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空间化与中国城乡空间关系重构
——基于空间正义的视角

2017-04-12 12:47龚天平
关键词:城乡资本空间

龚天平,张 军,2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2.湖南城市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

资本空间化与中国城乡空间关系重构
——基于空间正义的视角

龚天平1,张 军1,2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2.湖南城市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

城乡矛盾随着中国城镇化的纵深推进而成为当前城乡空间关系新阶段的显著矛盾。在马克思主义空间生产理论看来,这一矛盾是由资本与空间相结合而带来的。资本与空间的结合是资本扩张的方式和途径,也是导致城乡关系变化的根本原因。城市空间生产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资本空间化的过程,而资本空间化趋势下城市空间生产又向乡村延伸,这种延伸悖逆了空间正义,给乡村带来了资源、文化、伦理、生态等多方面的困境。为了实现城乡空间关系和谐,必须在空间正义即“公正性”“平等性”“属人性”等原则的引领下有效调节城乡空间生产,重构城乡合理关系,以摆脱城乡非正义的空间生产困境。

资本空间化;空间正义;城乡空间关系;重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不断向纵深推进,城市发展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城市已然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但也值得反思的是,随着中国城市数量、规模、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城乡交往的更加密切,城乡空间关系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城乡矛盾则上升为这一阶段显著的社会矛盾。城市发展历史中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关系中不平衡与不对等程度日益加深。城市在资本作用下飞速发展,其发展空间已经延伸到遥远的乡村腹地,而资本难以与乡村空间真正结合,乡村发展相对缓慢,与城市的差距越拉越大,城市占绝对优势的空间生产造成了城乡交往中的空间非正义。城乡交往中的不公正、不平等、多样性缺失及空间异化等非正义的现实空间关系应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城乡空间关系的健康发展迫切要求城市和乡村在空间正义原则指导下加以重构。虽然对空间正义的追求并非易事,因为这一过程充斥着对抗力量,这些对抗力量总是为了维持现有的特权与权力地理,[1](P18)但如果我们根据马克思主义空间生产理论,深入挖掘城市空间生产的本质,探究资本空间化趋势下的城乡空间关系,仍然有望找到重构以空间正义原则为指导的城市空间关系的方向和途径。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城市和乡村是历史形成的两种形态各异的空间样态。这两种空间样态既是自然空间,也是社会空间。从历史唯物主义来看,社会存在是物质存在的高级形式。社会空间首先是物质性的,然后才是社会性的。社会空间是人在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中建构起来的空间形态,随着人的实践活动的变化而变化,是一种人化的自然空间。但是,这种人化的自然空间与自然空间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一种“关系空间”,是人类生存和实践的基本的空间形态。人与人之间结成的这种社会关系是人类进行生产实践的前提,空间不过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得以开展的连接介质。爱德华·苏贾说:“作为社会产物,空间性同时是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媒介和结果、前提和体现。”[2](P100)基于社会空间的社会性、物质性,社会空间既可以看作诸多社会事物中的一种,是一种关系性存在物,又可以看作诸多社会事物的关系总和。社会空间形态随着社会事物之间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这个产生新的空间关系的过程就被称作“空间的生产”。

社会空间包含着空间中的物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各种联系。列斐伏尔在《空间的生产》中说:“(社会)空间容纳了各种被生产的事物,并包括这些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这些联系是相对有序以及/或者相对无序的,相互之间的共存性和共时性关系。”[3](P73)空间的生产是一种社会空间的关系扩展和更新,是通过物质资料在物理空间中的重置或重构,创造出符合人的现实需要的空间产品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实质是改变物质资料在物理空间中的分配和结合方式,创造出特定的空间状态以满足人的特定生活需要。[4]空间的生产可以看作对生产力发展的一种反应,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着空间不断生产出新的更为复杂的关系空间,因此空间生产的活跃程度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本原理在此也就表现为,空间生产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原理。

进入现代以来,工业的发展和城市的发展齐头并进,并且两者相互交织、相互融合,形成“工业城市”这一整体的城市空间形态。而资本作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自然就与城市相结合,成为城市空间生产的主要推动力。资本在城市空间生产中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它渗透到城市的各个领域、角落。城市的发展要求城市空间生产不局限于城市本身,而是向城市以外的地区不断延伸,不断生产出新的社会关系。列斐伏尔说:“社会关系的生产是一种社会存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一种空间存在;生产的社会关系把自身投射到某个空间,它们在生产空间的同时也把自身镌刻于其中。”[3](P129)资本的空间化正体现了社会关系在空间的投射。资本作为城市空间生产中最活跃的因素,不单纯是以物的形式存在,更多的是一种社会关系的载体,是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的节点。资本与空间相结合不断生产出新的社会空间。所以,城市空间生产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资本空间化的过程。

