部监事的,党组织关系要转入任职的驻在单位,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具体工作。这里要强调一下,外部监事的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仍由原单位管理,年度考核也是由原单位根据选派单位、举办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考核,要定期向原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担任兼职外部监事的公务员或社会人士,更要协调好与原单位的关系,处理好监事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外部监事任期届满回原单位后,对政绩突出、德才表现优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干部可优先提拔使用。
三、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成为一支高素质的外部监事队伍
大家走上监事岗位后,舞台更宽,担子更重,责任更大。要站在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的“顶层”看问题、找症结、强监督,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加大知识储备,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素质能力。
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能力。当前,医疗卫生和科技行业改革发展很快,任务也很重,要搞好监督与服务,必须有与他们一样的水平,并且理论素养上还要更高,视野上还要更开阔。因此,要树立终身学习、随时学习的理念,不断用知识武装、丰富和提高自己。要学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改革、监管的有关规定,学好财务、审计、管理等方面知识,熟知单位的主要业务,努力使自己站在知识的前沿。要向事业单位的领导、专家和职工学,利用各种机会多与他们沟通,虚心请教,兼收并蓄,提升自己与他们的“对话”能力。以后我们将加大对外部监事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层次,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预防问题的能力。
二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我们每一位外部监事,都是各部门、各单位好中选好、优中选优推荐出来,代表了所在部门、单位的形象,大家要对得起党的培养,对得起组织的重托,对得起任职单位的信赖,自觉遵守监事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任职单位规定,特别是六个“不得”的纪律要求:不得泄露任职单位工作秘密,不得干预任职单位正常工作,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一切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出国出境或参加学习、培训,不得接受任职单位提供的馈赠,不得为本人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努力做到大事上过得硬,小事上不失节,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耐得住寂寞,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树立外部监事公正无私、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三要努力锤炼过硬的作风。首批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共有51家,但外部监事的人员力量有限,最多的要兼任6家事业单位的监事,而且很多单位规模较大,比如有的公立医院年收入几十亿,人员有几千人,监督任务很重。此外,专职外部监事要长期驻守在任职单位,兼职的还要干好本职工作,很辛苦很不容易。但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肩上的责任,必须讲大局、讲纪律、讲奉献,必须做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严谨细致。只有这样,才能成就事业,才能履行好外部监事职责。
关键词:事业单位 外部监事 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