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明
(瑞金市中医院骨二科,江西瑞金342500)
骨皮质剥脱术联合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治疗四肢长骨骨不连的临床价值分析
张志明
(瑞金市中医院骨二科,江西瑞金342500)
doi:10.3969/j.issn.1009-4393.2017.19.028
目的对应用骨皮质剥脱术联合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方式对患有四肢长骨骨不连疾病的患者实施治疗的临床效果进行研究。方法选择本院收治的患有四肢长骨骨不连疾病的患者84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每组42例。采用单纯骨皮质剥脱术对对照组患者实施治疗;采用骨皮质剥脱术联合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方式对治疗组患者实施治疗。对比两组研究对象在手术后住院治疗总时间和患肢生理功能恢复正常时间、四肢长骨骨不连疾病的手术治疗效果、在围手术期内出现的不良反应。结果治疗组患者在手术后住院治疗总时间(9.56±1.75)d和患肢生理功能恢复正常时间(89.42±10.67)d明显短于对照组(13.68±2.50)d,(114.09±23.57)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四肢长骨骨不连疾病的手术治疗效果(总有效率90.48%)明显优于对照组(总有效率69.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围手术期内出现的不良反应(1例)明显少于对照组(6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应用骨皮质剥脱术联合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方式对患有四肢长骨骨不连疾病的患者实施治疗的临床效果非常明显。
骨皮质剥脱术;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四肢长骨骨不连;治疗
人体骨骼的自我修复能力较强,在骨折发病之后进行适当的固定治疗,通常情况下能够自行愈合[1]。由于各种因素所产生的感染,骨折愈合出现延迟、畸形的可能性较大,临床上将这种并发症成为骨不连,而骨不连在四肢长骨骨折疾病患者中较为常见,该并发症出现的原因较为复杂,自行治愈的难度较大,患者会承受极大痛苦和影响[2]。本次对应用骨皮质剥脱术联合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方式对患有四肢长骨骨不连疾病的患者实施治疗的临床效果进行研究。现汇报如下。
1.1 临床资料选取2013年10月~2015年10月本院收治的患有四肢长骨骨不连疾病的患者84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每组42例。对照组中男25例,女17例;骨不连发病时间4~29个月,平均发病时间(10.7±3.6)个月;患者体质量42~79 kg,平均体质量(54.6±8.1)kg;患者年龄24~75岁,平均年龄(41.2±7.4)岁;治疗组中男23例,女19例;骨不连发病时间4~26个月,平均发病时间(10.3±3.1)个月;患者体质量44~75 kg,平均体质量(54.9±8.4)kg;患者年龄23~79岁,平均年龄(41.6±7.7)岁。两组患者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可比性。
1.2 方法治疗组:采用骨皮质剥脱术联合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方式进行治疗,术前在患肢位置使用止血带,可在原切口位置对局部皮肤实施切开,或另寻一个更加合适的位置做操作切口。在切开操作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分层解剖,直达骨膜即可,使用骨刀对骨膜实施剥脱处理。剥离骨片的时候通常情况下应该控制在指甲盖大小,首先对位于切口正前的方骨皮质进行剥离,然后向两侧实施剥离,直到形成一个环形之后为止。如果已经上钢板固定的患者,可以在骨皮质剥离操作之后再取钢板。对局部的骨皮质实施剥离处理之后,可以以骨纵轴作为操作的中心,向两端为止实施再次的剥离。对于相对较长的骨干不连患者,剥离操作的范围应该至少与骨不连的位置保持在10 cm左右。对于相对较短的骨干不连患者,剥离操作的范围应该与骨不连的位置在1mm左右。剥脱操作结束之后,应该将骨折端的瘢痕及组织完全去除,对骨髓腔实施再通处理,行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以4枚螺钉对患处进行固定,固定操作完成之后在C型臂X线机辅助下对治疗效果进行观察。如果存在骨缺损,应该实施骨块移植,移植完成之后,将骨皮质及骨膜进行覆盖缝合后术毕。对照组:采用单纯骨皮质剥脱术进行治疗,操作方法与治疗组相同。