城市中先进的生产方式为资本的积累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资本在城市空间生产中极其活跃、大肆作为。“资本按其本性来说,力求超越一切空间界限。”[5](P521)在超额利润目的和使命的驱动下,资本必定到处攻城略地,到处落户生根、开花结果。随着城市空间的扩张,资本渗透到城市及城市以外的空间关系中,因而资本也空间化了!资本空间化使空间中充斥着资本的幽灵,不断生产着各种新的社会关系,这些新的社会关系又不断向乡村推进,打破了乡村原有的空间形式和城乡固有的空间关系,建立起新的资本空间形式:把乡村纳入城市空间生产,构成了对乡村社会空间的侵占、挤压和解构。

众所周知,城市和乡村在地理空间的分布上有很大差异,城市是人选择和建造的人工环境,其地理空间具有可选择性优势;乡村则是一种相对固定、世代传承的地理空间,地理分布广泛,有很大部分乡村还分布在地理条件低劣的边缘空间。城乡地理差异不但包括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以自然环境为特征的自然地理差异,也包含以文化、习俗为特征的人文地理差异,因此它实际上是一种关系空间的差异。地理空间的差异导致城市与乡村之间先天的空间失衡与对立。城市是资本寻求积累的理想场所,土地资本、商业资本、金融资本等都能在城市的发展中找到合适的增长点。在空间生产和再生产能力上,资本与空间相结合的城市要远远大于乡村。在资本的作用下,城市空间生产异常活跃,其范围向乡村快速扩展、延伸,这虽然加大了城乡空间接触,但也影响并改变了乡村的固有空间结构。

资本融入城市的空间生产,推动城市对外扩张。这种扩张从地理空间上来看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在物理空间上,城市范围不断地向乡村地区扩展;另一方面,资本制导下的城市元素也延伸到乡村的各个角落。

城市物理空间的扩张,是通过吞并和改造周围乡村而使之转变为城市一部分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乡村的空间结构被破坏,原有的以山川、湖泊、森林为特征的自然空间,被转换成以建筑群体、交通网络等城市景观为特征的人造空间。乡村居民也被改造成为城市居民,他们被迫抛弃了原来的乡村生活方式和活动空间,接受城市的生活方式和活动空间,即人在城乡空间变换的过程中被动而非自愿地改变自身的生存环境,形成了城市发展对人自由空间的剥夺。

城市物理空间的扩张使城市与乡村的接触面扩大,更多的乡村则沦为城市空间发展的备用空间。这些与城市空间共存的乡村空间,又沦为城市废弃物的处理场所。城市聚集了大量的人群,城市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产生了大量废弃物,这些废弃物被转运到郊区,占用大量的乡村土地和空间来进行处理。城市垃圾转向乡村,侵蚀了农村的土地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乡村被迫承受着城市发展的不良后果,成为城市的备用空间,导致了乡村空间权力的萎缩。

城市空间生产向乡村延伸的过程中,城市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管理模式、价值理念等各个方面都浸透到乡村社会空间,支配城市构成的工具理性和经济理性法则也传播到乡村。乡村空间生产被打上城市的烙印,社会关系的构成也沿袭城市社会关系的构成法则,城市的各种元素在乡村中蔓延开来,乡村逐渐丧失了原有的空间形态,变成城市空间形态的一种复制形式,人类社会空间向一种统一的模式转变。

城市被看作经济增长的机器。为了维持自身的持续、快速增长,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城市机器不停地运转,不断生产出新的城市空间。城市对于工业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需求形成了巨大的市场,而乡村是自然资源天然的主要占有者和工业原材料的生产场所。城市是资本活跃的场所,资本在城市中不断得到积累,并随着城市空间的扩张而扩大再生产。城市空间生产既是资本空间化的前提也是结果。因此,城市需要什么样的自然资源,资本就会渗入到乡村空间,结合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资料,集中乡村廉价的劳动力,把相应的原材料和自然资源开发出来,变为商品输送到城市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这一过程实际上是资本空间化和空间生产的过程。但乡村工业原料的集约生产和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几乎不是乡村自身的主体行为,产品的服务对象也基本不是乡村本身。资本在乡村空间中的作为,只是城市空间生产的一种镜像。也就是说,它虽然形式上是乡村空间的生产,而实际上是城市空间生产在乡村中的延伸,这种延伸可以看作城市空间的乡村生产,是一种随着城市的需求变化而变化、失去乡村自主性的空间生产。

