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波之后的民主“困惑”

2017-04-12 19:59陈晓律
史学集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亨廷顿政体民主化

陈晓律

(南京大学 历史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第三波之后的民主“困惑”

陈晓律

(南京大学 历史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在亨廷顿所说的第三波民主浪潮之后,世界产生了与西方乐观预测相反的乱象。南北差距,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建设,乃至宗教极端主义的泛起,都给世界带来了新的变数。世界范围内日益扩大的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贫困问题的蔓延、后发国家国体和政体的差别,导致后发的民主政体充满差异。民主化需要政治稳定和一种理性化的社会土壤,没有了政治稳定,所谓的民主只能是空谈。而这种理性化社会土壤形成的标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其政治一体化的程度。政治一体化意味着政治不以种族、宗教、阶级、文化或领土界限截然分开。没有这样一个前提,民主化只能导致社会的分裂和动乱。

第三波;南北差距;国家建设;宗教极端主义

亨廷顿在其大作《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美]塞缪尔·亨廷顿著,刘军宁译:《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下文简称《第三波》。中,将民主化作为一种历史的趋势分为三个波次:第一波民主化起源于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时间段在19世纪至1926年,然后是法西斯上台,打断其进程;第二波民主化在二战之后,在盟军占领区实现了民主,但第三世界独立后,却产生了很多“伪民主”国家,军人政权和威权政权也纷纷出现;第三波民主化是从1974年开始的,在葡萄牙独裁政权结束后,民主化的浪潮席卷了欧洲、亚洲和拉丁美洲,民主政权在30个国家中取代了威权政权。*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第15-26页。尽管遇到若干麻烦,但民主化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却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这种潮流在世界上冲击的后果,很多却是人们难以预料的。尤其是在著名的“阿拉伯之春”之后,中东的混乱局面以及难民大批涌入欧洲,使一种“民主”的困惑再次引发了世人的关注。那么,在亨廷顿评述的第三波之后世界局势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它给我们带来了哪些思考?从亨廷顿的三本代表作,即《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三波》《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联系到目前云波诡谲的局面,笔者试图对此乱象进行一点粗浅的解读,抛砖引玉,或可引起同好和方家的兴趣,以便对此问题展开更加深入的探索和思考。

应该说,是亨廷顿自己提出了如下问题:如托克维尔和布赖斯所预料的那样,一种从根本上是不可阻挡的、长期性的、迈向民主的政治体制在世界范围内全面扩张的全球性趋势存在吗?民主政治是一种有限的政治体制,只是在世界上少数社会中,特别是那些富裕的或西方社会中少数几个例外国家才能实施的一种政体吗?或者说,政治民主对许多国家来说是一件往昔之物,一种与各种形式的威权统治交替出现的政体?*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第27页。要回答此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当然是民主的价值问题,也就是推进民主是否值得?亨廷顿自己的回答是,尽管有若干不确定性,但民主可以保证个人自由的价值更为充分地实现,民主可以避免政权更迭时的暴力,民主国家之间从19世纪以来很少打过仗,所以,一个民主占主导地位的世界很可能是一个相对免于国际暴力的世界。另一方面,一个持续分裂的世界极有可能是一个充满暴力的世界。林肯曾说,一个分裂的家庭不可能持续下去,这个持久实行半奴隶制半自由的政府也不可能持续下去。在20世纪末的世界,不再是一个单一的家,它已变得越来越紧密地整合在一起。互赖是这个时代的潮流。一个日益不再互赖的世界能在半民主半威权的状态下持续多久呢?*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第29页。显然,民主的价值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民主的回潮也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两个波次之间必然有回潮。既然有第一波、第二波,也就会有第三波、第四波回潮的可能性。亨廷顿认为,历史已经证明,乐观主义者和悲观主义者对民主的看法都有差错,不利于民主扩展的重大障碍存在于许多社会之中。“全球性民主革命”的第三波不会永久持续下去,而且很可能接踵而至的是构成第三次回潮的威权主义浪潮。许多贫穷的社会将继续处于不民主之中,只要它们继续贫穷下去。不过,贫困并非不可避免。经济发展会为民主体制取代威权体制逐步创造条件。因此,经济发展使得民主成为可能,时间属于民主一边。*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第379-380页。

问题在于,冷战之后,世界上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是否有了与时俱进的发展,以至于在这种经济发展的带动下,民主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潮流?

