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前夕民权县建制及其演变研究

2017-04-13 15:06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0期
关键词:杞县民权县睢县

简 玉 祥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350)



抗战前夕民权县建制及其演变研究

简 玉 祥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350)

河南省政府出于政治及军事的需要,于1928年划分睢县、杞县边境设立民权县治。但民权县治建立的过程充满了诸多曲折;建立之后,又呈现出盐业市场、插花地、权力的纠葛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民权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尽管如此,在各方的努力下,民权县的各项事业仍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尤其在教育事业方面的成就更为突出,为民权县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民国时期;民权县;曲折;发展

民权县治建立之初,由于紧邻直隶与山东,加之睢县、兰封、考城、宁陵又鞭长莫及,素来盗匪出没,边境不安。时任豫东前敌总指挥的刘镇华提议划上述四邑边地,添设新治。河南省政府出于政治和军事的考虑,采纳其建议,于1928年建立民权新治。然而新治建立的过程充满了曲折,建立之后又围绕着盐业市场等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民权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尽管如此,民权新治建立之后,民权县的各项建设事业仍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民权县治的确立,经历了三个时期,即土地革命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以及新中国成立初期,本文主要研究土地革命时期民权县治的草创情况及建设情况。目前学术界关于民国时期民权县治建立的研究,主要是就民权县初创的情况作简单的梳理①,并没有涉及民权县治建立之后的曲折发展历程。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一时期民权县治建立、县治建立之初的矛盾与纠葛以及其取得的不易成就略作阐述。

一、背景及过程

乾隆年间,“旧考城经河决冲没,始设考城新治,划仪封十区,旧考城六区,以治理之。考之旧有属地,分拨兰、睢,因之各该地成为瓯脱”[1]。因这些地区处于睢县、宁陵、兰封、考城等县的交接地带,距各自的县治比较远。民国时期,又处于直隶、山东与河南的三角地带,地面辽阔,居民稀少,为盗匪的出没提供了温床,给治理带来了极大不便。在此情况下,1928年2月6日,时任豫东前敌总指挥的刘镇华向冯玉祥倡议“划睢、考、兰、宁四邑边地,于适中地添设县治,用敷新治”[2] 161,刘镇华的倡议很快得到了回应。时任总司令的冯玉祥对刘的倡议进行了批复,并且要求民政厅派遣相关人员前往柳林一带勘定县境。最后划定睢县之北部、杞县之阳堌集一带以及考城东南一带为新县治的管辖区域,并根据孙中山三民主义之精神,取县治名为民权县[3]。并将民权县的县治定为李坝集,选孙巍为民权县第一任县长。

(一)睢县与民权之纠葛

睢县县治为九个区,按照民政厅原先拟定,划分睢县北部的五区至九区为民权县管辖区域,相当于划睢县一大部分为民权县所管辖,这自然引起了睢县的不满。经再三交涉,划分睢县七区至九区归民权所有,其余以距睢县县治较近为借口,仍归睢县管辖。当年睢县的一年的财政总收入为十二万九千余元,而七区至九区的一年财政总收入为一万九千四百余元。虽然这些区域是其原有区域的四分之一,但财政只占其总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这些划归民权县的区域为睢县贫困之区域,对睢县的整体财政收入影响不大,县区划分面积的缩小,一方面为其管理带来了方便,另一方面也减轻了其行政负担。鉴于此,民政厅继而提出七区至九区全部划出,双方就这一结果达成妥协。正是在这一前提的基础上,双方进行了行政及财务的交割。

既然双方都已达成了妥协,民政厅复派洪锦泽为勘界委员,协同两县划分边界。洪锦泽提出的划界办法为“其两县界址,即以睢县七区与五、六两区原来之区界,为睢县、民权两县之县界,各制界桩以为标识”[1]。事实上是把区界变成了县界。方案确定以后,经民政厅的许可,睢县与民权县于1928年4月28日共同划界。根据洪锦泽的方案,即在“七区南边之贺寨村南大路旁,树立界碑,系为民、睢两县西边之境界。由此向东至七区之孟油房村南,树立界碑。后向东至第六区之王窑村东北大道,树立界碑。再向东至七区之李庄村南,东西大道旁,树立界碑。约长三十里”。这是以道路为界,并不牵涉农民的土地问题。但次日提出的以铁路为准的划分方法,就涉及农民的土地归属问题。六、七两区围绕着李坝集车站,土地纵横交错,即“铁路以北有田庄、韩庄、袁庄、袁店四村,系第六区管辖。铁路以南,有潘庄、马庄、蒋老家庄、刘店四村,系第七区管辖”[1]。如果按照上述的划分方法,必然给管理带来不便。最后两县决定以四村换四村,即李坝集车站以西按六、七两区划分,车站以东则按铁道划分。至此,睢县与民权县的划界结束,亦得到了省政府的认可。