城市和乡村空间关系的两极化与不平衡,实质上是两者空间权力分配的不平等,是城市对乡村的空间剥削。这种剥削,与城乡关系发展的应有价值诉求即空间正义相违背。任平认为,所谓空间正义,是指“在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中的社会正义,存在于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领域中的公民空间权益方面的社会公平和公正,它包括对空间资源和空间产品的生产、占有、利用、交换、消费的正义”。[6]空间正义视角是一种批判性视角,主要是针对空间价值失范、空间权力缺失、深层空间矛盾而提出的价值规约,是社会正义不可分割的部分;它主要考察空间的分裂与隔离、空间的挤压与剥夺、空间的两极分化以及空间贫困群体的生成。空间正义也是空间生产的伦理向度,能为空间生产提供价值规范,能在实践中通过空间生产方式的调整和空间重构来保障人的平等的空间权力,消除空间结构的变化带来的人的身份危机与生存焦虑。下面,我们以空间正义为视角,考察处于中心地位的城市及其空间生产方式对乡村空间的破坏和剥夺,分析城市空间生产对乡村造成的空间非正义。

1.城乡资源配置不平等

资源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性物质基础。城市与乡村的发展都依赖于各种资源的占有和使用。资源的获取和分配成为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城市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有机整体,人是这个有机整体运转的核心动力。一方面,城市聚集着庞大的人群,人的生产、生活消耗着大量的资源,尤其是城市工业生产资源消耗巨大;另一方面,作为纯粹的人工环境,城市发展的每一步都是大量资源的消耗。城市是人文景观的集中地,人造环境在品质和外观上都有较高要求,这也需要消耗大量的优质资源。整体而言,城市的建设和运转、活力的保持,使得大量的资源被城市所消耗。虽然资源可以通过城市之间的交换获得,但从宏观上看,城市本身并不生产资源,所有资源如土地资源、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工业原料均来自于城市以外的乡村。城市在资本和技术上的优势使其对资源肆意开发,置乡村利益于不顾,形成了城市对乡村资源的掠夺。

城乡人力资源的分配也不平等。乡村年轻一代通过受教育成为高素质人才,留在城市工作和居住,成为城市人口;年富力强的农村人口大多也流入城市,填充城市劳动力空缺。人力资源的外流客观上造成农村高级人才缺失和农业人口严重不足。青壮年人口的缺位,使乡村人口结构发生严重变形,乡村变成“空心村”,给农业生产、乡村安全等方面带来巨大影响。城市对乡村精壮人口的剥夺,促进了城市的发展,但却阻碍了乡村的发展。

2.城市对乡村的强势性空间介入导致乡村社会空间解体

基于地理空间不同和人的群体性差异,城市与乡村的社会空间并不相同,两者所包含的物及关系也有差异,且各有其自身的空间生产规律。资本空间化促使城市空间生产延伸并渗透到乡村,使乡村中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各种关系都发生了质的改变,导致乡村固有的空间形态解体。

(1)人地关系的转变

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其赖以生存的根本,人和地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和特殊的情感。当资本城市化(资本空间化的一种形态)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确立之后,城市空间生产对于自由劳动力的需求促使资本深入到乡村,迫使农民离开土地而进入城市成为自由出卖自身劳动力的工人。欧洲工业革命之前的农业革命和商业革命,事实上也是城市空间生产中资本空间化的乡村延伸。

城市空间生产对乡村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构成挤压、破坏,使乡村居民逐渐丧失了其精神依赖的物质载体——土地,家庭或家族的形态和组成形式也发生了改变,家族观念和信仰发生了迁移,原有的精神家园不复存在,乡村居民的精神空间也遭到破坏。他们被迫重新尝试建立一种陌生的、脱离传统精神的、城市性的社会空间,但结果往往是原有的社会关系不复存在,新的社会空间难以完全建立,人的精神游荡于新旧空间之间,变成了精神上的无家可归者。所以,城市发展对乡村造成的精神和情感的破坏,实际上是对乡村居民的一种精神上的摧残,是对其精神家园残酷的、非正义的剥夺。