从总的趋势看,世界经济在持续发展。不过,世界经济虽然依旧在发展,却并未缩小发达国家与贫穷国家之间的差距。世界经济秩序中的弱国地位,使发展中国家在对外经济方面无法重复发达国家实现发展的老路,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在于,由于发达国家已经控制了世界市场的主导权,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世界市场上处于不利的地位,它们几乎不可能获得与发达国家“平等”的发展机会,而这种后发展态势造成的另一个后果就是发展中国家市场体系的不完善性。这种不完善表现在其市场的结构与运行不完善,商品与要素市场通常组织得不好,扭曲的价格通常是对经济信号和经济冲动的一种反应,而不是对社会与这些服务、商品和资源的真实成本的反应。因此就要求政府重组市场,并在调控价格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此外,这种扭曲的价格信号也会使政府和社会不能做出适当的投资决策。因此,假设没有政府对资源分配的干预,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对社会获得最佳效益是不利的。这种发展中国家市场的不完备性使人们更加强调发展中国家政府在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所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1970年也认为,“政府不能够也不应该在工业扩张的过程中只起被动作用。计划已成为工业发展纲领中一个基本和完整的组成部分,因为市场力量自身不能克服发展中国家经济中那种很深的结构性僵化”。*Michael P. Todaro, Economic Development, London: Longman, 1994, pp.568-569.不过,可悲的是,大多数国家不但不能奢望政府会发挥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甚至其自身的稳定都成为问题。要它们推动经济发展,显然是一个很大的问号。而雪上加霜的是,从冷战后全球发展的趋势看,发达国家并未在经济上如同其政治方面那样,给予发展中国家慷慨的援助。结果,最不发达国家与最发达国家的差距依然在扩大,最贫困人口与最富有人口的差距也在扩大。据联合国《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世界上最富有的500人的收入总和大于4.16亿最贫穷人口的收入总和。*李慎明:《全球化背景下关于国际国内形势的相关思考》,《国外理论动态》,2011年第12期,第2页。

在这种情况下,要让世界达到“适当而匀称”的发展,就必须解决世界性的贫困问题。然而,不公正、不平等的世界经济政治秩序却严重妨碍了发展的和谐。1994年低收入国家的人均总产值为380美元,中等收入国家人均为2520美元,而西方发达国家人均则高达23 420美元,发达国家与低收入国家的人均差距约61.6倍,与中等收入国家的人均水平相差也近10倍。*参见世界银行:《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第190-191页。造成这种“马太效应”的直接原因就在于垂直的分工体系。在这种体系中,第三世界国家向发达国家输出的主要是原油、农矿原料及其他初级产品。在六七十年代这种状况最为严重,如1968-1972年间,在85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一种或少数几种初级产品的出口占本国出口总额的比重,在50%以上的就有69个国家,其中比重占70%~90%的国家有37个,占90%以上有11个。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电子产品、机器设备、精密仪器、民用飞机、汽车以及高级耐用消费品等高附加值产品。高、低附加值产品交换的价格差距是相当惊人的。*《中法贸易主要商品一览表1997》,《国际经贸消息》,1998年9月23日,转引自房宁:《论当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结构与矛盾》,《科学社会主义》,2004年第1期,第74页。

其原因正如房宁所说,迄今为止的经济全球化仅仅是资本运动的全球化,而非经济福音的全球化。西方资本的大规模跨国运动将世界的生产和交换活动连为一体,但是从世界性的生产和交换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利益,却没有在全球呈现正态分布。*房宁: 《论当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结构与矛盾》,《科学社会主义》 ,2004年第1期,第74页。

资本流遍世界,利润流向西方。西方是经济全球化最大的赢家,第三世界却在可悲地扮演着输家的角色。在资本国际循环过程中,作为“外围”的发展中国家成为处于“中心”的发达国家实现资本积累的对象,发达国家凭借在资本、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垄断优势,通过国际产品、技术、资金、劳动力、信息的不平等交换及剩余价值的转移,获取巨额利润。虽然这种依附论的观点未必无懈可击,但事实证明,其对世界经济发展的某些关键性节点的把握还是十分准确的。

