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主体破解“谁来种地”难题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 见》,文件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谁来种地”找到了途径,是今后 指导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农业农村发展,说到底,关键在人。推进 农业现代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大力培养新型农业主体。因此,要大 力扶新扶强扶优,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更要通过培育新型主体带动农民、富 裕农民、提高农民,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
新型主体与传统农民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一种主动选择的“职业”,后者是一 种被动烙上的“身份”。过去,作为“身份”的农民有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的色彩 。现在,大量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这是基于市场规律的 选择,也是时代的进步。新型主体与传统农民的差别还在于,前者比后者更能从农 业经营中获得效益,而农业比较效益低是相当部分农民离开土地最直接的原因。
事实上,新型主体或从传统农民中分化、成长,或由农户联合合作而成,或是 返乡人员务农,或是工商资本下乡,他们面对的不再是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而是适 度的土地规模,对市场变化更敏锐,对新技术更渴求。扶持新型农业主体,有利于 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扶持新型主体就是着 眼于其联农带农、建设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因此推出了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信贷服务、扩大保险支持范围、鼓励拓展营销市场、支持人才培养引进等六项含金量颇高的举措。
培育新型主体要避免急于求成的倾向,归根结底要在新型主体和传统农户关系 上做文章。通过发展新型主体带动普通农民增收,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现 实选择。若能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乡村,并不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谁 来种地”的难题将迎刃而解。
《山西农经》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