(2)乡村文化和社会结构的变异

随着城市资本的空间化,城市价值理念和文化也随之向乡村传播,并获得乡村社会的认可而成为主流文化,这对乡村既有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体系构成强大的冲击,并有逐渐使之同化的趋势。

第一,瓦解乡村伦理体系。

乡村伦理体系一般是以地缘和血缘为纽带的,乡村人际伦理关系诸如男女、长幼、父子、兄弟、朋友、亲戚、邻里等各方面的关系都有一种固定的、约定俗成的、毋庸置疑的规定,这种规定是纯道德约束而非理性的法制约束。也就是依靠这套伦理体系,保障了乡村社会长期的和谐存在和运转。

乡村人口在城市文化的熏陶下逐渐改变了自己的伦理观念。由于城市的现代化对乡村居民构成了强大的聚集效应,大量的青壮年农村人口进驻城市,给乡村人口结构留下了长期的代际断层。当年轻一代成长起来时又开始向城市流动,流入城市的人口逐渐接受了城市中的道德伦理观念,不再接受传统乡村伦理体系的制约,使传统的伦理丧失了实践主体,逐渐走向瓦解。

留守在乡村的居民的伦理观念也在逐步改变。在城市和乡村的共存与接触中,改变后的城市社会逐渐把那些以工具理性和经济理性为基础的现代伦理法则传递给了乡村,理性为主、效率优先的原则对原有的乡村伦理体系构成了强大冲击,礼治秩序解体,乡村伦理体系中传统的人际关系转变为以经济利益为衡量标准的人际关系模式。美丑善恶有了新的评判标准,有的甚至完全有悖于传统伦理。传统乡村伦理体系已经瓦解,但新的道德范式又未建立,人们在受到城市冲击而解体后的伦理体系中无所适从,造成了乡村伦理秩序的混乱和人们精神意志的迷失。

第二,冲击乡村既有的价值取向。

乡村大都有一套较为固定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中国乡村中传统的价值观念一直是得到推崇的,如勤劳简朴的生活方式,量入而出、厉行节约的消费观念,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等。所以,中国乡村乡土社会的淳朴民风体现出传统乡村的价值取向。现代城市的发展则把那些带有现代性特征的价值观念如经济理性和效率优先等传递给了乡村。城市快节奏、广交往的生活方式,超前消费、符号消费的消费观念,金钱万能、名誉至上、权力崇拜的义利观念,少生育、零生育、单身以及同性取向的婚姻家庭观念等,都不同于乡村,也为传统乡村价值观念所不能接纳。但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城市对乡村影响的扩大,城市文化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向乡村传播。城市文化理念的灌输,使城市的价值观念在乡村社会中造成了深刻的影响,加上农民的自我教育能力和精神防控能力并不强,乡村原有的价值观念开始瓦解。农民开始陷入以物质利益追求为中心的价值体系中,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等思想在乡村中蔓延开来。农民价值观的转变,对原有的乡村人文精神是一个巨大冲击。原来被视为不对的现在被人追捧,原来被认为神圣的现在却遭到遗弃,天理良心、礼义廉耻等价值观念不再受人信奉,乡村人文精神开始走向没落。

第三,消解乡村传统文化。

由于乡村的闭塞性和稳定性等特点,民族传统文化和地方传统文化的原生形态在乡村得到较好保存,成为乡村文化的固有形态。除去传统文化中一些消极、愚昧的因素外,大部分传统文化应得以保存、保护和传承。乡村传统文化内容丰富、包罗万象,既有物质的也有非物质的文化,如各种形式的节日、饮食、生产生活方式、戏曲、祭祀、礼节、建筑,等等。而一旦这些传统的乡村文化遭到破坏以致消亡,民族传统文化的整个体系就会崩溃。但乡村的传统文化结构与乡村结构具有一致的稳定性,如果没有外来文化的侵蚀,其自身的文化形态是不会轻易发生改变的。