实际上,即使在实施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快速增长时期,也仍然不能够缩小由低附加值与高附加值交换形成的“剪刀差”。如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期东南亚国家经济在出口的带动下迅速增长,但在此期间东南亚国家电子、机械类产品的贸易逆差却仍在继续扩大。1992年印度尼西亚的电子、机械类产品的贸易逆差额为103.4亿美元,占贸易总额的比重为16.9%,同年马来西亚的这两组数字分别为70亿美元和9.8%,泰国为84.5亿美元和12.9%,菲律宾为27.2亿美元和10.8%。*参见胡春力:《外资主导下的垂直分工: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深层原因》,《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3期。金砖诸国尽管经济较有起色,但在金融等方面依然遇到若干麻烦,尤其是在各种相关的国际组织和经济规则的制定过程中,依然是“弱势群体”,尚不能获得自己应有的地位。

在这样的形势下,指望第三世界的经济发展可以“自然地”推进民主的进程,似乎是过于乐观了。不过,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与价值观念混合在一起的民主,要在世界范围内推广,遇到的阻力却远远不是单纯的经济因素那么简单。

这就涉及民主视野下的国体和政体等问题。而一旦与具体的制度安排联系在一起,其复杂性就超出了单一的学术范畴。目前学界讨论的民主,其主流是与自由联系在一起的民主,这应该也是亨廷顿的本意。显然,没有自由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这也是若干探讨民主的著作中不断强调的内容。因此,在认真剖析民主发展的过程中,厘清这一概念是必要的。就此而言,英国是一个很好的模本,它是现代自由主义的故乡,十分适合我们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探讨。自由主义依靠的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所有的个体都应由于其共同的人性而受到平等对待。人们的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必须通过一场公平竞争才能获得,在竞争中,所有人都有凭借努力攀上社会顶峰(或是摔落到谷底)的同等机会。根据这种理解,平等与差异共同存在并得出不同的结果。与之相对的是,民主的基础是一种实质上的平等原则。施密特认为,市民身份假定了“在由具有相同地位的人所组成的社会中一种实质上的平等”,因为平等权只有“当同一性存在时才真正有意义”。*Richard Bellamy, Rethinking Liberalism, A Continuum Imprint, London: the 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 2000, p.69.所以,自由民主得以存在的基础是这个社会的绝大多数人享有在某种意义上的物权平等或是大致平等的状态。因此,要推行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民主,对这种物权上的平等安排就必须由这个政治社会通过或公开或隐蔽的方式去完成。

从这种意义上讲,自由民主既是一种观念,更是一种制度安排,同时还是一种社会形态。那么,任何一种关于民主的论述,无论正反,都必须从这一高度来解析所遇到的民主难题。从根本来讲,民主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一直面临着一个权利与责任平衡的问题。即分享了民主权利的人,享受了民主权利的人,应该为自己的权利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其中最重要的,或许应该是能否维持他们现在享有的民主制度的继续运行。任何一票投下,不仅会产生选举结果,投票人自身也会因之进入分享好处和承担责任的处境之中。而这种好处,在个人与社会之间会有分歧,在普通民众之间会有分歧,在经济发展与福利安排方面会有分歧,在政党之间会有分歧,在民众与政治家之间会有分歧。如何化解这些矛盾,在权利与责任之间取得平衡,将民主制度维持下去,是几乎所有民主体制都会遇到的问题。

在第三世界国家构建这一源自西方的民主体制所遇到的麻烦,显然又远比一般的西方国家要大,因为它不仅与经济有关,更与社会、文化传统以及宗教习俗有关,所以它是一种国家和社会整体性的变革,而不仅仅是一种选举形式上的政治变革。但大部分民主理论家虽坚持原则,却不愿为具体的“琐事”过分操心。因为,在民主秩序的构建中,一直存在着一个先验的命题,即人民能够明智地在好的领导人与坏的领导人之间做出选择,也能在好的法律和坏的法律之间做出选择。*Thomas E.Cronin, Direct Democrac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61.而由民众选择产生出来的民主政体,也自然比其他类型的政体更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运转,这是绝大多数民主促进派一直信奉民主优于其他政体的一个基本理念。然而,在实践中,这样一种理念却常常遇到严峻的挑战。因为在很多推行自由民主的地方,没有产生预期的成就,反而带来了社会的动乱。正如亨廷顿自己在第一本成名之作《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所指出的,“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美]塞缪尔·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8页。

