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晓阳
(大同市新荣区农业委员会 山西 大同 037002)
新荣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探讨
□谷晓阳
(大同市新荣区农业委员会 山西 大同 03700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保护农村耕地用途不变,维护农民权益,让农民真正吃上“定心丸”的根本保证。本文对新荣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区属各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作了一些思考。
土地经营权曰现状曰问题曰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解决土地二轮承包以来普遍存在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准、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的手段,是激发农村农业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
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启动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各方面予以重点保障,我区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全区土地确权工作涉及7个乡镇140个行政村,耕地面积3.34万hm2(国土二调面积),农业人口8.9万人,家庭承包耕地2.5万hm2,家庭承包农户数2.39万户。截止目前,已完成汇总清册7个乡镇140个村,完成权属调查的村 140个,调查承包户2.4万户,实测耕地面积3.34万hm2。
2.1 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认识不足
少数村干部认为在二轮承包时已发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次进行土地确权完全没必要。其次,缺少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宣传,如果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那么对于开展工作是有帮助的。
2.2 历史遗留问题突出
当前各乡镇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在快速推进中发现了不少问题,一是在前两轮土地承包期内部分农户不愿意纳税,自愿放弃承包地,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后,有的农民返乡要地出现了这类不合理现象。二是有的农民在二轮延保时有地,后外出打工或考学离土转非,但是村里仍然保留承包地,是否进行确权登记。
2.3 土地确权基础性工作和测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性工作存在的问题。首先,权属来源资料不全的问题,由于村委换届、人员变动等原因,使得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丢失严重,使得土地登记缺乏连续性。其次,确权工作涉及到每家每户的土地,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工作量很大;再次,承包土地的争议纠纷,有的问题时间久远、矛盾交织,化解难度大。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测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作业不规范,按照省技术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测绘队伍先要协助农户填写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完善基础资料,再有农户指界,并画出草图,确定权属界线。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土地确权测绘工作存在以下五个问题:第一,发包方调查表和承包方调查表填写不规范、有错误、收集的证明材料、身份信息等不齐全。第二,测绘队伍未按照省技术标准实施细则要求执行。在权属界线不清楚的情况下,测绘队伍大多数是内判指界,与实地权属线严重不符合。第三,草图绘制和地图检测没有按照省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其次,人员素质差,测绘人员素质是测绘工作的关键,但测绘队伍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目前已经严重影像到测绘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大多数公司没有按照招投标书上的要求给测绘队伍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主要是由于测绘公司中标的标段太多,技术力量已经严重不足。二是测绘队伍中懂技术的人少。有经验、懂技术的高级技术人员平均一支测绘队伍中都没有一个,大多是人员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大部分既没有实际工作经验,也不懂技术。
3.1 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
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组,各确权乡(镇)、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政策的人员包村驻村,专门负责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特别是明确要求各村工作组要吸收村民代表、熟悉村情的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参加,确保确权登记工作公平、公正、健康有序推进。同时为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在测绘公司进村开展工作之前,就与乡村联系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政策的宣传工作,乡村干部向群众讲解有关政策,确权工作一开始,就分别组织召开了动员会议,现场宣讲了确权工作政策、方法步骤,向村群众及周边村群众发放确权政策宣传资料,对于农户需要配合的工作作了说明,打消了群众疑虑,为土地确权试点工作奠定了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2 强化政策指导,妥善解决矛盾问题
按照《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大同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新荣区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新荣区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包村责任制工作方案》,提出了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依据。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以来,给每个试点村确定两名干部专门驻村指导,派出督导组多次进村开展现场督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尊重历史、重视现实,下大力气解决好各种土地权属纠纷,从源头加强土地调查情况,客观、公开地处理好各种土地权属。对于一些难以解决的土地纠纷,应查清争议区的位置、面积、形成原因,并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待争议化解后在进行确认、公示和登记,让每一起纠纷的处理,有真实、可靠地依据。
3.3 引入资深测绘公司,提高测绘人员素质,加强监督管理
引入资深测绘公司协助政府做好土地确权工作,首先要组织测绘队伍工作人员联系实际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和政策方针,从思想上使他们认识到这次土地确权工作不同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工程,而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关系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利益,丝毫马虎不得。其次要加强对测绘队伍技术人员培训,增加测绘队伍之间的技术交流,提高他们测绘的技术水平。再次,要加强土地确权工作的监督管理,抽调懂技术的干部和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各测绘队伍出现的技术问题指导和解决,对测绘队伍完成的数据、进展的实际情况审核查证。对于一些技术力量不足又不规范的测绘公司采取通报和违约退出办法,倒逼测绘公司做好土地确权工作。
3.4 加强土地确权信息安全和信息标准
各级确权办应出台和完善确权专项保密制度,确权办工作人员和测绘队伍要加强保密意识,要加强对确权阶段工作中数据的保存和保密工作,并设立专线专机、对土地确权原始数据加密、定机非联网保存、在数据拷贝过程中必须加密拷贝,并由专人负责。我区有的乡镇确权工作原始数据进入了信息录入保存阶段,但现在还没有出台一个统一的办法和标准,建议上级部门制定一个统一的格式标准,待中央出台统一格式后,转换即可,这样有利于与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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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26(2017)1-0045-02
F301.11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