侵蚀乡村文化的外来文化就是与之并存的城市文化。尤其是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城市文化带有了显著的现代性标记。工具理性和经济理性在现代城市文化中起着支配作用。城市的包容性使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以及各种区域文化杂糅于现代城市文化之中,变成一个文化大熔炉,城市文化相对更加丰富、异质、时尚,对人更有吸引力。在城市资本空间化的带动下,城市文化渗透到乡村,对相对传统和单一的乡村文化体系构成巨大冲击。处在乡村文化背景下的乡村居民,对城市文化形成了一种自发的向往和追求,乡村文化被视为陈旧、过时、老土以及经济效益低下而逐渐为人遗弃。所以在城市文化的冲击下,乡村的传统文化模式逐渐被城市文化所同化,乡村的传统文化难以得到传承,陷入衰退与消亡的境地。

3.对乡村生态空间的破坏

在城市空间生产向乡村延伸的过程中,交通网络等公共设施在城市周围被建立起来,乡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地表和植被遭到破坏,乡村的自然形态遭到分割,由钢筋水泥制造的人造空间侵占了原有的自然空间。乡村承受着水土流失、生物灭绝、环境污染等生态后果。

为满足城市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大量农林、矿产、水等自然资源被开发出来。资本制导下的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把获得利润放在首位,以实现资本的不断积累。在实践中存在着重开发轻治理、效率优先不顾公平的现象。经济理性使资本总能够在乡村找到合适的增长点,即对自然资源的开发投资。自然资源产品源源不断地被开发出来,效率优先的原则使得开发者重视开发过程和产出,但资源开发后的影响却得不到重视。比如,矿产资源的开发就严重破坏了乡村的生态空间,一方面使大量外来人口涌入矿区,在原本宁静安详的乡村形成一个嘈杂、另类的陌生社会与原来的乡村共存,打破了原有乡村的生活方式,也打破了原来的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导致乡村空间的变形,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地面塌陷、生物灭绝等生态问题严重影响着乡村的存续。

生态问题是资本空间化的结果,而自然空间的过度资本化又给乡村带来生态灾难。乡村在自然资源开发中是受害者而非受益者。对乡村自然资源的开发变成了对乡村存在权利的剥夺,有价值的自然资源产品被运送到城市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严重的生态后果却由乡村承担,乡村成为城市空间生产的牺牲品。这种以牺牲乡村利益为代价来保障城市发展的行为是不公平和非正义的,而且这种发展是不可持续的。

另外,城市产业的乡村转移也是城市空间生产乡村化的一种表现,客观上也严重破坏了乡村生态空间。从城市发展史来看,工业化在城市化进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欧美国家的城市化大多是工业化的直接结果。工业对城市人口的聚集、市场的兴盛、经济的繁荣都起到了巨大作用。但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大工业生产对城市空间的占有以及对城市环境的污染,使得大批量的工厂不再适宜存在于城市之中。大量的工业企业从城市中搬迁出来,在郊区或乡村安置下来,继续从事工业生产。工业企业的转移从生态角度来看实质就是污染源的转移。工业企业在乡村的落户虽然给乡村带来了表面上的繁荣,但工业污染的后果也全部转移到乡村。由于缺乏制度约束,工业污染在乡村的处理远不如城市那么严格,全凭企业自身的道德约束,所以,乡村实际上独自承担了比城市更为严重的工业污染后果。这是城市危机向乡村的空间转移,也是资本空间化趋势下的城市空间危机转移;是对乡村生态空间的剥夺,与空间正义的价值取向相违背,造成了乡村的空间危机。

空间作为一种每个人需求和应得的资源,受到人们的追捧。城市和乡村两种社群体系为谋求各自的发展而展开空间的争夺,城市在资本的作用下不断进行空间的生产和再生产,一再挤压、侵占和破坏乡村空间,形成对乡村空间权力的剥夺。城乡空间关系呈现严重不对等、不平衡。但是,城市与乡村都是人类必需的生产、生活场所,和谐共存、共处是两者关系的应然追求。因此,为了实现城乡空间关系和谐,我们必须重构城乡空间关系,而这种重构又必须在空间正义即“公正性”“平等性”“属人性”“多样性”等原则的引领下进行,如此才能有效调节城乡空间生产,构建城乡合理关系,摆脱城乡非正义的空间生产困境。

