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动态
我国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
高校推进“双一流”建设有了具体的实施细则。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下称《办法》)。《办法》规定,遴选“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将简化审核程序,由专家委员会根据相关标准认定,不再单独组织申报;对建设高校将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不搞终身制。
《办法》规定,建设“双一流”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坚持以学科为基础,支持建设一百个左右学科,着力打造学科领域高峰。
其总体考虑是,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按照“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两类布局建设高校。具体标准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办学实力强,社会认可度较高,拥有一定数量国内领先、国际前列的高水平学科,在改革创新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成效显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具有居于国内前列或国际前沿的高水平学科,对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办法》还进一步规定,相关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应有高质量的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在科学研究方面,协同创新成效显著,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在社会服务方面,产学研深度融合,社会服务贡献突出;在文化传承创新方面,能够形成引领进步、特色鲜明的大学精神和文化;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能够汇聚一流人才,形成优秀教师队伍;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能够深度参与国际活动,国际影响力较强。
《办法》提出,遴选工作主要依托专家委员会进行。教育部等部门将从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选聘高层次战略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利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情况及其他要素,论证确定建设高校认定标准,根据认定标准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建议名单,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要根据高校承担的主要职能确定遴选条件。不论是中央高校还是地方高校,同样标准,开放竞争,在充分利用国内外第三方评价结果基础上,形成对高校的多元客观评价。与以往不同的是,遴选“双一流”不再单独组织申报,避免突击整合、互相挖角等无序竞争、恶性竞争。
据了解,此前国家在扶持高校建设上有211工程和985工程,目前这两个工程已不再增加新学校,教育部今后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据《北京日报》任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