(二)杞县与民权之纠葛

杞县与民权县划分地界的纠葛与睢县相似。根据洪锦泽的划分方法,规定将位于杞县以北的新兴、人和、西肥、双塔、巴河五全社划归民权县。当时杞县全境共十个区,三十六个社,丁漕总额为二十二万七千余元,这样划出面积数不及杞县面积的六分之一,丁漕数目也不过十分之一,计为两万五千余元。在此基础上,民政厅提出了三项规则,作为此次划分地界的标准,即“一、仍照原案办理;二、如实有困难则以洪委员所拟新兴、人和、西肥、巴河、双塔五全社为界;三、倘仍不适宜处,双塔社各村划归民权县,而以西肥、七基两社其他各村并为一社,仍属杞县”[1]。两县县长接到训令后,即同勘界委员洪锦泽召集各社商榷,最终确定以第二点为原则。随后由杞县县长王锡典会同民权县县长孙巍勘界,并将丁漕簿册移交民权县。因有了睢县与民权县勘界的经验,勘界划分进展得比较顺利,勘界的结果亦得到了省政府的认可。

(三)考城与民权县之纠葛

考城与民权县的纠纷纯粹是经济上的纠纷。考城的地形东西狭长,虽然西部面积比较大一些,却是其贫瘠地区;东部地区虽然狭小,却是其富庶地带。民政厅在划界之始并不打算划过多地区给民权县,但仍不能解决问题。经考城县屡次抗议,最终民政厅也不得不作出让步,以民权县区域的面积已不小,丁漕的数目为数亦不少,在民权立县上已绰绰有余,即使不再划分考城,对民权亦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为由,不再划分考城。相反,如果执意划分考城,必将徒生纠纷,与其这样,毋宁完全不划为上策。省政府鉴于此,不得不同意了民政厅的观点。至此,民权县所辖区域已全部划定。1929年内政部批准了河南省增设民权县的做法,至此,民权县的筹备工作已全部完成[4]。

在近代世界全球化初始条件下,中国人将体育对外交往的主动尝试之所以选择在民国初年,并将东南亚作为拓展中国体育文化对外影响的主要阵地,是基于当时以下一些基本条件和考虑。

民权县建立之后,本应着手本县各项事业的发展,但却面临着诸多矛盾与纠葛,诸如东西派权力的争夺、盐业市场争夺以及与插花地纠纷等,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民权县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建县后之余波

(一)“东派”与“西派”的权力纠纷

1928年民权县治建立时,是由睢县的三个区与杞县的五个社划归而成,建县之初,因双方的地域观念非常严重,在粮差的问题上酿成了矛盾,后来直接酿成了两派之间的权力斗争。由睢县划归的三个区在县境的东部,因此被称为东派。由杞县划归的五个社在县境的西部,被称为西派。西派主要是以刘鲁文为首,他曾担任过国民党河南省党部委员和河南省参议会临时议员,在县内和省内有相当大的活动能力,此时的县党部便被西派控制。东派以赵修仁、赵宴宾及谭警吾为主,并以睢县籍的时任国民党河南省政府秘书长的齐真如为后台。由于县党部全部被西派所控制,经过东派的几次争夺,西派虽然同意了东派的要求,但并不给予实权,而是让其人员充当了一个收发员而已。双方在争夺县党部书记一职时,更是矛盾重重,据时人回忆,县党部书记一职将由党员选举产生,由于东派地广人多,为了争夺书记一职,疯狂地拉农民入党。西派也不甘落后,规定凡没有出嫁的女孩,一律入党。虽然西派在党员数量上不占优势,但其控制着县党部,就将东派上报的党员人数扣押了,最后县党部书记还是被西派控制着[5] 226。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因民权县沦为敌占区,东西两派的争斗有所缓和。抗战结束后,矛盾又重新尖锐起来,虽然县党部书记易人,但实权仍掌握在西派手中。1947年,国民党召开所谓的“国民代表大会”,要求国统区省党部及所辖各县选举代表一名参会。按照当时规定,只有经过国民党圈定的党员才能有资格参选,西派的刘鲁文被国民党圈定,这引起了东派的不满。为了同西派争夺参会资格,东派就利用国民党规定的社会贤达也可以参选这一机会,推选本派的申文冬以社会贤达的名义参加竞选[6] 42-43。由于东派人多,所以申文冬获得了较多的票数。时任河南省省长的刘茂恩为了支持刘鲁文,并不宣布选举结果。东派见此情况,上告到开封地方法院,但法院在刘茂恩的施压下,并不积极办案,最后参议员的资格还是落到了刘鲁文的手里[7] 187。