1.以公正性与属人性原则引领城乡经济关系

在公正性和属人性原则下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城乡资源公正合理地双向流动,这是空间正义的首要内涵。经济差距是城乡差距的主体,资源的配置和占有直接关系到地区的经济发展。城市由于其经济优势而处于中心地位,在城乡的不平衡发展中两者的差距更加拉大,导致城市更富、乡村更穷。但是对立和不平衡并不是城乡关系发展的目标。马克思、恩格斯说:“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7](P185)和谐的城乡关系发展应保持经济发展的公正性,以缩小甚至消除城乡差距为目标,建立城乡整体发展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最终达到城乡融合。城乡经济一体化是实现城乡融合的重要途径。城市聚集了绝大部分优质资源,经济获得不断发展。而乡村的资源却不断流失,因而贫穷加剧。城乡经济一体化要求在资源公正配置的前提下实行城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厉以宁认为:“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城乡一体化都是双向的,而迄今为止,我国正在推进的城乡一体化则是单向的。”[8](P8)城乡资源的单向流动难以实现共同发展,这就要求政府通过制度和政策调节,建立城市对乡村的经济反哺和补偿机制。这种机制既包括直接经济补偿,也包括扶持性的经济带动,也就是通过制度调节,进行城乡经济利益的再分配,缩小城乡经济差距。

同时,应不断探索城市对乡村的人才补偿方案。在国家和政府层面建立乡村人才补偿机制,制定长效性政策,调配城市人才力量支援乡村建设,并保障援乡人才的政治、经济地位;鼓励农民工回乡就业和创业,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经济补偿机制和人才补偿机制的建立,将会使资本、技术、管理下乡,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促进合理的城乡经济关系的形成。

其次,要对资本加以有效管控,防范资本肆意空间化所导致的威胁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后果。资本是城市空间生产的推动力。资本空间化促使城市不断进行空间再生产,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既侵蚀了乡村空间,破坏了乡村生态,剥夺了乡村人的权利,还造成了空间异化,形成空间拜物教,导致人的生存危机。因此,要对资本进行有效管控。这包括两方面:一是要加强公共管理。这是指政府要更好地发挥调控作用,制定有效的公共政策,促进城乡空间的合理分配。过去基于城市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方面的重要地位,政府主导公共政策制定时在空间配置上往往偏重于城市。随着城乡发展的空间非正义性加大,公共政策应以缩小城市空间分配差距为导向,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空间权益。二是要加强对权力的规训。这是实现空间正义的主要途径。空间生产对于权力具有前提性质。“空间是任何公共生活形成的基础,空间是任何权力运作的基础。”[9](P13~14)权力的形成在城市空间生产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权力渗透于社会关系的任何角落,当然也渗透到了城市空间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和层面,引导着城市的空间生产。城市的经济优势很容易使资本和权力相结合,借助于不公正的经济政策,对乡村形成经济剥削,因此应对权力加强规训和约束。

再次,要增强乡村自身的空间生产能力。城乡空间发展的非正义还源于城乡空间发展的不平衡历史。从城乡关系的历史来看,乡村自身空间生产能力差,空间分配受到城市的支配,因此,应加大乡村资本投入,增加乡村空间生产能力。与城市相较,乡村有广阔的空间可供资本作为,对资本空间生产的制约更少,资本与乡村空间的结合是增强乡村自身空间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加大乡村资本投入是在促使资本真正地乡村空间化,确立乡村在空间生产中的主体地位,摆脱乡村空间生产只是作为城市空间生产乡村化的从属地位。资本的乡村投入,将会大大提高乡村生产力水平,缩小城乡在经济实力上的差距,逐步实现两者空间上的平等话语权,最终实现城乡空间正义。

2.以平等性原则引导城乡环境权利和义务分配关系

城乡发展中城市对自然资源的分配和占有远远大于乡村,而乡村却更多地担负了环境破坏的后果。城乡在环境权利和义务上的分配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也与城乡空间正义相违背。因此,要根据空间平等性原则,采取恰当措施,促使城市承担更多的环境责任,以实现合理的城乡环境权利和义务分配关系。

首先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被破坏的环境在短期内是难以恢复的,甚至不可恢复为原状。不成熟的生态补偿机制具有补偿形式单一、标准不统一、计量偏差大等缺陷。因此,应通过立法和制定公共政策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行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促使城市在环境修复中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环境问题早已进入公众视野,触动了人们的思想,引发了人们的忧虑,但人们对于环境问题的认识并不相同。强有力的制度规约当然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但人们环境意识的真正提高实际上是一个道德教化过程。因此,要让人们养成当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发生矛盾时以环境利益为主、经济利益服从环境利益的意识,提高人们的整体环境意识。这一过程虽然漫长,但也是必要的。只有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制定强有力的环境规约制度,实行城乡环境补偿机制,才能逐步实现城乡发展的正义关系。