于是,在第三世界国家,如何避免这样的乱象,过渡到一个较为理性的社会形态,实际上远较抽象的民主原则更为重要。而关于过渡社会的政权与社会秩序问题、民生问题,国内外目前的研究可以说汗牛充栋,要进行完整的学术梳理都几乎可以成为一篇长文。为删繁就简,笔者认为高力克先生《幽暗意识与苏格兰启蒙思想》一文有着十分精到的分析,或许能迅速帮助我们把握问题的实质。高文极为重视休谟的作用,认为休谟政治学说以宪政理论为重心,文明政体理论最具独创性。他以法治为标准,区分了文明政体与野蛮政体。认为君主立宪制是一种“文明君主制”,它是法治政府,而不是人治政府。对休谟来说,政府治权是否依循法治,远比主权归属何人更为重要。政治秩序的优劣,不在于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而在于法治还是专制。民主专制的暴民和君主专制的暴君,同样需要提防。休谟的文明政体论是政体理论的重大创新。政体为政府权力运作机制(如何统治),国体为国家主权归属原则(谁来统治)。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古典政体论中,按统治者人数区分的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实为国体。而违反法度的僭主、寡头、平民三种变体,已含政体之义。孟德斯鸠的政体分类,合贵族制与民主制为共和政体,又依守法与否将君主制分为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并主张共和、君主、专制分别适合于小中大国。休谟承孟氏余绪,在古典政治学之君主、贵族、共和的国体分类之外,又区分了文明政体与野蛮政体,即法治政体与专制政体,从而揭示了现代文明政体的本质特征。休谟政体优先的文明政体论是对英国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古今政治转型的关键,是由专制到宪政的政体革命,其意义大于由君主到民主的国体转型。政治现代性的第一要义是宪政,而非民主。从“大宪章”到“光荣革命”,英国人一步步把王权关进笼子,使君主制完成了“旧瓶装新酒”的文明化转型。而这一论述,一个十分重要的政治安排是间接地把民主置于政治发展的第二序列之中。

休谟政体优先的宪政论和卢梭国体至上的民主论,表征着苏格兰启蒙运动和法兰西启蒙运动的分道扬镳,二者亦成为通往宪政良序的英国革命和导致雅各宾专政的法国大革命最鲜明的理论符号。英国宪政先行的政体转型为民主化国体转型开辟了道路,法国拒斥宪政政体的民主革命则陷入“君主—共和—君主”的国体轮回。休谟的宪政理论建基于其人性观,这位《人性论》作者之惊世骇俗的“无赖假设”提供了法治的深刻理由:“在设计任何政府体制和确定该体制中的若干制约、监控机构时,必须把每个成员都设想为无赖之徒。”保障公民权利和防止贪腐,不能依赖德性,而需建构预防人性之恶的法治体系。休谟的“无赖假设”固然没有卢梭凌空蹈虚的“公意”的浪漫哲学玄思,但它却以直捣人性根底的幽暗意识为法治国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高力克:《幽暗意识与苏格兰启蒙思想》,《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430期 ,2014年3月3日。

