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茂名市向阳小学 黄亚剑
语文教学艺术小议
文/茂名市向阳小学 黄亚剑
我国古代著名的大文豪韩愈曾说过:“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确实如此,在教学中,教师不可能时时处处、点点滴滴都比学生强,相反,有时在某一个问题上,学生有可能会比教师更为熟悉。所以,教师在适当时候也可拜学生为 “师”。
俗话说:“要教给学生 ‘一杯水’,教师得先拥有 ‘一桶水’。”这要求教师必须要有渊博的知识。“人生有涯学无涯”,这又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力求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既专深又广博。但是,一个人的精力和阅历毕竟有限,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有时提出的问题往往会出人意料,会令教师一时无法回答。怎样才能打破 “尴尬”的局面,使教学顺利进行下去?如有一位教师上 《蜘蛛》这一课,正当她讲着蜘蛛怎样捉飞虫和甲虫的事时,突然有位学生提出了一个问题:“老师,蜘蛛的网有粘性,能粘住飞虫、甲虫,那么,它自己在网上爬来爬去,怎么不会被粘住呢?”当时这个问题可真把这位教师问住了。情急之下,这位教师发动了学生进行解答。这时,有一位学生站起来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蜘蛛身上有油,所以不会被粘住。”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是从 《动脑筋爷爷》上看来的。”可见,在这个问题上,教师可要拜学生为 “师”了,正因为这位教师能拜学生为 “师”,所以既能使课堂教学顺利进行下去,又扩大了教师的知识面,正所谓一举两得。同时这也反映了教师治学的严谨态度。有的教师可能以为拜学生为 “师”,会使自己的威信降低,因而对学生提出的所谓疑难问题往往采用不置可否或只笼统作答的态度,其实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反而会使教师的威信大打折扣。相反,放下架子,不耻下问,用美好的品德感化学生,更能树立起在学生中的威信。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是矛盾的双方,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当前的素质教学要求我们应当从教学的目的 “培养全面发展的劳动者”出发,认识和确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能够让学生说的要让学生说,能够让学生做的要让学生做。”而教师拜学生为 “师”的做法,就能充分地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课堂教学上,教师在对各种问题已胸有成竹的情况下,也不妨拜学生为 “师”,即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让学生自己来解答,这样效果往往会比自己讲述更好。
1.假装糊涂法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原本头脑清醒,但通过装 “糊涂”,使问题露出破绽以引起学生的注意,从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的能力,这种教法可以称之为 “假装糊涂法”。例如,我曾教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一课,当理解 “谈碰壁”这一节时,文中写到 “‘哦!’我恍然大悟, ‘墙壁当然比鼻子硬得多了,怪不得您把鼻子碰扁了。’”读到这一句话,我故意评价文中的“我”:作者真是一个聪明的人,鲁迅一说,她就马上明白了。我这样一说,随即有学生举手反驳了:“不,老师,作者并未明白鲁迅先生的话。”我笑着问她:“你怎么知道作者还没明白?”这位学生说: “因为墙壁是不可能把鲁迅先生的鼻子碰扁的。鲁迅说的 ‘四周围黑洞洞的,还不容易碰壁吗?’是用了比喻的说法,是说当时社会很黑暗,革命者随时会遭到反动派的迫害。”这时又有学生站起来说了:“从最后一句 ‘在座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可以看出,他们都是笑作者当时的天真和幼稚,根本就不理解大人的话所包含的深意,所以他们都笑了起来。”
2.故意示错法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在讲授知识时,依据教学内容及学生容易混淆的知识点 “有意示错”,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使学生避免或少犯类似的错误。例如有些形近或音近的字,学生很容易混淆,于是在适当时我也采取 “故意示错”这种方法。例如,针对学生写作文往往会不扣紧中心的毛病,我通过口头或书面作文进行示范,把与中心无关的材料编排进去让学生修改。此外,在造句、朗读及课文理解等知识上,通过 “故意示错法”,学生在发现错误到改正错误的环节中,加深了对错误地方的认识,从而更好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这就是教师拜学生为 “师”的教学艺术所取得的教学效果。教学上,只要能还学生以民主,培养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教师有时也拜学生为 “师”又何妨?
责任编辑 王思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