东西两派的斗争持续了近二十年,直至民权县被解放后才结束。因其牵涉面广,持续时间长,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权县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盐业市场的争夺

民国时期,河南行盐区域被分为五大区,其中东岗行盐区域主要为包括睢县在内的归德区,芦岗的行盐区域为包括杞县等53个县,潞岗行盐区域为陕县等25县,汝光主要是汝南等15县,此外还有包括孟津县等8县的巩孟区[8] 210。并规定“商人行盐,既以县境为区,出界为私”[9] 366。即此县之民购买彼县之盐,即属于私盐,国家依据各个县销售的盐引斤数征收税收,同时为了保证税收以及阻止土盐的销售,允许商人雇募巡丁。

正如上述,民权县是由睢县及杞县边境划拨管辖而成,那就必然面临着东岗销售盐区与芦岗销售区的重叠,矛盾就随之产生。民权县设治之初,河南督销局为了消弭两者的利益纠葛,规定在没有确定归属前,仍照原先销售区自行销售,民权县切实维护各个销售区的治安,并严禁私盐销售[10]。但东岗为了争夺民权县这一新的市场,便以一县不能有两个销售区为由,请求河南督销局把民权划归东岗归德区境内。河南督销局也深感于管理不便,于1929年规定将民权县划归东岗归德区,由青岛永裕公司运盐行销,但并没有认真执行这项规定,仍然默许芦岗在民权境内销售。东岗鉴于此,为了争夺这一新的市场,也就不再向河南督销局发出申请,而是直接向中央财政部要求将民权划归东岗销售区。财政部考虑到民权的地势及交通情况,也为了同山东一带土盐进行竞争,1930年,财政部明确规定,将民权销售区划归东岗归德区,由青岛永裕公司运盐行销[8] 220。为了节制芦岗继续在民权销售盐引,财政部于1931年向长芦盐运使、河南督销局发布明文指令,要求不得维持原状,把民权划归东岗销售区[10]。至此,东岗与芦岗的市场纠纷才算结束。

(三)插花地之纠纷

中国的行政区划之间的界限起初是以自然山川形势为主,但随着郡县制的出现,地区之间的界限开始出现了犬牙交错的形势。随着元朝行省制度的出现,中央为了更好地控制地方,省与省之间、县与县之间的边界犬牙交错的形势日渐增多,并占了主流地位,这时的界限也向界线转化。这种基于加强控制地方的做法,必然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地理形势,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插花地的出现。插花地的出现,于税收及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也是矛盾的渊薮。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要求各省调查插花地,确定其归属。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河南省开始调查插花地的。

早在1929年,河南省民政厅就制定了插花地调查统计表,要求各县执行。在此表的基础上,河南省又于1932年8月制定了河南省各县插花地处理办法,规定了凡各县之插花地应归各县之管辖等12条办法,并要求各县认真执行,凡有阻挠者,以妨害政令及政务论罪[11]。在此基础上,河南省进一步制定了绘制插花地形势图规则,要求各县于接收插花地之后,绘制插花地形势图五幅,呈送民政厅备案,绘图不合格者,不予备案[12]。当时民权设立县治时,由杞县划归的五个社,出现了村与村之间的交叉,不可避免的造成了插花地的出现。就两县所绘地形图来说,却有很大的差异。西祥符营、崔寨、东祥符营等三村,本来是在杞县与民权县之间插花,但杞县所绘图纸,只有崔寨为两县之间交界之处,西祥符营在杞县境内,东祥符营则在民权境内。但民权所绘形势图,则不存在两县之间的交界地带,三村皆在民权境内[13]。双方争执了近一年时间,最后河南省不得不派左井檏为调查员和调解员,协助两县解决问题。根据左氏的调查,三村位于两县之间,东部跨入民权县境,距离其县治为五十五里,西部跨入杞县县境,距其县治为四十二里。如果将三村划归两县,那么必然又将出现插花地,且受两县的界线阻碍。出于对三村的民众趋于归杞县管辖意愿的考虑,最后左氏提出解决方案,按照距离县治的远近,将三村划归杞县,并将绘图呈交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在综合考量形势图的情况下,认为“三村似划归杞县管辖,突出部分较少,且三村距离杞县县城之里数,较距民权县治约近十余里”[14]。依据河南省民政厅第三一二号指令,解决临县插花地,要采取就近划远原则,将三村划归杞县接管。民权、杞县两县将三村造册移交,并会呈各主管机关备核。