这些争论,尤其是将政体还是国体放在第一位来考虑现代民族国家的建设,是极富启迪的。但这种理论论证尚未触及另一个问题,那就是每一个欧洲现代国家都出现在其他与之相似的国家面前并与之竞争的形势下,一个国家的建设应该如何进行。换言之,国家之间的竞争使得政体与国体之间的争论不是一种纯粹的理论探讨,而出现了一个新的因素,即国家机器的效率问题。如果这种国家机器没有效率,无论是其政体还是国体,都很难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西方国家常常把一些国家称之为“失败国家”,根源或许出自于此)。而这种国家机器的有效性,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换言之,何种国家机器更能有效地推动经济的发展,以何种方式去推动经济发展,或者国家根本不必插手经济发展,那么它的价值何在,都开始成为论争的焦点。也就是在这样的争议中,由于各国经济起步的时机与国情不同,关注的重点不一样,经济理论上的不同流派也就在不同的国度寻找到了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壤,并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而由于各国的发展状况不同,西方意义上的民主在后发国家中,自然产生了形形色色富有自身特色的民主政体。这些特色民主政体,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至少在形式上,基本满足了西方关于民主的规定,同时也往往将国体放在第一位来考虑。在政治机构的设置和运作过程中,也大体如此。然而,仔细考证,却又感觉与欧美的民主有些味道不一样的地方。这些民主体制,除原生性不足,基本上是在受到西方冲击下产生出来的之外,还受到西方大国强有力的制约和影响,包括西方一些短期或者长期的政策,甚至其本身就是西方国家直接干预的产物。在这一大前提下,又产生了形形色色的亚变种。我们比较熟悉的周边国家大概有泰国式民主(红衫军与黄衫军互不妥协给人印象深刻)、巴基斯坦的民主、菲律宾民主等等,完全分析这些变体超出了本文力所能及的范围,因此,笔者拟对其中一类完全超越了我们以前关于国体和政体关系认识的现象进行探讨,以期能加深对这一类“后发民主政体”的认识。这就是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依附式民主”。

所谓“依附式民主”,其最大特征有两点:第一,在主权的问题上含混不清,不能享受充分的主权权利。在依附人面前,完全是一种顺从者的形象;第二,它本质上是一种带有极端主义倾向的民主,也就是所谓的民粹式民主。而上述两点,在中国的台湾地区表现得最为突出。

第一,台湾的政坛人士,无论蓝绿,都必须注意美国对自己的态度。甚至在大选前,还要不约而同地去美国“面试”,这一点,相信在全球其他所谓的“民主国家”是无法理解的事情。毕竟,民主是一个主权独立的政治运作程序,而不是看主人脸色的政治表演。但恰好是这一点,在中国的台湾地区表现得十分明显,而且台湾政坛和台湾民众也都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甚至把美国的态度作为自己投票的一种取舍标准。

第二,既然不能完全由自己做主,在一个设定的民主游戏规则里表演,要想获得选票,第二个获胜的因素就开始显露了。那就是利用民粹,利用非理性的因素来获取选举的利益。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考勒庞的看法,他认为,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而这种心理统一性的后果,就是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和责任意识的放弃。用他的话说: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基于这种简单思维方式,群体并不认为真理尤其是社会真理,只能是在讨论中成长的,它总是倾向于把极为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法]古斯塔夫·勒庞著,冯克利译:《乌合之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89-290页。在这样一种政治社会环境中,一些通常具有复杂内涵的观念,比如民主、社会主义、自由、平等等等,由于其已经变成了空洞的政治口号,因而产生了神奇的威力。*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第292页。台湾的政坛,民进党操弄民粹十分娴熟,而且逐步由一个不起眼的政治角色成为台湾的执政党。通过不断以各种方式推进“台独”和“去中国化”,以一种极端主义的方式,硬生生在一个华人社会造成了一个所谓的“外省人和台湾人”的分裂对立,这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可以说是从未有过的怪事。当然,这种依附式民主得以存在的现实性,还要看所依附之人的心态。

显然,无论是将政体论还是国体论置于优先地位来考虑的民主,还是发展中国家各类变体的招牌式民主,乃至经济发展以后的依附式民主,都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事实,亨廷顿预测的第三波之后的民主浪潮,在后发国家产生的结果远较人们期望的复杂。

然而,更令人头痛的是,第三波之后的民主,并不仅仅是推进民主的阻碍和曲折问题,而是它竟然无意中打开了现代政治发展过程中的“潘多拉魔盒”。那就是重新唤醒了宗教极端主义的回归。

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认为,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权威的合理化。同时,政治机构本身也要求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现代化通常不仅需要将权力从地方的、贵族的和宗教的集团手中转到世俗的中央国家机构中,而且需要将权威集中到国家机构中的某一个人手中”。*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142页。

