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汉代西南夷地区的部都尉
——以犍为南部为例

2017-04-13 04:49
昭通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犍为都尉族群

张 勇

(六盘水师范学院 历史系, 贵州 六盘水 553400)

略论汉代西南夷地区的部都尉
——以犍为南部为例

张 勇

(六盘水师范学院 历史系, 贵州 六盘水 553400)

汉代西南各郡设立的部都尉,均分布在西南夷族群聚集区。他们不仅守卫边疆,还要管理地方各类族群,部都尉的管理实践形成了一种军事领护制。汉代西南地区的部都尉是从边疆蛮夷政治、社会组织到汉帝国郡县体系之间的过渡。

部都尉;西南夷;政制;犍为

汉代边郡常常将部分地区划出,设部都尉一职统辖。两汉时期,朝廷在北方、西南沿边诸郡普遍如此,其中西南边郡就设有广汉北部、广汉西部、蜀郡北部、蜀郡西部、益州西部、牂牁南部、犍为南部等部都尉,他们的辖区绝大多数后来演变为郡或比郡属国,因此,部都尉是了解汉代西南夷地区政制变迁的重要环节。

学界对于汉代部都尉已有一些代表性的研究。余英时先生提出“部”本为军事分支机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是一种行政管理单位的类型,独立行使职责,[1]69周振鹤先生认为设置部都尉,是用临时军管的办法,为设郡做准备,都尉辖区为实际政区,这是军管型地方行政制度。[2]陈威廷认为部都尉构成边郡军事防卫及情报传递体系一环,其辖区可视为特殊“军区”。[3]纪安诺也认为部都尉专掌边郡国防,[4]上述看法都是基于部都尉的军事性质而阐发,本文从西南夷地区的族群背景和地方行政制度演变考虑,对此问题形成了一些认识,请专家指正。

一、部都尉设于西南夷聚居区

西南七部都尉辖区,分布地域有明显特点。自北而南排列,位于汉代西南地区的广汉郡、蜀郡、益州郡、牂牁郡、犍为郡的北部、西部和南部。这些地区也是西南夷聚集区。从文献和考古材料可知。

“武都郡,本广汉西部都尉治也,……有麻田氐傁,多羌戎之民。”[5]96

“阴平郡,本广汉北部都尉治,……多氐傁,有黑、白水羌,紫羌,胡虏。风俗所出与武都略同。”[5]103

“汶山郡,本蜀郡北部冉駹都尉,孝武元封四年置,有六夷、羌、胡、赀虏、白兰、蜯峒九种之戎。”[5]184

“莋都夷者,……元鼎六年,以为沈黎郡,至天汉四年,并蜀为西部,置两都尉,一居牦牛,主徼外夷,一居青衣,主汉人。”[6]

冉駹夷者,……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至地节三年,夷人以立郡赋重,宣帝乃省并蜀郡为北部都尉,”[6]

“先是,(益州)西部都尉广汉郑纯为政清洁,化行夷貊,君长感慕,皆献土珍,颂德美。”[6]

广汉、蜀两郡部都尉辖区的族群分布情况,文献记载明确。益州郡西部,在两汉时期分别有嶲、昆明、哀牢等族群活动。

牂牁郡南部都尉治,据《汉书·地理志》载,位于进桑县,方国瑜先生考证,进桑县在今日云南河口、马关、文山一带。[7]80在这里生活的族群情况,虽然史书没有记载,但是由于此地位于交趾郡和牂牁郡分界处,地理位置较偏,远离汉文化分布区,推测进桑在汉代可能是南夷族群活动区之一。