三、民权县的各项建设

民权县成立后,为了方便治理,应省政府的要求,将民权县划分为六个区,其中一、二、三、四区是由睢县划归的三个区改编,五、六两个区是由杞县划归的五个社改编。按照省政府的规定,民权县的县治设在李坝集。1928年9月民权县完成行政区划后,第一任县长孙巍就组织民工二千余人兴建县城,至1930年兴建工作才基本完成。据载“当时新建县城为500米见方的正方形,北枕黄河故道的南大堤。土质城墙,墙底宽约15米,顶宽约4米。城隍高约8米,上接女墙约2.5米。城壕宽约20米,深约2.5米,坦约8米”[15]46。当时民权县仅设三个城门,即东、西、南三个门,东门是平等门,西门为博爱门,南门为中山门。三门皆有门楼,每门楼设有炮楼一座。除此之外,民权县亦加强了道路建设,在县城内铺设东西街和南北街各三条,每条街均约7米宽,并在两旁栽种柳树。据1936年河南省政府的调查,当时民权境内亦修筑了民兰、民考、民睢、民曹等多条公路,加上陇海铁路的辅助,民权县已发展成为一个物品交流中心,以“布匹、洋纱及纸烟、糖、茶、石油、火柴为大宗,大部分商品来源,概来自汴徐及山东之曹县,来自汴徐者多为国货,来自曹县者间有外货。每年销售总额约三十五万元。外国货中,以德国货最多”[16]。除此之外,借助陇海铁路的辅助,民权亦积极往外输出产品,根据1936年的调查,输出产品主要是以农产品为主,诸如大豆、小麦、花生等,每年输出值约为二十万元[16]。为了加强对外交流,民权县亦架设了长途电话,虽然仅通商丘和兰封,但对两者的交流仍不失其重要的意义。为了解决城内人民用水和农村浇灌用水,在城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头各打吃水砖井一眼,井口直径约2米,上设田字木架[15]46。1928年又赴省城购买吸水车60具,分派各区架设井眼,吸水灌溉秧苗[17]。

民权县在基础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教育方面却面临着人才和资金匮乏的困境。1928年,民权县教育局在视学人员任用上,人才困乏的问题就暴露无遗。根据当时河南省政府的要求,河南各县教育局任用县视学人员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种,即“一、毕业于师范学校或高中师范科,曾任教育职务一年以上者;二、二年以上师范讲习科毕业,曾任教育职务二年以上者。”当时在民权县境内,河南省所开列的诸项条件,民权县无一人符合,时任教育局长的杨朝瑞不无抱怨地回应道:“查本县之设立,系由杞、睢两县边疆之划归,是以教育事业极为落后,即高小卒业之人员已几渺如晨星,而毕业于大学、师范者,尤属绝无仅有。”[18]民权县当时推荐的刘启聪、杨世昌等人虽然不符合任用资格,但民权县认为他们对教育事业极为热忱,因此只有上述人选符合。基于民权县的客观事实,河南省最终放宽了条件,最后委任了杨世昌为县视学。

截止到1931年,由于教育经费不充足,民权县仅有图书馆一处、民众学校三所、演讲区四个、阅报处一个、体育场一个。即使上述这些简单的设施,民权县当时并没有完善起来,如图书馆附设于县教育局,体育场无体育器材,即使民众学校当时亦在筹办之中[19]。这种情况到1936年有所好转。抗战前夕,民权县的财政总收入为八万八千余元,解省总额为三万九千余元,当年的教育经费为二万五千余元,教育总投入占了民权县财政总收入的51%左右[16]。正是在教育经费充足的前提下,民权县的教育事业有所改善。根据1936年的调查,当时民权县有民众教育馆、师范学校各一处,完全小学三处,乡村初级小学六十五处。按照教育程度来说,当时全县接受大学教育者有8人,中等学校280人,小学3850人,入私塾、义塾者2840人,成年识字者达二千七百余人。社会教育事业亦有所发展,民众教育馆、公共运动场、通俗演讲所各一处,民众夜校四十处,阅报室十二处,阅报牌五处。在青年学生体育训练方面,民权县设有国术分会、体育促进委员会等[16]。相对于1931年来说,民权县教育事业呈现出飞速发展趋势。