3.以多样性原则引领城乡文化发展

在强势的城市文化冲击下,乡村传统文化迅速没落解体,城乡文化发展趋同,这将使乡村沦为文化真空。城乡文化发展的这种不平衡状态也不符合城乡空间正义。因此,我们应从保持文化多样性和城乡文化平等性着眼,重构乡村文化价值体系。

首先,反对乡村文化歧视。城乡交往中,乡村处于劣势和边缘地位,乡村居民和乡村文化历来受到不少人的歧视,他们认为乡村是老土和落后的代名词。这种歧视导致乡村居民对自身乡村文化不自信,以至于舍弃乡村文化来迎合城市文化,是造成乡村文化解体的心理原因。因此,要消除乡村文化歧视,重新提振乡村文化自信,重塑乡村文化的心理基础。

其次,推进乡村文化独立。乡村文化在城市文化的冲击下丧失了其自身发展的方向。保持乡村文化的独立性和多样性,抵制城市文化在乡村的简单复制,是保证城乡文化各自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要利用乡村发展的经济优势,挖掘、继承和推崇乡村文化的优良传统和特色,保持传统文化的完整性,做强那些具有标识性的文化品牌,使乡土文化得以弘扬并成为乡村居民永恒的精神家园,增强乡村文化对抗城市文化侵蚀的能力。

再次,重构乡村伦理价值体系。在城市文化价值的冲击下,乡村伦理价值体系已经支离破碎,乡村传统的人文精神开始萎缩、消退。乡村伦理价值体系的重构关键在于乡村教育。城市化的冲击使乡村教育走向衰败,有条件的教师和学生都流向城市,而乡村的青少年一代是重构乡村伦理价值体系的主体。因此,只有加大乡村教育投入,提高乡村教育水平,才能从人的层面提高重构乡村伦理价值体系的可能性。同时,还要提高乡村居民的自我教育意识和综合素质,使其能自觉抵制以金钱和权力为衡量标准的价值观念,弘扬淳朴民风,逐渐实现传统乡村伦理价值的回归。

[1] 爱德华·苏贾.寻求空间正义[M]. 高春花,强乃社,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

[2] 爱德华·苏贾.社会生活的空间性:迈向转型的理论重构[A].德雷克·格利高里,约翰·厄里.社会关系与空间结构[C].谢礼圣,吕增奎,等,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3] Lefebvre, H. The Production of Space[M]. Translated by Nicholson Smith. Oxford:Blackwell, 1991.

[4] 庄友刚.资本的空间逻辑及其意识形态神话[J].社会学辑刊,2012,(1):26-31.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任 平.空间的正义——当代中国可持续城市化的基本走向[J].城市发展研究,2006,(5):1-4.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8] 厉以宁.论城乡一体化[J].中国流通经济,2010,(11):7-10.

[9] 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M].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何云峰)

Capital Spatializ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Spatial Relation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China——A Perspective of Spatial Justice

GONG Tianping, ZHANG Jun

(School of Philosophy,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Wuhan 430073, China;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Hunan City University, Yiyang 413000, China)

With China’s further urbanization, the spatial relation between city and countryside is now marked by obvious contradiction. Spatial production theory of Marxism holds that the contradiction is brought about by the combination of capital and space. The combination of capital and space is the mode and approach of capital expansion, and leads to the changed relation between city and countryside. The production of city space is actually the spatialization of capital. With the spatialization of capital, the production of city space extends to the countryside, but the expansion goes against spatial justice, thus bringing problems to the countryside in terms of resources, culture, ethics, and ecology. In order to keep harmonious spatial relation between city and countryside, it is necessary to regulate effectively spatial relation between city and countryside, and reconstruct reasonable relation between city and countryside under the guidance of “justice”, “equality” and “humanism” principles to counter the unjust production of space.

capital spatialization, spatial justice, spatial relation between city and countryside, reconstruction

G829

A

1004-8634(2017)02-0029-(08)

10.13852/J.CNKI.JSHNU.2017.02.004

2016-10-13

龚天平,湖北公安人,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伦理学原理、经济伦理学研究。 张 军,湖南桃江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湖南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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