也就是说,民主化的基础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威的世俗化。没有政教分离的世俗化政权及其相应的社会土壤,奢谈民主化显然是一种错位的政治游戏。这一错位在中东地区尤为明显。其实,亨廷顿自己也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仅仅几年之后,他的著作《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就指出,在阿拉伯人与穆斯林中,政治忠诚的结构一般与现代西方正好相反。对于后者来说,民族国家是政治忠诚的顶点,狭义的忠诚从属于它并被归于对民族国家的忠诚。超越了民族国家的群体——语言或宗教社会群体,或者文化,对忠诚或义务的要求则不那么强烈。在伊斯兰世界中,忠诚的结构差不多完全相反。恰如艾拉·拉皮德斯所说,有“两种基本的、原始的、持久的忠诚结构,一方面是对家庭、部族和部落的忠诚,另一方面是对在更大规模上的文化、宗教和帝国统一体的忠诚”。*[美]塞缪尔·亨廷顿著,周琪等译:《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189页。而这种文化与宗教的特质决定了西方的冲击使原来这一区域的政治、社会共同体碎片化后,其政治共同体的重建必然不仅与西方国家不同,而且与亚非拉其他国家也有巨大的差异。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后,中东地区形成了君主制与共和制两大政治体制并存的基本格局。共和制国家除伊朗外,基本上都实行政教分离制。即便如此,这一地区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来自宗教、部族和“超政府力量”的影响占有突出地位。*王铁铮主编:《世界现代化进程:中东篇》,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9-10页。尽管二战后这一地区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可喜的变化,比如妇女解放,限制伊斯兰教法的适用范围,改革传统的司法制度,公民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知识分子阶层也开始出现。然而,这些现代化的成就依然无法摆脱“超政府力量”的影响,甚至可以说,这些现代化的大厦是建立在十分不稳定的基础上的,而一个根本性的原因,就在于伊斯兰世界这个概念预先假定了民族国家的非法性。*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第192页。而穆斯林世界的民族自豪感依然不是源于劳动生产力、科技创新或知识产品,而是出自“摧毁敌人”的豪言壮语。*Husain Haqqani, “Why Muslims always Blame West,”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October16-17, 2004.转引自方金英:《穆斯林激进主义:历史与现实》,时事出版社2015年版,第55页。

在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中,中东地区几乎所有建立了现代民族国家架构的国家,都或多或少地依靠所谓的政治强人的能力才得以转型或者维持下去,但这与西方的经典理论却是背道而驰的。西方以阿尔蒙德为首的学者,认为政治发展就是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的发展,二是国家的民主化。*参见 [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著,曹沛霖、郑世平、公婷等译:《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八章。前者是指国家政权吸收社会各种资源的能力,保障社会稳定的能力;后者则是指社会普通成员参与决策的程度。从内容上看,政治发展首先应该包括政治民主的进展,因为在各种封建制度下也曾建立过十分有效的政权,所以如果离开政治民主化谈政治发展似乎很难令人理解。事实上,在最初关于政治发展的研究中就是将政治发展等同于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而民主政治总是与选举联系在一起的。如何争取民众的选票,对于一个具体的政党或政治人物而言,始终是至关重要的。于是,在中东地区出现了一种政治错乱的现象:要维持一个现代国家形式的政体,强人必须采取各种非“西方”的方式去推动西方认为的有价值的目标,而要在国内“接地气”,强人则必须是一个“好的”穆斯林。因此,这些强人政权受到国内外的双重挤压,国外的西方舆论一般认为这是一些独裁政权或是威权(加上这些独裁或威权政府总有种种恶行),所以对他们总是不甚满意,而在国内他们则受到经济发展与传统宗教力量的强大压力。因此,这些表面上的强人政权,实质上是异常虚弱的。因为,它们既无法解决其政治合法性的问题,也无法解决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腐败问题。所以,当这些强人政权的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人们忍无可忍之时,在西方的鼓动和新社交媒体的介入下,“阿拉伯之春”运动爆发了。然而,尽管“王冠纷纷落地”,这场阿拉伯世界的民主运动,却并未解决社会原来存在的问题。根据西方媒体的报道,2011年“阿拉伯之春”之所以发生,部分是因为严重的腐败。然而,它使得经历了政权更迭的一些阿拉伯国家的腐败问题变得愈加严重。到了2016年,有62%的阿拉伯国家民众认为腐败状况变得更加严重了。这种看法因地而异。在黎巴嫩,有92%的人认为腐败问题更严重了。在也门,这个数字是84%,在约旦、埃及和阿尔及利亚分别是75%、28%和26%。只有一个国家,即突尼斯——“阿拉伯之春”运动的首发地,认为腐败更严重的人较少。*《“阿拉伯之春”令人失望 政权更迭腐败更甚》,参考消息网,2016-05-19,http://www.010lm.com/redian/2016/0519/1972473.html.