犍为郡最初设立是依托于南夷中的夜郎部落,该郡南部自然是深入南夷地区,在此生活的非汉族群十分丰富,从文献记载中可以略窥一斑。此处只举出与犍为南部相关的记载。

《后汉书·孝桓帝纪》云:“(延熹四年)犍为属国夷寇钞百姓,”[8]自从与内地交通以来,南夷地区一直有众多蛮夷在反抗汉王朝的统治,相关事迹两汉史书均有记载,犍为属国的蛮夷反抗不过是其中一例,在这里活动的蛮夷种群具体属于哪一支族群,史料中有一些线索。与犍为南部相距不远的僰道县(今四川宜宾市)曾是犍为郡的郡治,在这之前曾是僰人活动中心,《华阳国志·蜀志》云:“僰道县,高后六年城之,治马湖江会,水通越嶲,本有僰人,汉民多,渐斥徙之。”[5]175随着汉王朝势力不断南下,迫使僰人南迁,相当数量的僰人迁到朱提等地。[9]这里正是后来犍为南部的中心地区。外迁来的僰人太多,以至于当地盛行僰人语言。如蜀汉、西晋时期成书的《永昌郡传》记载:“朱提郡在犍为南千八百里,治朱提县。川中纵广五六十里,有大泉池水,僰名千顷池。”[10]从此可知僰人也许是两汉时期犍为南部的主要居民,所以才会用本族语言称呼当地大湖泊,并且其名称还流传开来。另外,上世纪30年代在昭通曾出土一方铜印,印文“汉叟邑长印。”方国瑜先生考证,“叟”为汉初以来西南夷地区相沿袭的部落名称。[11]他们可能是另一支不同于僰人的非汉族群。

从两汉以来,朱提等地不断有汉民涌入,汉文化源源不断流入,逐渐改变当地族群、文化结构,尽管如此,到蜀汉、西晋时候,还有大量非汉族群在这里活动,如《永昌郡传》云:“夷分布山谷间,食肉衣皮,虽有人形,禽兽其心,言语服饰不与华同。”[10]可以推测,犍为郡南部地区在汉晋时期也是各种族群活动区。

从考古发掘资料也可看到犍为南部地区在汉代有多种地方族群活跃。

犍为南部地区,地理位置大约相当于今日滇东北和黔西北地区,[12]建国后,这里出土大量战国秦汉时期遗存,包括遗址和墓葬。从墓葬所反映出的考古学文化看,战国秦汉时期犍为南部广阔地域内生活着多支不同族群,主要有以下几支。

赫章可乐土著墓葬群,自上世纪60年代发现以来,当地出土若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墓葬和随葬品,时代在战国至西汉。墓葬为土坑墓,部分墓葬使用套头葬葬俗,随葬品主要是青铜兵器、容器及饰物,另有少量陶罐随葬。有发掘者推测这批墓葬属于战国秦汉时期的濮族,墓主是魏晋以后文献所称的僚人[13];也有学者将这些墓葬与西南夷中的夜郎部联系,认为可乐是汉代夜郎古国活动中心。[14]虽然目前没有直接考古证据表明可乐土著墓葬的具体族属,但在战国秦汉时期可乐无疑是南夷地区一支非汉族群活动中心区。由于在其他地区现在还没有发现使用与可乐相同或相似葬俗、随葬品的墓葬,因此这支人群在犍为南部地区是独一无二的。

威宁中水墓葬群,位于贵州威宁县西北,时代在战国至东汉初。墓葬全系竖穴土坑墓,葬俗上除单人葬外,还有排葬、乱葬的方式,随葬品中有罐、瓶、豆、觚、碗等陶容器,还有青铜兵器、容器、饰物,以及铁制兵器。从葬俗和随葬品来比较,中水墓葬群与赫章可乐墓葬鲜有相似处,发掘者认为他们可能是活跃于夜郎附近的族群,即史书上所说的“夜郎旁小邑”,属于古代氐羌族的成员。[15]

昭通市昭阳区营盘墓地甲区、白沙地墓地及文家垴包墓地,从目前清理的墓葬和采集遗物来看,时代在战国至西汉时期,墓葬为竖穴土坑墓。营盘墓地甲区与威宁中水墓地属于同一文化类型,白沙地和文家垴包墓地表现的文化面貌虽然与前两者联系紧密,[16]但是在陶器方面显示出一些独特的风格,表明这支人群可能与中水、营盘甲区人群有别。昭通市在汉代为朱提县,[7]属于犍为南部都尉辖区。

如果再往前追溯,从考古学上可见,犍为南部的朱提县(今日昭通地区)所分布数量众多的族群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孙华先生曾指出,昭鲁盆地及其周围地区,从商末周初到汉代,先后有几种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出现。[17]104从历史上存在的文化和战国秦汉时期当地族群文化分布看,犍为南部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多元族群活跃地区,甚至到东汉中晚期,这种局面也没有改变。另外,从地理位置上说,犍为南部地区处于联结巴蜀、邛、夜郎、僰、滇等族群文化的中间枢纽或交通要道上,客观上为当地多元族群文化产生提供了条件。