抗战前夕,民权县的各项事业均有所发展。正是由于民权各项事业的飞速发展,加上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的辅助,当时吸引了各地商人前往民权销售商品,以至于民权县还出现了地皮昂贵的现象,不得不由政府出面限制城镇地皮价格,进一步促进了民权县商业的繁荣[16],教育事业更是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

四、余论

新行政区划的出现,一般取决于两个因素,即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需求。民权县县治的建立便是顺应了后者的需求。由于地处三省交界之处,加之周边县统治的范围过于广大,给治理带来了莫大的不便。为了地方安全及应对时局的需要,就迫切需要设置新的县治分担这种负担,民权县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然而民权县治的建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充满着诸种矛盾和纠葛,如区划的问题、经济的衡量问题等,当局不得不一再变更原先的计划,最后划睢县、杞县之一部分为民权县的管辖区域。民权县建立后,亦充斥着诸多矛盾,如东西派权力的斗争,对民权县盐业市场的争夺,插花地的纠纷等,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民权县发展经济的精力。尽管如此,时人就民权的未来的发展形势仍比较乐观,“若县长得人,努力建设,导水流,筑道路,振商业,则南控睢县,北扼考城,东北与山东之曹县相接应,发达盛况,当为诸县冠”[19]。 由于民权县地处便利的陇海铁路附近,加之主政者采取的有效措施,为民权县教育制定了有效的规划[20],促进了民权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正是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民权县各项事业快速地发展起来,成为豫东重要的县城之一。

注 释:

①参见范军劼:《民权县之诞生》,《中国测绘》2011年第6期。

[1]刘德岑.河南省民权县设置始末[J].禹贡半月刊,1936(10).

[2]缑旦,李运霞,王洪涛.陇海沿途说[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

[3]国内要闻二[N].申报,1928-02-10.

[4]赵戴文.部令:训令:内政部训令:令各省民政厅、首都公安局:令知河南省增设博爱和平自由民权四县业经照准令仰知照由[J].内政公报,1929(8).

[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民权县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民权县文史资料(第5辑)[Z].民权:政协河南省民权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1998.

[6]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民权县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民权县文史资料(第1辑)[Z].民权:政协河南省民权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1988.

[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民权县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民权县文史资料(第4辑)[Z].民权:政协河南省民权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1996.

[8]陈廷湘,谢天明.民国珍惜文献丛书 ——中国盐政实录(第二册)[M].成都:巴蜀书社,2012.

[9]宋藴璞.天津志略[M].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69.

[10]财政部训令:盐字第三一四三四号:令盐务稽核总所:为豫省民权县境经指令暂准归入鲁盐销区以内令仰遵照[J].财政日刊,1931(11).

[11]河南省各县插花地处理办法[Z].河南省政府年刊,1932.

[12]河南省各县绘制接收插花地形势图简则[J].河南民政月刊,1934(18).

[13]重要公牍:土地:指令杞县县政府:第二九一〇号:呈奉查复西祥符营等三村插花地确定地点一案经饬属查明据情呈请鉴核示尊等情仰会同民权县长会查复核由[J].河南民政月刊,1933(8).

[14]指令委员左井檏、民权县、开封县县长、杞县据会呈履勘东西祥符营插花地情形指令委员、开、民、杞三县县长外仰即知照由[J].河南民政月刊,1934年第13卷.

[1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民权县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民权县文史资料(第3辑)[Z].民权:政协河南省民权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1993.

[16]各县社会调查:民权[J].河南统计月报,1936(6).

[17]河南省档案馆馆藏.第二行政督察区及所属商丘、杞县、永城、睢县、夏邑、柘城、民权、宁陵、虞城、考城、陈留、兰封概况[Z].档号:M18-01-124,1936.

[18]河南省档案馆馆藏.关于民权县教育局人员任用问题的呈请、指令、委任令[Z].档号:M15-06-2811,1928.

[19]社会推广部第二期工作报告[J].河南教育行政周刊,1931(9-10).

[20]各县县长函报从政之摘要[J].河南政治,1934(9).

【责任编辑:韦琦辉】

2017-07-13

简玉祥(1987—),男,河南民权人,南开大学博士生,主要从事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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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2-3600(2017)10-00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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