于是,人们不得不重新开始思索这些地区真正的政治发展应遵循什么样的路径——简单照搬西方的模式无疑是行不通的。于是,现代政治发展的第一步,世俗化的问题再次受到人们的关注。

西方政治学家认为,世俗化表现出作为强制性的宗教制度的衰落,它能使人有更大的自主性去选择和构造他们自己的生活意义。但在大多数伊斯兰教的国家中,世俗化带来的后果是双重的,一部分上层人士和少数受过西方教育的人接受了世俗化,但是世俗化的目标和进程却难以被植入长期形成的文化传统和大部分穆斯林的思想中,多数穆斯林不能接受世俗化的观点和价值。不仅如此,统治者也无法由于自己接受世俗化就能够推行其政策。因为,“根据传统,统治者具有一种宗教的功能:保卫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法。国家也有一种目标:要使穆斯林像好的穆斯林那样去活。好的统治者就是实现了这一功能的统治者,而坏的统治者实施的就是不公正的暴政”。*蔡佳禾:《当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运动》,宁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4页。

其中,将伊斯兰教规定的一整套宗教、道德、法律礼仪集为一体的“沙里亚法”,成为一种判别伊斯兰世界政治正确的标准。只要统治者愿意公开承认“沙里亚法”是政治与社会生活的规范,并愿意担任“沙里亚法”的保护人,其统治即可获得接受。“沙里亚法”本身而非统治者或其政府的宗教承诺或道德属性便成为伊斯兰政治权力正当性的界定标准。*方金英:《穆斯林激进主义:历史与现实》,第82页。

因此,当冷战结束后,西方要求原本的冷战期间尚可利用的各种威权或半威权的政府“民主化”之后,被这些威权压制的原教旨主义突然间发现自己获得了一个绝好的发展机遇期。*甚至在土耳其这样世俗化比较成功的国家,宽松的政治气氛也使得原来的宗教势力死灰复燃。参见蔡佳禾:《当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运动》,第199页。因为,这些国家世俗化的任务尚未完成,民主化的鼓吹者却给宗教势力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复兴机遇。于是,各种极端和暴恐势力随着民主化的浪潮同时出现了。“9·11”之后,各种极端势力相继出现,他们公开提出,“腐败的穆斯林国家政权是变节者”,必须发动圣战讨伐,鼓噪“将阿拉伯国家政府视为首要袭击目标”。*方金英:《穆斯林激进主义:历史与现实》,第9页。

随之而来的是目前为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ISIS组织所建立的“伊斯兰国”出现了。“伊斯兰国”的目标是解放“整个伊斯兰祖国”,恢复原生态的“乌玛”。小布什的中东问题智囊伯纳德·路易斯曾说过,“乌玛在开始之时是个社团,现在成了国家;不久,将成为一个帝国”。*方金英:《穆斯林激进主义:历史与现实》,第11页。“伊斯兰国”的出现,不仅威胁中东北非的安全与稳定,也会进一步威胁欧洲乃至中国。这样一个大的态势,使目前国际社会无不忧心忡忡,但很少有人理性地思考这一现象背后的历史渊源。为什么不迟不早,正好在西方尽力鼓吹的民主化在这一区域“落实政策”之时,宗教极端势力得以蓬勃发展?

其实,西方学者自己早就论证过同样的问题,即在一国经济起飞之际,其政治变革所追求的目标应该是一个能够暂时适合经济发展的体制而不是一种绝对的民主体制。也就是说,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尽管重要,但发展中国家却不能等待市场机制“自发地”推动工业发展,必须依靠政府的作用来推动发展。实际上,即使是英美这类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国家对市场完善所起的作用也很大。在这种意义上,市场并不完全是依靠自己的力量而存在的,它的存在和完善也取决于人类社会有组织力量的导向。