1.3 观察指标选择两组在手术后住院治疗总时间和患肢生理功能恢复正常时间、四肢长骨骨不连疾病的手术治疗效果、在围手术期内出现的不良反应等三项内容作为观察指标。
1.4 治疗效果评价方法采用卡氏评分标准对治疗效果进行研究,85分以上为优,70分以上85分以下为良,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可,不足60分为差[3]。
1.5 统计学方法统计学分析均经SPSS18.0软件进行处理,采用“x±s”表示计量资料,采用t行组间检验;百分比%表示计数资料,χ2行组间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在手术后住院治疗总时间和患肢生理功能恢复正常时间对照组患者在手术治疗后共住院治疗(13.68±2.50)d,术后(114.09±23.57)d患肢功能恢复正常;治疗组患者在手术治疗后共住院治疗(9.56±1.75)d,术后(89.42± 10.67)d患肢功能恢复正常。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18,P<0.05)。
2.2 四肢长骨骨不连疾病的手术治疗效果对照组患者采用单纯骨皮质剥脱术治疗后四肢长骨骨不连治疗总及格率达到69.05%;治疗组患者采用骨皮质剥脱术联合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方式治疗后四肢长骨骨不连治疗总及格率达到90.48%。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3 在围手术期内出现的不良反应对照组有6例患者在围手术期出现不良反应,治疗组有1例患者在围手术期出现不良反应,组间数据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90,P<0.05)。
骨折愈合出现延迟、畸形的可能性较大,临床上将这种并发症成为骨不连,而骨不连在四肢长骨骨折疾病患者中较为常见,目前临床对骨不连疾病实施治疗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需要保持患者局部患处的血运状态良好;(2)实施充分的固定,从而保证能够更加顺利的愈合;(3)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诱导成骨细胞生成[4]。应用骨皮质剥脱术联合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方式对患有四肢长骨骨不连疾病的患者实施治疗的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骨皮质剥离在手术操作操作过程中的出血量相对较多,采用止血带可以对肢体进行有效的止血;(2)操作过程中切至骨膜位置的时候,不应该继续实施解剖分离,以免对局部位置的血供情况造成不良影响;(3)剥脱的骨片厚度应该适中,如果厚度过厚引发骨折的可能性就会明显加大;(4)如果原先内部存在固定物,则在操作过程中需要先将其剥脱,然后再将其取出;(5)位于骨折端的硬化及结缔组织在操作过程中应该尽量去除;(6)尽可能的避免手术操作对骨折端的血运情况造成不良影响[5-8]。本次研究结果显示,采用骨皮质剥脱术联合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方式治疗的治疗组患者四肢长骨骨不连疾病治疗总有效率达到90.5%,明显高于采用单纯骨皮质剥脱术治疗的对照组患者的69.0%,且观察组患者在术后仅有1例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明显少于对照组的6例,组间数据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上述结果充分说明,骨皮质剥脱术联合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在四肢长骨骨不连疾病治疗过程中所具有的优势,在今后的临床工作中可以将该方法作为常规术式应用。
[1]庞敬沛,杜敦进,仲崇柱,等.带骨膜骨皮质剥脱术加植骨治疗长骨骨不连[J].实用骨科杂志,2013,19(3):256-258.
[2]王军强,赵春鹏,龚晓峰,等.锁定加压接骨板内固定结合自体髂骨植骨治疗肱骨干骨折术后骨不连[J].中华创伤骨科杂志,2012,14(2):127-131.
[3]陈嘉如.锁定加压接骨板微创治疗胫骨远端骨折32例分析[J].浙江创伤外科,2012,17(4):543-544.
[4]王志勇,王亚文.带锁髓内钉加植骨治疗胫骨骨不连90例[J].临床骨科杂志.2012,15(1):69-70.
[5]周智虹.带锁髓内钉治疗新鲜四肢长骨干骨折的临床分析[J].中外医学研究,2012,10(15):131-132.
[6]李干卿.骨科创伤及术后下肢肿胀防治研究探讨[J].中国医学创新,2011,8(31):158-159.
[7]王陶,王军,石波,等.骨皮质剥脱术联合锁定接骨板内固定术治疗四肢长骨骨不连[J].山东医药,2014,6(15):67-68.
[8]沈文东,陆军,汤月平.骨皮质剥脱植骨术结合锁定板治疗四肢长骨骨折骨不连的疗效分析[J].中国医学创新,2014,2(2):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