从上述材料可见,汉代西南各郡的部都尉往往设置在非汉族群比较集中和活跃的地区。随着汉王朝开发西南夷的步伐,汉文化逐渐涌入,势必与当地族群文化产生冲突,因此汉王朝进入当地可能也伴随大规模军事行动,即便是以和平方式进入,由于复杂的族群关系,汉廷在西南夷地区长期维持军事存在也是十分必要的。所以,设立部都尉可以视为对这种多元族群并存复杂局面的应对之策。

二、部都尉实行军事领护制

汉朝廷在西南夷族群聚集活动地区普遍设立部都尉,目的可能在于对当地非汉族群实行军事领护制。这与边疆地区蛮夷分布广泛,叛服无常的形势有关。由于部都尉属于汉代地方军事系统官职,这里有必要简略回顾汉代都尉的设置情况。

汉代在地方郡县设有都尉,负责当地武装、军事行动及治安形势。《汉书·百官公卿表》云“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18]《后汉书·百官志》云:“尉一人,典兵禁,备盗贼,景帝更名都尉。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讥出入。边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又置属国都尉,主蛮夷降者。”[19]需要说明的是,边郡太守之下往往也设置多名都尉,分别职守。如《汉官旧仪》云:“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皆不治民,不给卫士。”[20]可以看出,汉代边郡除了设有内地常见的都尉外,还设置部都尉、农都尉、属国都尉等职。在管理上表现出较多的军事性质。

有学者指出,汉代在开发西南夷之初往往设置都尉管理当地,这可能与边疆初郡地区蛮夷错杂的形势有关,故设郡时“首重军事”。[21]的确如此,汉帝国势力在西南夷地区的开拓进程并非一帆风顺。朝廷在当地建立的郡县体系往往在多次蛮夷反叛中被摧毁。史书记载劳浸、靡莫、嶲、昆明等族群,时常劫杀汉使者,这些族群显然不甘臣服于汉廷,即便是已经归顺的族群、部落,在适当时机也会奋起反抗,如且兰、夜郎等族群。[22]在严峻的政治形势下,帝国统治者既没有充足的实力和把握彻底消灭所有族群,也无此必要。随着汉帝国政治、军事势力渗入,汉文化渐渐浸润西南夷,当中很多族群逐渐归化,并被纳入汉帝国统治体系中,这就使汉代西南边疆的政治局势更加复杂,在汉帝国与之打交道的各类蛮夷族群里,既有一心归顺,接受汉廷统治的族群、部落,也有叛服无常、桀骜不驯的部落,

如何将不同的族群纳入郡县体系下管理,成为令人头痛的问题。另外,西南夷地区固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组织等体系,与汉地社会模式不同,当地土著居民不能轻易接受汉地社会组织、制度,顽强地保持固有的族群特征。特别是那些生活在边郡偏远县、道的族群,远离本郡政治、文化中心,尽管其已进入汉帝国政治体系,但在经济生业模式、文化心理、社会结构等方面要融入汉民社会,还需很长时间。因此,汉帝国对于西南边疆的统治和管理,不应照搬汉地原有模式,在找到合适的统治方式之前,为了维持汉帝国在边郡偏远地区的军事、政治存在,也为了镇压地方族群的反抗,汉廷在这些地区部署军事力量就可以理解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西南边郡的部都尉,可以看做帝国军政势力在偏远的蛮夷地区的延伸,他们也是地方郡守派驻偏远县、道保护政府和商民的军事代表。

所以,部都尉不仅是率兵戍守边疆,保卫国防的军人,同时也是边疆蛮夷的管理者。文献中可以看到部都尉管理、震慑地方蛮夷的相关记载。

“时部尉府舍,以部御杂夷,宜炫耀之。……夷人出入恐惧,骡马或惮而趑趄。”[5]196

“先是,西部都尉广汉郑纯为政清洁,化行夷貊,君长感慕,皆献土珍,颂德美。”[6]

“莋都夷者,……元鼎六年,以为沈黎郡。至天汉四年,并蜀为西部,置两都尉,一居牦牛,主徼外夷,一居青衣,主汉人。”《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6]