更重要的问题是,民主化需要政治稳定和一种理性化的社会土壤,没有了政治稳定,所谓的民主只能是空谈。而这种理性化社会土壤形成的标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其政治一体化的程度。政治一体化的程度,也就是政治不以种族、宗教、阶级、文化或领土界限截然分开的做法为其特点的政治整合和融合所达到的程度。没有这样一个前提,民主化只能立即导致社会的分裂和动乱。

就这点看,西方学者并非对民主化的艰巨性和复杂程度没有了解,但在“历史终结”之后,这样理性的声音似乎逐渐地弱化乃至消失了。西方迫不及待地在世界各地强制推行民主,其中虽然有各种小的盘算,有各种地缘政治的考虑,但冷战后胜利者的傲慢心态无疑是主要原因。他们不仅认为自己代表着自由民主的胜利,也代表着基督教文明的胜利。实际上,亨廷顿的《第三波》,就是这种心理的典型代表。*亨廷顿认为民主与基督教存在高度关联,大多数民主国家是基督教国家,而民主在伊斯兰教、佛教和儒教的国家十分罕见。参见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第83页。所以,胜利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图改变或管理世界。在这样一种心态的支配下,西方开始大力输出“民主”,试图按此标准重构世界的政治地图。然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推行的政策并未催生人们期望的和谐世界,反而成为暴恐势力蔓延的诱因,使21世纪“标志着恐怖主义新纪元的诞生”。这样一种局面,显然是主动推行“民主攻势”的西方各国未曾料想到的。

如何才能制止这种乱象,使世界重新恢复到一种较为理性的状态?

无论目前国际社会对ISIS的打击态势如何,情况都并不乐观。即便按照西方学者的看法也是如此。“目前,在中东根除伊斯兰国找不到简单的或快速的解决办法。因为它是该地区国家多年来治国理政失败、社会结构崩溃、教派冲突蔓延、逊尼派冤苦积聚、意识形态和社会极化的产物。……绝望、战争和环境促使其肆意滋长,唯有消除这些社会环境,其感召力和能量才会衰竭,直至最终消亡”。*Fawaz A.Gerges, “ISIS and the third wave of Jihadism,” Current History(December 2014),pp.339, 343.转引自方金英:《穆斯林激进主义:历史与现实》,第428页。

因此,不在这些国家中改变社会环境,提供适宜的合理化世俗化土壤,不仅民主化不可能实现,就连起码的社会稳定,都会成为稀缺的产品。那么,应该如何改造这样的社会环境?须知,即使是亨廷顿等西方学者引以为自豪的基督教文明,也是经历了几百年惨烈的宗教改革和教派冲突后,才逐步实现了世俗化的目标。因此,在世界其余的政教合一的地区,要实现政治社会的世俗化,并进一步实现民主化显然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

这一过程需要多长时间?无人能给出明晰的答案。我们唯一能够确信的是,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尽管它可能不会需要几百年,但至少也会让几代人在精神和信仰的炼狱中煎熬。因此,对任何一种可以迅速改造社会的“良方”,不管它来自何方,我们都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和定力。而其中,保持一个强大有力、稳定有效的世俗政府显然是一个最重要的条件——这是亨廷顿的观点。可惜他在论证民主化的第三波时,把自己说过的东西有选择地遗忘了。

民主是值得人们向往的,扎扎实实做好建设民主大厦的基础工作,而不是进行各种表面风光的民主表演,似乎更值得人们赞许。

责任编辑:宋 鸥

Confusion about Democracy after the Third Wave

CHEN Xiao-lv

(SchoolofHistory,NanjingUniversity,Jiangsu,Nanjing, 210093,China)

The third wave did not lead to the bright future as the Western scholars expected. The chaos of democracy wave involved many problems such as the gap between South and North, the state building in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the religious extremism. It bought the variable factors into the world situation. The following factors, including the enlarging disparities between the rich nations and the poor ones, the spreading of the poverty problem, and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state system and regimes, all led to different forms of democracy in latecomer developing countries. Democratization needs the political stability of regime and rational social soil. Democracy could not exist without stability. The most important symbols of the rational social soil is the degree of integration of politics which means that politics is not divided by race, religion, class, culture or territorial boundaries. The democratization can only lead to social split and chaos without political integration.

the third wave; the gap between the North and the South; nation state building; religion extrem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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