再以犍为南部都尉为例。

《汉书·地理志》载犍为郡有都尉,治所在汉阳县,但未载有部都尉。在《后汉书》、《华阳国志》都记载有犍为南部都尉,治所不详。今人方国瑜先生认为汉阳县也是南部都尉所在。[7]推测汉阳县本为郡都尉治所,随着西汉中叶犍为郡治从鄨县北移至僰道,再北移至武阳,都尉治所亦随之北迁。汉阳当地留作南部都尉治所。《华阳国志·南中志》记:“朱提郡,本犍为南部,孝武帝元封二年置,属县四。建武后,省为犍为属国。”[23]从《后汉书·郡国志》犍为属国条下有两属县,朱提和汉阳,[24]可知当初犍为南部都尉所辖四县,至少包括这两县,另外两县不详。但可以确定,这四县在地理位置上相连分布于犍为郡南部,远离该郡政治中心。四县地区也是蛮夷族群活跃区,前文已述。以犍为南部都尉在此镇守统御各夷各部,可以解除犍为郡守的南部之忧。

据方国瑜先生考证,汉阳县在地望上,约相当于今日黔西北的威宁、水城一带,[7]上世纪60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在黔西北的赫章县(过去属威宁县)的可乐乡发现发掘一批汉代遗址和墓葬,经过多年田野工作和研究,学术界大多认为赫章可乐就是汉代汉阳县治所,[25]也是南部都尉治所。[26]

现有考古发掘和研究成果表明,赫章可乐粮管所遗址很可能就是犍为南部都尉治所在地。这处遗址,无论从地形地势,还是出土遗存看,都表现出十分突出的军事性质。

遗址位于可乐坝子西面的一处台地上,三面环水,皆是悬崖或陡坡。站在台地顶上,视野十分开阔,可以俯瞰坝子,对于周边小山上的动静也可一目了然,属于易守难攻的地形,很适合修筑堡垒或防御工事。

遗址经过两次发掘,出土了大量具有中原汉文化特点的兵器、防御用具等军事物品,以及少量生活用具,[27]说明这里曾是一处军队驻地,在遗址中还出土带有西汉建始年号铭文的瓦当,更是表明这里不是普通的部队营房,由于汉代有年号铭文的瓦当,多用于官府衙署等重要机构建筑,[28]所以粮管所遗址应当就是犍为南部都尉驻地,如此才可解释遗址所表现的军事城堡性质。

遗址周边小山包上,若干年来清理了一批汉墓,数量约在50余座,有土坑墓和砖室墓。随葬品中与军事有关的物品很多。其中一部分墓葬的墓主也许就是当时戍边的军事人员,另外一些墓葬虽无兵器出土,但是随葬铁制农具,发掘者认为他们可能是响应汉代“乃募豪民田南夷”政策来此开垦土地的农民。[29]由于汉代边疆地区屯田最终目的是为保障边区政治军事活动开支,所以,这些垦田农民实际上也可视为边塞地区军事防御体系的一部分。总的来看,汉墓墓主绝大多数与当地军事及后勤保障等有关系,表明都尉治下人员颇多军事性质。

汉阳虽为汉廷所设立的郡县,但从粮管所遗址与周边汉墓表现的军事性质看,汉廷在当地的统治主要以军事统治形式存在,也就是说,汉阳县中心在汉代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可能处于犍为南部都尉军事管制下,由于整个犍为南部四县都处于犍为南部都尉治下,所以我们推测军事管制也推行于四县。西南其他部都尉辖区,可能也处于军事管控下。

部都尉目的在于防备与管理当地族群,说明部都尉一职兼备国防、治夷的职责。它的具体职能与汉代在边境地区设立的领护羌胡的军事官员相似,在东汉初班彪的一段表述中说得比较清楚:

“旧制益州部置蛮夷骑都尉,幽州部置领乌桓校尉,凉州部置护羌校尉,皆持节领护,理其怨结,岁时循行,问所疾苦。又数遣使驿通动静,使塞外羌夷为吏耳目,州郡因此可得儆备。今宜复如旧,以明威防。”[30]

班彪描述的益州骑都尉,不见于其他史籍记载,但从这些官员的工作范围来看,不外乎统领管护边疆蛮夷羌胡,同时监视、收集、通报各部落情报,调解处理各部之间纠纷。与各部都尉的职责很相似。说明汉代中央政府在开发西南夷时,考虑到了怎样管理地方蛮夷族群的事务。由于具体履行职责的是军事官员部都尉,所以不妨把汉代西南夷地区由部都尉对蛮夷各部的管理制度称为军事领护制。

三、结语:部都尉是汉民与非汉族群之间的过渡

部都尉辖区,均为西南各郡偏远地区,也是非汉族群活跃地区。这些辖区往往分布在西南边郡的北部、西部或南部,将广大化外蛮夷地区与边郡实行郡县制的汉地分隔开,如同在汉地与蛮夷之间构筑了一道防火墙,有效阻止徼外蛮夷侵入内地,也防止内地人民逃往外夷。从这个意义上说,既可以把部都尉辖区看做汉帝国边疆的一道国防线,拱卫帝国安全,也可以将其看做是一个过渡地带,从汉帝国直接统治区,到化外蛮夷的过渡地带。这一地带在军事、政治上受汉廷实际控制,名义上虽有郡县制度管理,但是帝国郡县体系并不能真正适应该地区,实际上是由汉帝国军事力量来管控地方蛮夷族群。

从制度设计层面看,部都尉虽然是军事官员,但是兼有领护统治边疆蛮夷的职责,性质上有治民地方守令的职责,即军政合一的官员。再考虑到东汉及蜀汉、两晋时期,绝大多数部都尉转化为属国都尉或太守,他们原来的辖区,转变为比郡属国或边郡,成为正式行政区,如东汉永平十二年将益州西部都尉辖区,加上新归顺的哀牢部落活动区,合并成立了永昌郡,犍为南部、广汉北部、蜀郡西部,在东汉永初至延光年间,相继升级成犍为属国、广汉属国、蜀郡属国,由于部都尉从军事建制转化为郡级行政官员,因此,从行政管理来说,部都尉的领护是西南夷部落组织到汉帝国郡县体制之间的过渡。也就是说,汉帝国在进入西南夷地区之初,即便设立郡县,也是先依靠都尉、部都尉等军职,对当地实行军事领护,等到局势稳定,汉民渐多,朝廷军政力量可以控制地方族群后,再将部都尉的军事权力转化为行政权力,实行真正的郡县制。

作为过渡地带的部都尉辖区,从汉代西南边疆的边界构成上来看,还有另一层意义。部都尉管辖的民众多数为西南蛮夷族群,他们虽然归附汉朝,但是又不能完全接受汉帝国的政治、社会、文化组织,不妨借用余英时先生的话,将他们统称为内蛮夷,以区别于不愿归顺汉廷,活跃在汉帝国控制区之外的外蛮夷。[1]63也就是说,汉代西南边疆,并不存在一条明显的线性边界可以把汉人和非汉族群分隔开,在两者之间还有一条过渡地带,由汉民与蛮夷族群共同生活在此区域。这个过渡区,才是真正把汉人和蛮夷族群分开的边界。表明汉代的边界,很可能是一个过渡地带,它完全不同于我们今天的国境线,如果说汉帝国的控制范围只能到达这个区域,那就说明,这个边界地带正好是汉民社会所能够扩张到的最大界限。

边疆地区在汉帝国的统治体系中一向是被当做随意塑造的对象,不过从汉代西南边疆的部都尉实践来看,边疆在帝国治边政策体系中扮演着主动角色,正是因为边疆地区复杂的族群形势,迫使汉廷改变既往的统治方式,探索出适应当地民情的治理模式,这为汉代西南边疆的稳定提供保障,终汉之世,西南蛮夷虽有反抗,但从未构成对帝国整体安全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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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ef Review of the Martial Supervision in the Southwestern Minority Groups Region of Han Danasty by the Qianwei southern Duwei

ZHANG Yong
(The Department of History,Liupanshui Normorl College, Liupanshui, 553400, China)

The Buduwei ,which were set by Han Danasty in the southwestern states, all distributed in the southwestern minority groups region. They were not only guard the frontier,but also supervised all kinds of local ethnic groups, this management practice formed a kind of military protect system. The Buduwei of Han Danasty was on behalf of the transition between the polical and society organization of frontier minority groups and shire-country system of Han empire.

the Martial Supervision; the Southwestern Minority Groups; Political system;Qianwei

K234

A

2095-7408(2017)01-0001-06

2016-10-10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云贵高原汉墓研究”(15XKG004)的阶段性成果。

张勇(1973- ),男,贵州六枝人,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民族考古与西南地区古代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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